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鹅宾馆与霍英东方面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写明:“合作期限为15年,从宾馆开始营业之日算起,合作期满后,广州白天鹅宾馆的一切产权全部归中方所有,本协议即终止;在合作期满时,如乙方(霍英东一方)所得的总收益资金不足4000万美元,甲方(白天鹅宾馆)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直到乙方除所得税总收益达到4000万美元。”
按此协议,若以正式营业时间1983年2月为计,霍英东与“白天鹅”终止合作的时间为1998年2月;若以部分开业时间1982年10月为计,则终止合作时间为1997年10月,那正是香港回归祖国3个月后。据闻,双方最近已经就这个问题开始磋商。
合作经营15年之后,霍英东在白天鹅再扮演什么角色,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只有一个要点:在这15年间,霍英东一方是否已按规定得到4000万美元的收益?
据霍英东自己所言,他从没自“白天鹅”提取利益,“白天鹅”赚到的钱都是用于捐赠和再投入宾馆——那这部分资金,是属于中方(白天鹅)应得的呢?还是霍英东应得的?如果不是霍英东应得的部分,那问题倒很清楚:霍英东没有提取他应得的利益,15年之后霍英东若有意继续合作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但倘若是属霍英东所得的,则问题就较为复杂:这笔钱是用于捐赠和投进“白天鹅”去的,实际上并没有到霍英东手里,那是否将它算为霍英东应得的4000万美元之中去呢?
另一方面,何铭思先生有一次与我交谈时,却提及了关于此事的另外一种说法,他说:“……白天鹅赚的钱,他(霍英东)抓住一部分,但这些钱到现在还抓在手里没用过。”
由此看来,霍英东实际上是否拿到4000万美元收益这个问题,还是相当复杂的。
“白天鹅”的“九七”问题
现在,我们假设在15年间,霍英东获得的利润已超过4000万美元,那双方合作的可能性是否还存在呢?现在看来,虽然协议写明会终止合作,但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实际情况可能未必这样。
我曾经就此问题问过霍英东,但他一直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霍生,‘白天鹅’的合作期满之后,你们将怎样处理?”我问。
霍英东答道:“协议写明是按年息,将来还4000万美元给我的,作为偿还。当时我还给刘田夫、梁威林写信,说将来若赚到这些钱,我一分钱也不拿,作为国家的其它用途。”
“很多人都关注,15年期满后,你是否退出。这件事怎样处理?”
“不是退不退出的问题。国内有些事情很头疼,开始合作的时候,什么也无所谓。但现在搞不清楚,是旅游局还是……搞不清楚。国内的国有资产分配,归谁,这问题相当复杂,比如一个旅游局,上面有经委……以前搞宾馆是个包袱,如果白天鹅每年亏1000万美元,人人都会甩手不干。这个问题,最好不要谈……自己的想法,只有自己最清楚……”
霍英东欲言又止。很明显,现阶段,双方尚没有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他说“自己的想法”是怎样的呢?我曾经无意中听到一些接近霍英东的人透露说:“如果内地方面要他放弃,他当然没办法,但他的意见,当然是希望合作下去。照理内地方面会知道怎样处理这件事,主要是内地会不会处理的问题。”
就此事,我也曾问过震霆,他还是“白天鹅”的7个董事之一。
我问他:“合作15年之后,‘白天鹅’怎么办?”
霍震霆说:“霍生(霍英东)很少考虑这个问题。这么多年来,中方没出过钱。如果大家合作,应该是风险共担。若酒店亏本,可能会把责任推给我们,让我们来搞,有钱赚就不同……借钱也是用我们的名义担保的。”
“一句话,15年后,你们有没有份?”
“我倒是反过来问:中方有没有份?基本上你一分钱都不投入。我的看法是,霍生(霍英东)纯粹是为国家,他最初不想管的。我当时还对他说:”霍生(霍英东),你不管不行的!‘“
对分分合合应是淡然以对
在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的过程中,有一件事确令人匪夷所思。
“白天鹅”其实就是霍英东、彭国珍的香港维昌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旅游局共同合作、合资兴建的,也就是白天鹅应该是合作双方共同拥有的。但是,在1982年10月5日,签署《合作经营白天鹅宾馆协议书》的双方中的甲方,却不是省旅游局,而是白天鹅宾馆,乙方却仍是维昌公司,这就变成白天鹅宾馆是投资合作的一方,而不是原先广东省旅游局和维昌公司共同兴建的项目,这就造成白天鹅只是投资一方,而维昌公司一开始就不拥有白天鹅的表面效果。
一般理解,这样的协议,对维昌当然是很不公平的。霍英东纵横商界几十年,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签署协议有悖常理,有悖商业规则,于自己不公允。其实,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样签合同。
那霍英东为什么还是在这份协议上签名呢?唯一可以解释的是,霍英东一开始就不计较利益问题。事实上,第一,他最初与广东省有关方面洽谈建白天鹅是在1978、1979年,那时他对在中国搞酒店并不是抱很大的信心,对旅游业的前景并不是很乐观;第二,当时,投资回报如何不是他主要考虑的问题,他甚至已经做好了把投进去的资金当作捐赠给国家的打算。
后来,在这本书稿快将定稿时,我和霍英东谈到这个问题。可能对此问题有所保留,但简单的几句话证明了我以上的分析。
霍英东淡然说:“没野 (没事)的,那时,协议……如果捐资肯定大家都说好。”
“问题是,这给协议签得有些离谱?”
霍英东想了一下,说:“那时,我们对宾馆信心不是很足,几十元一个房,那时的价格就是这样,怎么经营?所以,我说道绝对没有想过要靠宾馆来发财,但当时又不能说自己是支持改革开放……”
“但表面看来,似乎你们吃亏?”
“都不是的。”
由此还可以推测,霍英东在当初决定投资兴建“白天鹅”乃至“白天鹅”落成开业,签署那份协议时,他并没有15年后再合作下去的打算。在整件事中,他始终关心的只是:兴建、经营“白天鹅”能否给国家带来什么好处?能否为改革开放事业创造出一种可供借鉴的模式?如此说来,霍英东投资经营白天鹅,早已达到了原先设想之目的,无论他后来的想法有什么改变,也无论以后的情况如何,他已经是一个成功者,收获已非常之大。试想,这10多年来,外商进入中国内地投资经营酒店者不乏其人,但像霍英东这样屡创新猷,探索出一种被内地旅游业所广为推广的酒店管理模式者,又还有哪一位?
我不是很清楚霍英东对此事的真切想法。但倘若霍英东现在真的有意合作期满后仍然合作下去,而却不能如愿以偿,那我想他的心态应该是极之坦然的。投资、经营白天鹅,原先想得到的东西全部得到了,原先没想得到的东西也意外地得到了,那放弃它还有什么好可惜和留恋的呢?
我曾经和“白天鹅”的一些员工闲聊,他们个个都是言必说霍英东,口口声声把“我们老板”挂在嘴上。我感觉到,在他们心目中,他们只有一个老板,那就是霍英东。所以,我甚至认为,即使霍英东有朝一日退出“白天鹅”,他的威望和影响力也绝对不会因此而消失。做人如此,夫复何求?
套用一句极之流行的话来说,对此事,霍英东的心境应该是:“不在乎天长日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2003年2月6日,中国首家中外合作的五星级酒店——白天鹅宾馆合约正式到期,按协定,合约期满后的白天鹅宾馆资产收归广东省政府所有。霍英东的公司将以承包的形式继续经营白天鹅宾馆,这是中国首例由外资来承包经营酒店业国有企业。
20年来,白天鹅宾馆树立了广受海内外各界肯定和赞赏的民族品牌,为中国的饭店业争得了一项项荣誉:1985年7月被“世界一流酒店组织”接纳为首个中国成员;2002年被亚洲酒店网评为“中国最佳酒店”。2000年,白天鹅宾馆注册的“白天鹅”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中国酒店业至今惟一使用在宾馆服务上的驰名商标。
截至2002年12月31日,白天鹅宾馆共实现营业收入53亿元,上缴各项税金5亿元,利润总额也达到5亿元。
“20年来,白天鹅宾馆的经营发展十分成功,我也倾注了许多心血,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今天的白天鹅已经不仅仅是一座宾馆,更是一个响当当的民族品牌。”霍英东说。
霍英东用“一二三四五”概括了白天鹅宾馆的特色:一马当先——它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落成的中国第一家中外合作的五星级酒店;二十年——从1983年2月6日开业到如今走过整整20年的光辉历程;三自——它是中国第一家“自行设计、自行建设、自行管理”的现代大型中外合作酒店;四门大开——中国第一家敞开大门允许老百姓参观游览的高级酒店;五十佳——两度蝉联“全国五十佳星级酒店”榜首。
第四十一章身患癌症 祖国倾力抢救
事有巧合,霍英东和他的好朋友何贤,几乎同时患上癌症。我国政府对这两位为祖国建设出过大力的港澳巨商极为关怀,建议他们到北京治疗。何贤去了美国治疗,霍英东去了北京。结果,霍英东闯过了鬼门关,何贤却不幸病逝。
与何贤同时患上癌症
1983年年中,也就是白天鹅全面开业之后,霍英东感觉身体有些不适,一经检查,原来是患了癌症。
“这是生死问题,一听到这个消息,相当绝望!”霍英东对我说。
霍英东曾经说过,自年青时踏入社会工作起,他几乎没有休息过一天;几十年如一日,每天都忙于商务。平日虽然繁忙,但生活甚有规律,除出差外地,他每天的生活几乎是自成一律的。
虽然天天忙于工作,但由于霍英东长期来坚持体育锻炼,故向来身体都不错,极少有什么大小毛病。凡见过霍英东的人,都说他身体硬朗,精神矍铄,目光犀利,思维敏捷,精力过人。自年过花甲之后,即使每天连续工作10多个小时,仍然毫不现倦容。
所以,得知他身患癌症,他的家人、朋友都觉得很突然。霍英东身患癌症,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遗传,其父当年也是患癌症去世的;二是与他那几年操劳过度有关。在中山温泉宾馆和白天鹅宾馆兴建期间,霍英东时常在内地香港之间奔波,为这两个项目劳心劳力,以致心力交瘁,积劳成疾。
而霍英东自己也多次对我说,他那时患癌症,是与他那几年为了“中山温泉”和“白天鹅”的事操劳过度有关。他说:“这两件事,自己花的钱虽然不是很多,但我知道这对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作用很大,所以那几年是自己最辛苦的几年。中国大酒店有七个财团在搞,花园酒店也是几个财团,只有‘白天鹅’,是我一个人孤军作战,结果‘白天鹅’开张后,我就病倒了,自己还认为这次没命了……”
“当时,有没有后悔呢?”我问。
“绝对没有。”霍英东不假思索地说,“那时真是没后悔。为什么到现在自己还那样搏命做,个个礼拜都要上内地,没有别的,只是……当然,爱国的形式各有不同,你说谁不爱国?但自己确实是想为国家做点事。”
可以称作巧合的是,几乎在同一时间,霍英东的好朋友何贤也患上了癌症。
自1978年何贤邀霍英东首次回故乡番禺县之后的那几年,他们两人的名字时常是相连在一起的。他们时常一起回内地,为家乡的建设、为内地的改革开放事业,出谋献策,出钱出力——1979年,中山县小榄镇菊花展览会开幕,何贤和霍英东应邀一起到小榄参观。
1981年2月底到3月初,同为港澳区全国政协常委的何贤、霍英东,一起到北京列席全国人大五届十七次会议,并一起出席由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的座谈会,就调整国民经济计划和政府工作问题出谋献策。
除了一起捐资兴建番禺宾馆和投资兴建中山温泉宾馆外,霍英东和何贤还积极为家乡修桥铺路。1983年初,两人捐资兴建番禺大石大桥。在此之前的1981年8月,两人也共同倡议和资助兴建广州至珠海公路上的四座大桥——沙口大桥、细滘大桥、三洪奇大桥、容奇大桥。
1981年11月底,何贤和霍英东同时应邀上京,出席中共中央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对加强全国人大常委权力机构作用问题提建议。
1981年12月,他们两人又同时上京参加全国政协会议。霍英东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发言指出,国家利用外资应该通盘考虑和量力而行,必须多了解投资者背景,充分考虑投资者的条件和可靠性。他还谈到他和何贤捐资、投资兴建的番禺宾馆和中山温泉宾馆,说这两个项目的设计施工都是靠国内的力量,设计的完好和建设速度之快都令人满意,故利用外资的同时也应该充分利用国内的力量。
一位与霍英东、何贤都十分相熟的人士曾对我说及他们两人的关系:“何生和霍生是很要好的朋友,何生除了好赌以外,各方面都很受人尊敬,他帮过霍生,比如带他回乡下寻根,为霍生回内地投资拉线;但何生经济状况不好时,霍生也帮不少忙,比如他和霍生一起给内地捐赠或投资,他那部分有时是霍生帮他出的,大家关系很好!”
在1978年至1983年,何贤是霍英东最亲密的合作伙伴,他们之所以在那段时间走在一起,正是因为“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当他们同时患上癌症的消息传出,有人称这回他们是“同病相怜”了。
霍英东和何贤虽然“同病相怜”,但最后的命运却并不相同。
霍、何都是中方的老朋友,过去,中方在港澳的工作,对他们倚重很深。这些年,他们率先回内地投资,为内地的建设出钱出力,更为中方敬重。内地方面得悉他们患上癌症,甚为关切。
据闻,内地方面当时曾建议何贤去北京接受治疗,表示中央和国务院会给予特别关心。但何贤仍然决定按原计划到美国接受治疗。
何贤到美国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后又转回香港治疗。1983年11月15日,何贤预感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就要求回家乡番禺一次。11月24日,何贤在家乡住了10天后,要回香港继续治疗,当经过他和霍英东捐助正在兴建的大石大桥时,泪流满面,舍不得离开家乡。12月6日,何贤病逝于香港,终年75岁。国家领导人李先念、叶剑英、彭真等发来了唁电,当时的新华社香港分社负责人在参加何贤的追悼会后,还亲自为他扶灵。
中方建议霍去北京理疗
关于霍英东治病的情况,前新华社香港分社负责人在他的香港回忆录中提及:“霍英东去北京治疗前,我给中共中央、国务院发电报报告这件事,并派专人去卫生部、港澳办交涉安排。党中央、国务院的负责人在接到我的申报后做了专门的批示,卫生部因此十分重视,集中了全国的名医到北京为霍英东治病。不久,霍英东康复了,回香港后,他对我表示感谢,用了四个字:”再生之德‘。我表示不敢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霍的关心,我们应该做的。“
霍英东曾对我谈及他患病、治病的事,但他所讲的情况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