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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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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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前是那个叫孙李氏的老妇,她左手端着一口海碗,右手小心地举着一个木勺。

    孙元知道这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母亲来给自己喂饭,也不知道这汤究竟是何物炖成,鲜得他几乎要将舌头都咬掉了。

    这已经是孙元穿越到明朝的第三天了。

    在这三天之中,他因为脑袋受了伤,始终处于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中。在朦胧中,他都都这样被孙李氏照顾着,直到彻底清醒过来。

    “快点吃,快点吃,吃了就好了。”孙李氏见孙元喝得香甜,疲倦的面容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喃喃道:“先前也是运气,在水田里捉了一斤多鲫鱼。听人说,这东西熬汤最养人了。”

    喂了孙元几口鱼汤之后,孙李氏又放下勺子,提起筷子细细地剃了鱼肉,一点一点地送进孙元的嘴里。

    直到将两条鲫鱼吃光,孙李氏却没有走,而是默默地坐在儿子身边。什么话也不说,只将手抚在孙元的手背上,再舍不得挪开。

    目光中,却是慈爱。

    孙李氏的手心中全是厚厚的茧子,老实说,被她抚在手背上,感觉非常粗糙,也有点不舒服。

    而且,前世的孙元父母在很早以前就去世了。从小到大,他都是一个人过来的。从来没有享受过半点家庭的温暖,也不习惯和另外一个人的亲密关系。

    可就在这个时候,孙李氏手心的热气传来,却有一种叫人宁静的感觉。脑子里那一丝残留的原主人的记忆泛起,久违的依恋之情在也遏制不住。

    看着孙李氏满面的皱纹和已经斑白的头发,突然间,孙元鼻子一酸,忍不住叫了一声:“娘……我没事的……”

    这个时候,他再也无法保持一个穿越者冷眼旁观的心态。

    是的,这人就是我的母亲。

    曾已何时,我是那么的羡慕别人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有自己的父母。

    这次穿越到明朝,上天大概是要给我一个补偿,重新给了我一个母亲。

    虽然看情形这个家庭非常的穷,穷得好象再也无法支撑朝廷的赋税,虽然将来的日子会非常艰苦,可有了这个真正关心、爱护自己的女人,一切都足够了。

    这一声“娘”喊出口,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心中隐约还有一丝不好意思。

    看到儿子能够说话,又流下了眼泪,孙李氏欢喜地伸出手去抹着他脸上的泪珠:“儿啊,你也不要担心,你这伤虽重,可现在已经能够说话,就说明要好起来了。你却不知道,这些日子,娘都担心成什么样子了。听人说,这人受了伤,得用大鱼大肉补养。放心好了,等下我卖了席子,就给你割一斤肉回来。啊……席子,倒是忘记了,”

    大约是想起自己还没干完的活儿,孙李氏慌忙站起来:“儿啊,你先歇着,我去外面。若是感觉到不舒服,你就喊一声。”

    “娘你去吧,不用担心我的。”虽然身上还是软,孙元却不想让这个妇人担心,强提起力气朝这个世界的母亲轻轻笑了笑。

    不片刻,外面又响起了那沉闷的木杠子的敲击声。

    “看来我是真正的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到一个乱世之中。”依旧没有力气下床,孙元正能躺在没有帐子的木床上,苦笑着看着头顶的房瓦。

    外面正是大晴天,一根光柱从亮瓦上投射而下,落到自己胸口上。

    金黄色的光影中,有灰尘飘扬,口鼻中还能嗅到一股南方潮湿房间里特有的霉味。

    通过这几日的将养,他已经彻底地继承了原身体主人的记忆,也将前因后果想的明白。

    如果没猜错,那日车祸之后,自己已经摔死了。不过,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原因穿越时空,附身到这个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

    这个少年也叫孙元,这一点叫他很是欣慰,至少名字没有发生改变,否则还真要适应一段时间才能习惯。

    原来的孙元今年才十八岁,本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孙家本穷,据记忆所知,他父亲早在自己两岁的时候就生病撒手人寰。父亲去世之后,只留下了三亩水田。靠着这三亩水田的出产和编织草席的手艺,母亲总算将孙元和他姐姐拉扯长大。

    不过,去年姐姐出嫁的时候,为了不让姐姐在夫家受欺负,母亲陪上了一大笔嫁妆,生活顿时窘迫下去。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再辛苦上几年,日子总归是能够过下去的。

    不过,就在五日前,家里却出了一件大事。孙元在卖草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强盗,不但钱被人抢光,头上还中了人家一棍,被打得昏迷不醒。

    抬回家之后,已经是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估计原先那个孙元在床上挺了一日之后,终因为伤势过重,一命归西。而现代社会那个孙元的魂魄在穿越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就附到了这具肉身之中,顶替了原主人的身份。

    好在同别的农家子弟不同,原来的孙元因为常年替母亲背着草席去县城卖,对于外面的事情也不是一无所知。靠着他残留的记忆,孙元总算明白现在是什么时代。

    如今正是明末崇祯七年五月,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自然知道这个年代所发生的一切,以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个时候,东北的后金已经逐渐强大,为了抵御北方外敌的入侵,朝廷已经耗尽了全部元气。

    与此同时,随着小冰河的到来,北方气候逐渐变得恶劣,土地也不适合耕作。天灾使得北方农民大量破产,流民遍地的结果就是步入深渊的内乱。陕西、山西、河南,到处都是农民军。李自成、高迎祥、张献忠,再加上辽东的努尔哈赤、皇太极,这些名字开始在这段历史闪亮等场,并将整个北中国变成了血与火的人间地狱。

    就在今年,高迎祥、张献忠等十八家反王大军就要进入河南,所过之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而孙元此刻身负重伤躺在床上,其实和远在山陕河南的农民军也有一定的关系。

    原来。为了抵御北方后金,明朝国库已然空虚。而农民军乱起,却不能不管。但那巨大的军费开支却让朝廷无法承受,因此,国家在开征辽饷的同时又开了剿饷这个新的税种。

    以前为了支应正常徭役和赋税以及辽饷,普通百姓已经竭地之所出。如今,又有剿饷,大量农民破产沦为流民,有的人甚至挺而走险做了盗贼。

    孙元卖了草席得了钱,估计就是被人给盯上了,然后狠狠地给了后脑勺一棍。

    “真是一个糟糕的年代啊!”孙元忍不住叹息一声。,

    作为一个军史发烧友,他以前也不是没有幻想过自己穿越到一个乱世,凭借现代人的见识,出将入相,建功立业。

    可这也就是想象而已,他认为即便自己真的穿越了。个人的力量,在一个大时代中根本算不得什么,很有可能直接被时代的洪流给吞没了。

    如果他这次是穿越到陕西已经豫西,估计一睁开眼就会看到乱军,搞不好就要被人迎面一刀劈死。

    也是老天爷够意思,让自己穿到这里。

    这里正是明朝南直隶扬州府如皋县城郊三十里的一个小村子,现在是明朝崇祯七年。

    据说孙元所知,明末的****大多集中在北方的山陕冀鲁四省,至少在崇祯十七年之前,战火还烧不到这里。

    也就是说,至少在十年之内,自己是安全的。

    如此看来,老天爷对我孙元还是不薄啊!

    至于十年之后清兵南下时?

    管他呢,反正有对历史的先知先觉,也知道哪个地方受过兵灾,哪个地方安全,到时候带着母亲逃过去躲上一阵,等到天下太平时再说。

    想到这里,孙元心中咯噔一下,暗道:我怎么在心中将孙李氏当成了母亲,作为一个穿越者,又没有和她生活过,至于母子亲情什么的也谈不上,可是,一切都显得是那么自然。

    我既然顶替了她儿子的身份,那么,就该承担起相应的义务。

    再说,我上一世是一个孤儿,穿越之后,能有这么一个真心爱我照顾我的母亲,那也是我孙元的福气啊!

4。第4章 这种生活是不对的

    时间正是崇祯七年的六月,已经快是盛夏。

    太阳慢慢升起,在阳光的照射下,河流、水田都腾起了氤氲水气。在淡薄而迷朦之中,整个村子看起来就如同一幅水墨丹青画。

    在家里养了半个月,又在母亲的细心照料下,孙元总算可以下地走动。实际上,以他在前世好动的性子,也在床上躺不住。

    对于自己身上的伤势,他已经清楚。最重的伤来自大脑,到现在,他后脑勺上还留了一个大疤,这个伤口也是原先那个孙元致死的原因。但随着现代孙元灵魂的进入,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受损的大脑慢慢痊愈了。只不过,当初流血过多,身体有些虚弱而已。

    如今这具身体才十八岁,恢复起来也快。

    所谓药补不如食补

    食补不如动补,适当的运动还是需要的。

    孙元因为在床上躺的时间太长,走起路来,脚下就好象踩了棉花,有些找不着平衡。

    蹲在田坎边上,对着稻田里的水照了照自己的模样,他忍不住苦笑出声。

    在前世,他虽然生得普通。可在京城做白领的时候,和军史发烧友经常参加户外运动,什么骑马、射箭、登山,几年下来,倒是长成了一个精悍的小伙。

    可水中的这个自己,五官虽然端正,却面黄肌瘦,胳膊又细又长,和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农家子弟没有任何区别。

    “好歹前世也是一个健将级的型男,孙元啊孙元,你怎么成一个病夫了?”

    地里的稻谷已经长得饱满,有的稻叶已经返黄,再过得一阵子就该收割。秋收关系到农家未来一年的生计,尤其是在谷子即将成熟的时刻,村里的农民都三三两两地扛着锄头从家里出来,为即将到来的秋收做准备。

    看到孙元蹲在田梗上,众人都高兴地露出了微笑。

    “孙李氏家的老二竟然出门走动,看样子他身上的伤好囫囵了。”

    “恩,能够走动就说明没有大碍。孙家就这么一根独苗,若孙元有个三长两短,叫孙李氏怎么活啊?”

    “孙元这小子以前也太胡闹了,成天在外面游手好闲,跟不三不四的人搅在一起,这次受了这个教训,应该会好些吧?”

    听到这句话,孙元一愣:我什么时候游手好闲了?

    “是啊,依我说,孙李氏也太娇惯孙元了。地里的活都不让他做,现在可好,慈母多败儿,如今被人伤成这样。依我看,大约是在外面惹了什么事,才被人打了吧。孙元力气小,胆子小,性子又弱,还是老实在家里种田好了。这世界上是有轻松钱,可你也得有本事去赚不是?”

    “就是,就是。”

    农村人说话都是大嗓门,这些话孙元自然是听到耳朵里的。

    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看样子,自己在村中的名声并不太好,总结起来,大概就是:懦弱、懒惰、不正经。

    孙元苦笑着站起身来,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我有这么差吗?

    又走了几百米的田埂,就看到在黄色的稻田中有一大片醒目的绿色,这就是孙元家的那三亩水田。同别家人都种水稻不同,孙元家的地种的都是席草。

    之所以要种席草,那是因为孙元母亲有一手打草席的好手艺。一年下来,卖草席所的收获,比起单纯种水稻却要高出几成。无论任何时代,经济作物总是要比主粮值钱的。

    此刻正值席草收获季节,母亲正挥舞着镰刀忙碌着。

    一捆捆绿色的席草就放在烂田里,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下地了,到如今,汗水已经将她全身都泡透了,并一滴滴地落到地里,溅起片片小小的涟漪。

    看着她佝偻的身影,孙元忙脱了鞋,拿起一把镰刀下到地里去。

    “啊,元儿,你怎么来了。你身子还没有好完全,快上去,快上去!”母亲的声音中充满了忧虑:“若再累出个好歹来,可如何得了?”

    孙元趁现在手还没有脏,伸出去擦了擦母亲额头上的汗水,提起精神笑道:“娘,我已经好完全了,在床上躺得也闷,还不如出来活动活动筋骨。放心吧,我没事的。等下若是支撑不住,就上田埂去。我是孙家唯一的男丁,自然要撑起这个家。是孩儿不孝,娘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在田里劳累,也没享过一天福。”

    一切都是如此的自然,在内心中,孙元已经彻底地接受了这个母亲。

    听到儿子这句话,孙元母亲一呆,眼圈就红了。

    孙李氏也没想到往日任性胡闹,又荒唐懒惰的儿子竟然说出这种贴心话来。

    她是个普通农家妇人,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道:“元儿你既然要下地,也可以,不过,等下若是身子感到不好,一定要上去。”

    “娘,我省得的。”孙元再不说话,只不住地挥舞着镰刀。

    席草很软,很细,镰刀磨得飞快,一刀下去就能割到一大片,可干的时间长了,那滋味却不好受。

    手在水田里泡上半个时辰,皮肤就会发白发软,逐渐便得敏感起来。在千万次被席草摩擦之后,很快就变红了,火辣辣地疼。

    这个时候,孙元才发现自己的手上并没有像母亲一样生满了厚实的茧子,难怪会疼成这样。

    手还是小事,关键是腰。

    所谓席草就是用来编草席的,一般来说这个时代的床都宽,席子不能编得太窄,否则就卖不出去。所以,割草的时候,得弯下腰贴着地。

    以前那个孙元也没干过农活,保持这个姿势不小半个时辰,腰就酸得没有知觉。不但如此,肩胛和背心的肌肉也被牵扯着,生生地疼。

    当然,最难受的是腿。因为下蹲的肢势所至,全身的力量都要压在腿上。而且,水田里都是烂泥,很不容易掌握平衡,好几次孙元都差点摔在田里。

    不过,说来也怪,先前脚下如踩棉花一样的虚弱感,在经过这不间歇的劳动之后,竟然消失不见,脚踏实地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

    “呼”上了田埂,顾不得洗脚,孙元也顾不得地上脏,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径直躺在地上。

    好在母亲的草席产量有限,只割了半亩草,就结束了。

    “元儿,你没事吧。”母亲眼睛里全是关切。

    孙元不会对她说自己累得半死,强提起力气一骨碌爬起来:“没事,没事,还别说真是古怪,这割了半亩草,人反而精神了,我还嫌割得少了呢!

    收完席草,接下来就是将草捆在一起,挑回家去平摊在晒场上晾干。

    孙元体弱,也挑不了多少,走不了几步路,就喘得不行。不过,他还是没有叫上一声,就那么坚持这和母亲一起,慢慢地将草搬回了家。

    农村的生活就是这样,农时不等人,有的活必须立即干完,否则就是不能承受的损失。比如席草,若是不尽快挑回家晒干。一旦割下来,碰到阴雨天,立即就沤烂了。

    晒完草,孙元感觉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

    不过,今天的活儿还不算完,还得打草席。

    说起打草席,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像织布一样,将席草整齐地织成一快。而那个用来打席子的机器,姑且叫着机器吧,同织机也相差仿佛,只不过结构要简单些。就四根用大木头做成的框架,从顶上引下十几根细麻线。

    使用的时候,得用一根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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