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天下为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红楼之天下为棋- 第1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等贾玖回答,长乐公主就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本宫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本宫小的时候,那个时候,本宫的母妃是父皇的表妹也是宫里最得宠、地位也最高的妃子,就是元皇后也不敢给母妃脸色瞧,下面的人更是对本宫巴结得很。那个时候,父皇每天从前朝回到后宫,一定会先来看母妃和本宫……”(未完待续)
22
    恶魔?

    连这些狄人都害怕都恶魔?

    长乐公主的耳朵一下子就竖了起来。

    “嗯?”马贼头子来劲儿了,“你是说,除了那些尸体,其余的东西都不见了?”

    下面坐着的二头领立刻点了点头:“没错儿!这就是最邪门的地方。要搬走一个部落的全部东西,怎么也要多出两三倍的人、两三倍的车马才好。可奇怪的就在这里,周围看不到辎重经过的车辙,只有马蹄印子,而且还很浅。根本就不像是带着大量的财货离开的模样。可那些人,连身上的衣裳都被剥光了。你说这事儿邪门不邪门。”

    草原上的传说也不少,既然能够成为马贼的头领,这个叫做桑巴的草原大汉也不是只有肌肉发达的家伙,至少,他的脑袋可是非常好使的。

    他问道:“会不会是仙山上的神仙?”

    不是大齐有道门,草原上还有个跟道门实力相当、甚至还逼得道门不得不对草原退避三舍的魔门。中原人叫他们魔道中人,而他们则喜欢自称圣门,也是草原人口中的神仙。

    二头领晃了晃手里的酒囊,从身边的女人身后抓过一只酒坛子,道:“神仙是神仙,又怎么会稀罕那些帐篷啊、皮子啊,甚至连人穿得破破烂烂的皮裘也要。别的不说,就是连冬天都过不下去的牧民,手里有了一笔闲钱都会买了香油给神仙们供上。……”这话说得倒是事实。其实牧民手里面并没有多少银钱,银钱什么的,对于他们来说,还没有草料来得实在。

    这种情况跟大齐很相似。在大齐,农户手里只要有点闲钱都会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时刻准备着用来添置田地。除了田地之外的开销,大概也就只有道观庙宇之类的香油钱了。在草原上,牧民们家里可能有整群整群的牛羊,可是他们的兜里面还真的没有钱这个玩意儿。给他们钱,还不如给他们草料或者给他们人手把草料给打整齐了,好让他们有更多的牛羊留到来年。至于跟商队交换来的银钱,他们也没有什么用处。铜板还能够融了做兵器。银子又能有什么用?往往是左手进了银钱右手就换了香油。转身就捐给了寺庙。

    那些高高在上的神仙会稀罕牧民身上的破衣裳?

    在脑袋里面勾勒出一个手持弯刀、一夜能够砍翻他们好几个人甚至不过是略略动一下手指头,自己这边就会倒下一大片的超级人物,竟然剥下了牧民身上破破烂烂的皮裘往自己身上批……

    晃晃脑袋。好像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把脑袋里面的奇怪画风撵走,马贼头子把这个不靠谱的猜测丢到了一边:“死人身上是什么样的伤口?”

    二头领道:“说来也奇怪。隐隐有风声说,那些尸体上的伤口不像是弯刀留下的,也不是箭矢留下的。倒有些像是南面的那些兔子们用的武器。只是南面的兔子有这么英雄的人物么?那都是些欺软怕硬的家伙,还娇贵得很。他们有这么好的本事。早就去他们的都城谋求富贵去了,哪里会来草原上喝风!再说了,那可是件大件的武器,少说也有二三十斤。挥舞起来才能够把一个大活人劈成对称的两半。要将这么重的武器使用自如,怎么也该是跟头领这样的英雄人物。可是从马蹄印子的痕迹上来看,整场战斗只有两三匹马离开。而且马背上的重量绝对不会超过一百五十斤。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觉得这事儿邪门得紧。”

    二三十斤重的武器。也只有传说级的武将们才会使用。要使用这么重的武器,必须骑在马上,对使用者的要求也非常高。而现在的大齐,能够做到这一点的武将真是凤毛麟角。大齐拥有这个等级的武将的时候,也是草原人最乖的时候。比方说,那位上将军就喜欢用丈八蛇矛。虽然份量上要差一点,可是对武艺的要求可不低。

    上将军在世的时候,这些草原人连跟大齐做生意都小心翼翼的呢。

    只听那马贼头子道:“真有这样的事儿?你该不会告诉我,这里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儿吧?”

    二头领道:“头儿,你还真别说。听那些女人们说,这附近的确发生过两起类似的事情,而且都是最近才发生的。一次是在东面三十里,一次是在北面二十里,还有一次是在我们来的方向。算起来,这三个地方就好像一个鸟笼子,而现在的我们,就在这鸟笼子里头。”

    这话说得有些忌讳,马贼头子立刻不爽了,当头就砸了一个酒坛子过去:“跟娘们儿一样唧唧歪歪地说什么呢?什么正好在笼子里头。你、奶、奶、的才在笼子里头!”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了阵阵喧哗声。

    马贼头子的酒劲也上来了,他以为是他的手下玩得很开心才会有这样的声音。

    这很正常,马贼的宴会上总是有女人和酒,自然也少不了女人的尖叫声、叫骂声和哀求声,当众杀人取乐乃是大部分的马贼的宴会上。而宴会到了**,马贼们还会放火,乐颠颠地带走自己想带走的,其余的,不论是财物还是女人抑或是不愿意加入他们的俘虏,都被他们杀死或者烧死。

    这一次也一样,马贼头子以为他的手下又开始拿女人们取乐了。而且这种惨嚎声显然激起了马贼身体里面的杀性,只见马贼头子将手里的酒囊一丢,道:“妈、的,什么玩意儿!这东西比南面的烧刀子差多了。兔子们就是有好东西,漂亮的女人,还有最烈的酒!可是我们就只有这片草原!不过没有关系,没有女人,我们可以去抢,没有酒,我们也可以去抢!兔子们就是这样没用——不,他们连兔子都不如,兔子还知道搏鹰呢,老鼠也比他们强!只要吓吓他们,不怕他们不乖乖地把好东西送来!”

    说着,醉醺醺地抓过一个女人,手上一用力,就拧断了那女人的脖子:“就跟这样,老子只要用一点点的力气,就能够把南面的那些没用的东西给宰了,然后……”

    帐篷里面的女人们都尖叫起来。而女人们的尖叫声则引起了帐篷里面其他马贼的暴虐。他们追逐着四散逃逸的女人,有的拿着弯刀对着从身边经过的女人们乱砍乱劈,有的则是拿出弓箭直接将视线内的女人们当场射杀。

    对于这些马贼来说,刺激才是最主要的。马贼中也不是没有女人,不过能够长留在马贼中的女人,不是本领高强就是有人罩着,也不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出现在这样的场合的女人,本来就是在场的男人们的玩物。

    长乐公主缩在角落里面,小心翼翼地蜷起自己的手脚。多年的宫廷生活,让他能够自如地控制自己成为人们的焦点还是成为壁花。而在的身侧,仅剩的一个姑姑依旧忠心耿耿地守护着他、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别人的视线。

    长乐公主以为,今天会跟过去几天一样,成为他记忆深处的噩梦,让他渡过又一个几乎盼不到天明的夜晚。

    就在这个时候,“嘭”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重重地砸在帐篷上。长乐公主很确定,这个声音跟他之前听到的很不同,具体如何不同他却说不上来。

    那马贼头子却被惹火了:“小兔崽子,想热闹也不知道找个地方,居然动到老子头上了!”

    马贼的三头领骂骂咧咧地提着刀站起了身子。他砍翻了两个挡路的女人,才走到帐篷口,嫌弃帘子,就看见黑暗中一道光芒闪过,三头领的头颅不见了。壮硕的身体停了一会儿,仰面倒了下来。

    帐篷里面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马贼们跳了起来,到处找自己的弯刀和武器,也有的胡乱抓起衣服就往身上披,更多的,则是找到了弯刀就往女人们身上砍。他们嫌这些女人太过碍手碍脚了。

    一个女人的头颅就那样飞了起来,掉在了长乐公主的脚边,死不瞑目的眼睛直直地盯住了长乐公主。长乐公主认得,这个女人是前一个部落族长的女儿,也是这两天马贼头子身边最得意的女人。

    长乐公主还记得自己被那个部落抢过去的时候,这个女人就带着人亲自过来鄙视了自己一通,还赏了自己一顿鞭子。甚至自己被轮暴之后,也是这个女人把自己从帐篷里拖了出来,直接丢在草地上。

    在此之前,长乐公主对这个女人恨得咬牙切齿,甚至不止一次假想过,若是在大齐,他绝对会剥了这个女人的皮。

    可是这一会儿,长乐公主的脑子一片空白。

    他很想吐,可理智却告诉他,他不能这么做。若是让马贼们注意到他,那么,死的绝对会是他。

    帐篷里面鲜血飞溅,刺鼻的血腥味儿直冲长乐公主的脑门,长乐公主两眼一黑,就那么晕了过去。

    他不知道,就在他昏过去不久,掩护着他的那个女官也被砍了一刀,整个背部被划开,背上的骨头断了,可是这个女人至始至终都没有吭声。至死,那位忠心耿耿的女官还在用身体保护自己的小主子。(未完待续)
21长乐
    也许是上苍听见了皇帝的祈愿,也许是上苍觉得长乐这个女孩子已经够可怜了,也许是上苍觉得,大齐的官场应该听到边关的声音,在孤身进入草原的第三个月,贾玖还真的遇到了长乐公主。

    那日袭击了青牛部灭掉了青牛部主力,只有少量的精骑兵逃了出去,剩下的都被贾玖给杀掉了。

    贾玖的或天戟下,从来不留活口。

    本来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因为安远卫得到了巨大的战功,也收获了相当多的财货,怎么也是一件名利双收的事儿,甚至连打点上峰的钱财都有了。可是大齐的官场之上总有不和谐的声音,甚至这种现象都蔓延到了军队之中。

    明明是大齐的军队,明明是保家卫国驱除胡虏,可是到了某些人的嘴里,居然成了比屠杀自己的子民更加十恶不赦的行为。还有相当多的人竟然在考虑狄人会不会因此而生气并且责问大齐的朝廷甚至进行大规模的南下行动。

    看见大齐的官场和军队上层的那些监军们的言行,贾玖都无语了。

    他什么都没有说,跟认出了自己的父亲和没有认出自己的哥哥打了个招呼之后,就牵着三匹马走进了茫茫草原。

    因为身边没有了其他人,没有了掣肘也没有了被人发现秘密的担忧,贾玖也放开了手。

    那些人不是害怕狄人么?可若是狄人的实力并不强,或者狄人的实力弱得只剩下了原来的十分之一都没有,那个时候,朝廷还会谈狄色变么?

    抱着这样的想法,贾玖成了草原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双光魔王。

    杀光抢光。

    他所经过的地方。无论是狄人部落还是狼群抑或是牛群、马群、羊群、兔群,统统杀掉。但凡能带走的东西他统统带走。被他灭掉的狄人部落,什么帐篷、皮裘,什么食物酒水,什么财宝草料,反正能够带走的统统带走。为此,他兑换了好几个乾坤袋放在自己的初级行囊里面。一个用来装抢来的车子帐篷皮裘衣物食物草料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一个用来装金银珠宝,一个用来装各种牲畜的尸体。

    他经过的地方,留给狄人的。就只有躺在茫茫的草原上的、**裸的狄人的尸体。其他的,什么都没留下。

    因此,贾玖在草原上的速度并不是很快,却在草原上留下了血腥的传说。

    他跟长乐公主重逢的那天。天气相当好,风和日丽。只是草原上就这一点不好。天气冷的时候,草原上什么都没有,连跟草都不会长;等天气转热,青草长出来以后。这蚊蝇就跟着一起出现,而且不是一只两只地出现,而是遮天蔽日地出现。这些蚊蝇飞起来的时候。就跟天上多了一片乌云一般。

    不过,这些恼人的蚊蝇从来就不敢来惹贾玖。也不知道是因为杀戮碎岛王脉的血脉中带来的槐树的味道天生就带着驱蚊的效果还是因为贾玖身上冲天的杀气。

    贾玖翻看着智能小管家带着的地图,找到了面前这个所在。

    这是草原上的一个马贼窝。这是毋庸置疑的。

    在草原上,无论是那个部落,在放牧的同时还会做些马贼的行当,对比自己弱小的部落或者经过的商队进行劫掠什么的,可是那些职业的马贼从来就不放牧。四处烧杀劫掠才是他们的日常。而且,马贼没有正儿八经的根据地。如果是沙漠里面的马贼,他们可能会停留在某个地方,因为沙漠里的水是有数的。可草原上的马贼就不太讲究这个,因为他们不用放牧,甚至连草场都限制不住他们。

    如果不是突然出现的任务,贾玖也不会发现,自己曾经清理过的地方居然还有人会过来安营扎寨。

    这是一群规模不是很大的马贼,但是个个都是刀口舔血的凶悍之辈。

    就是在草原上,一个马贼的战斗力,往往跟那些大部落养着的精兵比起来也毫不逊色。尤其在侦察、突袭方面,还比那些大部落的精兵略胜一筹。每逢大战的时候,这些马贼也是各大部落争相笼络的对象。尤其是在南下劫掠的时候,为了让这些马贼参战,那些大部落也是很舍得下本钱的。

    这群五百人的马贼,仗着好马好刀,仗着武艺高强,在草原上来去如风。日前他们才袭击了一个中等部落,得到一笔极为丰厚的财富,还得到了一群特别漂亮的女人。所以才会在这里寻欢作乐。

    五百人的马贼,就是安营扎寨,看上去也不过是个勉强称得上规模的小部落。在草原上,各部落之间相互劫掠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经验不足的人甚至会把马贼跟一般的小部落弄错而陷入万丈深渊,不但自己成为马贼试刀的冤魂,就连自己部落也很可能会因此而遭到马贼的劫掠甚至从此彻底消失。

    贾玖眼前的这群马贼便是如此。他们仗着艺高胆大,在这片草场上安营扎寨,一面寻欢作乐,一面等着那些不懂事儿的小家伙落入陷阱。

    有几个年轻的小马贼一面听着里面男人的嬉闹声和女人的轻笑、哀鸣声,忍不住偷偷地咽了咽口水,偷偷地交换着意见:“真没有想到,那个部落里面还有那么漂亮的女人。”

    边上立刻有人道:“你们懂什么,那不是草原上的格桑花,是南边的兔子的女人。南面的兔子一点本事都没有,却占据着天底下最富饶的土地,拥有天底下最多的财宝,还有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你们没有看到那些女人的皮肤,就跟上好的奶酪一般,又软又白。要不,头儿怎么会在这里停下?”

    先头那个小年轻立刻就道:“那是南面的女人?”

    方才说话的那个络腮大胡子立刻道:“没错。也只有南面的女人的手才会那么嫩。你们难道没有听说么?南面的那个兔子皇帝送女儿来和亲了。”

    “女儿?哈哈哈,兔子皇帝的女儿还真不值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