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第6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为此,历来都有不少读者和论家鄙视、痛恨袭人。第三,袭人多次表示,她跟定了宝玉,在王夫人面前也是以宝玉一生的守护神自居。第十九回,袭人说宝玉只要依着她,“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宝玉一贯依着她,可是她怎么样呢?宝玉还活着,她就去嫁蒋玉菡了,高鹗续书,也就把她写得很不堪,用“千古艰难惟一死”的诗句讥讽她。
  究竟应该怎么看待袭人?我觉得,曹雪芹他写出了这么一个生命存在,在他来说,从叙述的文笔里,看不出作者主观上的批判意味。曹雪芹对有的角色,最明显的是赵姨娘,其次是邢夫人,那是把厌恶、贬讽,都直接流露在文本里的。对袭人不是这样,甚至还恰恰相反,比如“情切切良宵花解语”这样的回目,是把袭人当做宝玉生命中最切近的花朵来描写的。像对待凤姐,曹雪芹写她的胆大妄为、泼辣狠毒,毫不手软,但总体而言,却还是赞赏爱惜居多。对袭人也是一样,曹雪芹客观地写出了她的人性弱点,但总体却还是肯定她的。对袭人,历来读者评家提出过三方面问题。第一个,袭人是否虚伪?你可以形成你觉得她虚伪的判断,但是就曹雪芹写她而言,我觉得恰恰是写她的真诚——她真诚地觉得自己跟宝玉的性关系是合情合理的,真诚地认为宝玉也该由家长严格地管一管,真诚地觉得应该常常向王夫人汇报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她真诚地认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宝玉好。那么,她在生活上对宝玉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已达到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程度,是换成任何一个别的人想尽忠都难以达标的,她已经成了宝玉除精神生活以外的,全部俗世生活里的依靠,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从我们读者方面来说,我读了书里关于袭人的描写,就懂得了有时候有的人的那份真诚甚至比虚伪还要可怕。第二个问题,就是袭人是否算个告密者?其实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就等于把这个问题回答了,她很真诚,她觉得那是汇报,不是告密,她只是报告事实,没有陷害谁的意思,既没造谣,也没夸大渲染,而且仅供王夫人参考,她心安理得。她也确实没有想到,后来,会出现那样的事态,撵晴雯,逐四儿、芳官,宝玉受大刺激,等等,但那要她负责任吗?后来宝玉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就把思路转向了宿命,转向了天人感应,引经据典,说怪不得院子里的海棠树死了半边,原来是晴雯不幸的预兆啊!一贯温柔和顺、似桂如兰的袭人一下子火了,她说:“真真的这话越发说上我的气来了,那晴雯是个什么东西,就费这样心思,比出这些正经人来!还有一说,他纵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去,便是这海棠,也该先来比我,也还轮不到他!想是我要死了!”袭人理直气壮,她没有告密人的自我意识,当然也就没有相关的愧疚与忏悔。
  第三个问题则是,袭人既然发过誓,刀搁在脖子上,她也不会离开宝玉,那怎么她后来却去嫁了蒋玉菡呢?袭人嫁蒋玉菡,是八十回后的情节,高鹗写的,只是他的一种思路,我的探佚心得跟他不同,我的思路是这样的情节八十回后,很快会写到皇帝追究荣国府为江南甄家藏匿罪产的事,贾府被第一次查抄,贾母在忧患惊吓中死去,荣国府被迫遣散大部分丫头仆人,负责查抄荣国府的就是忠顺王。那时忠顺王早从东郊紫檀堡逮回了蒋玉菡,留在身边当玩物,那么查抄荣国府,一些丫头就可以当成战利品,忠顺王就可以从中拿一些来赏给他府里的人,蒋玉菡听说,就提出来要袭人。大家还记得第二十八回的事情吧,就在那回所写的冯紫英家的宴席上,蒋玉菡知道了袭人是宝玉最重要的一个丫头,那么他在荣国府被抄后提出来要袭人是好意解救。袭人如被点名索要,就不得不去,当然,这有点刀搁在脖子上的味道了,但袭人人性中那软弱苟且的一面占了上风,她就没有以死抗拒,而是含泪而去了。根据脂砚斋一条批语,那时候宝钗已经嫁给宝玉,那一波抄家后还允许他们留下一个丫头——袭人临走时候就说,好歹留着麝月。麝月在照顾宝玉生活方面是一个颇有袭人精细谨慎作风的丫头,书里有多次那样的描写,而且麝月一贯低调,跟各方面都无矛盾,不引人注意,因此被点名索要走的可能性不大。袭人就让宝玉宝钗尽可能留下麝月,这样她走了也放心一点,心里头好过一点。我的思路就是这样,袭人她是在荣国府遭受突然打击的情况下,被迫离去的,你要她怎么办呢?以死对抗?那样会把事情弄糟,会连累到宝玉和整个荣国府。因此,你可以说她软弱,却不好说她是自私、虚伪与忘恩负义。
  根据脂砚斋批语还可以知道,袭人嫁给蒋玉菡以后,还曾为陷于困境的宝玉宝钗夫妇提供物质资助,也就是供养他们夫妇。即使袭人后来能长久地跟蒋玉菡在一起,在那个时代,戏子是低常人一等的,一个戏子的老婆,是得不到一般世人尊重的。袭人的人生理想,是陪伴宝玉一辈子,这个理想当然是破灭了,她也只能是在回忆里,通过咀嚼往日的甜蜜,来度过以后的岁月。总体而言她也是红颜薄命,是悲剧人生。
  排在又副册第三位的,我认为应该是鸳鸯。鸳鸯我不多说了。只想特别指出来,鸳鸯无意中撞见了司棋和潘又安。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样的贵族府邸里,司棋竟然把外面的小伙子约到大观园里,做那样的事,是既违法又悖德,可以用骇人听闻和胆大包天来形容。而鸳鸯呢,她不是一般的丫头,她是贾母身边最信赖的人。书里后来写贾母查赌,好厉害啊,可以知道贾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鸳鸯似乎是天然应该跟贾母一个立场,绝不允许府里出现这种乱象,不允许既定的秩序被搅动破坏的,因此面对司棋的行为,她能隐忍不报,就已经算非常地出格了。这一讲一开头,我就引了鸳鸯的话,跟她从小一起长大的丫头里,并没有司棋,司棋应该是贾赦邢夫人那个院子里的丫头,跟着迎春到这边来的,跟鸳鸯没有老交情。可是,书里写到,第七十二回一开头,鸳鸯听说司棋病得很重,要被挪出去,就主动去司棋那里,支出人去,反立身发誓:“我告诉一个人,立刻现死现报!你只管放心养病,别白糟蹋了小命儿!”我认为,鸳鸯的人格光辉在这一笔里,放射出了最强的光。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种社会,那样一种主流价值观的威严下,鸳鸯这么一个家生家养的奴隶,她就懂得任何一个生命,哪怕是比她自己地位还低一些的奴隶,都有追求自己的快乐与幸福的天赋人权,这种意识,是非常了不起的。当然,这其实就是作家曹雪芹的意识,这种意识在二百多年前的中国,是超前的,在现在的中国,也是先进的。鸳鸯的结局,应该是在贾母死亡后,贾赦向她下毒手时,自杀身亡。
  那么,又副册再往下排,应该都是谁呢?
  我个人的看法,排第四位的应该是小红。前八十回里,小红上了两次回目,八十回后,她还会去救助凤姐和宝玉,应该还会至少上一次回目。这说明在曹雪芹对全书的构思里,小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前面讲别的角色的时候,也已经多次涉及到小红,这里不再重复。那么,小红贾芸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还有去救助别人的能力,说明他们在社会上也算站住了脚,难道这也算薄命吗?别忘了小红的父亲是林之孝,这种贵族府邸的大管家,主子得势的时候,即使不仗势欺人,也八面威风,可是一旦大厦倾倒,靠山崩溃,那就非常之惨,皇帝所指派的来抄家的官员,一定会首先将这样的大管家严加拷问。真实的生活里,像李煦家和曹叛家的管家,都被拘押很久,反复提审,下场很惨。小红既然能去救助凤姐宝玉,当然更会去救助自己的父母,但是,那是好解救的吗?自己被株连上的风险也是很大的。我们只能设想,贾芸和小红因为早有预感,早作准备,因此,在贾府倾倒之前他们就结为了夫妻。当皇帝将贾家抄家治罪时,贾芸只是贾府的一个远亲,小红嫁给他后已经不算贾府的人,一时不会被追究,他们还有勉强维生的社会缝隙可以安身。但是,那一定是在惊恐与担忧中过日子,小红就算躲过了被打、被杀、被卖的大劫,也依然还是一个悲情女子。
  排在第五位的,我认为是金钏。第六位是紫鹃。第七位的是莺儿。
  第八位,估计是麝月。第二十回中涉及麝月的那条脂砚斋批语,可以再引得更详细一点,批语是针对一段会给你留下很深印象的情节的:袭人病了,宝玉房里的丫头们全出去玩耍了,麝月却自觉地留在屋里照看,让宝玉觉得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后来宝玉就给她篦头,被晴雯撞见,遭到讥讽。脂砚斋批语说:“闲上一段女儿口舌,却写麝月一人,在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这条批语透露了八十回后的情节,很珍贵。更有意思的是,也是在这一段稍前头一点,还有一条署名畸笏的批语,不但有这么个署名,还写下了落笔的时间,是丁亥夏。畸笏,应该是畸笏叟的减笔,这个人和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红学界一直有争论。有的认为是一个人,前后用不同的署名写批语,有的则认为是两个人,这个话题讨论起来很麻烦,这里不枝蔓。但是我要告诉你,就是这个丁亥年,据专家考证,应该是乾隆三十二年,也就是一七六七年。曹雪芹去世,是在一七六二年或一七六三年,这位畸笏写批语的时候,曹雪芹肯定已经不在了。那这条批语的内容是什么呢?写的是:“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你去看书里的具体描写,麝月说了不少话,并不是“闲闲无语”,那么这条批语是什么意思?它就给人这样的感觉——是书外的麝月,跟批书的人待在一起,批书的人批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把书里写的念给她听,而麝月坐在旁边,静静的,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可能只是在回忆,在沉思,于是批书的人鼻子就酸了,“对景伤情”,就是把书里的描写,和眼前的景况加以对比、联想,就很伤感,情绪难以控制。那么,这条重要的批语起码传递了三个信息:一个就是麝月实有其人,书里关于她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实际有过的;第二个信息,就是在生活的真实里,这个麝月,她最后经过一番离乱,到头来还是跟写书人、批书人又遇上了,就在一起生活了;第三个信息,就是书里第二十回所写的那一段,麝月看守屋子,宝玉跟她说话,她打开头发让宝玉给她篦头,遭遇晴雯讥讽等等,是有场景原型、细节原型的。当然,也许生活的真实里,这个女性并不叫麝月,但麝月写的就是她,性格就很一致。书里的麝月基本上是安静的,喜怒不形于色的,那么,书外的她,经历了大的劫波以后,虽然又遇到了写书的和批书的,但写书的已经死了,她和批书的相依为命,前途茫茫,她欲哭无泪,闲闲无一语。
  排第九位的,是司棋。关于她,我只强调一个细节。第二十七回,大观园的女儿们饯花神,满园热闹,小红,那时候还叫红玉,她为凤姐办完事取来小荷包,回到园子里,在凤姐支使她的那个山坡上去找凤姐好复命,可是凤姐已经不在那里了。这时候,就看见司棋从山坡上的山洞里出来,站着系裙子,她就赶上去问:“姐姐,不知道琏二奶奶往那里去了?”司棋回答:“没理论。”这当然也不是废墨赘文。从这个细节里可以知道,第一,大观园的建筑和园林虽然美丽,但是,卫生设施还相当落后,第五十四回就明确写到宝玉晚上走过山石后头撩起衣服小解,那么这个细节,就意味着司棋她刚在那山洞里方便完;第二,由这个细节,读者也就可以知道司棋在作风上是比较随便的,初步透露出她这个爱把头发蓬松地梳得很高的身材高大丰壮的丫头,有着独特的性格;第三,这也是个伏笔,司棋后来约潘又安进园子里来偷情,她是准备得很充分的,她对园子里的山洞和僻静角落,勘探得非常仔细,本来应该是万无一失的,但是正像我刚才说的,大观园的卫生设施还是很欠缺的,第七十一回末尾,为什么“鸳鸯女无意遇鸳鸯”?并不是鸳鸯她想盘查什么,只不过是因为内急,不得不寻个僻静的角落去方便一下罢了。当然,对司棋,曹雪芹他也是写人性的复杂。第六十一回,她派小丫头小莲花儿,去问管厨房的柳家的要碗炖得嫩嫩的鸡蛋,柳家的抱怨了一番,嗬,听了小莲花儿的学舌,她伺候完迎春吃饭,就带领一群小丫头跑来,对厨房实行了彻底的打砸。司棋如此蛮横,还不止是因为嘴馋,实际上她是要夺取厨房的控制权,把柳家的换成能充分地为她的利益效劳的秦显家的。这场争夺战似乎都已经尘埃落定,秦显家的都进驻厨房半天了,却没想到又风云突变,厨房到头来还让柳家的掌管,司棋气了个仰翻,却也无计挽回,只得罢休。司棋确实也不是个善茬子。她被撵出去以后的结局,高鹗续书的写法,是她和潘又安双双殉隋而死,平心而论,还是比较合理的。
  排第十位的,我认为是玉钏。她是金钏的妹妹。她和她姐姐,以及前面提到的紫鹃、莺儿一样,在前八十回里都是上了回目的,各有自己的重头戏。关于她们的情节都比较单纯,好懂,我就不多说了。紫鹃、莺儿和玉钏等丫头,在贾府被查抄治罪、四大家族一损俱损后,都会被当做抄来的“动产”处理,或由皇帝赏给负责查抄的官员,或者被公开拍卖,想起来真令人不寒而栗。
  排在又副册第十一位的,我觉得可以是茜雪。前面讲别人的时候,我多次讲到她,已经讲过的,就不重复了。我的设想,是她无辜被撵以后,坠落到生活的最底层,嫁给马贩子王短腿了。记得王短腿吗?第二十四回,“醉金刚轻财尚义侠”,醉金刚把银子给了贾芸以后,怎么说的?他说还有点事,不回家了,让贾芸给他家带个信儿,叫家里人早点关门睡觉,倘或有重要的事情,叫他女儿明天一早到马贩子王短腿家去找他。尚义侠的人的朋友,当然也是讲义气的人。王短腿这个角色,我估计不会是随便那么大笔一挥,写了就跟扔了一样,这也应该是八十回后要出场的一个起作用的人物。估计茜雪就嫁给了他,而后来,王短腿不再贩马,就当了狱卒。茜雪之所以能不念旧恶,到狱神庙去安慰宝玉,应该就是因为她的丈夫是看守监狱的,有便利条件。
  排在又副册第十二位的,我觉得可以是柳五儿。她是管内厨房的柳嫂子的女儿。书里说她“虽是厨役之女,却生的人物与平、袭、紫、鸳皆类”。她十六岁了,一直想到怡红院里去当丫头,经芳官推动,宝玉也很愿意,这件事几乎就要成功,但是在大观园几个利益集团的争斗中,柳五儿受了许多委屈,最终还是好梦成空。抄检大观园后,王夫人训斥芳官,说她调唆宝玉,芳官敢于辩解,说“并不敢调唆什么”,王夫人恨她犟嘴,就举出她调唆宝玉要柳五儿的例子,说“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呢”。可是,在高鹗的续书里,柳五儿竟然还活着,并且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