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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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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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守备太监杨泽,这人的名字听起来好生耳熟。

    按照明朝的制度,守备太监是凤阳的军政一把手。

    看来,这个韶伟确实不好惹,我这次来凤阳本有要事需办,却不可再去招惹这种人物。想起自己先前差点和韶伟打了一架,以自己的性子,真动起手来,只怕那小子要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到时候,事情就麻烦了。

    孙元心中不觉有些后悔。

    说到这里,看看天色已经不早,未来如何,还得等过了凤阳这一关再说。

    那一万石秋粮的买家已经找好,而如何拿到官府入库的堪合,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半点头绪,得回去再琢磨琢磨。

    孙元就从怀里掏出一锭三两的银子塞在二丫手头,叮嘱她最近几日多给费洪买些肉食补养身体,触手却是一片温润。

    心中暗赞一声:“这女子,皮肤倒是生得光洁,不像是个武人的女儿。”

    费洪忙推辞道:“恩公,我这条命算是你救的,如何还能要你的钱,不可不可!”

    孙元故意装出一副不快模样:“咱们也算是投缘,某虽然是个读书人,但对沙场征杀的好汉却素来敬佩。国家正值多事之秋,正需你等热血男儿。你若不收下,那就是看不起我孙元。”

    既然话已经说到这份上,费洪只得红了眼圈,感激地让女儿收了钱。

    “好,我手上还有些事,就先告辞了,等过得几日,费大哥身子好了,我再过来寻你们吃酒。”

    然后一拱手出了房门。

    出门的时候,他故意停了停,竖起耳朵偷听。

    里面传来温老三的声音:“费大哥,不是我说你,这兵又有什么好当的。不知道的以为你这个防守是多大的官儿,其实也就是个大头兵。依我看来,刚才这位孙先生肯定是名门世家子弟,他言语间依稀有招揽咱们之意。我看,还不如投了他,在他手下做个看家护院的也比当兵吃粮的好。”

    这次,一向喜欢和他抬杠的犟驴子却出奇地没有反驳,只道:“我等将来该去那里,只听费大哥的。不过,孙先生身份尊贵,他对费大哥的恩情,咱们却是记在心上的。将来若孙先生有任何差遣,刀山火海我犟驴子绝不二话。”

    停了片刻,却没听到费洪的声音,孙元知道这人心事重,做事又慎密,也就不再停留。

    心中想:费洪此人不是条汉子,倒不要紧,只可惜了他手下那二十多个战斗经验丰富的火枪手。实在不行,找个机会把犟驴子和温老三他们给挖了?

    想着,心中却是一阵苦笑:我现在连如何过凤阳这一关都还不知道,十日之后,农民军就要杀进城来,先对付眼前吧。

    不觉,就走出了侉子营。

    天已经黑了,到码头船队还有一段路要走。

    明朝的夜黑得厉害,走起路来却是艰难。刚走过一条狭窄的巷道,突然间眼前有光亮一闪。

    一种危险的感觉从心头升起,让他寒毛都竖了起来。

    孙元也顾不得想,下意识猛地一退。

    只听见“嚓!”一声,就有一物劈在旁边的墙壁上,飞溅而起的沙石打在脸上隐隐着痛。

    定睛看过,眼前却是一双因为愤怒而通红的眼睛。

48。第48章 殴打胭脂虎

    这双眼睛的主人霍然正是下午时在管家码头痛殴费洪的胭脂虎韶伟。

    这条巷两边都没有门窗,天又黑,刚才走进来的时候孙元也没想到这里会埋伏有人。而且,如今河南的战火还没烧到凤阳,作为大明朝的中都,龙兴之地,虽说不是首善之区,但治安却是极好。

    因此,路虽然黑,孙元却没有任何提防。若非是韶伟那把刀子实在太亮,挥舞之间带着寒光,孙元还真要着了他的道儿。

    这把大马士革军刀是何等的锋利,“嚓”一声就砍进墙壁,深没于青砖之中。以孙元的**凡胎,若是中了这一刀,只怕立时就会被人砍下脑袋来。

    这可是孙元穿越到明朝之后第一次在生死之间打个来回,身上顿时沁出一层冷汗来,大喝:“韶伟,你究竟想干什么,杀人越货吗?”

    话还没有说完,韶伟猛地抽出刀子,又当头朝孙元砍来,口中大骂:“贼厮鸟,竟敢摸二丫的手。老子的女人,也是你能摸的,死!”

    “啊,你刚才去过侉子营?”

    “废话,自然是去过,不然怎么看到你占二丫便宜?”韶伟铁青着脸:“那费洪不是好汉,光挨打不还手,伤得又那么重,我去给他付汤药不可以吗?”

    一听到韶伟去看望费洪,孙元对他多了一分好感,如此看来,这人倒不算是坏到不可救药。

    可这小子半路伏击自己,却是不可原谅。

    白光如练,若单纯比拳脚,孙元自是不惧。以他在前世丰富的斗殴经验,定然打得这小子遍地找牙。只可惜,空手入白刃的功夫自己却不会。就算会,也不会犯傻上去与这疯小子以命相搏。

    韶伟手上的军刀在古代堪称神兵利器,那是擦着就带起一条狰狞的伤口,在没有一定医疗条件的古代,中了刀,你就等流血而亡吧!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孙元也懒得同他恶都,当机立断,转身就逃。

    不过,终究竟是慢上一步,刚跑出巷子,只听得“刷拉”一声,背后一片冰凉。

    韶伟一刀砍开了孙元背心的袄子。

    这可是上等的松江棉布,花了他一两银子,是孙元行走场面上的看家行头。刚才在费洪那里,为了收买人心,他已经涉出去好几两,到现在,身上也没多少钱。

    心中顿时有一股恶气涌起,回头一看,旁边正是一道断墙。

    孙元眼急手快,猛地从断墙上抽是一块方砖,狠狠地朝韶伟头上扔去。

    韶伟见黑黝黝一物扔来,下意识地挥出刀子砍过去。

    沙石飞溅,这才发现是一快板砖。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又是两个砖头飞来。

    心疼手头的宝刀,韶伟自不肯自伸刀去格挡,只朝旁边闪躲。

    如此一来,叫孙元得了喘息之机,一边将砖头如雨点一样扔过去,一边大骂:“姓韶的你就是个疯子,那二丫和你非亲非故,刚我送银子给费洪看病,就算摸了一下她的手又如何?你又不是道德君子名教中人,凭什么说这种混帐话?”

    “就是不许你摸!”这一说话走了神,孙元的板砖就砸到他的胸口,顿时打了他个趔趄。

    孙元心中得意,笑骂道:“你若喜欢那二丫,要娶他为妻,自己上门求亲就是,怎么反殴打你未来的泰山老丈人。别人看到丈人,讨好都来不及,你却来这么一手,我真不知道是该佩服呢还是应该该笑。”

    韶伟大怒:“那姓费的不过是一个没有胆量的军汉,唯唯诺诺,一看到他那副下贱模样,就叫人做呕,他又凭什么做我丈人。我自娶二丫,同他也没任何关系。这混帐东西不但不答应,反退三阻四甚不爽利。对于这种废物东西,就一个字,打,打到服为止。”

    果然是个疯子,孙元心中好笑,挖苦道:“你不是那杨公公的人吗,只要你愿意,杨公公咳嗽一声,有的人是把二丫捆到你房里去。”

    韶伟大怒:“我和二丫乃是一见倾心,早已私定终身了,和杨泽那死太监又有什么关系?我韶伟的先父好歹也是个秀才,不说书香门第,可这面子却是要的。我好好一条好汉子,如何肯仗别人的势头?可恼那费洪看不上我,死活不肯……不就是因为姐姐……而且,姐姐也不会答应的,她说了,我的终身大事她自有计较……”

    说起二丫和自己,韶伟心怀激荡,手脚也慢下来。

    孙元如何肯放过这个机会,突然一扳砖扔过去,正好打在他脸上。

    这一砖何等的厉害,顿时将韶伟鼻子打出血来,“哎哟”一声扔掉手中刀子,就将脸捂住了。

    既然韶伟一来就要自己性命,孙元也是怒气值满槽,当下也管不了他姐姐是不是留守太监杨公公的二奶,自己打了他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猛地扑上去,直接将韶伟骑在地上,提起拳头就夹头夹脸地打下去。

    这小子倒是硬气,被孙元揍成一个猪头,竟然一声不吭,只咬着牙,恶狠狠地斜视着孙元。

    孙元一边打一边骂:“不学好的东西竟然抢抢民女,还有王法吗,今日且给你一个教训。韶伟,你他娘还胭脂虎呢,好好一个男儿竟然起这么一个娘娘腔的绰号,我都替你脸红。”

    突然间,韶伟大叫一声:“什么胭脂虎,又不是我想要这个外号,别人这么叫了,我又能怎么样。当初,我的绰号可是金眼虎。”

    “就你这样还金眼虎,我看你就是泼皮。”孙元大笑,还别说,这小子的眸子确实有些黄:“韶伟,今日我打了你,你有种就去找你姐告状。”

    想起韶伟身后的背景,孙元心中还是有些忐忑。看这小子性格冲动,就出言相激。

    韶伟果然吃激不过,面上露出屈辱的神情:“混帐东西,你也不去访访,我韶伟平日间和人打架,什么时候搬过救兵了,咱就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你还打……”

    韶伟剧烈的挣扎起来:“打够了没有,不打了不打了。”

    眼前这人看起来身材虽然偏瘦,可力气却是不小,拳头落到身上,就好象被铁锤砸中一样,韶伟顿时有些经受不住。

    孙元这才想起这小子不过十五六岁,可经不起自己的拳头。再说,这小子不过是吃自己的醋,这才来找我孙元的晦气。刚才暴打了他一顿,心头的气也消了。

    就大笑一声,一把扯了他腰上的刀鞘,跃起来,又从地上拣起那把华丽的大马士革军刀,笑道:“好,今日就到这里,咱们来日方长。”

    回到船上之后,已是夜里。

    孙元洗了脚躺在床上,将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相比起前些天,今日还真是精彩。首先是联系到了管家商号,双方约定正月十四那天下午交易。如此一来,一大笔钱就算是到手了。当然,交易的时候这粮船上有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却是麻烦,得想个办法将民夫们支走。

    其次,又结识了费洪这群军汉。费洪这人虽然不堪,但他手下的二十几个兵却非常不错。

    最后,又卷进了韶伟和二丫的事情当中,竟被他半路伏击。自己虽然被那胭脂虎吓了一跳,可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弄到了这么一把宝刀,有此利器在手,在将来的凤阳之变中,也有一件可依仗的兵器。

    但如何拿到秋粮入库的堪合,又如何同那个梁大使搭上线,这事却颇为棘手,到现在孙元还没有任何主张。

    在床上翻来覆去滚了半天,又回想起先前和那韶伟动手的情形,孙元脑子里依稀有了个念头,却是无从琢磨又无从琢磨。

    这一夜睡得也不塌实,第二日睡到午时才起来。

    实际上,该准备的事情已经做完,只如何拿到入库堪合一事还没有眉目。

    孙元感觉自己突然闲了下来,就换了一身文士儒袍,揣了银子上街吃饭。

    前世孙元也是一个比较讲究的吃货,否则后来也不会回老家做起了专门为人承办酒席的生意。到了明朝之后,自从做了粮长,手中有了一定权力,又变卖了一些粮食有钱了,自然要大大地犒劳自己,以前可以说已经将如皋的各大酒楼招牌菜吃了个遍。

    大酒楼的菜比起街边小馆子是要贵上不少,却很卫生。在缺衣少药的古代,拉个肚子都是会死人的。

    所以,在外面吃东西的时候,孙元非常小心。

    他就在街上走了半天,发现前方有一个雅致的茶舍,里面坐了不少高谈阔论的读书人。除了饮茶,桌上还摆放着不少诸如小笼汤包、虾饺一类的早点。

    喝早茶吃早点,那可是江南士子的生活习惯。江南读书人遍及天下,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情趣自然在各地推广开来。

    进了茶舍,孙元点了一屉小笼包,一吃,香得舌头就要被自己咬掉了。混沌虽小,里面却包罗万象,有韭菜、有新鲜肉,有虾米,味道层次很是丰富。最最叫人拍案叫绝的是里面还放了油渣,如此一来,更给这股香味增加了许多厚度。

    至于所上的茶,却是难得一见的黄茶,清香透鼻,让人精神一振。

    “能够吃到这样的茶点,饮到如此好茶,这一趟凤阳来值了!”

    正在这个时候,前面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马蹄声。

    抬头望去,却见迎面是一辆飘扬着粉红幔帐的花车,上插香花,珠玉为帘,以两匹白得看不到杂毛的白色骏马牵引。

    一时间,竟是富贵之气逼人。

49。第49章 佳话与争锋

    “轰!”一声,正在饮茶的士气们同时放下手中的茶杯涌到窗前,以惊艳的目光看过去,一副痴迷模样。

    风吹来,幔帐飞扬,有脂粉气袭来,馥郁兰香,浓得化不开。

    凤阳本是大明王朝的中都,太祖朱元璋龙兴之地。虽说比不上南北两京天装贵胄遍地走,朱家子弟不如狗。可城中却有不少官办机构和政府机关,比如凤阳巡抚衙门、凤阳知府衙门、中都漕运衙门、户部凤阳官署、御用监造办衙门……

    而且,皇家宗室若是犯了事,也都会打发到这里来圈禁看管。

    因此,城中有钱有势的人物却是不少。看到这辆华丽得令人发指的马车,孙元估计是城中哪个大人的家眷,又或者是宗室子弟。

    或许对见多识广的现代人来说,眼前就是一辆马车,不过是装饰得漂亮一些罢了。可这里是明朝,一匹上好的骏马那就相当于后世的奔驰、宝马。尤其是这种浑身上下不带半点杂色的白马,更是价值千金,足够普通老百姓吃用一辈子。

    孙元忍不住赞了一声,心中好奇,忍不住问旁边的一个书生:“好马!敢问兄台,也不知道这车上所坐何人?”

    那书生见孙元做文士打扮,举止从容儒雅,也是一回礼,说:“兄台想必是读书人?”

    孙元这段时间都以书生打扮示人,那是因为读书人在明朝地位极高,自己有了这么个身份,做起事来也非常方便。否则,一个农家子弟,那管老板只怕连见自己一面都不肯,更别说和他谈买卖了。

    就微一颔首:“小生读过几年书,知道些圣人书中的道理。”

    “不对呀,不对呀,这事中都的所有读书人可都是知道的,你怎么可能不晓得?”那书生抓了抓脑袋,一脸的不可思议。

    “什么不对,难到车中究竟是什么人,小生就必须知道吗?”

    刚问出这句话,旁边的众书生都是一脸的鄙夷。

    那书生突然一拍脑袋:“明白了,兄台一定是外地人。”

    在知道孙元是扬州人氏之后,他笑道:“那就难怪了,此车也是昨天才来的凤阳。刚一进城,满城贵胄、士子都过去迎接。车中之人正是‘庄妍靓雅,风度超群。鬓发如云,桃花满面;弓弯纤小,腰支轻亚。’的南曲第一。”

    孙元没想到哲人居然文绉绉地给自己来这么一段,加上这人的淮西口音有些古怪,却听不太懂。不过,听话中的意思,好象是形容一个女子的美貌,“桃花满面”他是知道的,“弓弯纤小”,那不是说小脚吗?

    一想到小脚女人的裹脚布,孙元就有些倒胃口:“究竟是谁呀?”

    书生一脸的色授魂与,竟有些****起来:“还能是谁,相公以前定然是没去过风月场合,这南曲第一指的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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