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娱乐圈大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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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娱乐圈大写真-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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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年代中期,是“邵氏”最辉煌的时期。旗下导演阵容强大,而签约的男女演员达到130个。这个时期,“邵氏”真可谓要人有人,要奖得奖,名利双收,人财两旺。
  邵逸夫或许也被这种太平盛世所陶醉,1966年,他授意手下员工为自己铸造一尊铜像,意识深处有了让自己万古流芳的意思。铜像造好后,正准备安放在邵氏影城的大门前,接替邹文怀的新任宣传部主任陈铜民说出一番话,令邵逸夫大跌眼镜。陈铜民说:“六先生(”邵氏“员工常称邵逸夫”六先生“、”六老板“或”六叔“),通常只有死了的人竖铜像,而你如今身体健康,精神也好过年轻人,怎么想到要竖个铜像呢?岂不是自己诅咒自己?况且一个人有功勋,铜像应该竖在公众场所,绝不能摆在自家厂里。”
  陈铜民的话乍听起来,像是蛮有道理,活人给自己造铜像,邵逸夫既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但是,自铸铜像就是自己咒自己,好像也没什么道理,活人给自己照相可以,画像也可以,塑像怎么就不可以?照片、画、铜像都是艺术品,怎么能说是自己咒自己呢?无非是给后人留个长久点的纪念罢了,这当然有点儿自己宣扬自己的意思。问题在于陈铜民把这个意思点破了,好像不赞成老板这样炫耀自己,而且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对陈铜民的意见。所以邵逸夫感到既尴尬又别扭。
  后来,邵逸夫的这个铜像被弃置在道具房里,一些对邵逸夫有意见而不敢当面说的人,便来到道具房里,拿邵逸夫的铜像撒气。曾有人说,那个铜像不知挨过多少武师们的拳脚和小姐们的唾沫。
  从1969年开始,“邵氏”出现衰微的迹象,旗下艺员纷纷跳槽,人才接二连三地流失。虽然像李翰祥、张彻这样的大导演走了又来,来了又走,但更多的人是走了再也不回头,比如大导演胡金铨、大明星王羽等。
  “邵氏”留不住人,根本原因是“邵氏”的体制决定的。“邵氏”属于家族企业,实行的是封建式的家长化管理,邵逸夫是这个电影王国的“国王”,他的意见便是圣旨。无论他多么开明,都无法消除这种体制本身与生俱来的弊病。留不住人才的次要原因,是邵逸夫本人“数口太精”(算盘打得紧)。
  有一次,“邵氏”剧组在外拍片,剧务签了一张采购单,要领20元钱去买100个生煎馒头,请邵逸夫批准。邵逸夫一看,不对,他清楚记得生煎馒头在片场饭堂只要一毛钱一个,采购写两毛钱一个,而且还要去尖沙咀买,来回还要用车,于是不批。其实这天片场饭堂的馒头师傅恰好因事请假一天,当天没有馒头卖。
  还有一次,岳枫执导一部电影,让编剧组的许国做副导演。由于许国当时是编剧,戏拍完后,制片部照例开了一张1000元的副导演酬劳单,呈请邵逸夫批准。他眉头连皱数下,然后用铅笔写了一行小字:“请与许国交涉。”制片部的董千里找到许国说:“老板是叫你下厂去了解一些拍片情况,不是叫你去做副导演,所以老板希望你打个折扣,收800元算了。”许国一听火起,就把酬劳单撕掉了,边撕边叫:“邵老板多了1000元,也富不了多少;我少了1000元,也穷不了多少!”
  还有一个故事,可以看出邵逸夫数口有多精。
  那是程刚执导影片《神刀》。据说程刚是向邹文怀举报李翰祥密谋背叛“邵氏”的人。之后他获得邵逸夫的重用,将他提升为导演开拍《神刀》。该片在市场上卖到97万港元即奉命收场。程刚为此央求邵逸夫多映一天,让他也过一过“百万导演”的瘾,但是遭到拒绝。
  外人可能对此弄不明白,多赚钱难道邵逸夫也不同意吗?其实错了。程刚如果成为“百万导演”,薪水就要加到“百万导演”的同一水平,虽然票房增加3万,程刚的薪水未必增加3万,但他不能让手下人轻易得意,为此他宁肯少一点票房收入。
  关于邵逸夫数口太精的事例简直不胜枚举,他的这些做法,最终导致了人心涣散,“众叛亲离”。
  邹文怀一直被认为是邵逸夫的心腹红人,外界甚至讥讽他与邵逸夫长期以来“狼狈为奸”。的确,邵逸夫与邹文怀曾经互相倚重,共同创造了邵氏公司的数度辉煌。邹文怀被邵逸夫授予极大的权力,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位置。
  但是,自从1969年,一个名叫方逸华的女人进入“邵氏”之后,邹文怀的权力和地位受到了严重挑战。他认为“邵氏”再也不是自己待的地方,于是拉拢一帮朋友,竖起一杆大旗,创立了嘉禾影业公司,公开与“邵氏”分庭抗礼。
  那么,方逸华这个女人凭什么威胁到邹文怀,她和邵逸夫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红颜知己1931年,方逸华生于上海,祖籍广东,英文名为MonaFonf。其母方文霞是30年代上海的“舞国红星”。方逸华随母亲姓,无人知道其父是何许人也。
  40年代末,方逸华母女来到香港。母亲方文霞一度在中环“百乐门”伴舞。方逸华中学没毕业便辍学了。她特别喜好西洋音乐,爱唱英文歌曲,那时,她与外籍乐队接触较多,不久便到歌厅登台。
  1950年,来自上海的歌星屈云云,首次赴新马登台,打开了“蕉风椰雨之乡”的财路之后,引起众歌女竞相仿效。那时几乎所有歌女都要到新马去淘金,方逸华也不例外。1952年,方逸华在新加坡认识了邵逸夫。
  邵逸夫似乎也是个歌迷,至少他被方逸华的歌声迷住了。
  当时的新加坡还是个相当保守的社会,当地一些富商的太太们,对来自香港的歌女深恶痛绝,但又奈何不了自己丈夫对她们深深迷恋。但这些太太们也有办法解救陷入迷魂阵的丈夫,具体做法是,一旦怀疑丈夫与某歌女暗中往来,便向官方投诉,称某某歌女勾引她的丈夫。
  由于那些富商基本都是伪君子,表面也站在捍卫妇女合法权益的官方立场上,使得官方乐于接受太太们的投拆,并将那些歌女列入“黑名单”,一经查实则驱逐出境,而且即使未能查实,对上过“黑名单”的歌女下次再申请入境,也决不批准。
  据说,方逸华和她的几个好朋友,都曾一度被列入“黑名单”中。
  从新加坡返港后,方逸华在湾仔巴拉莎舞厅演唱,后来,还去过美国一些城市的夜总会献唱。50年代中期,方逸华去过菲律宾献唱,并在马尼拉录制过唱片,其中有一首歌叫《Romatica》,颇受当地人士欢迎。50年代后期,方逸华和百代唱片公司(今日EMI的前身)签约,录制了不少中、英文歌曲,其中最流行的一支曲子是《花月佳期》。
  1965年,歌星顾湄为“邵氏”主演电影《小云雀》,方逸华在该片中客串演出。顾湄是方逸华的好朋友,据说,顾湄能在“邵氏”影片中任女主角,就是方逸华向邵逸夫推荐的。
  1969年,方逸华正式加盟“邵氏”,最初她没有参与制片工作,只是把公司采购物资的大权抓到手中。
  那时,方逸华的左膀右臂是她在娱乐界的两位好朋友,一位是曾做过歌星,在无线电视台主持歌曲节目的詹小萍(现在是香港台文化节目的监制),另一位是当年百代唱片公司香港方面的负责人汪淑卫。方逸华进入“邵氏”时,即把她们二位拉进了帐下。不过,这两位女士在方逸华权势极盛之时,都先后悄然隐退,离开了“邵氏”。
  方逸华和邵逸夫的关系密切到了何种地步,只需举两个例子便足以说明。
  其一,从“邵氏”的股权变化方面看。1971年,邵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挂牌上市,当时,邵逸夫的两个儿子邵维铭和邵维钟均为董事。1981年,方逸华加入了董事局。次年邵维铭和邵维钟相继退出董事局。此后,拥有“邵氏”实质性股权的,只剩下邵逸夫及方逸华二人。
  其二,从邵逸夫对结发妻子黄美珍的态度看。1987年10月24日,黄美珍在美国洛杉矶病逝,随后在美国举行了佛教葬礼。“邵氏”当时只在香港的报纸上发了个讣告,没有举行什么仪式。
  香港人都觉得这很不正常,于是有人批评邵逸夫对这位结发妻子缺乏感情。旁人似乎看不过眼,于是香港《银色世界》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专门介绍黄美珍。
  原文摘录如下:“她早在二三十年前已是亿万富婆,但一直自奉甚俭,也不闹特殊,这是当前女人们最缺乏的优点……六婶(指黄美珍)从不过问邵氏公司行政工作,也不会介绍自己的好友在公司里做事……与方逸华小姐相处,亦客客气气,十分难得。如果换上妒嫉心重的‘邵太太’,每天看见老公身处众香国中,前来吵吵闹闹或是一拍两散,那么邵氏电影王国也建不起来了。……”
  该文看似称赞黄美珍恪守妇道,宽宏大量,实则让人发现她长期以来深受压抑却强装笑脸。
  自从黄美珍死后,邵逸夫与方逸华开始公然出双入对,形影不离。为此,香港报刊几度传出邵逸夫即将与方逸华正式结婚的消息,但都被邵逸夫否认了。方逸华则对记者说:“我们现在不是很好吗?六叔一直很照顾我,他有魄力,我更欣赏他有恒心、远见和有时间观念,还经常给人机会。”
  也许这是大实话。不过,方逸华的机会多了,邹文怀的机会便少了。方逸华加入“邵氏”后,邹文怀处处受到掣肘。《南北极》有一篇文章指出:“过去邹文怀得邵逸夫信任,一般性的用款,凭邹的签字便可向出纳领取。但从方逸华到了影城,掌管财政大权后,则多了一个严格的关隘。就算有了邹文怀的签字,也不见得能领到款项,即使有的能领到,却减了一截。”
  邹文怀大权旁落,自尊心屡受伤害。终于促使他从“邵氏”卷走一批“死党”,于1970年6月正式创立“嘉禾”。
  邵逸夫重用红颜知己,赶走邹文怀,或许这算不得什么过失,在这类事情上有得必有失。在这之后,他犯下的一个重大失误,是没有能够拉住李小龙。邹文怀立即把李小龙拉入旗下,令初创时期的“嘉禾”迅猛发展壮大,形成对老牌“邵氏”的致命威胁。
  也许是因为“邵氏”当时人才济济,当时,虽然武侠片泰斗级导演胡金铨离开“邵氏”,改投台湾联邦公司,但另一位同级别的大导演张彻尚在“邵氏”呼风唤雨,并且,还有一位大导演李翰祥,在台湾自组“国联”公司十余年,结果大败而归,重新回到“邵氏”旗下。所以邵逸夫牛气得很,对李小龙的自我推荐毫不重视。
  那时,李小龙在美国一心想跻身好莱坞电影圈,无奈他上蹿下跳也只演了几部电视剧,因此想曲线发展,到香港找家有实力的公司,窜红之后再杀回美国。一向心高气傲的李小龙,这次委曲求全,通过中间人士把自己的意思转达给“邵氏”上层。自从邹文怀离去后,邵逸夫大刀阔斧改组了班底。新的制片主任由袁秋枫担任,编剧主任是董千里,宣传主任是陈铜民,策划经理是易文,《香港影画》主编是朱旭华。这个“邵氏”新内阁,每周六与邵逸夫开一次例会。作为李小龙的中介人,“邵氏”导演许国参加了关于李小龙问题的“内阁”讨论会。许国介绍说,李小龙的条件是片酬1万美元,拍摄时间限定60天。邵逸夫认为李小龙是在漫天开价,他对制片主任袁秋枫说:“你写封信给李小龙,告诉他,我们的片酬是付港币3000到9000,拍摄时间不能限定。他有兴趣,就来谈谈。”
  李小龙自然不会有兴趣来谈。
  于是,邹文怀看准时机,开出巨额片酬把李小龙拉进了“嘉禾”。从1971年开始,李小龙主演了《唐山大兄》、《精武门》和《猛龙过江》等影片,轰动世界影坛,使整个香港电影业的格局发生逆转性变化,打破了“邵氏”独霸香港影坛的神话。李小龙也由此成为世界级的功夫明星(李小龙本书另有介绍)。
  面对“嘉禾”崛起形成的巨大压力,“邵氏”出品也加强了暴力和色情成分。旗下的大明星和大导演们,都纷纷改变路线,比如重返“邵氏”的李翰祥,也不得不听命于邵逸夫,厚着脸皮去拍一连串的“风月片”了。
  “色情加暴力”,是进入70年代之后,“邵氏”影片的新特点和突出倾向,因此引起了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和强烈批评。香港记者曾就此问题多次采访邵逸夫,而邵逸夫是这样回答记者的:“我相信这不是邵氏公司独有的转变,电影潮流的变化是世界性的,欧美各国的电影比香港奇得多。就说色情和暴力吧,假如算他们十二分,我们只是三四分而已,问题是我们尚未习惯!”
  当被问及港产电影是否有必要跟随西洋电影的色情潮流时,邵逸夫说:“这不是跟随不跟随的问题,电影是要反映现实,配合时代的。假如现实是如此,电影又何须要代为隐瞒呢?”
  这种解释显然是会引起众怒的,于是招来了一波又一波的舆论抨击。1971年1月,香港《南北极》杂志刊登了刘绍铭的一篇文章,该文说邵逸夫的影片公司,每年拿出相当于一件女明星貂皮大衣价值的金钱,在台湾设立一个象征性的戏剧奖学金,居然还有脸说“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人才”。
  1973年9月,《南北极》又刊出《一群文化工作者给邵逸夫的公开信》,该文谴责邵逸夫缺乏社会责任感,希望他“商德日进”。该文的结尾部分说:“邵氏每年均赚近亿元,但我们却费尽思量,不解邵先生为什么从来不愿意放弃短视的生意眼,去拍一部内容较有深度的电影?”
  邵逸夫的辩护词是这样的——“没有人希望做亏本生意,要我摄制只有一小撮人懂得欣赏的艺术电影,我宁愿拿钱直接支持电影节。”
  邵逸夫完全把拍电影看成是做生意,什么赚钱拍什么。据邵氏影城的一位老编剧称,邵老板历来亲自审看剧本,在很长一个时期,只要在剧本中见到描写男女私戏,便会在旁边用红笔批字:“此处可以加黄色。”后来批多了,便简化成三个字:“加黄色!”
  此时,“邵氏”扶植起来的人才继续流失。重返“邵氏”的李翰祥,以喜剧片《大军阀》获得4!“!”万票房的佳绩,并获!“!”73年度亚洲影展“幽默滑稽片导演奖”,更重要的,是该片一举拍红了许冠文,使他成为香港喜剧片的头号明星。
  然而当许冠文拿出一个《鬼马双星》的剧本,希望与邵逸夫合资拍摄时,遭到了邵逸夫的拒绝,并把这个剧本说得一钱不值,结果促使许冠文离开“邵氏”改投“嘉禾”。而“嘉禾”及时推出《鬼马双星》,创下了香港史无前例的83!“万港元的票房纪录。
  ●入主“无线”
  但是,经历了半个多世纪银海沉浮的电影商人邵逸夫,认为电影再也不像以前那么好赚钱了。他看出经营电视业有利可图,于是把目光瞄准了电视传播业务。
  二十多年来,邵氏公司一直雄霸香港影坛,独占鳌头,邵逸夫也由此获“中国电影大王”之美誉。进入80年代,香港电影热开始降温,邵逸夫便见好就收,淡出影坛,向房地产、银行和其他各种物业多元发展。
  1980年,一个偶然的机会,邵逸夫接替了猝然病逝的利孝和,成为香港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即无线电视)和其子公司电视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局新一任主席,从此开始掌管香港电视业的大权。
  香港电视业同香港电影业一样,同样是龙争虎斗之地。邵逸夫进军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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