《天足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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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足夫人-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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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天足夫人
  作者:心宠
  男主角:乔眠风
  女主角:小宁
  内容简介:
  当年因为家里穷困,她不得不藏起天足,伪装成小脚,
  骗乔府相中买下,幸好太夫人得知真相也不怪罪,
  反倒让她成为少爷的贴身丫鬟,起初他见她一双大脚满是嫌恶,
  不过她尽心尽力的伺候,让他开始喜欢也习惯有她的陪伴,
  两人就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说她是最了解他的人也不为过,
  再加上为得到更多的青睐,他提出的任何要求她都会去做——
  替他挡著不用背诗、替他爬树看鸟窝,
  甚至明知会被家法处罚,也要替他和喜欢的格格制造独处机会,
  但现下她却困惑了,太夫人将她许给他做妾,
  他起初为了反抗还打算离家,不知为何又突然答应,
  可成了亲之后,他一改向来和善的态度,对她极为冷淡,
  在她面前和格格打情骂俏,听信格格扇动而指责她的不是,
  甚至在要了她之后,逼她喝下防止怀孕的汤药……
  正文
  第1章(1)
  跨过这扇雕有骏马奔腾的深红朱门,只见屋内如同琉璃世界,燃着七彩烛光,低垂的帐子上绣着花鸟虫鱼,亦是色彩缤纷,闪耀夺目,还有不知哪儿传来时断时续的叮当声,清亮悦耳,再加上清风吹拂,带来不同于乡野的清新,花香芬馥,闻之凝神定气,引人入眠。
  小宁从来没瞧过这样漂亮的屋子,不由得瞪大眼睛,差点忘了礼数,她按照周嬷嬷的吩咐,在帐外站定,面前一张偌大的铜镜照出她瘦小苍白的身影,正不安地瑟瑟发抖。
  “哥儿——”周嬷嬷笑盈盈地对帘内人道:“把丫鬟给你领来了,是现在瞧,还是明儿个再瞧?”
  说话之间,小宁看到不时有奴婢端着茶水碗筷,进进出出,很显然,帘内人正在用膳。
  “既然来了,就领她进来让我瞧瞧吧。”帘内人回答。
  小宁心里一怔,本以为是个大老爷,谁知那人声音清脆,带着儿音,听起来似乎同她一般年纪。
  还在思忖,奴婢便已掀起帘子,小宁愣愣地站在原处,与对方正巧打了个照面。
  原来,所谓的“哥儿”真是个孩童……此刻的他正趴在床上,撑着下巴,丫鬟挑了膳食,蹲到他面前,一口一口往他嘴里送,那模样,尊贵娇宠无比。
  “快给哥儿请安啊!”
  周嬷嬷见她还在发呆,一把按住她的头,突如其来的力道,逼得她顺势跪下,连忙照着之前管事教导的,磕了三个响头。
  “原来是个小姑娘!”少爷笑道:“今年多大了?”
  “回哥儿的话,已经十二了。”
  “哦?”少爷上下打量着小宁,“跟我一般大?但看上去为何这样瘦小,七八岁似的。”
  “哥儿不知道,”周嬷嬷代为回答,“穷苦人家的孩子,三餐不济,哪能长得象样,瘦小些也是正常。”
  “她是大脚?!”冷不防的,少爷突然拔高音调,口气满是厌恶,“你们买她的时候,怎么没看清她是大脚?!”
  “哥儿,大脚好啊!”周嬷嬷连忙打圆场,“大脚好使唤。以后你这屋里的粗重活儿,全交给她便是。”
  “可大脚好丑哦!”少爷努着嘴,满脸不情愿,“粗重活交给小厮便是,真弄不懂祖奶奶为什么忽然给我买个丫鬟,还是个大脚。”
  “太夫人是怕哥儿寂寞,故意买了个年纪相当的小丫鬟给你解闷呢。”周嬷嬷解释,“小厮到底不如丫鬟,太莽撞,要不然,你这腿也不会被他们带折了……”
  原来,他的腿折了,怪不得要趴在床上吃饭,还当他娇气呢!
  “是我自己要爬到树上看鸟窝的,不怪他们。”少爷对属下倒是挺维护,“周嬷嬷,您就替我跟祖奶奶说说,把这丫头给退了吧,至少,换个漂亮的、缠过足的来!”
  “哥儿,怎么你就不明白呢?”周嬷嬷摇头道:“不是说过了吗?你屋里都是小脚的丫鬟,行动起来不方便,特意给你买了个天足的。”
  “好,我先问问她。”少爷不耐烦地看着她,“过来,别这么畏首畏尾的,你先说句话让我听听,口齿伶俐就留下,我最讨厌充哑巴。”
  “哥儿叫你过去,就快去!”周嬷嬷推了小宁一把。
  她仍不敢起身,就这样用膝盖当脚,急挪向前,来到床边。
  “你叫什么名字?”少爷盯着她,蹙眉问。
  “小宁。”她低声回答。
  “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少爷忽然反问。
  呃?她抬起头,有些不知所措。
  “哥儿,别为难她,小姑娘没见过世面,进得府里,怕都快怕死了,你还指望她能说出一朵花儿来?”周嬷嬷在一旁叹道。
  “我就想听她说说话,嬷嬷别打岔。”少爷很坚持。
  “你就随便说些什么吧……”周嬷嬷俯下身,在她耳畔吩咐。
  “我……”小宁只觉得一颗心怦跳得厉害,都快从喉咙蹦出来了,好半晌,才咬咬唇,嗫嚅道:“我想问问少爷……为什么……烛光是七色的?”
  此话一出,听者皆怔愣住。
  “你想知道烛光为什么是七色的?”少爷笑了,彷佛觉得她十分有趣。
  “还有……为什么帘子也会发光?那叮叮当当的,又是什么声音?”小宁索性豁出去了,一古脑儿把疑惑问个清楚,即使被撵出去也值了。
  “你这丫头倒也坦白!?”少爷笑道:“这灯罩子是用七彩琉璃做的,所以灯光一映,自然也成七色的了;帘子上钉了许多琉璃珠,同样灯光一照,便会闪光;至于那叮叮当当的声音嘛——是琉璃做的风铃。”
  这一口气说下来,不知提到多少次“琉璃”,小宁在老家听过,这“琉璃”可是很贵的东西,想来这些装饰价值不菲。
  “明白了吗?”少爷见她沉默,笑着对她眨眨眼,“你喜欢琉璃吗?”
  “喜欢,像咱们家乡的泉水一样通透,而且是七色的,好漂亮。”她颔首答。
  “说得好!?”少爷频频点头赞赏,“通透二字用得最好,泉水这个比喻,也用得妙——你这丫头,就留下吧!”
  留下?小宁又是一愣。
  不过,周嬷嬷却大为惊喜。“哥儿,就这样让她留下了?”似不放心,她再次确定。
  “这丫头虽然傻了点,但胜在坦白。”少爷伸了个懒腰,“不像有些人,一见我就奉承,好话说了一堆,却都是讨厌的废话。”
  “快谢谢哥儿,谢谢哥儿!”周嬷嬷欣喜地再次按住小宁的头,示意她行礼。
  “不必磕了,”少爷挥挥手,“改天把脚裹了吧,天足实在看得难受。”
  “哥儿,你不知道,她已经十二了,错过缠足的年纪,现在再缠,别说缠不出样子,脚说不定也会废了。”周嬷嬷连忙道。
  “所以,她这辈子都是大脚了?”少爷看着小宁的一双脚丫子,深深叹了一口气,“可怜——可惜——”
  真的很可怜、很可惜吗?小宁从前一点也不觉得,因为邻居姐姐缠足时,哭得死去活来,她那时还庆幸父母没给自己上刑,但今天,这双大脚却让她头一次感到如此自卑。
  没由来的,她突然很希望眼前这个尊贵的男孩子能多喜欢自己一点儿,哪怕只有一点点……
  但一双天足,注定了她也许永远不可能得到他的青睐。
  十年后
  对小宁来说,每天下午的这个时候,是她一天中最轻松惬意的时光——
  因为该忙的都忙完了,没忙的还没到时间,她有空闲,就会待在书房里,坐在墨香扑鼻的案边,或者看看书,或者写写字。
  阳光从窗外射进来,隔着幔子,并不显得炙人,却蓬勃有生气,让人不禁对明媚的未来怀抱着无限憧憬。
  这个时候,府中大部分的人大多午睡去了,周围静悄悄的,只闻树上断续的蝉鸣。
  “乔眠风。”她在宣纸上一笔一画写下这个名字,口中喃喃念道。
  这个名字,改变了她的一生,每次听到或提起,都让她心怀感激,甚至……掺揉着爱慕。
  看着这个名字,她的嘴角不自觉上扬,形成美丽的微笑。
  她的书法并不算好,唯独这三个字写得极好,超过这世上所有的人,甚至超过名字的主人。
  “已经把墨磨好了?”
  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小宁提起的笔,停顿在半空中,连忙回眸,巧笑倩兮,“爷,这么快就醒了?当心晚上看书犯困。”
  从前的“哥儿”,已变成现在的“爷”,无论称谓如何变化,他仍是他,让她一见便笑若晨花的男子。
  “你的字越写越好了,”乔眠风走近她,瞅了案上的宣纸一眼,颔首道:“明儿个写帖子,你替我就成。”
  “爷过奖了,小宁哪敢啊!”看他坐下,她习惯性地替他梳理头发,将松散的辫子重新绑好。
  乔眠风真是这世上最英俊的男子,不只有张比女孩儿还漂亮的容颜,就连头发也乌黑油亮,茂若海藻。
  不过,最让她心动的,还是他那一双眸子,澄净得似秋天的湖水,泛着明亮的光彩。
  别人都说,乔眠风的脾气捉摸不定,喜怒无常,但只要看一看他的眼睛,小宁便知道他心里正在想什么。
  这样的本领,全府上下,恐怕也只得她一人拥有,因为,她对他最为尽心。
  “对了,我从前画的那些美人图,你收到哪儿去了?”乔眠风忽然道。
  “在最上边的抽屉里,得找找。”小宁一怔,料定他不会没来由提起。
  “你现在就去找吧,辫子等会儿再绑。”他的命令,哪怕是芝麻绿豆小事,也刻不容缓。
  小宁知道他的脾气,立刻放下梳子,命人搬进短梯,爬到高高的架上,翻开抽屉,逐格逐格地找。
  “别的都还罢了,有一幅秋千图,你得特意寻出来。”乔眠风站在下边,仰头高声道。
  “那幅图我记得,是爷两年前画的,用了一个通宵呢。”小宁笑应。
  “亏你还记得。”他不由得摇头称叹,“这府里,就数你记性最好。”
  记性最好?呵,其实,她只是对他的事处处留意罢了,换了别人,恐怕她也早忘了。
  “看来当年你没缠小脚,倒也方便。”乔眠风忽然瞧向她的裙摆下方,微微一笑,“否则,我也不敢叫你爬上爬下。”
  所以,她的一双天足,只得这点好处?十年来,只能得到他这句赞美吗?
  隐约觉得有些心酸,毕竟女孩子都希望别人夸自己漂亮,而不是“方便”。
  第1章(2)
  “爷,我寻到了,是这张吗?”她仍站在梯上,将手中的美人图一摊,刷的一声垂坠下来,正好教爷能看得全貌。
  “对,是她!就是她!”乔眠风的双眼顿时迸出一抹惊喜之色,痴痴地凝视自己的旧作。
  小宁蹙眉。爷从不爱惜周围物件,别说一幅旧画,就算金银珠宝,也是随手乱扔,他今儿个是怎么了?
  “小宁,你知道她是谁吗?”
  终于,她听见爷问了。
  彩莲阁其实是乔府的一个库房,不过这库房中放置的,并非金银珠宝,而是各色俱全、千奇百怪的——小鞋。
  乔家有两样东西闻名天下,一是财富,富可敌国。二是缠足的女子,无论哪一双脚伸出去,都有“倾国倾城”之态。
  小脚,又称“金莲”。北宋开启此种风气,到了明末,更是风行到极致,清人入关后,因禁令旗人女子缠足,此风气才稍稍得到缓息,不过民间仍偏爱小脚,女子悄悄地裹,男子悄悄地爱……
  小宁万万没想到,永玉格格居然对小鞋——或者说,是对小脚感兴趣。她不是旗人女子吗?难道,她忘了他们满人的禁令了?
  掌着灯笼,一路往彩莲阁行去,小宁注意到永玉格格的那双玉足,虽然并未缠裹,却天生纤巧瘦软,颇有金莲之态。
  “小宁,”永玉格格忽然问:“你不是说这彩莲阁是乔府的禁地吗?你哪来这么大本事偷得钥匙?”
  “钥匙?”小宁回眸笑道:“奴婢并没有偷啊!”
  “难道是你在掌管?”她更加不解了,“原来你在乔府这么有地位啊?”
  “我虽然没有钥匙,可我主子有。”小宁据实回答,“我请他亲自将库门打开便是。”
  “你主子是谁?”永玉格格终于问道。
  “还以为格格知道呢。”她莞尔不答。
  “我不大确定,却也能猜到几分。想来,你一定是有身分的丫头。”
  “那就不必猜了,等会儿见到人,格格便知道了。”
  继续掌着灯笼,一直行到那库房门前,只见门虚掩着,里头早已亮了灯,想必人已经等在那儿了吧。
  永玉格格却忽然停下脚步,踌躇不前。
  “格格,怎么了?”小宁注意到她的异样,“放心,一切都安排妥了,不会有人发现的。”
  “我不是害怕……”永玉格格的双眼忽然迸出晶莹光芒,“我是高兴……就要见到闻名天下的东西了,我高兴……”
  “一些小鞋而已,哪是什么闻名天下的东西。”小宁摇摇头,一点儿也不理解这种心理。
  世人对金莲的痴迷,在她眼中,皆是病态,她倒主张满人的禁令,不管本意如何,至少让女子少受一点苦。
  “说了你也不懂,”永玉格格不屑与她争辩,“进去吧。”
  小宁推开门,却意外不见乔眠风的身影,不知此刻他藏在何处,来不及多想,只能先将灯笼搁下,拉开抽屉,领格格逐一参观。
  抽屉里皆存放着乔家世代制作的小鞋,珍藏的数量没有上万,怕也有几千双,鞋子的主人皆是乔家历代的夫人、小姐或侧室,她们的香魂早已远逝,身前穿过的小鞋却留存在此,宛如专属的牌位。
  “好漂亮啊,好可爱……”永玉格格忍不住发出惊叹,手指轻抚过鞋面,居然忍不住颤抖,“要是我也能穿上这么一双鞋子,死也值了。”
  小宁连忙说:“格格不知道缠足可疼了,要皮烂骨损方可成形,就算缠成了,每晚还要复缠方可保持,稍不小心,就会长鸡眼,流脓流血。”
  “想漂亮,是得付出代价。”永玉格格却不以为然,忽然指着一双牛皮漆金的高底鞋叫道:“咦,这是什么?好有趣,倒像咱们旗人的马靴,有名字吗?”
  “这个是下雨天穿的。”小宁曾见府里有人穿过类似的,“牛皮比起一般的绸布沾水少了些,也比较暖和,下雪时也可以穿,只是没那么漂亮,漆了金粉再雕些镂花,方可入眼。好像有个名字,叫、叫……”
  天啊,她一时竟想不起来!?对她而言,鞋就是鞋,能穿就好,玩那么多花样,起那么多花稍的名字真是费工夫。
  “叫‘踏雪无痕’。”忽然,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回答。
  爷终于出现了,见到心上人,他还能这么镇定,倒让她有些意外。回过头,小宁看着乔眠风微笑的俊颜,心里又在隐隐酸疼。
  同样是未缠的大脚,他整天奚落她,却对格格一见钟情,真是天壤之别……
  “踏雪无痕?”永玉格格亦不惊讶,彷佛早已知晓乔眠风是谁,莞尔道:“这名字真好听……”
  “格格夸奖了!?”乔眠风施礼,“府里的女子平素闲着无事,胡乱取的。”
  “都说这‘三寸金莲’学问可大着呢,我本不信,如今来到贵府,总算开了眼界。”她待他彷佛多年老友般自然,“想必,这位就是乔家的公子吧?两年前,我阿玛过生辰,你似乎来送过礼。”
  “在下就是那个时候与格格有过一面之缘。”乔眠风颔首,目光满是欢喜。
  原来,她也记得他……小宁只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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