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计在于晨。周末的早上,法伦丁城郊外几十公里处的某农田里,一队人正在这里种菜。
白衣祭司热火朝天地犁地,大个子工匠爬来爬去地撒种,诗人在一旁唱“劳动最光荣”的赞歌,小盗贼边吃零食边给予队友无限的精神支持。
“小喜鹊造新房~小蜜蜂采蜜忙~幸福的生活从哪里来~~要靠劳动来创造~!!”
“够了!!”花京抓狂地把种子抛向天空,“为什麽我刚一回城,就要被你们拖过来种萝卜!!”
“因为我不小心接到任务了嘛……”诚心小心翼翼地缩到上善身后,怯怯说,“接下的任务还是及时完成比较好……”
“那为什麽……你自己不种?”
“因为萝卜君说它讨厌看见诚心……”
“这种理由怎麽会有人信!!!”
“种萝卜很有趣。”一个淡淡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有趣个……”花京直觉想骂“有趣个屁”,却忽然反应过来那声音的主人是谁。
短短几秒钟,就已经陷入疯狂。
“啊啊啊啊!!我的陛下——”
“嗯,是我。”那个站在逆光处的修长身影,不正是时之砂是谁?
“陛下嗷嗷嗷嗷嗷……!”
“时大哥!!”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激动起来,争先恐后地朝那个身影扑过去。
“好久不见了!”
“真是想死我了啊啊……”
时之砂已经半多个月没在他们面前出现了,有这种激烈的反应情有可原。花京飙着眼泪想去抱时之砂的大腿,不料还没奔到脚下,就被一只不知从哪里伸过来的大掌狠狠推开。
花京反应不及,只看见先前还一副冷静模样的吟游诗人瞬间取代了自己的位置,热情如火地凑到时之砂跟前,用颇为恶心的粘腻口吻说:
“先生~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是啊……”时之砂很快认出了诗人,报以微笑道,“上善说的新队友原来是你啊。”
“臭小子你想干什……”花京不甘心地冲上前想挤开他,“嘭!”一声又被诗人的巴掌掀翻。
“尊敬的先生,我可以问您几个问题麽?”
“请问。”
“您的年龄是?”
“32。”
“身高?”
“178。”
“爱好是?”
“拔萝卜。”
“最喜欢的动物?”
“火鸡。”
“最喜欢的一句话?”
“信我者得永生。”
“最喜欢的人是?”
时之砂顿了一下,笑道:“红衣013。”
“啊……”诗人一脸震撼地喃喃道,“果真如此啊……您的爱好都如此地充满挑战……”
“谢谢称赞。”
“真是失礼了,那麽请允许在下自我介绍一下。”诗人就像被谁拉开了话闸,滔滔不绝起来,“之前也曾有幸为您唱过几首歌,我叫罗伊?布克威尔?拉兹特里斯,职业吟游诗人,年龄23,爱好音乐阅读和写作,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最爱唱的歌是”美人美人你在哪“,最喜欢的作家莎士比亚,座右铭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混蛋!你调查别人家底究竟是想干什麽!!”灰头土脸的花京从地上跳起来,暴怒地吼道,“我不准骚你扰陛下!”
“所以,亲爱的时之砂先生,请让在下追随您的脚步吧!!”
“……”
诗人这句话一出,诚心和上善顿时面面相觑。
“善叔啊,难道这人是因为想和时大哥一起,才会那麽乾脆答应我的邀请……?”
“咳,人心难测……”
“我……我靠——!”花京化身狂犬,猛扑上去,把诗人按到地上就是一顿胖揍,“老子本以为顶多来了个吃白饭的!没想到还他妈是个挖墙脚抢人的!!”
“那又怎样!?”诗人在暴雨般的拳头中一边挣扎一边反击,“我对先生那是崇高的尊敬!”
“尊你个头的敬!”
“花京,你这个无耻的家伙!你懂什麽叫公平竞争麽!?”
“情敌去死!!”
“……”
“真是热闹啊……”
上善手搭凉棚,回头望着一片肥沃的萝卜田。这里应该很快就能结出很多又大又好的萝卜了……是个丰收的好季节呢。
天真无邪的诚心小朋友拉扯着时之砂的衣角,兴奋看着花京和诗人的对咬:“时大哥,这两个人好有趣噢。”
“嗯,是啊。”时之砂摸摸诚心的头。
“他们都是为了时大哥你才打起来的耶……”诚心完全是童言无忌,“时大哥你真是红颜……”
红颜祸水?
只可惜小朋友口中的“祸水”二字还没出来,就被时之砂的话打断了。
“KITTY。”他温柔地问道,“你想说什麽呢?”
“呃……”
诚心立刻意识到什麽叫作祸从口出。眼前这人的表情虽然温和,但那双眼睛……呜呜呜完全就是目露凶光嘛……
“我是说红……艳艳的桃花开得好灿烂哎~”诚心伸出一只手,无辜地指着旁边的树。
“乖孩子。”时之砂微笑起来。
(27)
“时大哥。”诚心灿笑着回头,“我们现在已经有五个人了,剩下最后一个队友怎麽办呢?”
“这个嘛。其实现在并不是……”
“陛下啊!”花京立刻甩开像无尾熊一样巴在自己身上的诗人,“你这段时间做什麽去了?为什麽连私聊也不回我一次?”
“这个嘛……”时之砂又神秘地道,“天机不可泄露。”
这样温和又狡黠的语气,看不出任何情绪的脸,显然是因为不想再多说半个字。
“好吧。”花京清楚这个人的性格,只得叹道,“我不问了。”
诗人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皱着眉头整理乱糟糟的发型:“既然找不到其他队友,我们还是按之前上善的建议,直接去蓝山镇找他的那位朋友吧。”
“朋友?”
“是啊时大哥。”诚心颇为兴奋地解释,“就是我们在旅途中认识的,还给善叔做了那根黑管的好心人阿满~!”
“……”
花京愣了一下,喃喃自语道:“原来就是那个企图和我抢夺第一工匠之位的,没半点审美观的臭小子啊……”
“能找到人就好。”时之砂平静地说,“那麽,我也可以再消失一段时间了。”
“哎哎哎??”众人都愣住了。
“不是吧,你又要走?去哪里?去做什麽?”
“到底怎麽了?时大哥,你如果有什麽不方便可以跟我们直说,我们都可以尽量帮你……”
“是啊先生,不论前方有什麽障碍我都会为您铲平的!”
“我靠萝卜丝,你少来抢我的台词!”
“这本来就是我的台词!!”
“没什麽大不了的事情。”时之砂淡淡地说,“只是,现在真的不是一个好时机。”
“好时机?”众人依旧茫然。
“我才不管什麽时机不时机!总之不准你走!”
诚心率先扑上去,牢牢抓住时之砂的胳膊,接着花京和诗人冲上前又分别一人抱住一条腿。
“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不合时宜的台词,颇有几分壮士断腕的悲壮。
“留下来一起玩吧?”唯一冷静的祭司善意劝道,“既然接了任务,不继续下去不是很遗憾麽?”
“现在就算想走也没法子了吧。”时之砂看着几个情绪激动的大孩子,略微无奈地笑了笑,“留下来也好。”
“耶!!时大哥答应了!!”
还没来得及高兴,时之砂又说:
“不过我有一个要求,这段时间,你们都不要再回法伦丁了。”
“啊???”
“不回城的话……意思是我们都要存储到别处麽?”
花京微微一愣,低声道:“陛下,你……”
时之砂看着他:“就算上善和KITTY不清楚,你和萝卜丝也应该有察觉的,花京。”
“我叫罗伊,先生……”
“你向来消息灵通,萝卜丝又每天混迹于首都。”
“请叫我罗伊,先生……”
“所以有些事情心里清楚就好,不一定要向我求证。你说对不对,萝卜丝?”
“对!”诗人反射性地回答完毕,又泪眼朦胧地缩回墙角哀怨道,“算了,萝卜丝就萝卜丝吧……大不了从此改名叫罗伯斯?布克威尔?拉兹特里斯……”
“到底怎麽了呀?”被蒙在鼓里的诚心不解地挠头,“你们不要打哑谜啦……告诉我到底发生什麽事情了?”
花京叹了半天气,有些艰难地开口道,“我们……现在在法伦丁城里很出名。”
“为什麽?”
“因为,我们是骗子+小偷+杀人魔王的组合。”
“怎麽可能?”诚心瞪着眼睛,惊讶地问,“谁是骗子啊……?”
花京沉默地指了指诗人。
“谁是小偷……?”
花京无奈地指了指诚心和自己。
“谁是……杀人魔王……”
花京怯怯地瞟了一眼时之砂。
“好了不起的队伍。”时之砂夸奖道。
“我不明白,我们怎麽就成了坏人了……”
“萝卜丝的往事先不说吧,你和我上次联手偷了那个额冠,现在全首都都知道你是贼了。至于陛下……”花京痛苦地把头扭到一边,“拔萝卜拔得太多,他肯定是记不清了。”
“可是额冠的事情,明明就是天堂月光当坏人在先啊!!”诚心抗议,“凭什麽要怪在我和你,还有清风姐姐头上!!”
“KITTY。”上善温和地拍了拍他的头,“你要知道,这些人颠倒黑白的能力比我们强得多。”
“……”
上善的话虽然简洁,但已经让诚心充分地认识到,之前惹到的人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麻烦。
他和花京,当初真是有些莽撞了。
“对不起……”
诚心耷拉着一张小脸,垂头丧气地抱住上善的腰。一时间,队伍里再没有人说话。
第二天,一队人一同启程去了蓝山镇,正式与法伦丁暂别。
蓝山镇位于法伦丁城西北部,是阿尔塞林克王国边境的一个小镇,以周围品种繁多的矿藏闻名。不少工匠都喜欢把存储点设置在这里,方便他们随时进矿山开采。
当初诚心与上善长途跋涉迈进阿尔塞林克王国境内,当晚在小镇附近的矿山里迷路。若不是碰巧遇到了采矿的阿满,他们一时半会恐怕还绕不出去。
三个人从此认识了。阿满为人直率真诚,身怀绝技却深藏不露。在见识到祭司上善的攻击之后,深深地倾倒,以至于特地为他打造了一把绝妙的钝器——那根叫作“黑色禁锢”的铁管。
直到现在,诚心和上善还时不时跟阿满有联系。当他们邀请阿满去做任务的时候,对方很愉快地答应了下来。
今天,就是约好的见面时间。
几个人雇了一辆最快速度的马车出发,路上足足消耗了一个多小时。越接近蓝山镇,周围的景物就越显得荒凉乏味,但是当他们真正到达的时候,山脚下被青葱掩映、生机勃勃的小镇又给人精神一震的感觉。
“阿尔比地区的明珠啊,点缀着绵延的荒漠……”诗人轻轻地哼着歌,“一生追寻着的美人啊,目光在何处凝视我……”
一进入小镇就是驿站。几个人下了车,把租借的马车归还给NPC。
小镇上人很少,即使站在酒馆旁边也听不到太大的喧闹声。不远处有几个商人一边打瞌睡边摆摊。仓库周围站着三三两两的人,似乎在交换装备。
这里的一切,显得安静而閒适。
“真是个不错的地方。”上善环顾四周,称赞道,“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很喜欢。”
好奇心特别强烈的诚心早已按捺不住,这边看看水果店里卖了哪些新鲜玩意,那边看看公告栏里贴了什麽任务悬赏。
“以后就存点在这里吧?”花京用力吸了一口清新空气,“对我当然是很有好处的,就是要委屈一下以前每天靠卖唱为生的萝卜丝啦。”
诗人似乎已经默许了“萝卜丝”这个新名字,完全不反驳地低声道:
“只要先生欣赏我的歌,我就没什麽好遗憾的了……”
“啊……!”忽然传来小小的惊呼声。
“你们快来看!这到底是什麽东西啊……!!”
诚心正站在公告栏下边,呲牙咧嘴地指着一张私人发布的告示。
上善距离他最近,急忙凑过去一看,很快也愣住了。
“通缉……十恶不赦的杀人魔……抢劫犯……时之砂……?”
“……”
“这到底是……?”二人面面相觑。
“就算杀人杀太多了,也不至于被安上抢劫犯这个罪名吧?”
“据我所知,先生跟人PK之后,从来都不会拣他们身上掉落的装备哎。”
“废话!我们陛下从来不乱杀人!更不贪图属于别人的东西!”花京抓狂地奔过来,恶狠狠地撕下那张通缉令,仔细一看,“我靠!这是哪个混蛋画的头像!这种难看到死的茄子脸死鱼眼,哪点像我们尊贵的陛下了!?”
花京并没有说错,那张通缉令的作画水准实在令人堪忧。除了名字以外,几乎再找不出来任何一点和时之砂相像的地方。
“陛下,你以前没有来过这个地方吧?”
“我确定没有。”时之砂摇了摇头。
“哪个该死的王八蛋,搞什麽栽赃嫁祸……!”花京气不打一处来,只得把仇恨发泄到那张纸上,“看我撕了它!”
“这倒不用。”时之砂温和地出言阻止,转头问诗人,“有笔麽?”
诗人急忙摸出随身携带的炭笔,恭敬地递上:“先生请。”
只见时之砂唰唰唰地在那张纸上涂抹起来,不一会儿就抬起头,重新把那张通缉令贴回布告栏。
众人看到被涂得面目全非的通缉令皆是一愣,继而捧腹大笑起来。
“通缉:十恶不赦的杀人魔、抢劫犯……火鸡陛下。”
下面的画像,赫然改成了一只头戴王冠、面容忧郁的火鸡国王。
(28)
“哇哈哈哈哈……陛下你好赞……”花京笑得狂捶地。
“时大哥,原来你会画画啊,好羡慕……”
“先生,你就是我的目标我的神啊~”
“你们在干什麽呢!?”众人嘻嘻哈哈的声音被一声愤怒的呼喝打断。
“呃……”
笑得东倒西歪的一群人,发现不远处有几个商人一直在围观他们。围观者似乎都挺气愤的样子,甚至还有人把斧头摸出来试图吓唬他们。
“当然是……在画画呀。”诚心无辜地指指布告栏上的火鸡,“你们也想参加吗?”
“呸!你们这些外地人,少到蓝山来搞破坏了!你们和前阵子那些混蛋是一夥的吗!?”一个年轻的商人毫不客气地痛斥道,“没事就滚回首都滚回奥克兰萨里乌去!你们和这里的安宁气氛格格不入!”
“……”
诚心根本没想到自己会受到如此大的排斥,茫然地睁大了眼睛。
“喂,你说话太过分了吧。”花京不高兴了,立刻一个眼刀甩过去,“我们跟你们无冤无仇,你们倒是受什麽刺激了?难不成这蓝山镇是你们家开的,其他玩家都不能来?”
年轻的商人依然瞪着他们,时之砂向对方报以礼貌的微笑。其中一个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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