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她总是不来
By纳兰十七
第1章
我叫万俟天齐。
我有点不太高兴。
作为一个女尊文里的小boss,女主居然还没过来刷我。
不高兴。
穿得一身黑的男人坐在一张酷炫得能够闪瞎狗眼的宝座上,面无表情地望着门所在的方向,修长的五指扣着掌下的黄金扶手,指尖轻抚上面镶嵌的红色宝石。
他的手没有一点瑕疵,指甲也修剪得十分平整,坐在这张座椅上,一身浑然天成的贵气硬生生将黄金和宝石的光芒给压了下去。
他身上穿的黑色衣袍也极其讲究,每一寸都用暗金色的丝线镶嵌了花纹,从腰带到衣扣,处处透着低调又奢靡的气息。
他的皮肤很白,叫这身样式繁复而华贵的黑衣一衬,越发显得肤白如玉,简直要放出莹润的光来。
他的眼睛是深沉的黑色,头发也像黑色的锦缎一般,与身后的衣物融为一体,唯有一张脸和两只手还是白色,越发显出那种逼人的俊美来。
这样一个俊美而尊贵,强大又冷情的男人,哪怕只是个前期boss,在书里也是抢尽了人气,一度成为女主的后宫人选之一。
神秘,优雅,这就是万俟天齐的代名词。
……如果他没面无表情地把左腿架在扶手上,歪着身子,两腿大敞地对着大门的话。
啊啊,天天呆在城里等待女主刷boss的日子实在是太无聊了。
女主你再不来我就要爬墙了。
冷酷的城主维持着脸上标准的万俟天齐式表情,把左腿从扶手拿下来,调整一下坐姿,把右腿放了上去,这样想道。
前来打扫聚贤厅的下人看到这一幕,默默地退了出去。
城主又犯病了,腿张得那么开,脸上的表情再正经也没用啊。
宽敞华丽的大厅里坐着的人依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想到他OOC的样子已经被人看到了——甚至对他OOC的表现都习以为常了。
在这本女主升级流爽文中,万俟天齐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男配,虽然在第二卷之后,文中就没有再出现他的影子,但他的孩子依旧承担起了这个责任,继续跟女主的孩子纠缠不清,推动整个世界的剧情。
这孩子继承了他爹的全部优点,长大之后活脱脱是万俟天齐的洗白翻版,顺理成章地跟女主的女儿结为伴侣,也算是变相补偿了人气男配没有跟女主角在一起的遗憾。
这个壳子真正的主人去了哪里,他已经无从得知,而在成为万俟天齐之前,他又是什么人,也已经无从考据。
那么,姑且就管他自己叫万俟天齐吧,反正也没别的名字可以叫。
二十七年前,像每一个穿越梗的开头一样,他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睁开了眼睛,然后成了一个有着万俟天齐这样酷炫狂霸拽的名字的小婴儿。
事实证明反派也是有婴幼儿期的,反派的婴幼儿期跟普通小孩没什么不同,每天就是吃吃睡睡,谁也不知道这么软软的一小团将来会成为雄霸一方、情人无数、名字说出去可以止小儿夜啼的大boss。
未来的第一男配、《天姝》第一卷中的终极boss在一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没有记忆——准确来说,是没有关于这本书以外的记忆。
他记得这本书里的所有出场人物,记得里面的每一场打斗细节,记得女主在什么时候会突破到什么境界,在哪个秘境里会得到什么宝物,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时候,当时她心里是如何慌乱,等等。
他记得关于这本书的所有细节,却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自己在成为万俟天齐之前的身份,也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是怎么结束的,怎么就穿到了这本书里。
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黄金宝座上的美男子维持着狂放的坐姿,继续回忆自己的前半生。
虽然没有前世的记忆,只剩下一点关于另一个世界的常识,但万俟天齐可以肯定,他绝对追过《天姝》这本书,而且还是一个骨灰级读者。
他可以想象出自己每一次等待作者更新的痛苦,等到更新的狂喜,情绪随着书中人的喜怒而起伏,为他们的生死而开怀大笑或痛哭流涕。
每一个老缠粉儿啊,都是稀罕的物种啊,他甚至想过自己会不会刚好就是个心脏病患者,看到大结局的时候激动过头,一不小心就过去了。
万俟天齐默默地给自己点了根蜡烛,这还真是死得其所呢。
总之,既然穿到了这本明显是他心头好的书里,他就不能辜负命运的安排。
作为第一卷中最大的boss,他一定会做好本职工作,该冷酷的时候冷酷,该邪魅狂狷的时候邪魅狂狷,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努力推动剧情,让整个世界朝着设定好的轨道上发展。
等到第一卷结束,功成身退,他再摆脱万俟天齐这个身份,独自一人去游遍这大好山河。
人生就该有这样的觉悟,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场奋不顾身的恋爱。
一下子小清新起来的boss刚要露出一个跟人设极其不符合的蠢萌笑容,就听到外头响起了几下敲门声,于是连忙放下了搁在扶手上的腿,从椅子上起身,迅速地整理好长袍下摆之后,广袖一拂,从姿势到仪态都无可挑剔地坐在了城主的位子上,神情冷淡地等着来人出现。
万俟天齐待在聚贤厅的时候,大厅的门永远开着,只有一个人来的时候才会像这样敲门。
他向来只敲三下,不长不短,不轻不重。
很快,一个修长的身影便从门外出现,穿着墨绿色长袍的青年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慢慢地走过来,在阶前停下,躬身对上首的人行了一礼:“属下见过城主。”
一身黑色的男人坐在黄金打造而成的宝座上,随意地点了点头,开口道:“起来。”
独木难成林,要做成雄霸一方的霸主,手下自然不能缺少能干的人。
眼前站着的这一个,就是他最得力也是最忠诚的手下——墨夷。
在原著中,万俟天齐身边有着十七个他从小调‘教起来的得力助手,其中有七个因为和他血脉相近,成了他的情人。
在这个世界的设定里,所有生灵都是上古魔神的血脉,身上的血脉越是浓郁,越是高阶,那么修炼起来所能达到的高度也就越高。
与此同时,越是高级的血统,就越是难以延续,所以世间的强者无不是拥有无数后宫,能够诞下孩子的却寥寥无几。
万俟氏算得上是高阶血脉中的佼佼者,到了万俟天齐这一代,就只有他一个继承人。
在原著中,他便是看中了女主身上的高阶血脉,想让她成为自己孩子的母亲,在交锋中失落了真心,为她散尽后宫,用尽手段,最终却没能抱得美人归,所以才格外遗憾。
他最后的那个儿子,却不知是他在女主离开此方世界以后,跟哪个情人生的了。
这么遥远的剧情,万俟天齐暂时不会去考虑,他今年二十七岁,在原著中早已经集齐了七个千娇百媚的情人可以召唤神龙,可事实上到现在他也只找到了后宫人选中的三个。
并且因为某些原因,他到现在都还没跟自己的情人牵过小手,妥妥的保持着处男之身。
原著的骨灰级读者表示,这根本就没按照剧情来好吗?!
本来女主拒绝这个万俟天齐就是因为她想达成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成就,而这个冷情的男人却以延续后代为第一目标,搜集了无数情人,还想把她也变成无数后宫中的一个。
试想一下,如果两个人在相遇的时候,万俟天齐还是处男,这剧情跑得起来吗?!
女主能生,男配专情,这两个人在一起HE妥妥的好吗?!
剧情控表示一定不能让这种悲剧发生,所以二十七岁生日后,他每天都要跟自己的手下到城中去转一转,网罗自己剩余的后宫人选,顺便等待女主,开始流云城的剧情。
墨夷一来,他便知道自己今日巡城的时间到了,于是一振衣袖,袍角翻起黑浪,起身从台阶上下来,经过站立不动的青年身边,开口道:“走吧。”。
“是,城主。”青年露出微笑,望着他的背影,眼底流露出一丝爱慕。
*
作者有话说:
刚看完《天姝》第一卷嗷嗷嗷!
城主真是太赞了,萌得我一脸血,为什么女主不把他收进后宫啦反正最后都是NP……
为了给我爱的城主幸福,一腔鸡血地开了同人,求收藏求花花!
第二章
虎王出行,百兽退散——
好吧其实没那么夸张,城主出巡也就是带了他最忠诚的属下兼保姆,顺带叫上了与女主相遇的那段剧情中在场的老管家。
管家秦伯服侍过万俟家的两代家主,年纪已经不小,头发花白,笑起来满脸皱纹。
在原著中,只有这位老人家把boss当成单纯的子侄看待,给了冷酷的城主一丝来自长辈的温暖。
女主今天也没有来。
一身黑衣的美男子站在一个水果摊前,拈起一颗草莓,用冷酷的目光端详着这颗草莓的形状和色泽。
他在城中已经转了一圈,买好了今天晚上的菜,来到日常巡城的最后一站——水果摊。
饭后吃水果,补充人体所需要的维生素和纤维素,给你更健康更愉快的生活。
前几天刚吃过梨,今天就吃草莓吧,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这样想着,修长白皙的手就伸向了后方,老管家立刻会意地递上一个布制的购物袋。
一身黑衣的城主接过了这个跟他的形象一点都不符合的土布口袋(土布够结实),朝摊主举起那颗草莓,冷酷地问道:“草莓——怎么卖?”。
摊主是个高壮的青年,对着他们的城主露出了一个憨厚的笑容,回答道:“一个银币三斤。”
城主眯起了眼睛,脸上浮现出一种高傲的神情来,开口道:“一个银币——四斤。”
又发作了……。
即使保持着这样高傲的姿态,也掩盖不了你正在像家庭主妇一样,为了买到便宜的草莓就跟摊主砍价的事实啊城主!。
身穿墨绿色长袍的俊美青年上前一步,从一身黑衣的男人手中取走了袋子,开始挑选起小摊上的草莓来,头发花白的管家则拉住了万俟城主的手,对他说:“城主,流云城今年的税收比往年高了三成,我们不差这点钱。”
万俟天齐微微皱眉,回想起前两天看过的账簿,流云城今年的税收还真是多了三成。
当然,这跟他去年推行的城市规划也有关系。
流云城作为一个边陲大城,自治度十分高,城门一关,万俟天齐就是当之无愧的君王。
照理来说,一个边陲之城,没理由能够有这么大的规模和经济发达程度,这全都归功于城内的传送阵。
芎天大陆幅员辽阔,最快捷的传输方式便是传送阵。
传送阵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人所能及,而是要耗费上百年苦功,集合数十位高阶阵图师之力,才能建成。
这方圆数万里,上百座城池之中,就只有一个流云城拥有完整的传送阵,万俟家掌控了传送阵,就等于掌控了整座流云城,甚至是半个烈星部的命脉。
女主当初会千里迢迢到流云城来,正是想要通过这里的传送阵,到另一个地方去。
所以说,即使万俟天齐什么也不干,只靠这一个传送阵,也能等到这段剧情开启,在走完剧情之后,然后继续过他买菜砍价、勤俭持家的生活。
但作为一个敬业的、严格遵循人设的读者,万俟天齐绝对不会这么敷衍地对待属于自己的责任。
在认真负责地走完从天才成长为一手遮天的冷酷城主这段在原文中被一笔带过的剧情之后,他又开始运用自己脑子里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先进管理知识,进一步推进流云城的商业文化发展,将这座边陲巨城打造成烈星部的第一枢纽兼商业中心。
在跟女主相遇的剧情开始之前,万俟天齐就这样全心全意地为提高城中市民的生活质量而不懈努力,在短短几年内就将整座流云城的综合实力往上提升了好几个台阶。
这直接导致万俟天齐城主的威望在流云城百姓之间到达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只要看到城主跟他的管家和属下出来买菜,所有人都恨不得把东西免费往城主的口袋里塞。
这种行为最终被城主的老管家给阻止了,照他的说法就是,虽然城主买东西老是喜欢砍价,但这只是他勤俭持家的一种表现,买菜的钱他们万俟家还是出得起的。
于是百姓们领会精神,把对城主表达敬爱之意的方式又进行了一下微调,每到穿得一身黑的城主在他们的摊位前停下问价的时候,就把价格往上翻一番,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再装作肉疼地把东西卖给万俟天齐。
每当看到城主一脸冷酷,眼睛却比以往都要亮的时候,摊主们都要感慨,他们的城主真是太好哄了,根本不用交高额的赋税嘛,让他砍价成功他就会开心了。
在万俟天齐若有所思地眯着眼睛,开始站在水果摊前思考流云城的下一步发展方向的时候,忠诚于他的青年已经挑好了小半袋草莓,对卖草莓的青年说道:“结账吧。”
高壮的青年将那个土布口袋接过来,拿起手边的杆秤称了一下,然后无视往左边大幅度倾斜的秤杆,又伸手在草莓堆上抓了两把,塞进袋子里,然后憨厚地笑道:“就照城主说的,一个银币四斤吧,正好四斤。”。
说着把袋子从钩子上解下来,递给了墨夷,从他手中拿过了那枚银币。
青年不动声色地掂量了一下口袋,里面的草莓早就不止五斤了,偏偏这个看似憨厚的摊主还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但万俟天齐无疑很吃这一套,看他亮得像冬夜星辰一样的眼睛就知道了。
青年拎着这个万俟天齐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的购物袋,目光温柔地看着他的城主,无论如何,只要万俟天齐高兴就好。
今天女主依旧没有来,城主带着管家和属下做完巡城日常,买到晚餐的食材跟饭后水果,带着另一种意义上的心满意足走在街道上。
流云城的日市已经结束,家家户户都亮起了灯火,如今才撑出摊子来,在摊前挂上各色灯笼的就是出夜市的人了。
往常天色暗下,万俟天齐都是打道回府,将食材交给厨房,然后洗过澡等开饭,今日管家秦伯却忽然对他说,不如在这夜市中再逛一圈,说不定能遇到什么意外的惊喜呢。
万俟天齐还是第一次听秦伯提出这样的建议,不由地看向他,却见头发花白的老人满脸皱纹地在灯光下对自己笑着,眼中带着关怀和一丝忧虑。
城主心一软,便点了头,继续在夜晚的集市中放慢脚步行走,一身黑衣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
在他身后,秦伯与身穿墨绿色长袍的青年交换了一个眼神,彼此都在对方看到了叹息和无奈,虽然他们也知道要让万俟天齐一直忍耐,难免会让他的生理和心理都出现异常,但时候不到,也没有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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