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又有人大喊。
不过,这次却没有任何麻烦,一道黑光射出,正中骑兵的额头,顿时了帐。
“拯我出恶,以国权荣,皆尔所有,爰及世世,诚心所愿。阿门!”大方还在念叨着。
空气中满弓弦嗡嗡鸣响,如同带着一种古怪的魔力。
突然间,余祥如同坠落在一场醒不来的梦魇之中,整个人都被定在那里,动不了,喊不出,呼吸不能。
一箭,一箭,然后又是一箭。先前还因为劳累而双手发颤的大方臂膀却是异常的沉稳,手中的箭就没有停过,一直射,一直射,一直射。
“杀,杀,杀!”那是新兵的叫喊。
“进来了,进来了!”那是孙元将军和小毛他们提醒后面的战友,又有一个敌人过来了。
“轰隆!”马蹄声。
“啊!”惨叫声。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所有的声音都停了下来。
一缕金黄色的阳光从西面投射过来,落到窗台上,已经是下午了。
下面的战斗已经停止。
满地头是淋漓的鲜血,大约二十颗血肉模糊的金钱鼠尾头颅堆在地上。
二十匹无主的战马茫然立在人群中。
战斗结束了吗?
他看到孙元将军用手抚摩着一匹战马的脖子高声大笑:“好马,好马,诸君,此番大胜可有损伤?”
“回将军的话,没有一个阵亡,只四个士兵乱跑乱逃时扭伤了脚踝。”
“哈,零伤亡,好,好得很。”孙元跳上战马,高声问:“如何,你们还害怕吗?”
没有人回答。
孙元皱了一下眉头,继续问:“你们还害怕建奴吗?”
“不怕!”一个新兵小声回答:“建奴也不怎么样嘛,遇到孙将军,还不跟杀鸡一样。”
“我听不清楚,你再说什么?”
“回将军的话,不怕,不怕,不怕!”
“不怕,不怕,不怕!”所有人同时举起长矛,大声地吼叫起来,直吼得浑身热汗,直吼得面红筋涨,直吼得热血沸腾。
371。第371章 打仗其实就这么简单
孙元:“打仗简单吗?”
“简单,简单,简单!”众人又是发出一声喊。
孙元一挥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朗声道:“没错,真的很简单。打仗这种事情,只要心中没有畏惧,然后按照军官的命令,一毫不差地去做,胜利最终就会属于我们。相信你们的军官,相信军中的规矩,然后你就能将敌人轻易杀掉。这就是我们宁乡军,令行禁止,纪律大于天,纪律就是你们在战场上活下去,并取得胜利的保证。”
“愿听将军号令,我等服了!”
是的,这一仗刚开始的时候打得一团糟。尤其是看到凶恨的建奴骑兵冲进墩口的时候,昨天还是普通老百姓的新兵们要说心中不发慌也是假话。可随着那个敌人被轻易杀死之后,大家才发现,打仗其实就那么回事。往日传说中身高丈八,血盆大口,如同恶魔下凡似的辽东蛮子一样会流血,一样会死,而且死得那么愚蠢,那么好笑。
接下来的事情就显得简单,随着敌人一个接一个被孙元将军放进来,然后一个接一个如同秋后的虫子一样死去,战斗就以这种乏味而没有任何技术性的方式结束了。
等到一切了结,这一百新兵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杀了二十个敌人,而己方除了一开始崴伤了脚踝的几个同伴之外,竟没有一人伤亡。
意识到着一点,所有人都彻底惊呆了。
这可是二十个建奴啊,而且都是骑兵。即便不知道巴牙喇兵的厉害,新兵们也知道,这队人马上了战场,足以冲垮一支朝廷大军。就在崇祯九年建奴入寇之时,几个鞑子骑兵甚至能占领一座县城。金人不满万,满万天下无敌之说并非夸张。
如今,这么剽悍的蛮夷在自己手下,就如同苍蝇一样一片片死去。难道说,孙元将军是比建奴可恐怖的存在,他会魔法吗?
一刹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变了,变成一种狂热的崇拜和……畏惧。
“好战法,好战法,这仗居然能够这么打!将军真是天神下凡啊!”阁楼中,大方眼睛里全是**辣的光,精亮得如同一把出鞘的刀子。
在孙元身边呆了一年多时间,成天收收发发,又出入夜校。夜校这种地方乃是军中高级军官的学校,除了读书识字之外,还要接受基本的军事战术训练。大方看得多了,听得多了,可以说从头到尾接受了一整套现代军事理念的灌输。他年纪又小,胸中没有成见,接受起新知识来也是特别快。
只一刹那,他就想明白孙元今天全歼这二十骑满清巴牙喇兵的战术。
火路墩中虽有一百长矛兵,可这些人昨天还都是普通流民,就是一群乌合之众,若是拉出去野战,敌人只需一个冲锋就能解决战斗。
所以,孙元就用堆人海的方式将进墩口的这条小路堵住,以长矛乱刺阻敌冲锋,一个接一个将敌人骑兵放进来。
然后让关选带着几十个新兵在后面埋伏,一旦看到有敌骑冲入,就一涌而上,用长得出奇的长枪乱刺,形成具备以多打少的态势。而且,墩中地形狭窄,敌骑腾挪不开,骑兵没有任何优势。
乱拳打死老师傅,几十根长矛同是刺出去,总有一根能够刺中目标。
就这样,一个接一个建奴被放进来,然后一个接一个被毫无难度地杀死。
敌人挤在细长的进墩小路上,看不清楚墩里的情形。二十个敌人,就这么飞蛾扑火般一个个冲进来。又或者,他们利欲熏心,不肯放弃抓捕孙元这个明朝高级军官的机会吧!
孙元将军这一仗打得漂亮,真是非常漂亮。
在以前,宁乡军的训练和做战从来不讲究韬略计策这类的东西,只强调纪律。在士兵们心目中,孙元将军不过是一个猛张飞似的人物,是一个沙场骁将。内心中,未必觉得他就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却不想,今日孙元使起计策来,却是如此高明。
最最关键的是,这一百个宁乡军还都是新兵。
突然间,大方想起孙元说过的一句话:“一只绵羊率领一群狮子,狮子也会变成绵羊;而一只雄师率领一群绵羊,绵羊也会变成狮子。”
没错,孙元将军就是一只狮子。
余祥虽说被选为孙元的亲卫,也随大方和小毛他们接受了夜校的一整套军事课程,可他在打仗上实在没有天分,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做饭做菜,却是体会不到孙元这套战法的高妙之处。
笑道:“将军什么人,自然是非常厉害的,咱们听他的命令就是了。”
说着话,他就笑道:“大方,走咱们出去打扫战场了。”
“好。”大方点了点头,虚虚地垂着双手,转过身来:“余祥,帮我拿一下弓,我没力气了。”
余祥吃惊地看了大方一眼:“大方,你的手……”
大方点了点头,紧抿着嘴唇。先前在半路上,为了迟缓敌人骑兵的速度,他已经射了许多箭,手已经软得不成。刚才一阵急射,战况紧急或许还不觉得什么。
此刻一停下来,顿觉双臂已经软如面条,右手拉弦的五根手指已经被磨破了,一摸东西,疼得钻心。
他心中悲叹:筋骨未成,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长才犟驴子将军那样?
两人走出木屋,外面已经开始打扫战场。
宁乡军穷得厉害,军中的主要物资和财物大多是从战场缴获。上次滁州和泗州大战的战利品让孙元过了一年半的安生日子,尝到甜头之后,军中将士已经习惯了在战场上收集物资的习惯。
这些新兵昨天还是流民,比宁乡军老兵更狠,他们将一具具无头的建奴尸体剥得精光,连敌人身上被人血玷污的衣裳、鞋袜也不放过。
光溜溜的人体堆成一座小山,失血之后,苍白发青,看起来同一堆猪肉也没有任何区别,让人看得直恶心。
这次因为是一场小规模的突然遭遇战,说穿了,只不过是崇祯十年清兵第三次南侵的无数前哨战中的一场。
孙元从敌人身上获取的银两并不多,加一起也不过百余两,铁甲二十具、兵器二十套。不过,那十多匹活蹦乱跳的好马却非常不错,汤问行没有出一点力就平白多了这么多好马,也不知道会高兴成什么样子。
372。第372章 俘虏
可惜第一个冲进来的建奴所骑的战马被大方一箭射中****,到现在还一直在流血,估计是活不成了。
孙元很大方地一挥手,道:“把这匹马杀了,等下加餐。”
众人一听到可以吃肉,同时欢呼一声,就有几个刚才杀鞑子杀发了性的士兵提着长矛对着战马的要害一通乱刺,将那头大畜生放倒在地。然后,几人麻利地分割着马肉,剥下一块完整的马皮之后,就将肉扛在肩膀上。马皮可是好东西,是可以用来制作铠甲的。
已经有人开始商量,等下该如何整治马肉,好好地打一场牙祭,犒劳犒劳自己。
心急的人已经开始去拆旁边小木屋的板壁,准备生火拷肉。厮杀了这么长时间,大家都是又累又饿。
“等等,马肉粗砺,烤着怎么吃,纯粹是浪费材料嘛!”余祥不住吐槽,大为不满。
孙元看着大方虚垂着的双手,问:“小方,你的手怎么了?”
大方:“回将军的话,没什么?”却将已经被弓弦割伤的右手朝身后藏。
余祥:“将军,大方拉弓太多,伤着手了。”
大方这才道:“将军,我力气还没生成,伤了手臂,过得一阵就会好的。”
孙元笑了笑:“今天你的表现不错,没让我失望。”
大方满面都是光彩,将胸膛挺了起来。
孙元:“力气这种东西急不了,你年纪还小,男人的筋骨要在十八岁以后才能生长定型。不过,我看你手指上有伤,应该是射箭时候没有戴扳指。”
他指了指地上的尸体:“建奴弓手射击的时候,拇指都会戴的,你选一个吧!”
“是将军。”
还没等大方动手,余祥已经从尸体上给同伴选了一个牛角材质的扳指喜滋滋地递了过去。
大方一试,尺寸正好。面上难得地露出笑容:“多谢小余。”
孙元看战场打扫得差不多了,道:“如果没要猜错,说不准这京畿地区到处都是建奴斥候,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快些离开,回渤海所去要紧。”
“是,将军。”余祥正要替孙元将这个命令传达下去。
“老实点!”听到这一声喊,孙元转头看过去,却见关选和两个新兵押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巴牙喇兵走过来。
那个建奴身上的铠甲已经被关选剥得精光,浑身都是血污,双手被倒剪在身后,拇指用一根细麻绳捆住。
他胸口中了一箭,箭支已经拔出,露出笔管粗细的箭孔。伤口用黄泥盖着,已经凝结。
因为受了不轻的伤,这个建奴走起路脚步虚浮。
押送他的两个新兵也是促狭,不住用枪杆子抽着他的屁股,打得趴趴着响。
只片刻,两瓣肮脏的屁股上就红成一片。
那建奴愤怒地大叫着,使劲挣扎。可一动,迎接他的却是更凶猛的抽打。
看到这滑稽的一幕,所有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竟然还有一个活着的,老关,你是怎么抓住这人的?”孙元也忍不住宛尔。
关选:“回将军的话,刚才这人被人中了大方一箭,就躺在地上装死,趁我等不注意,悄悄爬进旁边的木屋。刚才小老儿一数地上的鞑子的尸首,发现数目不对,就留了个心眼带着两个士卒去找。这一寻,果然寻到了。”
孙元微微吃惊:“你倒是细心。”刚才战局如此混乱,这个关老头竟然将来袭敌军的数目数得清楚,打扫战场的时候,还知道核对。光这份细微工夫,就叫人刮目相看。
而且,刚才作战的时候,这个干瘪老头还如此勇猛,却是一个不错的人才。
说句实在话,孙元本不打算收留关选的。军队是一个充满青春阳刚的集体,飞扬的是雄性荷尔蒙,混进去一个半大老头算怎么回事,那不成明朝军队了?
所以,当初孙元考虑到此人能够读书识字,只打算留他做一个写写发发的门房使用。若非韶伟赌气,强行带他去军队,说不定这个老头已经成了孙元的看门老头。
却不想,这一战,却叫孙元看出他身上的才能。
人不可貌相,这人未必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军官,只需找到适合他的位置。只是,关选实在太老……不对,也不算老啊。他好象才四十出头吧?这个年纪在现代社会,正值壮年,正是做事的时候。
这古人,真他妹不经老啊!
旁边,一个新兵大约是杀人还没杀过瘾,伸过脑袋来:“将军,将这个鞑子交给小人处决吧!小人以前干过屠户,砍人脑袋这种事情是我老本行。”
又有一个士兵笑道:“鞑子可是人,你又不是刽子手,杀人怎么成了你的老本行?”
那人不服气道:“这建奴跟猪又有什么区别。刚才就那么简单地就死在咱们手上。依我看来,杀人比杀猪简单多了。杀一头猪,人家还知道挣扎号叫半天呢!”
“扑哧”又是一阵笑声。
“你们两个懂什么?”关选冷哼一声:“这可是咱们今天抓到的唯一一个活口。从这里回渤海所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建奴是否还有其他斥候,都要审问清楚了。还有,敌人大举入寇,究竟又何军事部署,都得一一审讯。杀一个鞑子算什么,可若是耽误了将军的大事,你们担待得起吗?”
听到他的呵斥,那两人才吐了一下舌头,讷讷地闭上了嘴巴。
关选朝孙元一拱手:“将军,请将这个俘虏交给小人。”
孙元点点头:“好,尽快审问清楚,我们不能再耽搁了。”
“放心好了,只需一壶茶工夫,就算他是个铁嘴,小人也能从他嘴里掏出东西来。今日,就让这个鞑子知道我的厉害。”关选一想起死去的老妻,想起被敌人俘虏的一对儿女,面上满是仇恨和狰狞。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被剥得精光的俘虏有开始依依啊啊地乱叫起来,迎接他的自然是宁乡军士兵毫不留情的枪杆子抽打。
孙元突然想起一声:“咱们这里可没有人懂满语。”
“回将军的话,我懂。”关选说。
“你懂满语?”孙元又是一阵惊喜。
关选:“我十岁的时候随先父去辽东住过几年,那个时候辽东还是我们大明朝的国土。我们住的地方都是满人,在一起的日子久了,就学会了。”
……
阿古本是正红旗的士兵,十三岁时就随父亲上战场厮杀。因为身高体壮,作战又悍不畏死,到十六岁时已经是族中有名的勇士。如今,更是被选军巴牙喇军做了满州人人羡慕的巴图鲁。
这是他第三次南下抢劫,前两次入关,他都没有遇到过明军象样的抵抗,所获颇丰。在他看来,明朝简直就不是一个对手。一看到自己,根本就兴不起抵抗的念头,只知道丢掉手中的兵器,不要命的逃跑,比绵羊跑得还快。可即便是绵羊,生死关头,也知道反咬你一口啊!
这些卑贱的汉狗,怎么就那么弱,那么没用?
可正因为如此,阿古杀人汉人来却是分外凶猛。他喜欢那些汉人匍匐在自己脚下不住磕头哀号时的情形,遇到这个时候,他都会毫无怜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