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多想成为对前辈有用的人啊,所以一直拼尽全力的努力,希望能稍微靠近前辈一点。可是,还没等我能成为也能帮助前辈的人之前,前辈就已经离开了。
在知道前辈是女性的时候,白灿宇也不知道是痛苦多一些还是开心多一些。前辈是女性,他们之间的阻碍却还在,前辈站得太高,而他,仰望得太久。前辈是女性,他曾经嫉妒的,想要取代的,恨不能变成女孩代替的uhey将不再具有威胁,但同时的,喜欢前辈的人却那么多,他们都和前辈站在一条线上,他们是前辈的伙伴,是前辈重视的人,是前辈紧张着,害怕着被讨厌的人,白灿宇嫉妒他们,却忍不住安慰前辈。
前辈,我会永远喜欢你,到我身边好不好。这句话他永远不敢说出来,他从来是过于自傲的人,自傲与自己的天赋,自傲与自己的能力,但一遇到前辈,这些自傲就统统变成了自卑。不够资本,不够阅历,甚至连年龄都不够,无法站在前辈身边。
“灿宇xi,别失落你还这么年轻,未来将无限估量呢。”白灿宇想起那次与前辈一起合唱“i ;hear ;you”时的场景,因为他的颤音太过明显,被录音师称为“太过重于技巧,而忽略了情感”,这让他不知所措又沮丧低落,甚至开始怀疑自己一直以来的自信。
那时候的前辈,就是这样,将一杯热乎乎的咖啡塞进他手里,笑着对他说出这一番话。白灿宇更为失落了,他不想在前辈面前丢脸的,他想在前辈面前做出最好的自己,所以不停地告诉自己,唱的更好一点,唱的更完美一点,好不容易的和前辈合唱,怎么能够因为自己,降低前辈的格调。
因为太注重这些,反而忘记了在这首歌里融入自己的情感,忘记了唱歌的初衷,忘记了……
“和我一起唱歌,不开心吗?”似乎是见他低着头并未回答,前辈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脸关切。
白灿宇抬起头来,凝视着那双黑中带着些软棕色的眼眸,如一泓秋水,温柔轻软,这一个微微颔首低头的瞬间,就这样隽永地铭刻在他的记忆里,那一刻,他差点控制不住想要吻上前辈的眼睛。
好在,他心心念念地想着自己要保护前辈,既然喜欢前辈,就应该成为配得上前辈的人那时再告诉前辈自己的心意,所以他控制住了自己。
那时,白灿宇忙不迭点了点头,急切道:“我怎么会不开心,能和前辈唱歌是我的梦想,是我的荣——”
前辈温柔地打断了他的话,笑了起来,眼角都漾起喜悦的纹路,软棕色的眸子微微漾开波纹,“那就一起开心地唱歌吧,除了开心地唱歌,其他都不要想。”
“我想听见灿宇,发自真心地开心的歌声。”
凝视着这样的前辈,灿宇忽然想起了一句很土的话。那一刻,好像听见了花在内心绽放的声音,带着无限喜悦地,绽放开来,好像,它等待了那么久那么久,就是为了这个人的到来。
那一刻的白灿宇只想让身边的这个人,看见最美好的自己。
他们合唱出了相当契合美好的音乐,他能感受到音符在空气里飘荡,白鸽振翅羽毛飘落,太阳拨开了笼罩的乌云冉冉升起,心情一片豁然开朗,仿佛青草的香味还萦绕在鼻尖,仿佛拥抱了一整个世界。
是前辈,带给了他这样的感受。
“我从未想过和谁一起唱歌是这样美好的一件事,一定……”白灿宇凝视着前辈,心中升腾起久违的羞涩,但他坚持地说了下去——“一定是因为,对象是前辈的关系。是因为和前辈一起唱歌,我才觉得这样快乐。”
那时候的他,只想着能有一天和前辈组成两人的拍档,就这样一辈子在一起,一辈子一起唱歌,所以他讨厌a。n。jell,但他却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然会再也找不到前辈。
如果,和前辈表白过就好了,如果告诉过前辈自己的心意就好了,如果不是那样自卑,勇敢地告诉前辈——
他无数次后悔过,无数次地痛苦过,但往事不可追,他忽然又想,即便隐藏自己的心意一辈子也好,即便无法和前辈在一起也好,只要能见到前辈,能再次用憧憬的目光望着前辈也好,即便前辈有了别的喜欢的人,他也能一直在前辈身边,自此……再不分离。
白灿宇曾经怨恨过a。n。jell,前辈都消失了,他们怎么敢继续进行活动,用高美男代替前辈,好像前辈从不曾出现过!明明,是前辈为了高美男,为了a。n。jell在努力,明明是前辈……是前辈的歌声打动了他——
不是高美男,也不是高美女,不是所谓的声带,是因为前辈就是前辈,前辈在用自己的情感,自己的心在歌唱,她的声音那么高远,仿佛在他面前展开了全新的画卷一般的世界!只有前辈才是独一无二的!可是……他们竟敢遗忘前辈!粉丝就算了,虽然他们失落,却相信着高美男还会回来,他们却没发现,之前喜欢的人已经完全消失了。
才不是高美男,前辈就是前辈,和别人都不一样的前辈,谁也无法取代的前辈……
虽然觉得愤怒,却又觉得有些窃喜。原来,他们的喜欢,也不过如此。
所以,心安理得地觉得我才是最喜欢前辈的。前辈!是我最喜欢你,是我赢了。可是,赢了又怎样呢,前辈已经……不在了。
曾经作为风向标的,温柔地指引着他,让他憧憬让他仰望着的目标,他的信仰,就这样消失了,好像不曾留下痕迹,好像不曾存在。
好不甘心。
前辈,我还是好不甘心你被忘记,所以,我会永远记得你,代替他们永远记着你。
a。n。jell的演唱会结束后,黄泰京因为太过激烈高亢的歌唱而嗓子受了伤害,白灿宇忍不住骂活该。要不是前辈替你承受了大量的压力,以你的嗓子,怎么可能坚持完整个演唱会,若不是前辈充当了你的影子,替你弥补了高音上的缺陷,你怎么可能表现出那么完美的嗓音,怎么可能会受到粉丝追捧的no。1。
都是因为前辈才有你!你怎么敢就这么恬不知耻地登台!白灿宇心中无限怨恨,直到安社长提出让他接任前辈的位置,在高美男回来之前,暂时成为a。n。jell的一员。
安社长在说这话之前有些犹豫,或许他也在考虑是不是该让他加入,毕竟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高美男要回来,总有一天,a。n。jell还是他们四个。
但白灿宇想也不想地同意了。
因为这是前辈的组合,是前辈的心血,是前辈这么努力想要扶持的乐团,所以我加入,不为了任何的谁,我只想守护前辈。
即便所有人都不知道前辈的存在,那也没关系,我知道,我记得,我将永远铭记,这就够了。
“我不需要另一个主唱。”不想,却是黄泰京冰冷地拒绝了这一提案:“我的搭档只有高美男。”在说完这句话,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讽刺地勾起了唇角,“结果他竟然逃跑了。”
听到这里,白灿宇终于忍不住,朝黄泰京的脸上挥了拳头。
“前辈才不是逃跑了!!!”前辈是绝不会逃跑的!前辈只是……前辈只是无能为力地离开罢了,如果可以,前辈一定不会离开!
然后他们两个人狠狠地打了一架,谁也没有留情的意思,直到双方的脸上都挂了彩,他和黄泰京才被姜新禹和jeremy一人一个拉开。
“够了!住手!”谁也不曾想到,说出这句话的竟然是一向温和的姜新禹。曾经有人说“温柔的人发起火来尤其恐怖”,这句话在姜新禹身上体现得尤为透彻淋漓。他目光有如刀子似的从两人脸上扫过:“我们的脸是要给观众看的,这就是你们的专业素养吗!”
白灿宇忍不住一愣。对待事业这样严肃认真的态度,自己连半点差错都不容忍,舞姿一定要练习到每个动作都准确,绝不有一毫米的偏差,每首歌的音节都反复琢磨,节奏都掌控得无比精妙,对自己严苛到了残忍的程度——这样的态度,明明就是前辈才有的,结果却出现在了姜新禹身上。
“你们可是最幸福的两个人。”姜新禹冷冷地扫过他们两人,忽然松手放开了对白灿宇的禁锢,他目光冷冷的:“如果继续打下去,即便脸好不了明天无法登台,这也无所谓的话,你们就打吧。”
“别这么自以为是,好像只有你们两个人才爱他似的。”姜新禹带着恐怖的表情,蔑视地看了他们两人一眼,便转身离开了。
他这样大相径庭的转变简直令人大吃一惊,但jeremy却并未表现出半点吃惊的模样,他往日的跳脱都不见了,他沉默地松开了泰京的手臂,道:“泰京哥,我和新禹哥的想法一样,随便你们吧。”
往日活泼的喜欢卖萌的,前辈说什么都照单接受,即便耍他也傻乎乎地相信的金毛青年,脸上露出了复杂的难以言喻的表情,深深地望了他们一眼,便转身走了。
白灿宇狠狠地捏住了掌心,难以言喻的痛苦在心中肆虐。
原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还记着前辈,喜欢着前辈,他们都比不上我的,原以为,前辈虽然消失了,但起码……起码还存在于我一个人的心里,我能以这种方式占有前辈的,可是……为什么还是有别人在。为什么,我和前辈之间,总有别人存在,就算前辈消失了,也还是这样。
黄泰京瞥了他一眼,放下了拳头,不发一言转身离开了,他们之间的气氛如死寂般沉闷,哪里有将来会配合良好成一个乐团的样子。
即便是喜欢着同一个人,即便是因为同一个人而痛苦,却也无法相互理解,或者,压根不愿意相互理解。就连因为喜欢着前辈而痛苦的心情,也绝不想与别人共享,这是前辈给我的,独一无二的。
即便前辈已经消失,我还是希望着,只有我一个人喜欢着前辈就足够了。但如果,前辈喜欢着别人的话,我也没关系,因为,我只是希望着能再次见到前辈,仰望着前辈,憧憬着前辈,一辈子都站在远远凝视你的位置就可以了。这样的话,起码一辈子都不会被拒绝了。
前辈,我从来没求过你,只是这样的请求而已,所以,前辈,能答应我这一次吗。前辈,请让我看着你,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_(:3∠)_之前写好惹,但一直在网审,现在才发。答应我,别因为我发了两章,上一章就不留言,或者这一章就不留言好吗。不然以后的番外我都会累爱的【。
真的同情jeremy和姜新禹,很喜欢却戏份少,甚至没有独立番外,难怪姜新禹说你们俩是最幸福的……就知足吧白灿宇唷
这里的忠犬有一点黑化,但……正如《后会无期》里的那句“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白灿宇虽然有过阴暗的心思,但为了深爱的人,他克制了。
白灿宇的爱卑微绝望,他自卑配不上前辈,努力想成为与前辈比肩的人,但还没做到,于凛凛就已经离开了,也是……醉惹。
第101章 〇玖叁绯衣少年
于凛凛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想被什么碾压过一般的痛楚;她忍着疼痛睁开眼,只见眼前俱是一片绯红,模模糊糊的像是个人影子,那人正灼灼地盯着自己,他微微笑着;目光若是能吃人,恐怕他现在已经把她整个囫囵吞下了。
脑袋里一片囫囵,记忆的碎片犹如漂浮的云似的,她一点都抓不到;只觉得头疼。他们两人对视着没说话;那绯衣少年却是走近了一步;铜灯映亮了他的面容,只见他面容鼻塌眼小;眉短嘴厚,生的奇丑无比,还非要做色眯眯的模样紧盯着他,那目光若是有手,恐怕都把她衣服给扒下来了。
经过一阵痉挛般的痛苦之后,于凛凛脑袋里是记忆碎片总算是拼凑成一起了。这具身体的原主名为朱七七,是朱家排名第七的女孩,大约是唯一的女孩的缘故,太过受宠,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这女孩喜欢上一个她救助的名为“沈浪”的青年,为了这青年所查的案子,竟胆大包天藏在两名“白衣牧女”的车下,一路跟着回来,却被这里的主人的儿子带进了宅里,接着被他母亲发现,这绯衣少年倒是有心替她隐瞒,朱七七却因着不想被这貌丑的少年侮辱,说出真相,接着便被关入了这石室,押后处置。
于凛凛皱了皱眉。她发现自己身上已是被点了穴,竟是全然动弹不得了。而那绯衣少年已是走到了她面前,在她面前蹲下,笑嘻嘻地伸出手掌在她脸颊上摸了一把。
如此近距离,于凛凛倒是看清楚了他的容貌,照理说,他长得如此丑陋,应是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的,于凛凛看着他,却总觉得哪里违和,或者……这不是他的真实面貌?
在还是上官飞燕的时候,于凛凛好歹接触过一段时间的易容术,这少年露出这色眯眯的模样,却是没有强人所难的意思,倒是与他周身气度不合。
“咦,之前不是闹得那般厉害么,如今怎的不说话了?”绯衣少年笑嘻嘻地望着她,指尖在她脸上划来划去,虚起的眼睛色眯眯地看着她。
于凛凛道:“闹有什么意思,你便肯放我出去了么。”
绯衣少年大感惊奇,双手搭在膝盖上,空空地甩着,笑嘻嘻地勾唇一笑:“我可不强人所难,只要你乖乖从了我,我便救你出去。”
于凛凛:“你说这话,不就是在强人之难么。咱们认识不过几个时辰,你又未必喜欢我,何苦要我从你。”
绯衣少年道:“你生的这般好看,我便喜欢。”
“你生的不好看,倒是想着找好看的。”于凛凛故意道。
“你嫌我生的丑?”绯衣少年拊掌笑起来:“这倒是简单了。”他转过身子,过了半晌,回身笑道:“这下你再瞧瞧。”
铜灯下,方才还奇丑无比的少年竟然已变成了貌比潘安的美男子。于凛凛心道“果然如此”,眼睛却细致地盯着他的脸,这张脸唇红齿白,修眉朗目,脸上还有十分自然的红晕,竟一点易容的痕迹都未看出来。
“你若是不喜欢这样的美男子,嫌我不够男子气概,好……”他说话间又转了个身,再看他时,容貌又是变了,剑眉虎目,英气逼人,却是一点脂粉气都没了。于凛凛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变化的容颜,不由道:“你这一手易容倒是精妙,是如何做到的?”
“我倒还是第一次看见对我这一手毫不惊讶的人……莫非你是早猜出我是易容,这才出言激我?”绯衣少年的声音都与之前不同了,若不是于凛凛亲眼所见,只怕还以为是两个人了。不过以前上官飞燕易容成上官丹凤的时候,倒是也能变成她的声音,但那也是上官飞燕经常学上官丹凤说话的缘故,若要她变成截然不同的男子声音,恐怕就连上官飞燕也做不到。
“确是如此。”于凛凛抬起下颔冲他笑笑:“我觉得身体有点麻了,你能给我解穴吗?”
“你若叫我一声好哥哥,我便给你解穴。”绯衣少年笑嘻嘻地望着她,伸出指头在她身上点了几下,于凛凛就觉得自己能够动了。
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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