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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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史- 第2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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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并区 2。 民政长官管辖区 3。 附属区 4。 占领区 5。 所谓“作战区” 政治上和组织上同德国关系最密切的是所谓合并区(EingegliederteGebiete),它或是以德国新行政区的形式,或是以原来存在的州、行政区或省的增添部分的形式,由德国直接统治。在东方,这类合并区有:(1)但泽…西普鲁士行政区(包括但泽、马林韦德尔和布罗姆堡专区)和瓦尔培兰行政区(包括霍亨扎尔察'伊诺弗罗茨瓦夫'、波森和卡利什)专区;(2)并入西里西亚省的卡托维兹专区;(3)并入东普鲁士省的泽希脑专区;(4)并入东普鲁士贡宾南专区的苏道恩专区;(5)并入东普鲁士阿伦施泰因专区的佐尔道地区。在西方,这类合并区有1939年以前比利时的圣维特市、欧本市和马尔梅迪市(在德国的那道合并法令中,称该地区为“欧本、马尔梅迪和莫雷斯纳”)。为了便于管理,它们被并入了莱因省(亚琛专区),但是政治上却隶属于科隆…亚琛行政区。
  在东南方,这类地区有过去属于南斯拉夫的下斯蒂里亚地区和上卡尔尼奥拉、米埃斯塔尔和西兰乡地区。根据希特勒1941年4月12日颁发的“分裂南斯拉夫的紧急指示”,他决定将这些地区分别划归施蒂里亚马克行政区和卡恩滕行政区。在西方,这类地区有:(1)法国的摩泽尔省(洛林)和上莱因与下莱因省(阿尔萨斯),摩泽尔省并入萨尔…法耳茨行政区,成为新的威斯特马克行政区,上莱因和下莱因并入巴登行政区,成为新的巴登…阿尔萨斯行政区;(2)卢森堡,它于1941年2月划归科布伦茨…特里尔行政区,成为新的摩泽尔行政区。
  虽然德国人始终没有通过法律宣布并吞这些地区,但是他们清楚地表明,他们完全有意把这些地区最终并入德国。例如,在阿尔萨斯,身为民政长官的瓦格纳行政长官就说,他的任务“主要是政治方面的……是一项将阿尔萨斯收回大德国的任务”。据说,希特勒本人曾经限地方民政长官在十年内使阿尔萨斯和洛林完全德意志化。为了使阿尔萨斯…洛林和卢森堡的那套行政管理形式同德国的那套完全一致,这三个地区的立法由各地的民政长官和柏林的政府部门共同提出。义务兵役制于1942年8月开始实行,接着德国内政部长颁布了一项法令,把德国公民的身分授与参加德国武装部队或武装党卫队的人,或是在其他方面表明自己不愧为德国人的人。在所有三处地方,他们还采取了各种步骤使地名甚至姓氏德意志化,同时还强迫居民讲德语以代替当地的语言或法语。就海关、邮电的管理以及铁道而言,这三个地区全被当作德国的一个组成部分。
  1941年8月,对俄国发动进攻后六星期,比亚威斯托克省,大约只有比利时那么大的前波兰“公国”,也归入了民政长官管辖区这一类。东普鲁士行政长官科赫奉派出任民政长官,该地区则改隶于东普鲁士行政区。虽然比亚威斯托克丝毫不受各项管辖东方合并区的法律的约束,但是德国人象对待阿尔萨斯、洛林和卢森堡那样,坚持该地区最后注定应并入德国。由于比亚威斯托克的民政长官,不仅是东普鲁士的行政长官、而且是驻乌克兰的德国专员,因此,在东方新秩序的结构中,比亚威斯托克地区有时被说成是起着东普鲁士与乌克兰之间的桥梁作用。
  下一类地区的行政机构也几乎完全是德国式的。这类地区包括波兰“残余地区”内的总督辖区、德国专员管辖下的乌克兰和德国专员管辖下的奥斯兰的白俄罗斯地区。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国虽然在法律上有着本国的“自治”政府,上面还有一个德国监护机构,却可以被认为也属于这一类,特别因为它们已经被官方看作是“大德国”的组成部分了。这一类地区与德国的关系始终没有很明确地规定过。至于总督辖区,官方曾经声明:这一地区的“特殊地位”
  使之无法按照国内法和国际法的一般概念来予以分类。它自身就代表一个独特的法律概念。它既不是德国的一部分,也不是大德国的一部分,在关税和货币方面同德国和大德国全分隔开……。但是它是大德国的一个势力范围,也是大德国权力范围的组成部分。
  据总督弗朗克说,总督辖区“不再是占领区,因此与德国无关,它是大德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也“不单纯是一个殖民地”或是“一个自治领或保护国”,而是大德国的一个“附属地区”(Nebenland)。
  弗朗克和德国报刊都费尽心机想把总督辖区的地位和保护国的地位严格地区分开来,同时指出,虽然这两类地区同样有可能成为大德国的一部分,它们的地位却不必相仿。这种区分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当的,因为就组成方式来说,保护国不仅同总督辖区有某些相同的特点,而且同所有占领区也有某些相同的地方。象总督辖区乌克兰和奥斯兰那样,它被剥夺了作为“国际法上一个实体”的全部地位,并被指定为一片专供掠夺的、可能加以德意志化的地区。象合并区那样,它成了“德国关税区”的一部分,并受到德国许多法律的管辖。另一方面,它象丹麦那样,保有在柏林派驻外交代表的权利,自身有着一个名义上“自治的”行政机构,其首脑享有“主权政府的首脑所享有的全部荣誉”。
  奥斯兰和乌克兰的地位也一直不很明确。毫无疑问,这是因为德国人象对待总督辖区和保护国的问题那样,不愿把它们的地位固定下来,以免不利于将来把这些地区并入德国。罗森贝格(象上文已经提到的那样)原来曾经设想使奥斯兰成为一个广阔的殖民地式的“保护国”,由来自各日耳曼民族国家的合适的移民移居到那里,并使其德意志化,不过他曾主张,乌克兰应成为一个与德国紧密地结盟的自治国。然而结果,情况恰巧相反,当奥斯兰的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获得某种程度的自治时,乌克兰却基本上仍然是一个遭到掠夺的殖民地区,由一个几乎完全是德国人的行政机构加以统治。
  这一类是指德国人在军事上和经济上很感兴趣、但大抵又认为不适宜于立即并入德国的地区(可是,就连对丹麦,也没有排除掉最后加以并吞的可能性)。只要战争继续下去,这些国家在军事上和战略上就对德国有着不同程度的重要性,而它们的行政机构的性质往往也就视其重要性而决定。例如,比利时和法国北部、法国被占领区、希腊和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的“残余”地区等,由于在战略方面极其重要,都被置于军管之下,由德国武装部队通过军事司令官直接控制,可是,由于政策上的一大改变,比利时和法国北部于1944年7月突然改由一个文职的德国专员前去主管,军事司令官的职位最后同高级党卫队和警察头子的职位合而为一。另一方面,由于挪威和荷兰在政治和军事方面都同等重要,因此这两个国家几乎从一开始就置于德国专员主持的民政机构的管理之下。
  在一个突出的实例中——即所谓丹麦“模范保护国”这一实例——德国人起初力图把军事占领同有限地干涉当地事务结合起来。在这一点上,原来的计划是,通过外交途径——即通过德国驻哥本哈根的公使——实行控制。因此,在入侵的那天,德国政府就宣称,它无意破坏丹麦的领土完整或干涉丹麦的政治独立。结果,不仅丹麦议会制度继续发挥作用,甚至连丹麦军队也完整无损,尽管他们被限制于一些特殊地区。其次,德国人也没有象在其他占领区那样,试图利用丹麦境内的少数民族德意志人。这一点使《北石勒苏益格日报》感到很恼火。然而德国人要求丹麦在外交政策方面作了重大的改变,尤其在1941年对俄国发动进攻以后。那时,丹麦被迫同苏联断绝外交关系,并且参加了防共协定。丹麦还被迫同意建立丹麦自由团,并宣布丹麦共产党为非法组织。后来,它同德国的整个宪政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1943年9月意大利的崩溃,带来了德国占领下的另一类地区——即所谓“作战区”(Operationszonen)。这类地区以前属于意大利,或者在意大利管辖之下,但是这时为了军事安全的原因,德国人确实认为不得不予以接管。这类“作战区”有“亚得利亚海沿海地区”(AdriatischesKüstenland)和“阿尔卑斯地区”(Alpenvorland)。亚得利亚海沿海地区包括意大利的乌迪南、戈里齐亚、的里雅斯特、普拉和阜姆等省,以及由意大利占领的卢布尔雅那省、苏沙克与巴卡尔地区、克尔克岛、路辛岛和刻索岛。这一地区归卡恩滕行政区长官兼德国总督弗里德里希·赖纳博士管辖。阿尔卑斯地区包括意大利的波尔萨诺、特兰托和贝卢诺省,由蒂罗尔…福拉尔贝格行政区长官兼德国总督弗朗茨·霍费尔管辖。赖纳和霍费尔在他们负责的“作战区”内都享有“最高专员”(ObersterKommissar)这一头衔。
  在亚得利亚海沿海地区,赖纳声称,他的“首要任务”是不让敌人入侵和不使该地区内出现“政治真空”,而在阿尔卑斯地区,霍费尔说,他的职责是“在勃伦纳山口以内地区促成正确的态度、安定和秩序”。这两项声明在一定程度上都符合于1944年4月德国成立“作战区”时希特勒就这项行动向墨索里尼所作的解释:即如果德国人继续在意大利作战的话,他们就不得不使后方“畅通无阻”,而且还“不得不确保阿尔卑斯各山口,从而使游击队无法威胁这些狭隘的补给线”。
  尽管德国人起初不承认有把这些地区并入德国的意图,他们不久便很清楚地表明,亚得里亚海沿海地区和阿尔卑斯地区在政治上最终将并入邻近的德国行政区。在南蒂罗尔,他们尤其鼓励那场同德国“重新联合起来”的运动。意大利语逐渐被禁止使用,意大利机构也被有系统地消灭掉。在德国本上,纳粹报刊提到南蒂罗尔时,同提到奥地利、苏台德区、东方合并区和阿尔萨斯…洛林一样,开始把它说成是德国居民已经重返德国的地区之一。
  虽然德国人在上述各类占领区内建立的行政管理制度各各不同,但就它们同德国的关系而论,这些地区至少在最初阶段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它们同德国之间由“内部疆界”分隔开来,德国平民除非持有德国内政部颁发的特别许可证,否则不能进入这些占领区。就东方地区和保护国而言,这种特别许可证的颁发是根据德国内政部长弗里克1940年7月20日颁布的一项法令办理的。这项法令载明,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东方合并区(不包括但泽、以前属于普鲁士的上西里西亚和以前属于奥地利的弗赖施塔特、切欣与拜利茨地区,以及比亚瓦城),总督辖区和“德国内政部长规定的任何其他地区”,都是需要特别许可证的地区。后来,乌克兰和奥斯兰也列入了单子。这就使德国占领下的东方地区几乎全部需要入境许可证了,尽管希姆莱于1942年5月撤销了所谓“东方地区的警察界限”,从而使德国平民无须办理其他手续便能赴但泽…西普鲁士行政区和瓦尔塔兰行政区的其余地方旅行。据称,赴东方地区其他地方的通行证“原则上只在申请的理由就作战努力而言是关系重大时,才予以颁发”,而接受这类申请的行政区警察当局都奉命“对每一份申请书进行严格的审查”。未经批准而偷越“内部疆界”的人,一经捕获就严加惩办,这一点自不待言。
  至于西方的某些被占领国家——特别是比利时和法国北部及法国被占领区——希姆莱于1942年4月实施了一种特殊的签证办法(Sichtvermerksverfahren),以代替先前发给来往于这些地区的平民的军事通行证。可是,据指出,只有下列几类旅行可以获准:(1)为国家和纳粹党因公出差,(2)商业性的旅行,(3)由比利时和法国来的外籍工人的旅行。其他各种旅行一概都被禁止。为党务出差不在这项旅行禁令的范围之内,这一点虽然并不令人惊奇,却十分有趣,因为党内工作人员赴其他地区旅行是受到禁止的。在其他那些地区,甚至通常在社会上享有特权的那些人,没有特殊的许可也不能越过一道“内部疆界”。例如,1941年4月29日,纳粹党办公厅发布了一项命令,禁止“纳粹党各办事处和附属组织与有关团体的所有人员”越界进入下斯蒂里亚、上卡尔尼奥拉、西兰和米埃斯塔尔等置于民政长官管辖下的地区。“为紧急公务”出差,首先须经纳粹党办公厅批准,尽管民政长官也可以批准这类出差。
  德国最高代表(即行政长官兼总督、民政长官、德国保护长官、德国专员、军事司令官等)的地位,往往在这一类地区和在另一类地区互不相同,尽管委派这些官员的根本目的——即为了维护德国的利益——在整个希特勒的欧洲却完全是一样的。拿合并区来说,最高权力在当地是由行政长官兼总督行使,如果它们隶属的行政区是普鲁士的一部分,则由行政长官兼省长来行使。象所有其他行政长官兼总督那样,他是“德国政府的常设官员”,在德国内政部长的全面监督(Dienstaufsicht)下进行工作,负责督促人们遵守希特勒制定的政策方针。在但泽…西普鲁士和瓦尔塔兰,由于官方规定“所有行政部门”都归行政长官兼总督管辖,他又成了诸如司法、财政、铁道和邮电等“特殊行政机构”(Sonderverwaltungen)的首长。因此,正象德国报刊指出的那样,他的“地位”较之其他各省的德国总督“无可比拟地强大”。不象德国国内官职和他相当的官员们,他也不受任何传统类型的德国省一级行政机构的妨碍——事实上,在他管辖的地区内,“国家社会主义的思想可以彻底予以贯彻”,“国家社会主义的理论可以百分之一百地付诸实行”。
  在比亚威斯托克、下斯蒂里亚、上卡尔尼奥拉、西兰、米埃斯塔尔、阿尔萨斯、洛林和卢森堡,民政长官就是德国最高代表,其职责同挪威和荷兰的德国专员的职责相仿。不过他同时又是这个地区所隶属的附近那个行政区的长官兼总督(科赫是一个例外,他是东普鲁士行政长官兼省长)。但是,光是这片地区这样隶属于一个行政区,不足以使它的行政机构就成为国家行政机构。“只有在特殊的领域里——即邮电、铁道和海关——国家才直接接管”。在所有其他领域里,最高权威就是民政长官,他通过若干相当于柏林中央政府各部的行政部门来进行管理。甚至当中央政府的一个机构,例如粮食管理局,在这些地区设立分局时,它们也不归柏林而归民政长官管辖。除了那些明确地获准可以为全部占领区制订法律的政府当局所发布的命令外,民政长官只接受经由德国总理府主任(即拉默斯)传达下来的希特勒的指示。但是,在颁布新法律之前,他们有必要同有关的中央部门进行磋商,而在有些地区(例如,阿尔萨斯、洛林和卢森堡),德国内政部内设立的所谓“总办事处”有权来调解民政长官和中央部门之间发生的任何争执。可是柏林当局并不行使任何“财政权力”,因为希特勒本人坚决认为,民政长官“决不应”在财务方面受到任何严格管理的“妨碍”。因此,他们“获准编制范围极其广泛的独立的预算”。
  在总督辖区,总督汉斯·弗朗克象上述地区的民政长官一样,也是直接对希特勒负责,尽管在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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