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美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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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国之路-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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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年末,我在德国的两年任期届满。当时我已经接替路易塞尔担任了D连连长。连长通常由上尉担任,我们全营只有我一个中尉连长。营长J·巴塞洛米斯中校要我留任,可是我想家。我已经16个月没见到我的女朋友了。我也希望换换环境。步兵人事处派我回国去马萨诸塞州的德文斯堡,我以为到那里有机会当另一个连的连长。从德文斯堡开车几个小时就可以到纽约市,这挺合我的心意。我满怀深情地告别了第四十八步兵团。我刚来时还是一个新手,离开时已是一个相当有经验的职业军人了。
  多年之后,我常给我的孩子们讲这一时期的故事,他们感到只有一个故事最来劲儿。那是一天上午,我们正在进行演习,在吉森附近我们的车遇上另一个部队的一辆侦察吉普车停在狭窄的路边。
  “嘿,中尉。”我们部队的一个人喊道,“过来瞧瞧这是谁呀!”
  我走了过去,那里有一个满身油污、面色疲惫的中士向我敬礼。原来是埃尔维斯·普莱斯利①,我们握了手。“爸爸跟歌王握过手啦!”正是这一点使我的孩子们惊喜。我当时的感觉则是,这位名人不错,没有谋求照顾,而是毫无怨言地来服两年兵役,当普通一兵,而且升为一名军士。
  德文斯堡在马萨诸塞州艾尔市附近,在波士顿以西约30英里。这座老兵营所以能保存下来,主要是由于马萨诸塞州国会议员代表团的坚持。我到德文斯堡报到是1961年1月,地面上的雪有3英尺深。士兵们都叫冷,波多黎各士兵尤其受不了。有一个外号叫“二等兵TA…21”② 的人,不论什么时候离开营房,都要穿上他所有的衣服。有一天他不请假外出,开了小差。几星期以后,宪兵找到了他,原来他溜回波多黎各的桑塔斯去晒太阳。有趣的是,这些一星期来冻得哆哆嗦嗦的大兵,每到星期六下午校阅完毕之后立即变得精神抖擞,穿上笔挺的便衣,搭便车去波士顿和纽约,逛夜总会之类的销魂场所去了。
  我被分配到第二步兵旅第四步兵团第一战斗群。旅长是小约瑟夫·史迪威准将,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传奇人物老约瑟夫·史迪威将军的儿子。老史迪威的绰号叫“醋瓶子乔伊”,我们的小史迪威则被叫做“苹果酒乔伊”或“苹果汁乔伊”。他50多岁学跳伞,自己不怕扭断脖子,还拉着旅部的牧师跟他一起跳。他们学了10分钟就跳,牧师摔得鼻青脸肿,再也不跳了。在离开德文斯堡几年后,史迪威又自学开飞机,驾驶一架DC…3飞机,大概是学得不大好,在一次从加利福尼亚飞往夏威夷的途中失踪。我们这些认识他的人都盼望我们的“苹果酒乔伊”有朝一日会依旧红光满面地出现在夏威夷的怀基基海滩上。
  我在德文斯堡担任的第一个职务,是战斗群司令部的联络官,主要是为主管作战与训练的第三科科长理查德·埃利森少校当“听差”。埃利森是个和蔼的爱尔兰裔人,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朝鲜战争,比我在德国时的多数上司都高明一些。战斗群群长是罗伯特·厄特利上校,为人古板。副群长托姆·根德隆上校原是有名的第一步兵师的老兵,他一举一动、呼吸、睡觉都离不开第一步兵师的老传统。他按照第一步兵师的将军们的名字给他的儿子们命名,只是由于他妻子坚决反对,他几个女儿才没享受这一荣誉。他动不动就说“你只有照步一师的样子做,准能做好”。这几位长官凑到一起,真够热闹的。
  “苹果酒乔伊”、厄特利和根德隆之间,经常冒出不同的意见,好意见、坏意见、荒唐可笑的意见,什么都有。可是埃利森聪明机智,善于周旋,能拿出好点子,避开馊主意,把最令人难堪的意见扼杀在摇篮之中,同时还总能让几位上司都高兴。我从他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埃利森和妻子乔伊都善于交际,性情活泼,他们待我这个单身汉如同亲人。可惜,埃利森几年之后死在越南,他的早逝使我失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良友。
  不久,我终于逃脱了联络官的差事,担任A连连副。连长不多久调走了,我第二次当了连长,仍是中尉。我和各连的连长既是竞争者又是伙伴。我们彼此传授一些小把戏。例如,假若你发现连里床单缺了,就去医院垃圾堆或太平间去捡。那里有的是,捡回来一洗还能再用。
  我在德文斯懂得了一个道理:竞赛不一定都是要玩命。我在连里组织了各种竞赛,不仅是体育运动竞赛,还评比最佳宿舍,最佳娱乐室,最佳武器保养等等,凡是能评分的都开展竞赛,给予奖励。竞赛越多,班、排和士兵赢得优胜的机会就越多。我自己是穿上军装后才发现了自己的价值,我希望帮助我的下级也发现他们的自我价值。然而,我对“超级杯”式竞赛的兴趣却小得多,那种竞赛要求奥林匹克级的水平,参赛选手不得不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训练。竞赛本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让更多的军人都树立自信和自尊。当普通的人付出了超出普通水平的努力就可以赢得优胜的时候,竞赛就是最健康的。
  第二步兵旅是陆军战略军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军由一些精锐部队组成,其任务是随时准备奔赴任何战场作战,它的英文缩写是斯特拉克(STRAC)。我们把斯特拉克既用作名词,也用作形容词,用它来表示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做好准备,具有集体荣誉感。例如:“排副,你排是斯特拉克吗?”“是,长官,我排是斯特拉克。” 然而,正像陆军里往往出现的情形一样,在这一方面也做得过了头。形式变得重于内容。注重外表整洁甚至超过了注重战备。我们用淀粉把作战服装浆得像硬板,为的是裤线笔挺。当地有句成语叫“打淀粉”,就是用笤帚把拍打裤子,把裤腿拍开,这样,把腿伸进裤子时,才不至于擦伤皮肤。校阅时我们要等到最后一刻才穿裤子,扣上裤扣,拉上拉锁,最后穿上靴子。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持军服笔挺,不起皱。这种做法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过不了一个钟头,人人的制服都会变得满是皱褶。可是要保持斯特拉克,就不能不“打淀粉”,我干得比谁都强。这成了一个传统。
  “打淀粉”不过是愚蠢传统的一个例子而已。越南战争之后,陆军努力取消种种无意义的做法。我们想让军人生活比较接近平民生活。改成了5天工作,周末休息两天。兵营现在不再像是宽松监狱,而是像大学校园。我们仍举行校阅,但目的是评估一个部队的战备水平,不会因为一个兵背水壶有一点不合要求就给处分。
  我接受而且支持我们所作出的大部分有意义的改革,赞成取消“打淀粉”之类的无意义的做法。然而,传统和礼仪对于保持军人的神秘感仍然是必需的。它们能给年轻士兵灌输一种归属感和自豪感。我坦率承认,我怀念以往的某些做法。例如,连长原先有权处理士兵轻微的犯规,把处理结果写进一个绿皮的连队处分登记本,例如:“列兵拉索,未请假外出,罚款50元”,等等。今天,连队处分登记本没有了。为了惩处日常的违纪行为,你也得宣读一个“米兰达条款”① 式的声明,提供证人,请律师,并报请上级主官审批。这一切听起来颇有尊重公民权的味道。可是它损害了小分队所必须具备的某种东西,即连排军官和士官的自主负责精神,一种家庭精神:像父母对子女一样关心年轻士兵,在他们走偏方向时就把他们拽回来。不可否认,在过去的制度下偶尔发生过滥用权力的现象。但这种制度的利大于弊。现在的情形,则像是家庭里每次发生厨房口角就把全家拖上家政法庭。处分权收到了上级司令部和律师们的手中,小分队就失去了原先的某种可贵的东西。
  过去,人事和薪饷是在营一级办理。如今有了电脑,这些工作都统一由上级处理,效率高而且省钱。可是,这种非人格化的服务也使我们付出了代价。军官们对自己部属的生活过问得少了,给部属提忠告和帮他们解决问题的作用变小了。在某种程度上,电脑取代了官兵之间的人与人的联系,取代了他们借以凝聚在一起,保持高昂士气的家庭感。我还相信,上了年纪的当过兵的人一定还记得当年的连队食堂,那煤渣地基上的木房子,一头是厨房,一头是食堂,地上摆着野餐式的桌凳,一个角落是军官就餐的位置,另一个角落给军士们用。食堂门口放着垃圾桶,门外挂着一排拖把。今天,食堂都变成“大餐厅”了。我知道大餐厅比连队小食堂经济合算,然而,我依然怀念当年的连队食堂,人们在那小食堂里叽叽喳喳,谈笑风生,充满战友情谊。当然,我这是让怀旧与现实混杂在一起了。在理智上,我知道今天的美国兵和美国陆军是优越的。可是,像所有的老年人一样,我仍然透过模模糊糊的记忆,怀念过去的时光。
  我担任A连连长的时间不长,很快就被调到一个新单位,第二步兵团第一营担任营副官。我又一次以中尉的身份担任了上尉级的职务。营副官负责人事、任免、升降、纪律、军邮以及“士气和福利”。我的新上司、营长,是W。 C·艾伯纳西中校,他是阿肯色州人,沃钸塔浸礼会大学的毕业生,是个真正滴酒不沾的浸礼会教友,说话斯文,惊叹语不超过“哎呀!”一词。在他手下,我不能不谨言慎行。
  艾伯纳西中校一点也不霸道,但办事认真,格外重视全营的士气。办理一名列兵晋升为上等兵,他要求得跟提升上校一样过细。发军饷必须按时。士兵们在野外挨冻时,必须送去热咖啡和热汤。只要发现一个兵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就一级一级追查责任。他并不是娇宠士兵,他对他们要求严格,执行纪律毫不留情。这是另一种方式的关怀。
  一天,中校吩咐我建立“欢迎娃娃”的制度。我一听感到迷惑不解。艾伯纳西解释说,每逢一名军人的妻子生孩子,要立即发一封营长亲笔签名信,向娃娃父母致以祝贺。再给婴儿寄一封信,欢迎小娃娃到我营做客。他要求这两封信在婴儿诞生的当天寄出。
  我怎样才能知道哪个人要当父亲了?难道我可以让全营集合,命令:“谁的妻子怀了孕,向前一步——走!”然后盘问预产期在哪一天。我当时还是一个单身汉,这大概也影响到我干这件事的热情。不管怎么说,我办这桩差事拖拖拉拉。中校把我叫去:“哎呀,科林,你还没有办,真叫我失望!”他这和颜悦色的指责,比我在德国时挨“红脸”巴雷特一顿臭骂还难受。我一回到自己办公室,就马上着手这项人口统计工作了。
  我不曾料想到,这项工作一落实,立刻得到良好的反馈。艾伯纳西的良苦用心使大家感动。娃娃的母亲回信,对丈夫的部队把她们看作是部队生活的一部分表示感激。娃娃刚出世不会说话,但可以想象到,母亲准会把第二步兵团第一营的欢迎信珍藏在孩子的档案本内。
  艾伯纳西还给我上了有益的一课,就是要想方设法深入下层,接触每一个人。要让每个人都感到自己受重视,是大集体中的一分子。在从根本上说是粗线条的部队工作中,艾伯纳西做到了细致入微的关怀。当时军队里一般人的态度都是大而化之,谁想要老婆,就给他发一个老婆了事,而艾伯纳西却深入关怀每一个部属。
  我对副官工作感到头疼,想重新当连长,成天向艾伯纳西唠唠叨叨。有一天,他终于对我讲了几句阴阳怪气的话:“你当过连长,而且当了两次,尽管时间不长。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你现在是第3次在上尉的职位上工作。既然如此,恐怕谁也不会再把你派回连队。”这话似乎是说我已经跳过了那一高度。我还是想当连长,但是艾伯纳西的话是对的。
  1961年夏季,我第一次去牙买加,用我亲戚们的话说,是头一次“回老家”。德文斯堡的生活严肃紧张,但总不像在西德冷战前沿那样令人兴奋。我想找点新鲜事干干。我当时一月薪金是290美元,花了182美元买了一张去牙买加的往返机票。临行前,我回家查询家谱,弄清楚谁跟谁是什么关系,以免闹笑话。
  地球上还能找出两个地方像德文斯堡和牙买加一样相差那么大吗?转眼之间,我降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地方,身前身后全是娇艳的鲜花,受到姑姑姨姨、叔伯姑舅和堂亲表亲们的热情欢迎,就像故人重逢一般。我在报名参军时,曾经填写过海外关系,仅父母的亲兄弟姐妹之中家在牙买加的亲人,就有28名。可是,我有点失礼。他们以为我是从富国来的“阔亲戚”,我却没有给他们带什么礼物。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热情接待,把我从一村送到另一村,一家接到另一家,从姨妈姨父到姑妈姑父,仿佛传看一件奖品似的。
  我一到西印度群岛,就观察到家家是妇女当政。她们辛勤工作,循规蹈矩,生儿育女,督促子女上进。某些男人却被认为是不怎么样。我见到了所有的姨妈姑妈,而见到的叔叔、舅舅、姨父、姑父却少一些。一天,我和表兄弗农·梅克尔一起开车到金斯敦城里去看望艾丝丽姨妈和威特姨父。我们遇到红灯停车时,弗农指着街角上站着的一个人说:“那就是你的鲁珀舅舅。”
  “我想见见他。”我说。
  “不行。”弗农回答。
  “为什么?”我问道。原来,鲁珀似乎是麦科伊家的败类。玩了太多的女朋友,却又没钱糊口养家。弗农说的话是对的。艾丝丽姨妈也不喜欢这个弟弟。
  可是,他毕竟是我的舅舅,我还是去看了他。在这么多亲戚当中,鲁珀竟是格外有趣的一个。只要我花钱给他买兰姆酒喝,他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他的故事。我花钱买酒听他讲故事,有3天都是这样度过的。我陪他喝酒太多,休假期的最后两天,不得不回到纽约昆斯区家里休息,等头不疼了,才返回兵营。
  1961年夏季,我3年义务服役期满,本可以离开部队,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离队。我是一个年轻黑人,除了当兵,别的我都不懂。我离队后干什么,跟我父亲进服装厂吗?以地质工作者身份去俄克拉何马钻石油吗?当时正是经济衰退时期,我留在军队,很快就可以一月挣360美元,一年挣4320美元,这收入在当时是相当不错的。在军队,我的才干有多大,就可以走多远。在美国社会里,一个黑人从事任何别的职业都不会有这样多的机会。最重要的是,我爱当兵这一行。因此,我告诉父母我不回家了,这使他们诧异不已。
  对于服兵役,美国黑人一向有一定的矛盾心情。多少年多少代,这个国家不曾为我们而战,还实际上拒绝赋予我们基本的权利,我们又干吗要为它而战?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甚至不能进白人享用的餐厅和一般生活设施,还叫我们怎样为它服务呢?可是,不论是受到珍重还是受到轻蔑,不论是受到欢迎还是仅仅受到容忍,依然有千千万万的黑人为这个国家服兵役,有史以来一向如此。在马萨诸塞州——我此前服役的地方——早在1652年,黑人自由人和黑奴就曾经应征当民兵。美国革命时期,曾经有5000多黑人在华盛顿将军麾下服役,帮助这个国家争取到独立,而他们自己却并未享受独立。内战期间,将近22万黑人在联邦军队伍中作战,阵亡了37500人。黑奴得到了解放,但他们回到家里仍然被人瞧不起,还得忍受三K党的猖獗和私刑。
  内战以后,国会授权成立了4个黑人团:第二十四和第二十五步兵团,第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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