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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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 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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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元:“俘虏们还是必须带回去的,这些人多是河南山西流民,就算放了他们,也没办法回家,说不好又重新跑回贼军那里去了。这几日,老是将他们当成俘虏看管着,日子久了,难免人心不安,要生出事来。不如问问他们想不想做我的军户,若同意,等战事一结束就随我们一道回宁乡,若不肯,自去就是了。”

    费洪:“他们自然是肯的,这年头,但凡有条活路,也没人肯去做反贼。而且,这一万多人当中大多是被裹胁过来的百姓。”

    “至于养活不了这么多人的问题,以后再说吧,总归能想出法子来。”

    费洪:“这倒是。”

    孙元:“关于骑兵的问题,我想,这么多俘虏中总能挑出一百个骑得了战马的人吧,据说里面有不少曾经的山陕边军,可补充进斥候队里。扩编军队的事情,马上就办。先招一千有战斗经验的俘虏编进我军吧!”

    费洪吃了一惊:“现在就编?”

    “对,费洪你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妥?”

    “没那么多火枪啊,总不可能叫他们空着手上阵吧?再说,俘虏们又没有经过训练,仓促编进我军,人数是增加了一倍,可战斗力下滑得厉害,以后还怎么打仗?”

    “我说过要将俘虏全部编为火枪兵吗?”孙元笑眯眯地反问费洪。

    费洪:“我宁乡军能打,那是因为我们的火枪犀利,我们的火器战术当世第一。不过军队不扩编火枪手,咱们同一般的卫所军队又有什么区别?”

    这个费洪,还是犯了经验主义的错啊!孙元心中感慨一声,以前费洪在太原边军火器具营中火枪手的时候,明军的火器营也就是一个摆设,火枪手碰到别的兄弟军队,自觉矮上一头。所以,当初孙元编练新军的时候,他诸若劝戒,说火枪手在战场上完全没有用处,不如不设。

    如今,取得了清流关大捷之后,看到火器在战场上巨大的威力之后,费洪又从火枪兵的反对者,摇身一边成为忠实的捍卫者。

    这人,简直就没立场。

    孙元严肃地说:“费洪你说错了,我宁乡军之强,强在军纪,强在令行禁止,强在军中的一言一行都有严格的规定,这才是我们强大的原因,而不是因为我们使用了火枪。实际上,清流关一战我们打得很差劲。”

    费洪瞠目结舌:“这还叫差劲?”

    孙元:“老费你想想,如果换成其他军队,一千一百人马,伤亡三百,都快三成了,估计早就已经崩溃,咱们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还不是因为军队有纪律在。突然袭击,敌人已经彻底崩溃,咱们还伤亡了这么多人,这仗无论如何都不算漂亮。如果不是突袭,咱们和敌人面对面摆开阵势较量,你来费敢夸口说一定能赢。你再仔细想想,那一仗咱们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听孙元这一提醒,费洪皱着眉头想了半天,突然“啊”一声:“明白了,我军在深入敌阵之后,因为火枪短,肉搏却是不成的,即便阵形再严整,也无法抵抗敌人的攻击。也就是说,一旦敌人靠近,单凭射击和刺刀根本不足以将敌人阻挡在大阵之前。”

    “费洪你终于明白我在说什么了?”不愧是边军老卒,孙元欣慰地点了点头。

    实际上,用强大的火力击溃敌人的人海战术,至少也得等到一次大战机枪出现之前。

    机枪的出现,使得战争的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排着整齐阵势的进攻等同与自杀。

    于是,壕堑战出现了,骑兵退出历史舞台了。

176。第176章 长矛兵

    孙元接着道:“实际上,如果只是训练几个家丁亲兵,单一的火枪手足够用了。即便遇到大战,我宁乡军随大河卫大军出征,作为其中的一个补充,也是不错的。可惜,我孙元志不在此。所以,单一的兵种是要不得的。”

    “未来的宁乡军,应该有一支火枪部队,一支炮兵部队,适量的轻骑兵,和占绝大多数的轻重装甲步兵。如此,远、中、近,再加上机动突袭部队都配齐了。我大概计算了一下,要想将军队配置完整,人数应该能达到四千到五千之间。”

    “啊,将军……”费洪没想到孙元的志向如此远大四千到五千,这应该是边军一个营的兵力了。再加上辅兵和民夫,怎么这也得超过两万。以宁乡军的战斗力,这已经能抵得上一个势力不大的小军镇了。

    孙元继续说道:“马上就是一场空前大战,咱们既然来了,估计早迟也会被再次派上战场。说句实在话,以咱们目前的情形,我并不看好宁乡军能够有好的下场。清流关之战乃是行险,现在回想起来,我依旧是冷汗直流。只需一个差池,那日只怕全军覆灭的就是咱们了。确实,以我们火枪兵的火力,根本不足以将敌人抵挡在阵前。而咱们先前一战遇到的还都是步兵,老费你想想,清流关大战时,如果敌人没有一开始就陷入混乱,而是组织一支骑兵对我进行反突袭,我们能抵挡得住吗?”

    费洪越听越心惊,面容苍白,喃喃道:“根本抵挡不住,那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了。”

    孙元点点头:“对,绝对是一边倒的大屠杀。如果估计没错,从现在开始,到决战,大约还有十来天,现在重新编练军队或许来不及,但至少能够让我军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怎么联,十来日实在太短了。”

    “你随我来。”

    孙元同费洪一道进了房间,然后拿出纸笔画了起来:“这是火枪手,要放在方阵的中心,其实,应该放炮的,但我就没有大炮,那也是没有奈何的事情。火枪手前得放一排长矛手,刀盾兵也得放。在敌人进攻我军的时候,先用火枪射击。等到敌人靠近我军大阵之后,再用长矛手不停前刺。”

    一边画,孙元以便解说着这长矛方阵的几种变化。实际上,这已经是同时代欧洲长矛方阵的雏形了。

    费洪听着仔细,看了半天,点头说:“这个法子可行,至少可以让我军有自保的能力。不过,问题是,长矛手的培养……十天时够吗?而且,如果让俘虏来做长矛手,合适吗?”

    孙元想了想:“只怕我宁乡的火枪手当中有一部军官要放下手中火枪去当长矛手了,我军每个百人队不是有两个总旗,二十个小旗吗。将中下级军官抽一半出去当长矛兵,再带一部分骨干过去,组建一支长矛兵部队应该不难。”

    “如此一来,就要抽一百多军官过去。将军要充实一千长矛手,且用的都是没经过我军训练的新兵,成吗?”

    “成的,以老带新,没问题。你下去之后,尽快从俘虏营里抽调一千可用的壮丁,然后依我的法子训练。你没听说过一种说法吗?一个老兵可以带七个新兵,如此可以基本保持部队的战斗力不至于下降太多。”看到费洪一脸的为难情绪,孙元又安慰他说:“老费,别将事情看得那么难。其实,长矛手是军队最好训练,最不值钱的兵种。咱们又不是训练武林高手,士兵上了阵,能够列成阵势,然后听军官的口令去做就成了。”

    孙元:“左右不过是前刺、向左刺,向右刺,前进一步,后退一步几个动作,又有何难?”

    费洪被孙元的话气笑了:“将军,真要这么练长矛兵吗?”

    “时间已经来不及,也只能这样了,不然还能怎么办?”孙元一摊手:“等打完这一战,回宁乡之后再慢慢整训吧!该如何让新兵听命行事,咱们可以总结出一整套经验的,对你费洪来说好象不难吧?”

    费洪想了想:“不难,真的不难。不外是先从队列练起,从日常内务做起。如果都是新兵,从头开始,确实不容易。但混进去一定数量的老兵和大量的军官之后,问题就简单了。当初我们训练宁乡军的时候,用了大约两个月。这次,十天时间是短了点,但至少能够让长矛兵在战场上站得住,不至于一看到敌人就放鸭子。”

    孙元:“能够在战场上站得住,口中有唾,心中不慌,并能够按照军官的口令,将长矛朝前刺出去就成了。长矛兵只需护住我军大阵就可以了,杀伤敌人的事情,交给长矛兵后面的火枪手去办。”

    “就算他们只能装了样子,好歹也是一面人肉墙壁啊!”这也是孙元这几天日思夜想想出的一个办法。

    清流关一战,表面上自己是大获全胜,可仔细一想,孙元却是暗自心惊。那一战,自己运气时代太好了。摁扣战争这种事情,你不能全靠运气,

    自己以前也实在是太幼稚了,以为单一的火枪兵就能打遍天下,现在是时候做出改变了。

    说到这里,孙元又问:“对了,费洪,军队的枪支弹药还够用吗?”

    他不问还好,一问,费洪却叹息一声:“将军总算想这问起这事了,其实,情况很不好。”

    孙元心中一惊:“你说说。”

    费洪:“大明朝工部制造的火铳实在太差,但我宁乡军的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这一仗下来,已经使坏了不少。就算没使坏的,估计也坚持不了多久。”

    费洪解释了半天,孙元这才听明白。枪械的主要问题出在枪机和枪管。

    枪管用的都是熟铁,使用时间一长,就会发红发软,最后变形。至于枪机上的簧片也会失去弹性。宁乡军的火枪使用的都是统一尺寸,可以做到零件互换。但问题是,经过那场激烈的大战之后,零件却不够使用了。到如今,已经有人空着双手了。

    费洪:“说起来,将军要组建长矛兵的倒是时候,”

    孙元叹息一声:“我当时也是忽略了,却不想这火枪这么不经使。”

    费洪:“对了,这长矛又什么讲究?”

    孙元:“也没什么讲究,枪杆材料,枪头用钢还是铁都无所谓,能把人刺死就可以了,只是要长。”

    “多长。”

    “五米。”

    “太长了,在战场上根本就使不开啊!”费洪又抽了一口冷气:“若被敌人逼近身,又是一场大屠杀。”

    “这个你不用管,等上了战场你就知道了,只管照我的法子练就是了。”

    “那好吧,末将遵命。”费洪无奈地一拱手。

177。第177章 大军

    西北风贴着地面轰隆地吹着,漫天都是雪花狂飞乱舞,让人如同置身于怒滔之中。原野寂寥,再看不到一丝活物,就像是死去了一般。

    座下的战马瑟瑟发颤,似乎也被这大自然的伟力震慑住了。

    这江南隆冬风物,竟如北地一般酷烈。

    手中的火把早已经被风吹熄,好在黎明已经到来,从东方的地平线上有一丝隐约的晨曦投射而来,脚下的路已经变得清晰。

    孙元得了卢象升的命令之后,次日午后就带着十几个手下骑了战马朝来安赶去。

    从滁州到来安不过几十里地,但风雪实在太大,路又难走,竟然走了一天。第三天,孙元起了个大早,走了一个多时辰,天才亮开来。

    大约估计了一下时间,应该是后世北京时间早晨六点模样。

    竭力地依着朱汀训马的法子,让战马高昂起头颅,孙元已经被这头被农民军使坏了的大畜生折腾得浑身酸软。

    再回头看看身边的朱汀,她身下的马儿却轻快地迈着小碎步走得轻松自在。昨天那匹愚钝笨拙的马儿已经被她训得乖巧灵活。

    孙元心中佩服,忍不住道:“姑娘的骑术当真了得,也不知道是如何练出来的。不认识你的,还以为你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蒙古鞑靼呢!”

    朱汀听到情郎夸奖,心中得意:“什么蒙古鞑靼,本姑娘可是正经的勋贵后代。据爹爹说,我们可是皇室旁支。”

    孙元吃了一惊:“朱千户是天家血脉?”

    朱汀;“大约是,只不过玉牒上没有录入罢了。本姑娘从小就随着爹爹在锦衣卫衙门里进进出出,辽东、蒙古都跑过不知道多少来回。那地方,几百里只内都未必能看到一丝人烟。不到那里,你就不知道这天地有多大。若不会骑马,还成得了什么事?真说起骑术,普通蒙古人未必比得上本姑娘。至于建州建奴骑马的本事,我却不放在眼里。”

    说着说着,朱汀也不给孙元留面子:“孙贼,看你和你手下骑马的本事,跟个三岁娃娃也没有什么区别。”

    “我本就不会骑术,这不是向姑娘请教吗?”孙元苦笑:“姑娘,我你令尊不过是一场误会,你就不能该给称呼,孙贼孙贼地多难听。”

    “你本身就是孙贼,怎么了,觉得在手下面前没面儿?”朱汀抬眼看了孙元一眼:“要学骑术,好啊,先跑起来。”

    说罢,就狠狠地抽了孙元的战马一鞭。

    战马愤怒地长嘶一声,载着孙元冲了出去。

    孙元吃了一惊,急忙抓紧缰绳,喝道:“干什么,干什么?”

    “咯咯。”朱汀笑着骑马追上来:“别怕,别怕。”

    “我可没怕。”

    朱汀:“你骑马的姿势有问题。”

    孙元:“还请教。”一张嘴,雪花不住朝嘴里灌,让他咳嗽不已。

    朱汀:“骑马上的时候,你不能死死地坐在鞍子上,也不能将身体的重量压在屁股上。你想啊,这骑兵出征,一跑就是一天。一日下来,你屁股上就算肉太多,也得给磨破了。得将身子压在马镫,身体虚虚悬空,随着战马的颠簸上下起伏。南人乘舟,北人骑马,道理是一样的。对对对,就是这样。”

    孙元有问:“对了,姑娘以前是去过蒙古的,知道蒙古人的骑射功夫究竟是怎么回事吗?你看这马颠簸成这样,可不好取准头。”难得遇到朱汀这么一个大方家,孙元如果肯错过这个机会,忍不住出言请教。

    朱汀斜了孙元一眼:“也简单啊,这人在马上一起一伏的,要想准确射中目标,你得等到身体起伏到最高或者最低的时候出手。”

    孙元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多谢姑娘。”

    说句实在话,在后世的时候,孙元也在马术俱乐部呆过几日,勉强能够达到骑马奔驰不至于落地的程度,也觉得这点骑术也算是够用了。可到了明朝之后,才发觉,这点本事和古人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这一日同朱汀边走边聊,孙元感觉收获良多,忍不住感慨一声:“可惜朱姑娘不是男儿。”

    “你说什么?”风实在太大,朱汀没听清楚。

    “我说,你为什么不是男儿。否则,以你的本事,孙元当不顾一切留你在我宁乡军中做我的斥候队长。”

    “你现在也可以留我在宁乡军啊!”朱汀斜视孙元一眼。

    “我又有以什么名目留你?”孙元大觉疑惑:“你是个女子,又不是做军官。此战之后,朱千户和姑娘你自要回南京去,又怎么可能呆在一个小小的宁乡所?”

    朱汀:“就算不当军官,我也可以留在宁乡,永远……永远……”说着,一张英气勃勃的脸变得通红,看孙元的目光也变得柔媚起来。

    雪花落到脸上,竟被少女的娇羞融化了。

    当然,这少女的年纪大了点,都二十了。

    看到朱汀看自己的目光,孙元本就是个大叔的灵魂,如何不知道她的心思。心中不觉大窘,暗叹:怪就怪我前日做事实在冲动,现在可麻烦了。

    不过,一想起朱汀那美好的胸部,那小腹肌肉优美的线条,孙元的心中一热,气息不觉粗了几分。

    忍不住喃喃道:“不走,那好啊。”

    正在这个时候,后面有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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