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第512章 牙旗
这个时候能逃吗?
这个时候若是带着队伍脱离战场,自己所付出的一切必将付之东流。这可是我得之不易的骑兵啊,这次若是败退,凭什么留住这一千健儿?
他们之所以肯追随我孙元,还不是因为我宁乡军有百战百胜的名头。
况且,此战打成夹生饭,整个山东战局都将发生大变。这个政治和军事后果,我孙元承受不起。
毕竟是实力不足啊,无论是单兵素质还是人马数量上,我军都处于下风。虽说一开头的突袭大占便宜,但战一旦打下去,久久不能分出胜负,光拼消耗,我却是拼不过多铎的。
孙元一刹那有些许失神,骑兵在近代因为长矛火枪方阵和大炮技术的进步,已经受到了极大限制,说难听点,已成夕阳兵种。
后来随着步枪的进一步精良,到一次世界大战机枪出现之后,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因此,在后世的近代军事论坛上,鲜有骑兵战术的讨论。
宁乡军在组建骑兵之初,孙元也懒得去管,直接丢给了朱家父女。
此刻宁乡军所使用的骑兵战法,说穿了同建奴也没有多大区别。
没有火枪手、长矛手和大炮,孙元穿越者的优势被削弱到最低。
内心中突然有些慌乱,也意识到这是自己穿越到明朝以后,在战场上所遇到的最大一道难关。
特殊的时间段,特殊的战场,将他推到了危险边沿。
激烈的厮杀还在继续,风大起来,满天都是纷飞的雪雾,大团大团,如同实质。
在就在雪雾相互撞击的缝隙里,远方隐约有一面镶着红边的白色金龙牙旗。
“多铎,那是多铎!”孙元一个激灵。据他所知,多铎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做的镶白旗旗主,不过,旗号却是不错的。
若是杀了他,这一仗我军就胜利了。
“所有人听着,随我直扑敌酋牙旗,乌拉!”
“乌拉!”
风呼呼地从耳边掠过,雪打在脸上,生生地疼,如矢如丸。眼皮已经被冻得发疼了,睫毛上竟凝了一层白色的霜。
多铎贵为满清十五贝勒,封豫亲王,挂礼部尚书衔,帅旗下必然积聚了一大堆一等一剽悍之士,我宁乡骑兵军能顺利地突进去吗?
孙元不去想,也不愿去想。
狭路相逢,勇者胜,现在已经到了拼命的时候了。
我害怕吗?不!
自从穿越到明朝之后,我孙元什么时候不在拼命?如皋、凤阳、滁州、泗州。只不过,这两年日子过得实在太顺利,心中的那一股混不吝被消磨了。
多铎的牙旗就前前方半里地的位置,视线实在太混沌,这一段不长的距离看起来分外的远。
果然精锐的镶白旗巴牙喇军,却见那边已经积聚了好几百身着镶红边的白色棉甲的骑兵。这些骑兵身上的铠甲漂亮得令人发指,棉甲的下摆分成两股,直接搭到小腿位置,肩甲又宽又长,如同两支伸展出去的翅膀。甲上点缀着无数钢制铆钉,头上铁盔上的小枝长得离谱,红缨在从西北蒙古草原吹来的大风中猎猎飞舞成一片红色海洋。
刚才受到宁乡军的突袭,估计多铎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所有的巴牙喇军骑士都惊异地四下张望,大声的叫嚷着什么,显得有些乱。
孙元冷笑一声,举起手中大刀,伸出猩红色的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尝到了冬末的雪的滋味。
经过刚才这一场冲杀,身上又中了几记钝器,五脏六腑已经翻腾一片,有苦涩的东西从喉头处渗进嘴中。身体已经疲惫不堪,但精神却处于高度的亢奋状态。
他也知道,这是自己的身体正在压榨身体的潜力。如果在拖延下去,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长时间。
孙元这年整日打熬气力,身体已经十分壮健。他已经是如此疲乏,可想其他骑兵会什么状态。
现在的宁乡骑兵军打得正自酣畅,却无法执久。所谓钢不可久,柔不可守。
还好终于逮住多铎的帅旗了,只要杀了他,战斗就会结束,否则,再这么下去,如何了局。
老天爷还是眷顾着我孙元的。
孙元回头又看了身后的诸将士一眼,汤问行还是没有跟上来,倒是那谭人凤冲得正疾。
“谭将军,可有力气?”
“还能斩下十颗建奴的脑袋!”谭人凤咧开了嘴,露出被鲜血染红的门牙。
“十个可不够,至少得杀二十个贼子。”孙元大声笑着:“谭将军不肯加入我宁乡军,某也可以理解。因为只要做了我宁乡勇士,就得去死。”
谭人凤:“鞑奴未灭,谭人凤还不能死。”
中军牙旗下的建奴显然没有想到孙元他们冲得如此之快,已经有人大声叫喊起来,纷纷拿起兵器。
可已经来不及了。
孙元率先一头扎进敌阵,战马长嘶一声,前蹄踹出,将一个建奴从鞍上踢得口吐鲜血落到雪地上。
手中的大刀借着战马冲刺的势能,往马脖子边上一摆。
略带弧线的锋利的刀刃瞬间滑过两个建奴的腰间,麻利流畅的感觉中,激烈的惨叫传来,敌人的肚肠从腹中爆出,流了一鞍。
孙元仗着身上铠甲精良,以双手握着刀柄,用尽全身力气旋风一般乱砍。刀光所及,鲜血四下飞溅。
大辟之刀何等锐利何等沉重,所经过之处,当真是斩金切玉所向披靡。
以他战马为中心,两边都是翻开的血浪,残肢断臂洒落一地。
不过,孙元也不好过。他也不知道自己身上究竟中了几枪几刀,胸肋处尽是沉重的打击,又疼又闷,套在外面的大氅早已经被敌人的兵器撕成拖布模样,上面的人血被冷风一吹,凝结成冰,发出劈啪脆响。
刚制板甲上满是横七竖八的痕迹和坑坑点点的凹凼。
一条大棍挥来,眼前一黑。
孙元下意识地将头一侧,棍子沿着钢盔圆滑如镜的表面滑过。但巨大的震荡还是瞬间袭来,“嗡”一声,脑子里就像是开了水陆道场,尽是罄儿锣儿在响。
腹中觉恶心,早饭都要涌出来了。
“咻!”一箭射出,正中使棍的那个建奴的眼睛。
敌人丢掉了手中长棍,瞬间被奔驰而过的千百条刀光淹没。
513。第513章 最后的冲锋(求月票)
自开始冲锋以来,孙元就不没停过。他不要命的打法,让建奴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这几百建奴精锐骑兵开始乱糟糟的大叫着什么,也听不懂。
不过,可以想象,定然是“敌人凶猛,保护十五贝勒”之类的话,那面镶着红边的白旗开始缓缓地后退。
中军牙旗乃是一军魂魄,也是指挥中心。在这种大雪天里,因为视线朦胧,建奴的指挥本就不畅,现在又开始摇晃着退却。又被明军一通凶猛的冲杀,顿时乱了起来。
先前还在不断聚集的建奴开始慌乱的跑起来,渐渐地扩散开去。
一把长枪刺来,大家都骑在快马上,躲无可躲,也无处可躲。
孙元索性受了这一枪,腹部疼得快要弓起来。
敌人从右边过来,他的刀正好砍在另外一个建奴身上。来不及回刀,索性一把抓住地人的喉咙将之扯到了过来,横在自己的马背上。
然后捏着刀柄不停歇地砸下去,一记两记三记……十记……那个敌人的脸开始变形、流血,最后烂如开瓢后的西瓜。
一把将已经被打烂了脸的敌人扔下马去,又把翻涌到喉头里的液体吞下去,孙元忍不住哈哈大笑:“如何?”
“将军神威,我等服了!”
所有的人都在大喊,谭人凤手下的宁远骑兵迟疑了一瞬间,然后同时大吼:“将军神威,我等服了!”
如此刀子对刀子,刀刀见肉的厮杀,在以前的明军和建州人的战场上可从来没有出现过。
即便不知道所谓的暴力美学这个名词,众人还是被孙元的剽悍激得热血沸腾到极处——我汉家男儿在战场上的勇猛,并不比任何一个民族差。大丈夫,沙场之上自该如此!
孙元也不知道今日一战亲手死在自己手下的敌人究竟有多少,也没办法回想。将来若是能活下去获取这场战斗的胜利,大可数数自己铠甲上的伤痕,敌人在给自己铠甲上留下一条印记的同时,自己也砍下了他们的脑袋。
敌人的战阵有点疏散,又被宁乡军一冲,已经混乱。
问题是,趁这刚才这股乱劲,多铎的帅旗越退越越,已经逐渐同孙元拉开了距离。
雪实在太大,如果在耽搁片刻,只怕目标就要消失了。
而战场的其他地方,汤问行和其他骑兵正在敌群中穿插奔驰,发出阵阵欢呼。他那边应该也打得很顺手。
孙元心中反焦躁起来,他也知道,自己的兵力实在太薄弱。也就是小打小闹,一旦拖延下去,等到多铎掌握了部队,宁乡骑兵军轻易就会被人给扑灭了。
军心士气这种东西只可鼓舞一时,时间一长,就会衰竭。
最麻烦的是,厮杀了这么长时间,孙元的手臂已经开始酸软。身下的战马已经跑得大汗淋漓,肌肉微微颤,估计也支撑不了多长时间。
“将军,换马吧!”大方顺手从战场上扯过来一匹无主的战马,看那头大畜生,倒也显得神俊。
孙元点点头,直接在鞍上换马,问:“小毛他们呢?”
他不问还好,一问,大方的眼眶中就有泪水涌出来。
孙元心中一疼,不再问下去。这一战从开始,他就冲锋在前,自己身边的贴身侍卫又要杀敌,又要护得自己的安全,死伤自然十分惨重。
他伸手拍了拍大方的肩膀:“大方,把眼泪擦干。你是射手,射手不能让眼泪模住眼睛。”
在环视四周,心中也是隐隐吃惊。
身后的骑兵队伍已经薄了许多,活着的人几乎人人带伤,一个个都大张着嘴呼哧呼哧喘息。
大约是失血过多,谭人凤血迹斑斑的脸已经变得苍白。
孙元:“老谭,你还成吧?”
谭人凤的两百骑大约是为了同宁乡军赌气,从开战以来就一直冲锋在前。到现在,他们的旗帜下只剩一百来人,一小半的士兵永远地长眠在山东这片灼热的土地上。
老谭乃是非常亲热的称呼,想当初谭人凤死活不肯让手下融入宁乡军体系,还放出话来,等到战役结束自带兵马回宁远镇。此事孙元虽然做出很大度的样子,说他们什么时候想走都可以,自己绝不阻拦,可心中毕竟有些不爽。
今天大家并肩作战,一道为这个国家和民族流血。此刻想起来,个人心中那点小九九又算得了什么。
大家既然在一起同生共死,那就是兄弟。
谭人凤还在伸手去抹额头上的血,喘着气笑道:“还死不了,嘿嘿,末将还从来没有在战场上流过这么多血。这一仗,却是过瘾了。”
“各位弟兄如何?”
“还能厮杀!”所有的人都挥舞着手上的兵器轰然大叫。
孙元指着远方那面摇摇晃晃的镶着红边的白旗,大声笑道:“诸君,你们什么时候看到过敌人的帅旗向后退过?建奴士气已堕,不过咱们的力气也消耗得快要干净了,说不定下一刻你我就会累得趴下。”
“所谓狭路相逢,就是看谁能拼命,谁能忍受。谁能忍受到最后,谁就能畅饮胜利的美酒。”
“咱们再冲一次,就最后一次,一直向前向前向前,知道将敌人彻底打崩。我孙元永远冲在你们的最前面,杀!”
“乌拉!”宁乡军骑兵们同时发出一声喊,涨红着脸,挥舞着闪亮的马刀,追随他们的统帅。
“乌拉!”宁远骑兵也都发出大喊。
听到他们口中喊着宁乡军冲锋时的口号,谭人凤一呆。突然间,他竟分不清楚身边的士兵们究竟谁是宁乡兵,谁是自己所率的宁远兵。
都是一样的战意昂扬,都是一样的浑身浴血,都是一样的剽悍凶猛。
不过是短短的几日,不过是一场空前激烈的战斗,就已经让宁远兵彻底被孙元给同化了。
可究竟谁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不都是自己的兄弟吗?
“乌拉!”谭人凤大吼一声,让风从耳边掠过,让雪粒子扑到脸上,让手中的刀砍在建奴的身上。
当了一辈子兵,今日这才是感觉到所谓军人应该是什么模样。
514。第514章 惨烈的死亡
大清河,另外一片战场。
王允成死得如此轻易,如此没有价值,在死之前甚至没有丝毫的抵抗。
在如此酷烈的战场上,你不知道究竟会什么时候死,又是死在谁的手上。一支流箭,一个小兵就能轻易要了你的性命。
那个砍掉王允成脑袋的建奴一把抓起落到地上那颗神情呆滞的脑袋,挑在枪尖上,然后跳上一匹战马,在战场上来回奔驰,大声叫喊:“喝呼呼呼呼,喝呼呼呼呼!”
已经有认识王允成的川军士兵在大叫:“王将军死了,王将军死了!”
“王将军死了,王将军死了!”
“逃啊!”
将为军之首,王允成的死让川军士兵彻底丧失了斗志。
大队人马不要命地朝冰河水跑去,争前恐后。有的人为了加快逃命速度,一边跑一边扔掉手中的兵器,脱掉身上的铠甲。
大家都拥在河边,相互推搡着,咒骂着。
一时间,哭喊声沸反盈天。
这正是清军最熟悉的场景,在以往同明军作战时,这样的情形他们也不知道看到过多少次,自然是经验丰富。
建奴排着整齐的阵形,像碾子一样朝前推进,速度虽然不快,却不可阻挡。
大队的骑兵纷纷上马,从人潮的两翼包抄过去。但凡遇到有人敢于组织人马抵抗,就是当头猛烈一击,反正就是不让明军有成建制的小队存在。
没有战马,部队多由长矛手和弩手组成,一旦溃败,在清军快马的追击下,几乎没有逃跑的可能。
更何况,大清河已经上了冻,人脚一踩上去,走一步滑三步。这么多人夺路狂奔,不可避免地发生碰撞。
很快,河面上就倒了一大片人。
人马相互践踏,到处都是筋断骨折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到处都是士兵的哀号。
清军人马本多,再加上明军已经彻底崩溃,这一仗倒到现在悬念已经彻底消失。
对清军而言,剩下的就是斩首多少级的问题。
担架上,岳托还在直着身体,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的大清河,口中不住喊:“抬高点,抬高点,让我看得再清一点。”
四个士兵竭力地将担架高举过头。
岳托看到,在阴霾的飘着鹅毛大雪的天穹下,那条蜿蜒的大清河雪亮地横亘在大地上。就如同一把锋利的弯刀,下面乃是密密麻麻垂死的明军士兵。
天意如刀,人命如同蝼蚁。
大清河开始慢慢变洪,那是明狗的血。
一个贴身扈从跑到担架边上,小声道:“贝勒你的身体还支撑得住吗,这一仗已经结束了,还是下去歇息吧!”
“不!”岳托摇了摇头:“我要同我的勇士们站在一起,直到最后。我大清,什么时候出过大战时统帅抛下士卒躲在后方的事情,我岳托丢不起这个人。”
“是!”那扈从激动得红了脸。
“好,好一个岳托!”
“岳托将军,真不愧是我建州的好男儿!”
“好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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