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压工人,但也不赞成工人采用“文革”式的那种激进的方法处理劳资纠纷。那时,几乎香港所有的亲中人士都站出来,支持“左派”工人,反抗港英当局。霍英东当时的亲中色彩已经比较明显,社会上已把他视为亲中阵营的重要人物。此时,他若人在香港,而不介入其中,不支持“左派”势力,自必招致亲中力量的不满;但倘若加入反抗港英当局的“左派”阵营,那必然会招致港府的敌视,双方的对立更加大。在这种左右为难的情况下,选择离开香港,无疑是明哲保身的好方法。
其二,当时,霍英东考虑最多的,应该是性命攸关的问题。由于不知道时局怎样发展下去,故而远走高飞,其策略是仍在香港投资,但人在他方,可百分之百保住性命。正如中国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财在香港,人在他国,才是处变不惊的最稳妥的保障。
第二十七章英美封杀贱价卖星光行
只因与中方关系良好,霍英东横遭英美政府封杀,使原本市道极佳的星光行大厦门可罗雀。英资公司置地以低价和令人屈辱的条件收购星光行。万般无奈,霍英东惟有壮士断臂,将星光行拱手相让。从此,他逐渐淡出地产行业。
英美联手迫害
旅居海外半年,霍英东超然物外,隔洋观火,避过了“六七事件”的惊涛骇浪。
但霍英东意料不到的是,“风暴”平息之后,在多次地产低潮中屹立不倒的他,却被深深地卷进了一场政治风波之中,并且经不起美、英两国施加的“政治迫害”,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
霍英东回香港时,虽然“六七风暴”的余波未了,一些小规模的事件仍有发生,但市面已逐渐回复正常,停顿了半年之久的商业活动也开始恢复。而他属下的星光行也恢复向外招租。
星光行(当时的名称是九龙商业大厦)是霍英东集团和另外三个集团合资,组成九龙置地公司,于1962年开始兴建的,其股东除霍英东外,还有何鸿燊、何添、关启明、钟明辉等人。整栋大厦共投资3000万港元,这在当时,算是一项十分大的地产项目,其中霍英东个人承担750万,即总投资的1/4,其他三个财团也各占1/4。但当中,九龙置地公司向汇丰银行贷款1000万元,这笔贷款以霍英东的名义担保,即霍英东总共投进1750万元。
当时,霍英东财力雄厚。他对我说:“在银根上,我是基本没有问题的。当时我承诺过,若果汇丰银行要我们清还1000万元的债项,我亦即时可以拿出来。”
按照霍英东他们的计划,星光行主要用于收租。星光行位于尖沙咀海旁,位置极佳,初时有不少商户租用,其中一个较大的租户就是中艺公司。“中艺”以经营中国工艺品为主,有中资背景。当时,中英关系正处于历史低潮,港府正处处限制中资企业的发展,故霍英东把星光行租予“中艺”,自然被港英视为亲中的表现。
霍英东万万没有想到,把星光行出租给“中艺”竟然会惹祸上身。港英当局向霍英东施压,封杀他的生存空间。
在历史上,由于朝鲜战争时期的经历,霍英东的公司也被美国政府列入黑名单。于是,英、美两国从星光行入手,联手向霍英东施予“政治迫害”。
首先,美国驻香港领事将星光行列入“黑名单”,明确宣布所有星光行的租客都不能买卖美国货,就连美国制造的那些收银机也在禁售之列。如此一来,对租用星光行的商户极为不便,受影响最大的是那间保龄球场和顶好百货公司,结果陈泽富的保龄球场要改用澳洲的设备。
美国领事这一招果然奏效,不少租客或对星光行望而却步,或要求低价租用。霍英东决定以每英尺9毫钱的超低价租出。因为他算过,若以这个价钱把整幢星光行出租,只要熬过7年,就可赚回所有投资。
每英尺9毫钱的价钱一放出,果然吸引了不少商户来参观、租用。谁知,这时候香港电话公司给各个有意租用星光行的商户打去电话,“忠告”他们:最好不要租星光行,如果租下来,驳通电话可能遥遥无期。
做生意的人哪敢和政府作对?并且,没有电话,生意如何做?结果,有意租用者个个慑于政府的压力,都不敢租用;连那些已经交了按金的商户也纷纷退租,连按金也不要了。
偌大的星光行,一时间门可罗雀,冷冷清清。
在商场打滚多年、见惯风风浪浪的霍英东,面对英、美的“政治迫害”,也无计可施了。
有合伙人不想霍英东一人独大
霍英东和几个股东商量后,决定出售星光行。但当时正是香港地产市道处于历史低潮时期,投资者都因为香港前途不明朗而不敢贸贸然买楼,因而楼宇有价无市。
有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曾经和我谈及星光行事件。他说,星光行招租受到阻滞之后,霍英东曾一度有意独资买下整栋星光行。
“有四个财团合资发展星光行,四个财团的股份是均等的,但星光行向汇丰银行借一笔钱,由霍英东出面担保,变成实际上霍英东出的钱最多。如果要买星光行,霍英东再拿好少的钱就足够。但有个别的合伙人,不想卖给霍英东,宁愿卖给外国人。”
“大家都是朋友,一齐合作,为什么有人不想卖给霍生?”我问。
“大家一齐合作,股份是均等的,卖给别人,不论盈亏,大家的利益也是均等的。但如果卖给霍英东一个人,说明自己没有霍英东那样多钱,由霍英东一个人独大,大家之间就有等级了。”
“霍生是否知道这个情况?”
“未必知。与霍生合作的股东当中,有人与我有较多接触,我听他们这样说过。”
“事实上,霍生当时有无正式向其他合伙人提过独力买下星光行?”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我知道,有股东说不想卖给霍英东,这是有理由的。你不能买,他有钱买,一眼就看出大家有等级……”
为了证实这位知情者的说法是否属实,我曾问霍英东:“据说当时有些股东不想把‘星光行’卖给你一个人,有没有这回事?”
霍英东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有些感慨地说:“我以前同你讲过,我从来没有负过任何人,但不少与我合作的人都有负于我。‘星光行’的事,我记得当时我有两个方案,一个是我借钱给其他股东,支持他们,不要卖‘星光行’,第二个方案是发行A、B股,起码这块地本身就很有价值。”
停了一下,霍英东又继续说:“我历来做生意,真是太公道了,总之帮人发达,除了珠城大厦、‘星光行’,西环煤气公司的那块地盘也是一样。那时是1967年,地产萧条得不得了,卖煤气公司那块地,总数是600多万,但其他人只凑了90万就不出钱了,我就自己出钱,找屈洪畴会计师来,发行A、B股,尽量保持他们的利益。历来,朋友碰到困难,我都是完全帮他们,其中何鸿燊、汤于翰等人是最典型的例子……”
“这些事,你不讲,外人不可能知道。”我说。
霍英东不以为然:“不是的,他们都知道的,只是不说出来而已。”
言归“星光行”事件,事实上,霍英东当时确实曾有意独资买下星光行,因为他仍然看好香港未来的地产市道。至于后来放弃,原因是:他很清楚,若自己独资购下星光行,英、美方面也绝不让自己有好日子过。
英资公司乘人之危
这时,英资的置地公司窥准机会,找到霍英东,提出以3750万港元收购星光行。置地是香港最大的外资地产公司,其母公司怡和以贩卖鸦片到中国起家,是香港最大的英资公司之一。
在地产市道一片萧条的情况下,3750万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价钱。为减少损失,霍英东于是同意以这个价钱卖给置地。
谁知,置地在收购过程中,节外生枝,提出一个新的收购方案:置地先付清霍英东投资的750万和汇丰的1000万港元贷款;其余2000万,则以承诺票据形式结算。
“只写一张Promisory Note,这个条件不合理!”霍英东不同意这种付款方式。
但置地很清楚,霍英东在英、美联手“迫害”下,已没有任何办法,所以一味坚持以承诺票据结算。
20多年以后,当霍英东再次向我提起这宗不公平的买卖时,仍然愤愤不平: “世上哪有这样岂有此理的事?你向我买物业,我将物业转名过户,你却来一纸票据结算。价钱多少是小事,但我觉得,这是史无前例的耻辱!”
断臂贱卖星光行
“我就算卖,也不能卖得这样低声下气!”霍英东打算与置地停止交易,另找买家——即使价钱低也无所谓。
其实,以霍英东当时的名望和关系,要找一个买家并非难事。但是,即使把星光行卖给自己选择的买家,霍英东仍然有一个顾虑。原来,霍英东当时有两家设在珠城的戏院,所放映的电影都是向美国的米高梅、霍氏等8大电影公司购进的;若美国继续向他施压,则戏院的片源就有问题,两间戏院就难以生存,而其它问题也可能接踵而来。
于是,霍英东先透过律师,写一封信给美国驻港领事,查问若自己出售星光行后,星光行是否从黑名单中剔除。美国领事答复:先要看买家是谁。很明显,美国和英国都不希望星光行落入亲中人士手中。
到此,霍英东很清楚了:若星光行不卖给置地,自己以后可能还会遇上很多麻烦。
再三权衡之后,霍英东壮士断臂,被迫收下置地的那纸承诺票据,出售星光行。
却说置地买下星光行的不久,香港局势趋于平静,地产市道也逐渐复苏,到了1970年,中区地王竟以2。58亿港元成交,创当时香港和世界地价的最高纪录;而星光行也在短短时间内全部租清。置地乘人之危,大赚一笔,而霍英东却损失惨重,事后还不时扼腕长叹!
逐渐淡出香港地产市场
在星光行事件中,霍英东虽然受了重挫,损失惨重,但那完全是因为英美两国的“政治迫害”所致,并非他的投资失策。霍英东是一个商业奇才、投资高手,这是人人公认的。
星光行事件之后,霍英东仍然看好地产市道的前景。霍氏集团的一位职员对我说:“当时,霍老板交待我买一百几十个地盘回来,但不用自己公司的名,是用我的名。那些地盘在报纸上登出来,中环一带的是200多元1英尺,湾仔50元左右1英尺,有些地盘甚至一分钱不要都有人愿意转给你,因为政府逼住地主交地价。但我没有拿回来。不然的话,以后把一些地盘转卖给新鸿基、长实,就发大财了!”
而霍英东自己,并没有因为在星光行事件中受挫而偃旗息鼓,他在地产市道仍然疲软时,还是把大量资金押在地产上。1968年,他斥资发展康宁道24号第一期工程;1969年,发展维多利亚大厦、康宁道48~52号第二期工程、铜锣湾道82号工程;1970年,斥资140万买下薄扶林沙宣道33号豪宅,并发展钵仑街124~128号工程。然后,又将资金投放于轩尼诗道、天后庙道一带的物业。
但是,由于港英政府有意“封杀”霍英东的发展空间,所以1967年之后的霍英东,虽然也在地产市场有些投资,但与1967年之前在地产界纵横叱咤的势头相比,根本不能同日而语。霍英东迫于无奈,已经改变投资策略,以退为攻,步步为营,并逐渐淡出香港的地产市场。
事实上,经过1967年的地产低潮之后,当时在香港,霍英东仍然可以说得上是手头资金最为充裕、实力最为雄厚的地产商之一。也就是说,他从那时起,逐渐淡出地产市场,“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相反,当霍英东逐渐淡出香港地产界之时,香港一些华资地产商却乘势而起。“六七”后,一些英资财团对香港前途缺乏信心,没有作长远发展的打算,因而未能充分利用其拥有的庞大土地和雄厚财力自行发展,而是倾向于将土地出售。一些华资商人,如郭得胜、李兆基、李嘉诚、胡应湘、郑裕彤等,乘机大战地产市场,并大有斩获,业绩斐然,财富剧增,成为香港地产行业的中流砥柱;连同原有的华资集团,到了70年代初期,华资地产商已强大到足以与英资分庭抗礼。而霍英东,却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郭得胜、李嘉诚、李兆基等人,兴建一个又一个屋村,大发其地产财。
不少人因此感叹说:“若不是港英政府与美国政府联手施‘政治迫害’,则当今香港十大地产商之首,极有可能是早在五六十年代就执地产业牛耳的霍英东!”
港府不让霍英东发展货柜码头
除了在地产业等限制霍英东不断坐大之外,港府似乎还想在其它有发展前景、经济效益很好的行业上,限制霍英东的发展。
据霍英东自己所述,他曾经是香港最早介入货柜码头经营的人士之一。
“那大概是1968、1969年,那时,世界货柜运输业刚刚兴起,香港也顺应这个潮流,要在葵涌发展货柜码头,于是划出葵涌的几幅海边地皮来发展。我和董浩云那时对此都有兴趣,但顾虑也是有的。我担心把码头搞起来后,没有船来停泊,而他却担心搞货柜船之后没有码头停泊,所以最初他不想把自己的货船改为货柜船。”有一次,在对我谈起与董浩云的关系时,霍英东主动提起这段并不太为人所知的往事。
“那时,港府推出葵涌一、二、三、四号四个货柜码头项目,最大的那个码头,也就是现在的一号码头,最早是由我一个人独力投得的。我虽然没有货柜船队,但我当时计划以私人公司形式经营公众码头,我没有船,但可以让所有的货船来停泊,就像机场公司一样,自己没有飞机,航空交通就交由航空公司,我只提供码头场地……”
“那后来为什么又不做了?”我问。
“不是自己不想做,困难虽然有,但自己当然有信心,比如我和政府签合同供应全港的海沙,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没有沙的情况。港府当时节外生枝,要我担保,每年至少要有20万个货柜箱在码头停泊,才能让我做。其实,当时,整个香港也没有20万个货柜箱。”
“港府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要求限制你?”
“我当时对港府说,就当我是向政府买幅地盖房,盖了房之后,有无人住是我的事。又如我盖写字楼,你无理由要求我要保证有多少人来租用才给我发展。我是一个投资者,我投资建起了码头,有无货柜箱,是我自己的事,蚀本也是我自己蚀,不关政府的事。”
“说到底,政府是不想给你发展?”
“这是没理由的,港府是出一些难题,不让我做。所以,我干脆放弃了,后来港府转给了几个做货柜船的公司经营……”
而霍英东得而复失的葵涌第一号货柜码头,后于1972年5月建成启用。
货柜运输业发展迅速,并很快就成了世界运输业的主流;香港也正是凭着拥有吨位大、服务一流的货柜码头等优势,在20世纪70年代一跃成为世界海运中心之一。
货柜运输业自兴起之后,在短短20多年间,虽然几经沧桑,其间又曾受到海运业出现大萧条的世界性危机的严重冲击,但货柜码头经营至今仍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霍英东因港府的歧视,失去了发展货柜码头的机会,也可以说是失去了一盘可能让他财源广进的大生意。
如果不是因为港府的歧视,说不准,霍英东在继五六十年代成为香港“地产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