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军官。所享受地待遇与正职差别极大。只能拥有少许地职务津贴——事实上。一名副百户地职务津贴仅仅只比一名小旗地职务收入略高。而一名副小旗地职务津贴每个月只不过六百文而已。
当然。留守军官地职务津贴也并非永远不变地。当正职因为意外原因而不能履行职责时。比如说军队出境作战时。留守军官便可以领取战时津贴。其收入便会明显增加。如果正职病亡或阵亡时。副职更是可以顺理成章地转为正职。然后享受正职地所有待遇。
除了八万军户官兵外。另一支属于正规编制地则是三万五千京军。
京军和地方上地军户制度不同。属于高薪地雇佣兵制。京军共分为五军营、神机营、三千营三大部分。
五军营由各个地方抽调上来的精锐部队组成。进入五军营后,普通士兵也能够每个月领两贯薪水。这份收入在京城想要养活一家三口还是没问题的,但想要养活一家五口则有些困难。不过,家属找点什么事情做佣稍稍补贴一下家用,还是能够保证温饱地。
神机营是火器使用率最高的部队。如今已经是永乐四年了,但除了神机营外,普通的部队火器装备率仍然只有20%。其实在使用了流水线生产方式,并且对火器生产作坊实施了承包制之后,新式火枪的生产速度已经由最初的每个月三千支提高到了每个月一万多支。然而遗憾的是,尽管新式火枪的生产速度提高了,但需求量却提高得更快。
以往兵器只需要提供给军队。但是在朱棣大力鼓励殖民之后,
对火枪同样有着旺盛地需求。在殖民地,由于没有家,因此战斗的规范往往很小。一座土木结构地堡垒,如果由五十名持冷兵器的士兵守卫,那么它便足以抵御数百的敌人。但是如果能够拥有新式火枪外加少量地手榴弹,那么这种土木结构的堡垒便能够抵御上千土著的围攻。
在朱~看来,满足殖民地的有邑贵族地需求才是最迫切的事情。朱~并不担心殖民地的有邑贵族在拥有了火枪后会产生与帝国本土对抗的心思。一来,新式火枪的技术含量并不高,殖民地在条件成熟后完全可以仿制。所以趁着殖民地还没有制造火枪的能力时将火枪卖过去,既可以赚一大笔钱,又可以延缓殖民地发展火枪制造业地速度。二来,如果没有弹药,那么火枪就连烧火棍都不如。火药制造倒没什么难度,但只要保证火药的最佳配方以及湿制法不泄密,那便没什么好担心地——用60:18:22比例制成的老式火药,哪怕是将枪管地四分之三都塞满老式火药,其射程也不过一百米左右,而且以这种火药制造的手榴弹甚至只能充当大炮仗。
另一方面,虽说明军地换装工作放慢了速度,但对战斗力的影响倒是不大。因为,明朝的真正机动兵力只是总兵力的十分之一,而这十分之一的军户之中,火器的使用率已经达到了接近40%。对于十五世纪来说,这个比例已经足够高了。
回到正题。神机营的军饷较高,一名普通的火枪兵都有三贯月薪,其收入甚至比军户制的小旗还要高。这种收入,已经足够一家五口在京城的生活费用了。
三千营则是纯骑兵部队,最初是由当年靖难之役时帮助朱棣打仗的兀良哈蒙古人组成,成立时人数只有三千,之后规模渐渐扩大,目前三千营已拥有八千精锐骑兵。三千营的军饷在整个大明的军队中是最高的,哪怕是一名最普通的骑士,不包括养马的津贴,其月薪也有三千六百文,甚至比未入流的官吏还要高!
京军的薪水最强是毫无问的。但同时,他们的战斗力也最强。为了保证“干强枝弱”的局面,朱棣规定没有战斗任务的京军每年都需要进行大考,1c%~||名靠后的京军必须接受其他人的挑战。若是被挑战者击败,则失败者的职位归挑战者所有。为了保证各个卫所的卫指挥使积极将最优秀的士兵送往京军,朱棣还额外对卫指挥使制定了一个考核标准:如果某卫连续十年都没有一名士兵加入京军,则该卫指挥使降一级。
不过,在保证了京军战斗力的同时,对财政的压力却也不小。目前五军营为五万人,神机营为两万,三千营为八千。这合计不足八万的军队,每年仅薪水就需要支付四百万贯。再加上养马、兵器保养更换、日常训练等各种其他的费用,京军每年共消耗八百万贯。
经过朱棣的一系列改革后,永乐三年来自于农业土地的税粮收入已经达到了四千八百万贯,已经远远超过了原来历史上明朝34611万石的最高纪录(将安南的税收也计算在内的结果)。但不足八万京军便消耗六分之一农业税收入的可怕事实,却足以打消朱棣扩充京军的想法。
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次远征安南京军自然也需要出动。当然,三千营不用出征。在安南那种地方,骑兵很难找到发动大规模冲击的机会,不去也罢。而五军营和神机营则各出去一半,加起来便是三万五千余人。
至于说这次远征大军的其余将近七十万军队,则由有邑贵族们提供。
云贵川以及两广等地的有邑贵族极多,仅云南就分为三十六个土司官。这些土司官从权力上讲如同一个个小王国,从实力上讲,其中实力较大的土司也确实相当于小国家——后来成为了两个独立国家的老、缅甸,当时也不过是三十六土司之一(明初云南的地理概念与现代不同)。但是按照封建契约,云贵川以及两广等地的有邑贵族倒也不至于需要提供将近七十万军队。只不过,大多数有邑贵族除了按照封建契约的规定外,还额外提供了更多的士兵。
额外提供士兵的有邑贵族之中,有些确实是为了表达对大明的忠诚。而更多的有邑贵族派出额外的士兵则是冲着大明皇帝所许诺的赏赐而去的——朱棣许诺:凡进行抵抗的地区,有邑贵族可以尽情抢掠。
这便极大的刺激了有邑贵族战斗的**。此外,在战争胜利之后,立下功劳的有邑贵族还可以在安南获得新的采邑。其采邑的规模大小,除所立功劳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便是派出的士兵多寡。如果不愿意是采邑,那么也可以直接获得现金赏赐。
有了这样的好处,有邑贵族们自然兴奋得嗷嗷直叫,纷纷表示自愿多出兵力。这其中以云南景东陶氏为最。按其封建契约,陶氏土司只需要提供两千兵力,可他却自愿额外提供两千,加起来便是四千。另外,陶氏还有一个地方很令朱棣产生了很深刻的印象:陶氏竟然饲养强悍的战象作战。
尽管火器的应运使得战象威力大减,但使用战象战斗毕竟很有趣,不是吗?
大军出征的当天,朱棣亲临龙江祭誓师。
三声大炮掠空而过之后,号角手将长长的号角高高仰起,“呜呜”一阵激昂鸣叫,空寂的峰峦回音袅袅。灿烂的阳光下,一面明黄龙旗,在微风之中张扬舞动。
内阁学士杨荣神情庄重地大踏步升阶登台,对行刑的刽子手大声道:“开——刀——祭——旗!”
接着又是三声巨响,黄中那颗血淋淋的人头滚落在潮湿的草地上。杨荣又高喊一声:“诸位将士,肃立静听圣上的讨清檄文!”
朱棣站上高台,说道:“夫安南之人,皆吾赤子。今其势如在倒悬,汝往当如救焚拯溺。众将毋养乱,毋玩寇,毋毁庐墓,毋害稼~,毋姿妄取货财,毋掠人妻女,毋杀戮降附者。罪人既得,即立安南故国王之孙陈天平为国王,使抚治一方,然后还师,告成宗庙,扬功名于无穷!”
檄文读完,朱棣端起一杯酒来,朝天一擎,轻酹地上,然后向众将继续发布军令:“八十万大军同讨逆贼,望我三军将士,奋勇杀敌,得胜归来!”
下面的军士举着刀枪齐声高呼:“万岁……万岁……万岁……”
听着这震天动地的山呼声,朱棣的心情也激动了起来。这四年多来,他想的、盼的不就是这一天吗?!(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idiancom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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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平平淡淡才是真(上)
乐四年7月16日,远征军正式出师,皇上亲往龙江饯行日风和日丽,江面上百舸争流,旌旗蔽空,鼓角齐鸣,明军威武雄壮,军容之盛为开国以来所未有。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12日,南征军统帅朱能突然病逝于龙州。37岁的朱能正值年富力强,在丘福吃了挂落后,朱能已经大明军中第一人,皇上倚之甚重。不想此次讨伐安南竟然“出师未捷身先死”。
在军中大哗之际,右将军张辅临危受命,主动承担起指挥全军的重任。张辅一面飞章奏报皇上,一面率军南进,六天后,远征军由凭祥度坡垒关,进入安南境内。收到张辅的奏折后,朱棣命张辅佩征夷将军印,充总兵官,代替朱能统率全军,并以明初常遇春病逝,副将李文忠建大功的事迹予以鼓励,希望张辅不负所托。
这一刻,张辅才真正尝到了什么叫一呼百应,什么叫将军虎威,什么叫作人生得意。
进入安南境内后,张辅命人先将胡一元父子“肆逞凶暴,虐于一国”、“贼杀陈氏子孙宗族殆尽”等二十条罪状写成榜文,刻于木牌上,顺流放下,并称明军的到来是“吊尔民之困苦,复陈氏之宗祀”。安南军民见到榜文后,人心离散,甚至连各地的领军将领也人心各异起来。这一着棋很有成效,分别由张辅和沐)率领的两路明军斩关而进,势如破绣,大多数守关将领都提前派使者通报投降的决定,甚至连不在明军行军路线上的一些附近州县也日夜兼程赶来向明军投降。直到抵达之前,明军连病号伤号在内,伤损也不过七百——这其中甚至包括依照军律所处罚的四十三名土兵。
按照传统,中央政权征召少数民族土兵通常不负责其粮草,作为补偿,则允许少数民族土兵自行筹集粮草——也就是说允许少数民族土兵在作战区内抢劫。
然而这一次作战却不同。根据封建契约,有邑贵族们有义务提供相应地士兵作战,并且保证这些士兵四十天内的粮草消耗。当初征召有邑贵族时朱棣便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便没有征调路程在四十天以上的有邑贵族。也就是说,所有的有邑贵族私兵在抵达广西凭祥或云南蒙自之前,是没有理由在行军途中抢劫的。
到了集合地点后,有邑贵族的私兵被编入大军统一指挥(各级将领仍然是那些有邑贵族),因此粮食供应也由大军统筹安排。进入安南境内后,由于封建社会时期战争地特殊性,不可避免地需要就食于敌。然而张辅在开战之前便进行了大力宣传,很多安南将领根本就没有抵抗的心思。
要知道,至今胡氏篡陈朝才仅仅六年多地时间,很多安南人并不认为胡氏拥有对安南的合法统治权。在胡氏袭杀陈天平一事败露后,安南人对胡氏更是反感。这种道理很简单,陈氏立国一百七十多年,安南人早就习惯了陈氏国王的统治。既然陈天平是前安南国王陈日亘之孙、安南国王陈日奎(火旁)之弟,那么陈天平自然拥有对安南王位的继承权。你胡氏篡了陈氏的位不说,待陈氏地子孙获得明朝的帮助后,假装答应将王位还给陈天平地同时,却又阴谋杀害陈天平。这种做法自然不可能获得安南人民的拥护。结果不少越人“厌胡氏苛政,罔有战心”。
另一方面,张辅在木牌上除写明胡一元父子的罪行外,还明确规定了安南人在这次战争中选择不同立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凡闻风而降、改旗换帜者,皆议功,其首领日后可依此获得有邑贵族爵位;若是大军兵临城下方降者,则无罪无功;若大军抵达一日之后仍不降者,则根据其抵抗时日长短,施加轻重不一的惩罚!
至于说明朝决定扶持陈天平成为安南国王后将实施有邑贵族制度。尽管此后安南国王便成了大明皇帝地直属封臣。但封建领主对领地内地事务具有极大地自治权力。因此与之前地情况并无太大地差异。
而且。有邑贵族制度对于安南地方官员和将领而言反而是一件好事。自从公元十一世纪初安南李朝建立后。安南便确立了较为完备地封建中央集权**君主制度。结果地方上地官员、土豪便减少了相应地自治权。当安南地中央政权衰弱后。地方上也会短时间内出现军阀自治地现象。但哪有这种名正言顺地有邑贵族体系好?
所以。很多没有抵抗心思地安南将领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投降——反正是向前陈朝国王地继承人投降。也不会产生道德上地失落感。当然。投降后地安南将领及地方官员们也就相应地承担起了供应大军粮草地义务。如此一来。明朝地远征大军也就不需要大肆掠夺便不存在缺粮地问题了。
然而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况且大明地少数民族土兵相互之间打冤家时就已经养了抢劫地习惯。虽说张辅三申五令不得私自抢掠。但几十万大军又怎么可能全都管得住呢?所以。进入安南后还没打什么象样地仗(战斗总是军纪败坏地催化剂)。可明军地军纪仍然无法达到秋毫无犯地标准。在安南官员提出控诉之后。张辅便将那些违犯军纪较为严重地土兵吊死在道路地两旁。
张辅这样处理地本意只是威慑其他地土兵不要违反军纪。至少不能有杀人强*奸之类地严重违反军纪地行为。然而此举却收到了意想不到地好处。安南人看到道路两旁被吊死地士兵尸体。得知他们都是违反军纪而被处死地。于是更加拥护明朝军队了。
之前胡朝君臣对明主战或主和地意见分歧甚大。有地官员认为只好“从他(明朝)所好。以缓师可也”。左相国胡元澄(注1)则言“臣不怕战。但怕民心之从违耳。”。对明作战并无十足把握。胡朝从中央到地方都对于对抗天朝有着虑。但烂船也有三斤钉。安南好歹也是中南半岛上地大国。拥有人口共有七百余万。而胡一元又是从权相变为国王地。手下地军队和心腹将领却也不少。
眼见明朝大军一路上势如破竹,胡一元便在芹站布置伏兵,准备给明军一点颜色看。然而张辅小心谨慎,识破了安南军队计策。于是张辅将计就计,大败安南之伏兵。之后张辅又率兵进占新福,接下
鹤江与沐)率领的军队胜利会师。胡氏父子料不到如此神速,大惊之下,倾全国之兵号称二百余万,依宣江、洮江、沱江、富良江四个天险,伐木筑寨,绵延九百余里。又沿江置木桩,征发国内所有船只,排列在桩内,所有江口,概置横木,严防明军攻击。
在绝对的优势下,胡朝或许用计谋还能给张辅造成一定的困惑,但这种严防死守的战法张辅哪里会在乎?张辅大军进入富良江,先命骁将朱荣进攻嘉林江口,再进至多邦隘,沐晟军也沿洮江北岸鼓行而进,与张辅呈南北夹击之势,互为声援。一路上,胡朝立下的军寨一一被明军轻松攻克。
胡朝军队节节败退,只得厚集兵力于多邦城,企图据险顽抗。
多邦城坚而高峻,城下设有重濠,濠内密置竹刺,濠外多掘坎地,守卫严密。在冷兵器时代,想要攻克这种坚城需要付出极大地代价。看到多邦城时,不少有邑贵族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无他,朝廷正规军与少数民族私兵一同作战时,充当炮灰的总是后者。有了这样地觉悟后,再看到多邦城的雄峻,有邑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