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帝转过头来,深邃的桃花眼定定的看着父亲:“孩儿什么都没想。”秦太后伸手轻轻摸着景帝的脸,一模一样的桃花眼显现出一丝伤感:“可怜的孩子,若知今日,父后……”
景帝勾起唇嘲讽一笑:“若早知今日父后如何?”秦修无力的垂下眼,是呀,就是提前知道有这么一天,自己难道就会收手不那么做么?他不能让君霐进宫,也无法看着他被杀,全是定数呀,君家的人,全是命里的定数。姒国王庭城外,太平侧头看着父亲平淡道:“不,一年足矣。”
伤战
“小四!”长安徒劳无功的抱着君朝歌渐冷的身体,泪眼朦胧。
“姑奶奶,还,没,没死,你这,家伙,嚎,嚎什么……”君朝歌笑骂道,断断续续的,却是声若蚊吟了:“要快,往南走,小姐一定已经打下王庭了。”
“嗯!”长安用力擦去泪水,拼命的点头,嗓子却堵得说不出话来。洛阳、西歧、朝歌、建邺、秦川、楚岭、潼关还有她长安,八个人从小跟小姐一块长大,读书识字知史明理都是小姐手把手教的,情比手足。当年八人抓阄取名字,她摸到长安,又长留在小姐身边,戏称为八俊之首,小姐曾笑谑:早知道你们要自封八“骏”了,还不如干脆用赤骥盗骊白义给你们取名字呢,省得我想破脑袋。如今八俊缺一,眼睁睁看着朝歌折在她面前,回去怎么跟小姐交代,怎么去见姐妹们……
“虽然说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但,她爷爷的,倒在这里真没出息,要被你们这群家伙笑死了,我还没看见小姐的太平天下,再活五百年,姑奶奶只要再活五个月就够了……”
“朝歌——”声音渐渐消去,长安握着她塞到自己手里的军牌跪倒在地,泪流满面。
看着连个标记也没有,转头就会被淹没在茫茫草原里的小小土堆,长安摸了摸胸口,那里多出了一块写着君朝歌名字的军牌,深吸一口气带上头盔:“走!”众人回头看了又失去的战友最后一眼,齐刷刷带上头盔,拉缰绳,骏马扬蹄,小小的一股黑色铁流决绝的奔向草原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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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从出征到现在已经整一年了,熬过了塞外的风雪,熬过了三十万大军的围追堵截,两千零三人只剩下现在的七百二十一,而她们身后被她们烧杀了家园的复仇者已经渐渐包围上来了。人人带伤,马疲人倦,再无路可退,可七百二十一的人脸上无一人退缩,七百二十一双眼睛依旧幽深的闪着野兽般嗜杀的寒光,她们来自君家藏匿储备人才中的佼佼者,来自燕云将士中最精锐者,来自君霐元帅最出色的弟子,来自燕王君太平亲如手足的姐妹,她们的刀依旧铮亮,她们屠杀的心没有一刻软弱,她们心如铁石,她们是屠夫,她们是燕云最优秀的女儿,她们是荆棘鹏翼下最优秀的战士……
四面声响越大,可以看得见黑点了,长安回头看了看姐妹们,面容憔悴,盔甲早污,但那一双双眼睛依旧都亮如幽火,握刀的手依然苍劲,摸了摸胸前的钢牌,原本有人提议都摘下埋在此地,后来记起小姐说人死牌离,人还没死呢,摘牌象什么话!抢去了就抢去了吧,从她们的尸体上摘去了,小姐日后自然会再在尸体上给她们抢回来。
团灭……这词形容得真贴切,小姐知道要伤心死了吧,原计划她们后面点烽火,也就半年,只等草原乱起来就迂回绕到祈连山北边潜藏起来,等待元帅主力攻城,伤亡不会这么大。可她们在成功完成战略目标后,探知跟在后面的军队越来越多,渐有上十万之巨,连主力部队都退下来跟她们纠缠了,居然擅作主张玩了一把大的,最后拖了整整三十余万大军在草原捉迷藏,最后一个补给点都用掉了,没有小部落给她们劫掠补充,就算现在不被包围,她们也坚持不了几天。
严重的违令渎职,小姐那什么军事法庭如果建起来了,第一个处决就是她吧,可惜,小姐,长安看来是回不去了,楚岭大军法官,拔裤子挨打太难看了,大姐我就不回去挨你的鞭子了。
“姐妹们,看来这就是最后了,刀绻没?杀一个够本,两个赔双,半个可就亏了。”众人一阵哑哑的笑声,慕容秋叶半趴在马上吐了一口血沫,笑骂道:“你她爷爷的别想糊弄我们不会数数,姑奶奶有上进修院,第一期头名状元,姑奶奶杀的没有十万也有九万九,够姑奶奶一百八十辈子的本了……”
“少拿你那头名状元说事,当谁不知道进修院第一期就你跟唐姡丫头两个人,你她爷爷的被罚抄书的那阵,我每天最少多给小姐沏两壶茶,厨房里天天给小姐炖雪梨去火,连我都喝了不少,小姐教这么多人,就她爷爷的你最朽木,还好意思说……”众人哄堂大笑。
“姐妹们,起歌吧,有缘今生做姐妹,十八年后,太平盛世,再来喝酒!”长安举刀撕声道。
“太平盛世,再来喝酒!”七百二十人举刀高声吼叫。
面对四面八方围堵上来的黑压压的人群,七百二十一人都平静的伸手拉下了面罩,露在黑甲外的就剩下一双眼睛,迎接她们最后的战斗。一个黑甲战士从怀里掏出一个扁平小壶,里面装的是燕云最烈的酒精,还一点壶底一直没舍得用,每天只拿出来闻一闻,此时也全部倒在了手臂伤口上,用布带扎紧,漠然昂起头,用力握紧了刀。
人群渐渐近了,已经可以看到领头的几个将领身上跟她们一样的漆黑全身轻甲,这是燕云最精良的骑士甲,内一层皮软甲中间钢丝网套住全身最外是一层全身型轻铁甲,从头包到脚,普通箭矢根本一点伤不着,造价极其昂贵,以君家百年行商积累之富都只装备了三万编制的近卫军。她们两千人身上的更是精挑细选最最好的,原本给燕王元帅将军她们准备的全都让给她们了。她们没有办法带走牺牲姐妹们的尸体,只能取走军牌,一般将尸体就地焚烧掩埋,盔甲脱下带回,到后来没时间焚烧也带不走盔甲,都就地草草掩埋了。燕云军械天下第一,这些姒国人显然是挖她们将士的坟了,或许还挫骨扬灰了……不过七百二十一人并无一人动容,这一年,她们钢刀下滋生的亡魂数不胜数,被不被人挖坟鞭尸什么的,早不在乎了。
慢慢围上来的姒国二十万大军两眼血红的看着这杀神样的七百二十一黑骑,她们也在唱歌,唱的是:“亡我祈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祈连山,使我嫁夫无颜色……”姒语特有苍凉的长短调,悲怆哀伤,这曲乃千年前匈奴人被汉军驱逐时所唱,没想到有一天还会在她们口中响起,二十万人的歌声迅速将这七百二十一的声音淹没,歌声唱得天地似乎都动容了,抽取了这边空气,让杀场压抑沉重,只有七百二十一名屠夫不为所动的依旧傲然冷视。
“锵”,二十万人长刀出鞘,握刀的右胳膊都绑着白巾,长生天的勇士们表情肃然,强忍着悲愤,口一开一合的唱着悲怆的曲调,双眼赤红欲滴的盯着这群烧家灭族的屠夫。
“哈哈,哈哈~~”慕容秋叶趴在马上笑喷了血:“屠城,灭族,大手笔呀,果然是大小姐……”七百二十一个人实在太少了,要围杀也就一个小圈子,不够二十万人施展,哀兵撞上屠夫,虽然这群屠夫已然是将凋兵残人人带伤,但互相团围成一个圈子就是不见溃散。只见人一圈圈上去一圈圈倒下,尤其君长安跟慕容秋叶两刃,对面几乎没有一合之敌,魔鬼附体一般,身上的伤病似乎都没有了,其他人也没差太多,尸体堆得马都腾不开腿了,一蹄下去地上漫出血来,血染长刀,大地似乎都在哀鸣。不知人上去了几圈,杀人的两眼血红,堵杀的也毫不退缩,人人都成了野兽,除了挥刀砍杀什么也不知道,沉默的绞杀着,断肢飞起,血沫四溅,黑甲白甲金甲都成了血甲,厮杀似乎永远没有尽头。但毕竟差距太大,人圈越来越小,燕云这几百黑骑坚持不了多久了。
四面楚歌,十面埋伏,她爷爷的,这群鞑子在哪学的,这不是大小姐唯一推崇的战法么?这么死了大概不算太丢脸吧。似乎又听见琴声了,那时她还是轻裘长剑,放荡不羁的江湖少侠,平生的理想就是杀杀人,喝喝酒,交交朋友泡泡美人,从没曾想过有一天会穿上盔甲,成为一口一句“侠以武犯禁”的铁血军人,人生真是奇妙呀。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她爷爷的,这话真是巨真理,巨高大,连她听着都热血沸腾的,大小姐唬人就是一套一套的,虽然她老人家摆明了为国为民完了下一步就是造反……
其实她没想过要当大侠,本来打算得好好的,把少侠的黄金年华混完了就回家娶夫郎生小孩优哉游哉过小日子,美其名曰“退隐江湖”。可人算终归不如天算啊,命运呀,她爷爷的就是个不懂规矩的弹球,鬼知道它下一秒要弹到哪里去撞到谁,要想不让它乱弹,就得将它牢牢攥在自己手心里……这话好像也是大小姐说的……
扯远了扯远了,跟大小姐跟久了,自己不知不觉扯起来也一套一套的,原来要想什么来着?琴声?对,琴声,春雨,那年江南缠绵的春雨啊……她轻狂的少侠生涯,也有过那么一次阴沟里翻船,被几个下三烂堵杀在竹林里,也是正狼狈不堪的时候,天上飘下白衣仙子,他头上带着白纱的竹笠挡住了脸,站在竹梢上,身轻若絮,手边抱着一架古琴,绵绵春雨似乎也舍不得惊扰了他,任他白色的衣角飞扬在风中。很奇怪,她竟然可以感觉他那时满心的不悦,好像是嫌弃她跑得太远了一般,素手一翻,她只来得及看见一角翻飞的白色衣袖,点竹梢飘然而走,甚至不曾看她一眼,她愣在一群被雨滴弹中了死|穴的尸体中,两眼痴呆,那一刻听不到心跳声,几乎以为自己也死去了。
琴帝白衣,江湖人称他为琴仙,武帝,白衣天人,唯独不知道他真实叫什么,百晓生天下榜他排第一,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没有人见过他的样子,没有人知道他从何而来。
他只在江湖出现了三年,一曲琴,一顶斗笠,一身白衣,飞花摘叶,沐雨成冰,踏雪无痕。
五大宗师论剑华山,他白衣飘飘而来,败五大宗师于华山之巅,全身而退,由始至终连斗笠都没取下,飘然而走,江湖为他疯狂了,他却不再出现,连红叶山庄的华大官人奉上十万黄金、焦尾古琴都没将他引出来,就此绝迹江湖。
直到那年那日,她上京城,在深夜闻着酒香闯进一家奇特的夜店,在“子夜”的灯火下看到那个垂目弹琴,貌若谪仙,一身白色僧衣的明缘禅师时,才恍然大悟,怎么可能找得到他,江湖人怎么可能找得到琴帝白衣?他是千年古刹最优秀的弟子,他是濮阳世家最得宠的幼子,他是名扬天下的明缘禅师,他寸步不离的守在那个倾世女子身后,敛尽了一切锋芒护她周全,他左眼是佛,右眼是她,心若通明,她纵使踏尽江湖,走遍红尘,又怎么可能找得到他?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她这一念痴到至死不悔,是成了佛还是成了魔?身体冰冷得连鲜血流出来的温度都感觉不到了,只记得军牌还没被人摘走,好端端的在脖子上挂着,她就要死了,魂魄不会留恋躯体,她会附魂在这片刻了她名字的钢牌上,等待有人送她回燕云,回家,等待有一日耳边响起你超度的经文,到那时才含笑散去,此生足矣。
朦胧中,似乎听到燕云熟悉的长号声,急促的,问讯,冲锋,她爷爷的,都说人死之前会出现幻觉,果然是真的。做人呀,不管是正是邪混好混歹王侯还是败寇,最重要的是姿态一定要漂亮,这话也是大小姐说的,不知道她这姿态,可是漂亮了……
“慕容,醒醒,是近卫军,黑骑来了,小姐亲自来了,慕容——”燕云三军齐出,在极北的额尔古纳河源头追上四大部落领头的姒国剩余主力,两军交锋,不到一日,姒军溃败,逃出者不足万。同时,燕云军也在战场上找到了寻觅良久的两千近卫黑骑,两千零三人,活下来的只有一百八十五,几无完人,副将慕容秋叶君朝歌身陨,主将君长安断臂,燕王君太平捧着一千八百一十八块钢牌站在血场上,三军尽泪。
登基
一室酒香。明缘弹指亮起灯火,眸光微敛了一下,就做了个晚课的功夫,她竟然能喝这么多酒——长方桌上排着一列酒具,水晶杯、琉璃盏、白瓷碗、黑陶蛊、青铜爵、象牙耳、碧玉斗、竹甄、牛角樽……其中分门别类装着各自相应的酒,花酿,果酒,烧刀子,葡萄红,竹叶青,杏花村,五粮液,状元春……酒架上一塌糊涂,到处都是开了口的酒瓶酒坛子,各式酒香混在一起,空气简直都成了毒气,熏得人站不住脚。
太平单手撑额趴在长桌上,裘衣脱了仍在一边,衣襟处扯开了口,面色潮红,酒眼朦胧,一手还举着一个青瓷小盅,面前一列酒杯中有一半是空的,另一半是满的,中间正好缺一个空,看来她还是一排排轮着喝的,喝了有几圈了,不错,喝成这样了还能一点不乱,还记得死讲究,不错。
“皇城足今古,白骨乱蓬蒿……”一杯。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一杯。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一杯。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一杯。
“去时三十万,独自还长安……”一……明缘伸手拿下她要口里倒的青铜爵:“诗不错,但你不能再喝了。”她醉死了没关系,毒死可不行。“明缘呀……”太平显然是醉得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揪着明缘衣襟趴他身上,两眼水汪汪的,一张脸烫得能着起火来,张嘴全是酒气:“明缘,我告诉你,霍布斯明晰的证明,所有动物都生活在一种自然的战争状态中……”爬爬两下又伸长了手去拿酒:“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没等明缘抢下她的酒来,她突然自己就停下了,怔怔的看着酒盏,撇了嘴,委屈的道:“骗人的,没回来,都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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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缘看着她,微微皱起了眉,天底下怎么会有性情如此古怪的女人?驰骋天下狠辣果决,回头却会偷偷躲起来难受,她从来不装,就是难受了,所以把自己灌成这副德性,史书里有这样的女人吗?好在还记得偷偷躲起来,不然非军心动乱不可。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射天狼~~!”她醉疯了……确定了这点,明缘干脆利落的点了她昏睡|穴。把她从酒窖里抱出来,君霐站在窖口点点头,示意已经清了场,将人一路抱回卧室脱了鞋子塞被子里,君霐抚开太平额前一缕散在了脸上的发,又摸了摸她滚烫的脸,叹了口气,站起身来道:“明缘小和尚,拜托你了。”明缘没…有说话,盘坐在侧边暖炕上闭目打坐。
君霐走出来,眨了下眼睛,有些艰涩。唉……太平是个极其出色的孩子,心智成熟,从小就没让他操过心,但生来性情矛盾古怪,似乎另有一番做人的原则,性凉薄,情却最厚,有时甚至绵软得不像个女儿,又素无大志,慈不掌兵呀,凤凰涅槃,苍龙蜕逆,这一关,总是要过的。慕容,朝歌……这些孩子确实可惜了……
头痛欲裂,挣扎着爬起来,全身骨头都酸疼,口里似乎在冒烟,一碗汤递到眼前,皱着眉头喝干了,抱着个大枕头盯着床柱一角一动不动,开始慢慢歇自己重若千斤的脑袋。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太平呆呆的轻声道:“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是我生在山中一樵妇家,天天埋头砍柴,别说失恋,就是夫郎被人抢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哭一阵,闹一阵,日子照样过,最多是想不开拿了绳子上吊,或拿了斧头去拼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