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配合了香港政府亲民的形象,安慰了千万个小市民。如《天才白痴梦》中的“天造之材,皆有其用,展翅高飞,无须在梦中”,又如《莫等待》中那种“劝君惜取少年时”的传统告诫,充满关爱和鼓舞人心的力量。在许冠杰的歌曲里,人们的确能获得无比的尊重和关怀,尽管它是由一个大学生表达出来的。
作为一个偶像歌手,情歌当然是不可少的,但他唱的却不是怨女旷男式的失恋歌,而是白马王子充满浓情蜜意的示爱歌,其诗意与温馨恰如其大学生的身份,那种罗密欧式的深情,不知陶醉了多少70年代恋爱的年轻人。如“谁令我今晚举止失常”、“难自禁望君你能见谅……”、“梨涡情笑,可知否奥妙”、“曳摇共对轻舟飘”,这些情歌都是含蓄的、精神上的,甚至停留于幻想、单恋式,当然也有失恋情逝的感叹,但与80年代后期开始的一系列野性情歌还是不能相比。
他在电影方面的成就也很大,参加演出了几部在香港电影史上举足轻重的电影,如《半斤八两》、《最佳拍档》等。
他接受了不同角色的挑战,极富时代感,像詹姆斯·邦德一般的《最佳拍档》,或是科幻小说传奇人物“卫斯理”,甚至是古装豪情的《笑傲江湖》等,许冠杰没有重复前人的经验,而是别具一格。
1992年4月22日,许冠杰结束了在红馆举行的“告别乐坛演唱会”。
许冠杰告别歌坛,为他所代表的那个时代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许冠杰是一代音乐文化的终结者,他领导了粤语流行乐坛近20年,他是巨星中的表率。
许冠杰在乐坛的成就与贡献,受到各方面的推崇和肯定。
“天之骄子”谭咏麟在许冠杰之后和“四大天王”出现之前的80年代,香港流行歌坛最杰出的男歌手,恐怕就是谭咏麟了。
1985年初,由香港无线电视台举办的“1984年十大劲歌金曲”评选中,谭咏麟荣获“1984年最受欢迎男歌星奖”和“1984年十大劲歌金曲奖”。
谭咏麟在香港乐坛走红,一方面是依靠个人的演技、音色、音域特点,以及外形、台风等;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在1984年左右出版的唱片较多,发行较广,此外,还依靠香港无线电视台及商业电台的极力吹捧,使谭咏麟这个名字在香港老幼皆知,无人不晓。
曾有人预测,香港乐坛将会由于张国荣的崛起而威胁到谭咏麟,然而事实并不那么容易。
谭咏麟的根基比张国荣更深一些,歌唱功力也胜一筹;此外,谭咏麟的演唱风格也比张国荣成熟,歌曲也较有深度。
谭咏麟不光在香港乐坛有很大影响,他还到日本等地举行过演唱会。虽然日本的音乐市场并不容易打入,但他勇于尝试,并取得成功。日本某著名歌星曾到香港演出并接受记者访问,被问及对香港乐坛的认识时,他着重提到了香港有个谭咏麟。
谭咏麟拥有一张成熟而略带稚气的孩子脸,待人处事温和有礼,有成就却从不恃红生骄,这是难能可贵的。也可能正是由于这种原因,他能够在香港娱乐圈的激流中站稳脚跟。
作出一位出色的歌手,谭咏麟也有逊色的一面,那就是舞蹈略为生硬些,包括劲歌的台风,叫人看起来不太自然,有点勉强。
在香港,人们都亲热地叫谭咏麟“阿伦”。
阿伦的父亲是职业足球运动员,阿伦自小生活在一个热闹的家庭里,养成了活泼好动的性格。他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三个妹妹,在众多姐妹的包围下,家里更难有清静的日子,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阿伦被“训练”得口水多过茶。
受父亲的感染,阿伦自小对踢足球很有兴趣。时至今日,虽然没有继承父业,但除了影视圈的朋友外,还交了一群球场老友。阿伦最大的兴趣当然是唱歌和组织乐队。他先在别人的乐队里挨了七年,继而和四个好友组成“温拿”乐队。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温拿乐队蜚声香港歌坛,被誉为“温拿五虎”,正是这个温拿乐队,把阿伦带上了电影、歌唱的新旅程。或者可以说,阿伦成功的秘诀在于他对潮流脉搏感应的敏感。
当“温拿”五人一体的形式已令歌迷厌倦的时候,阿伦忍痛中止了与好朋友多年的亲密合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和台湾永升电影公司签了三年合约。
他以最快的速度学会了普通话,三年内拍片超过十部,其中《假如我是真的》一片赢得台湾电影金马奖。这部影片对他后来的发展影响很大。
合约期满返港后,阿伦还拍了好些片子。不久,他全力在歌唱方面发展,凭《爱的根源》、《酒红色的心》、《午夜丽人》等歌,夺得多个唱片大赛奖,从而名声大噪,唱片销量稳居榜首多时。1985年,他一个人连开20场演唱会,开创了香港个人演唱会场数最高纪录,事业达到巅峰状态。
阿伦的歌迷男女老幼都有,但以年轻人居多。这些活泼率直的少男少女,除了热烈的捧场,也会随时出些难题。一着不慎便会尴尬得下不了台,所以每次上台,阿伦都得准备如何招架。
他知道,对各类歌迷既不能太严肃、光讲道理,又不能跟他们胡闹,要掌握分寸,懂得收放。狂热的歌迷有时还会形成一股伤害的力量,他就曾经在混乱中被歌迷抓伤,甚至头发也被扯落。面对汹涌的人潮,阿伦从歌迷的喝彩声和掌声中充分领略到金钱和荣誉不能相比的欢欣。
阿伦感情虽然丰富,但却始终专一,他很少绯闻,心中只有相恋多年的女友莎莉。
他和莎莉的感情相当稳定,彼此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莎莉不爱出风头,默默地在背后帮助他。阿伦常对人说,没有莎莉,便没有他今天的成就。
莎莉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女性,除了替阿伦管账外,还照顾他的起居,为他设计形象,阿伦登台的所有服装,都由莎莉一手包办。她对潮流时款敏感,懂得观众心理,除了设计阿伦的服装外,还设计伴舞演员的服装。为了赶演出时间,莎莉经常要熬通宵,由设计款式到一针一线地缝制。阿伦之所以能保持旺盛的青春活力的形象,功劳也有莎莉的一份。
1986年8月的谭咏麟演唱会,早在两个月前便开始接受歌迷的预订门票,17场的票仅7天便告售完。后应歌迷强烈要求,又再追加3场。售票处光是收到邮购支票就超过了1000万港元。
“‘86谭咏麟万众狂欢演唱会”在香港体育馆举行,演唱会刚启幕时,场内的灯光熄灭,“温拿”四位成员通过录音带替阿伦打气。在昔日队友倒数声中,舞台灯光闪个不停,一身武士打扮的阿伦手执宝剑,在舞台中央处慢慢升起。歌迷开始疯狂。威风凛凛的阿伦全身金黑色装扮,配上皮靴、黑手套。两曲唱罢,阿伦除了黑手套,向反应热烈的观众席上抛去,此举令歌迷们乱作一团。
唱完新碟中的歌曲,阿伦又换上一套全白服饰,出台与歌迷闲谈。场内灯光绝大部分由电脑感应操作,瞬息变幻,使人有目不暇接之感。由四声道配合的音响效果使庞大的场馆响起风沙声、海浪声、雨声……音域广阔而清晰。
当阿伦返回后台更换服饰时,在音乐声中,场内激光闪烁,融合了现代科技的高水准音响使在场观众惊叹不已……这场演唱会,阿伦足足唱了三个钟头。随后的几场演唱会,有多位明星为阿伦助阵,梅艳芳、刘德华等均与阿伦同台演唱。日本的当红歌星王置浩二也专程飞港,在演唱会中与阿伦合唱一首《酒红色的心》和《月半湾》等歌。
过去,谭咏麟经常在东南亚一带登台,后来发展到欧洲、美加演唱。除欧洲、美加外,还到过南美洲。总之,有华侨的地方,都是他行程考虑的范围。
成年累月辛苦劳碌,使很多人替他担心,有人认为,阿伦的财产早已超过千万,投资的生意有火锅店、西餐厅及艺能工程,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命干,真是不懂享受。但阿伦的心愿是希望借演唱会和大家聚首,希望把演唱会发展成为每年一次的“夏日狂欢”,大家一齐欢度美好时光。
汪明荃在香港,不论圈内的还是圈外的人,大都亲切地叫汪明荃“丽莎”。汪明荃先是加盟“丽的”,后转入“无线”,其“大姐大”地位几乎无人可以动摇。
汪明荃算不上大美人,但她往台上一站,不管什么红星都难以夺去她的光芒,这是一种气质,一种从容。她的歌喉也说不上出色,但一曲《万水千山总是情》,唱红了半边天。她学做粤剧,也有人买票专去看她。有人称她是“无线”的“镇台之宝”。
丽莎上有姐姐下有弟弟,在她1岁多时,父母和姐弟迁居香港,把她留给住在上海郊区的爷爷和奶奶带。一直到9岁,她只和两个老人生活在一起。9岁那年,父母接她去了香港,她一点也不高兴,心里舍不得两个老人。后来,她就慢慢变得沉默,喜怒哀乐不轻易外露,有很强的独立性。她性格的形成,和没有父母爱没有姐妹情的童年极有关系。
她说过,她进入娱乐圈之前,父亲要求她对家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可外泄。所以,直到今天她父亲及家人都没有在公开场合亮过相。和某些出尽风头的“星妈”、“星爸”相比,她的父母应该说是很特别的人了。
1971年,汪明荃和刘昌华结婚。
汪明荃说:“我一直赞成结婚,结婚是正常的,人人都结,我为什么不结?”
问题在于,她那时刚从“丽的”跳槽进入“无线”,正步入事业的黄金时期,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而且这忙是身不由己的。那么对于婚姻的另一方来说,就是不公平的了。但汪明荃那时太年轻、太自信,以为在事业与婚姻上可以取得平衡,结果却失败了。
其实,丈夫和婆婆对她都很好,本来是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但丽莎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是为事业牺牲了家庭。这段婚姻维持了几年,终于以离婚告终,但直到今天,汪明荃对前夫刘昌华仍怀着深深的歉疚。
她说:“到今天,我依然觉得错在自己,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后来他再婚了,并且还生下一双女儿,过得很好。他是应该得到幸福的。”这番话体现了汪明荃性格中善良的一面。丽莎没有孩子,外界曾传她为了拍《家变》而把四个月的身孕都打掉了,为事业作出了最大的牺牲。其实这是误传,丽莎确实流过产,但那不是有意的,她其实也很想做母亲。流产后,丽莎一直没有再怀过孕,因此一直没有亲生骨肉,这是她生命中的又一个遗憾。
后来,她年纪大了,而且没有再婚,自知不会再生孩子了,就索性收了三个干女儿,一个是谢贤和狄波拉的女儿婷婷(正式上了契),一个是李姓朋友的女儿,还有一个是一位新加坡华侨的女儿。她喜欢女孩。三个契女和她关系都很好。
多年前,汪明荃曾痴迷地爱上了金牌司仪何守信。而何守信当时已经结婚,太太就是当红影星欧嘉慧。但丽莎居然可以整日整夜陪何守信打牌,可以当着其他艺员的面对何守信柔情万种,甚至在公开场合手牵着手。
一场很复杂的三角关系,被传媒炒得沸沸扬扬。丽莎一如既往地拒绝记者采访,任真真假假的绯闻满天飞。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受伤倒地的竟是她自己。直到这时她才明白,她只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而已。后来她就患上了甲状腺肿瘤,恶性的,继精神之后身体再经受了一次炼狱般的痛苦。
这之后,她生活中出现了一个罗家英。罗家英是粤剧名演员,丽莎因学粤剧而与他接近并产生了爱意。罗家英最大的长处是性格乐观,他教丽莎怎样笑对人生。他指出,丽莎以前冷对记者,其潜意识里就是太介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因此才封闭自己。罗家英从不介意别人说什么,只以诚待人。这一点对丽莎影响至深。
当汪明荃敞开心怀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一切都不是那么可怕,尽管经历过许多痛苦,但仍然可以快乐地生活。她因此对罗家英既爱慕又尊重,凡事都包容忍让几分。
1994年8月,她和罗家英一同赴美国探望自己的家人。父亲希望他俩早日结婚,但丽莎说暂时还未考虑,认为现在的相处方式很好。记者说罗家英人很好,对人很亲切。丽莎笑着说:“他对人无疑很好,但相处久了,就原形毕露,又挑剔,又多投诉……”
“无线”成立28周年庆祝大会上,她穿一袭红裙担任司仪兼表演节目“十兄弟”,47岁的“阿姐”风采依然。
“情歌王子”周华健1960年,周华健出生于香港,并且在香港长大。
读书时他就沉迷于音乐,但家人却不希望他朝这方面发展,而是期望他能好好读书,中学、大学一直读下去,有了文凭,一生受用。可他却使家人失望了,19岁那年,他考香港中文大学名落孙山。家人不甘心,想办法送他去台湾继续读书,希望他走“正路”。他明白亲人的苦心,上飞机之前,把右手本来为方便弹吉他而留着的指甲剪了,决心从此告别音乐,一心读书。
但他对音乐的热爱却没法改变。在台湾读大学二年级时,恰逢春节,他在宿舍里休息,忽然听到隔壁传来吉他声,他再也忍不住了,立即去借了一把吉他弹了起来。音乐使他感到无比快乐,也许是从这时起,决定了他这辈子将与音乐结缘。此后他早上读书,晚上在餐厅里唱民歌。每天晚上,他都去西门町的大小餐厅里很投入地唱歌。
有一天,他感到一种难以抑制的创作冲动,写了一首歌《其实我不想放弃》,然后背着吉他跑遍台北,希望有唱片公司接受他这个“创作歌手”,希望别人能给他机会,但他得到的只是冷言冷语。
终于,台湾著名音乐人李宗盛雇用了他,工作只是整理录音带,清洗唱机磁头等杂务。对此他一点都没有嫌弃,认为这也是一个机会。
大学毕业后,李宗盛推荐他进入台湾滚石唱片公司做制作助理。从此他的人生掀开了新的一页。
周华健有许多良师益友,他说要感激的人太多,但第一个应该是李宗盛。
在变化多端的流行唱片市场,李宗盛制作和谱写的歌曲,多年来一直保持着畅销的势头,因此被称为“台湾流行音乐之王”。如80年代最红的两首歌曲,郑怡唱的《结束》和陈淑桦唱的《梦醒时分》。
李宗盛在台湾唱片公司担任高层主管,但他的主要角色还是音乐制作人。正是他为周华健制作了第一张专辑《心的方向》,才使香港乐坛“四大天王”地位有了实质性的威胁。像赵传、陈淑桦、林忆莲的专辑成功,也是李宗盛的手笔。
从音乐风格来说,李宗盛的作品比较偏重城市民谣,像第一张专辑《生命中的精灵》和《阿宗三件事》。而《生命中的精灵》是他的经典之作。
李宗盛的情歌非常撩拨人心,有催人泪下的力量。他的作品是大众情绪的代言人,能以生活语言说出现代人的情感,让歌手唱出爱的切肤之痛和复杂矛盾的思绪,以及透彻的男女情爱观,这在流行乐坛都是少见的。比如《爱情有什么道理》、《傲慢与偏见》、《伤痕》、《荒唐》、《我是一只小小鸟》、《给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我有话要说》等等。
李宗盛不但雇用和推荐了周华健,还常常为周华健指点迷津。他们的关系十分奇特,平常两人从不会相约吃饭喝酒聊天,偶尔碰见了也只是交谈几句,李宗盛从不说大道理,短短几句话,却针针见血,给周华健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