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事之平乱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江湖事之平乱记-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新郎是当地的一个黑社会大哥,小弟众多一呼百应,说的话在当地很有分量,而且腰包鼓溜、身材丰肥。
  人称“顾三亿”的他,体重也有三百多斤,的确从各个方面都称得上是“重量级大腕”。
  等到酒席结束,不到二十岁的新娘,跟着醉的见谁都叫爹的新郎入了洞房,林涛也收拾收拾,准备干正事了。
  林涛是个扒手,他来此地的真正目的,是顺点东西走。
  本来他也不是本地人,凑巧路过而已,也不怕事后地头蛇追究到他身上,反正等这群人省过味儿来,林涛说不定都在千里之外了。
  没有后顾之忧、跑路就在顷刻之间的林涛,别说黑道大哥,国家主席也敢偷。
  林涛也懒得“踩盘子”,反正弄那些大件他一个外地人也没地儿销赃去,直接挑酒席上那些穿的比较体面、看上去比较有钱的人掏几个包也就是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当时,林涛认定,这个在人丛中没费多大劲就发现的人,就是最好的下手对象。
  这不能怪林涛不开眼,只能说林涛实在是太开眼了:
  谢冰那个打扮在当天那个场合,怎么看怎么招贼。
  一切得从那天来宾的装束,和新郎的过去开始说起。
  新郎打小在社会上混,本来就生性粗鲁,他那些钱也大都不是从正路来的。
  鉴于新郎的社交圈子里并没什么很“漂亮的”朋友,不难想象参加婚宴的,都是些怎样的“混世魔王”。
  那天,这些贺喜的人个个穿的都很休闲、很时尚、很前卫、很潮流,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而当时该地“地痞界”的时尚潮流应该是很清凉的那一种,大哥们时尚敏感度又都很高,其中个别人品味又独特,所以那天来的人穿什么的都有。
  只是无一例外的,都很轻薄透明。
  来宾衣服薄,但都不是便宜货,林涛本来跃跃欲试的想去掏他们的兜。
  但林涛一出手才发现,自己一掏兜,直接就能摸着对方屁股上的肉。
  一摸,人家就回头。
  既然被看见了,也就不好意思再掏钱包了。
  有的人更是全身上下连个兜都没有,掏都没的掏。
  还有几个还是光着膀子的,连胸前纹的带鱼都清晰可见,下身那裤子紧的,连内裤都是勉强套进去的。
  林涛发现自己无机可乘,不由得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怀着一种非常阴暗的心理恶意的推测,新娘是不是为了顺应时尚的大潮,连内裤都没有穿。
  就在林涛无计可施、无可奈何、无肌溜瘦(宅二家乡土话,就是无聊的够够的了的意思)的时候,他发现了一身黑色唐装、打扮保守、气度超然的谢冰。
  在看到谢冰的第一眼,无数个词汇不受控制的跳进了林涛的脑海:卓而不群、鹤立鸡群、万肉丛中一点黑、羊粪球中的驴粪蛋…(咦,怎么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
  林涛当时真想抱着谢冰狠狠的啵儿一口,他心中只剩一个念头:
  爷,你可一定要带钱包啊!
  林涛趁着酒席中的混乱挤到了谢冰旁边,在谢冰身上三摸两摸,还真叫他摸到个厚厚的皮夹子。
  林涛也没敢当场打开看里面有什么,脚底抹油,直接就离开了现场。
  当晚,林涛敲响了谢冰的酒店房间门,把偷的东西原封不动的送了回来。
  因为他在谢冰的钱包里,看见了一个令他生出无数痴心妄想的东西:一本黑皮面烫金字的证件。
  上面烫着的,是“祠部牒”三个大字。
  林涛是个贼。
  但林涛不是一般的贼。
  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追求、有梦想、有野心的贼。
  林涛特别爱看修真小说。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我们某种小说要是看的太多了,往往就会开始梦想着,自己也成为小说中叱咤风云的大英雄。
  宅二想隐居山林,当个尼姑或者道姑,而林涛,他情不自禁的就想学点道法,混个神仙当当。
  可惜神仙脑门上也没贴着条形码,无从分辨,所以林涛也就一直不得其门而入。
  今天在乱哄哄的婚宴上,从谢冰身上偷到的这个夹子,让林涛看到了一丝“修真”的曙光。
  这里可能有人要问:
  谢冰那么点能耐,也能得到“祠部牒”?那这个玩意也太容易得了吧!
  问题是,就算谢冰没那能耐得真的,但他可以搞个假的嘛。
  宅二前边说过,“祠部牒”这东西也有假的,虽然少,但是也有。
  办这种假照的人,往往不是寻常骗子。
  因为寻常骗子拿着它没用。
  道法不是魔术,驱邪也不是靠几手视觉游戏就能糊弄过去的,那是玩命的买卖,没能耐真的是会驾鹤西游的。
  寻常骗子,不敢干这事。
  那拿着这些假证件的,是哪些人呢?
  是那些稍微有点道行、可是又远远不够能耐考到“祠部牒”、连半吊子都算不上的无背景野路子术士。
  国家虽然对异能人士管理严格、待遇优厚,但是政府也不是什么小鱼小虾都养着。
  这群没有背景、没有师承、没有实力、不知道从哪儿学到了几手不知道管用不管用的术法、却还妄想靠着它们赚大钱的人,有的就起了歪心思,打起了“祠部牒”的主意。
  但使用假的“祠部牒”的人,是不敢过于高调的,他们永远不敢自称“某大师”,然后站在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的行骗。
  慑于“祠部”的威势,为了不引起“祠部”的注意,他们游窜于小型市镇,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骗骗那些没见过市面的土大款,也就心满意足。
  “祠部”内部,对这样的小术士,持比较放任的态度。
  毕竟全国灵异事件那么多,有这些会点三脚猫法术的人在,也可以帮着分担一些。只要没人举报,骗子也没做的太过分,“祠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毕竟这群术士,不过就是求财而已。
  既然要的不是“祠部”的钱,事主也不差钱,那么只要事儿的确给办了,那就按老规矩,“民不举,则官不究”。
  何况,这样的野路子术士在中土全国实在是不少,而且是到处流窜着整钱,“祠部”要想抓他们,执法成本也太高了。
  说不定用来追踪他们的钱,比他们从土财主身上榨的钱都多。
  这群人大多数对社会治安也没什么坏处,既然“管不胜管”,那就不管也罢了,只要别做的太过分,对这帮人,“祠部”就拿他们当个屁:
  放了就得了。
  可有一点,像谢冰这种用邪门外道的办法做局、谋财害命的人,“祠部”决不姑息。
  一经核实,定然追究到底。
  而且,如果有哪个持有“祠部牒”的人,知道谁干了这种事却没有及时阻止、或者没有尽自己全力去抓办这个事的人,肯定要受很严厉的处分。
  搞不好还要被视做同党,一起吃“瓜落”(这两个字读音是gualao,一个一声一个四声,就是被牵连、被连累的意思),连家庭亲属都会被彻查。
  都是用法术坑钱,二者待遇差别怎么这么大呢?
  因为这两种坑钱性质已经不同了,举个也许并不恰当的例子:
  有人通点医术,但是他没有行医执照。为了改善生活,这人偷偷摸摸的给邻居扎扎针、拔拔罐治点小病,治好了收几个钱、拿人几斤瓜菜贴补家用。
  像这样的人,各个小乡村里多的是,只要他不把谁治死了,公安局不会兴师动众的去抓他;
  但谁要是为了让别人到他这里看病往水井里下巴豆,公安局知道了不收拾他才怪了。
  谢冰这种人干的事儿,性质比往水井里下巴豆严重多了。
  因为这类用各种方式人工制造出来、又被驱走的魂魄对活人的怨恨是很强烈的,“恶鬼无心”,放出去肯定要害人,到时候问题就大了。
  本来不用死人的事儿,也会出现人员伤亡。
  在“魑魅之匣”在全国范围内不停被发现以后,“祠部”里管事儿的人,特意传下话来:
  每个“祠部”工作人员,必须见一个盒子就追回一个,绝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同时不计代价,不择手段,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东西流出来的源头给找到。
  所有用这个盒子的人,没办法活捉的,可以不用上报就地清理;
  能活捉的,从对方身上得到所有能得到的信息以后,也可以“便宜行事”。
  为了追踪“魑魅之匣”造成的嫌疑人伤亡,上司是不追究的:
  只要人证物证确凿无误,并能肯定该嫌疑人,确实使用了“魑魅之匣”。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等悠悠问的差不多、林涛也说的差不多了,悠悠的审讯也就结束了。
  整理了一下林涛交代的内容,悠悠发现,这个年轻人表面上和谢冰是师徒关系,其实就是他的替死鬼和仆人而已。
  谢冰压根儿就没把他当成自己人。
  林涛固然已经把知道的全说了,但其中有用的信息并没有多少,这份口供价值实在是不大。
  不过还好,通过林涛招供的内容,谢冰的罪名算是定了。
  有了这份审讯的录音在手里,悠悠干什么都不用有顾忌,大可以放开手脚,弄死人也没关系。
  悠悠做一切的时候并没有背着宋义。
  此时悠悠已经动了杀心,拿着“祠部照”的人,杀人是要打报告的,她需要宋义以受害者和整件事知情人的身份为自己作证。
  有人证在,报告也好打一点。
  悠悠要杀的不是林涛。
  这个年轻的小偷顶多算帮凶,有罪,但是罪不至死。
  悠悠想宰的,是谢冰。
  父亲去世已经好几年了。
  因为种种原因,悠悠虽然已经逼死了杀刘自强的人、报了父仇,但她心里一直很不舒服,很难受,好像总窝着一股火出不来的样子,说不出的憋屈。
  悠悠是个早熟的孩子,心事一直很重但是掩饰的很好,她从来不找任何人倾诉。
  这直接导致两年来她的这份难过郁结在心里,无从纾解。
  其实就算悠悠想说,又能找谁说呢?
  朋友吗?
  悠悠心理年龄太大,生活中没有什么很谈的来、可以交心的同龄人朋友;
  妈妈?
  悠悠不敢告诉妈妈关于“爸爸已经死了”的事;
  师傅玉云良?
  悠悠不好意思把这些跟她那个不靠谱、又跟玉燕有深仇大恨的师父说;
  她更不想跟现在的长春子说这些——
  皮囊里面的人悠悠不讨厌,但是正眼看那个皮囊能让悠悠烦死。
  她心里的东西从来不流露出来,表面看上去似乎啥事也没有。
  但是悠悠自己知道,这种情况长期下去对自己的心性肯定有大害。
  绝不能任由这种状态任意发展。
  悠悠需要发泄,她自己清楚,必须想办法尽快把这个心结给解开,而且这件事,没有任何人能帮她,只能靠自己。
  所以悠悠走了出来。
  这个谢冰也是够也是够倒霉的,居然撞到这样状态下的悠悠手里,可想而知是没有生理的了——杀戮是这些日子以来心情憋闷到极限、脾气开始有点暴虐的悠悠这段时间最想做的事,难得有个人送上门来给悠悠杀,这样名正言顺的出气机会悠悠会放过才怪了。
  她早就渴望着用罪人的鲜血浇熄自己心头的火。
  还有一个原因,让悠悠不愿放过谢冰。
  她了解到,宋义是回家为夭折的女儿奔丧的。
  悠悠跟宋义都是失去了至亲的人,她自己的经历就算跟宋义不是严格的同病相怜,但悠悠对这位失去了女儿的大叔还是有一种格外强烈的同情。
  今天就算没有谢冰这码事,悠悠也会尽自己全力帮助宋义的——
  仗着小术求点财不算大罪,但是谢冰居然连这种可怜人的东西也要偷,偷还不算,居然还要害命,那真的只能说是谢冰自己找死了。
  审讯结束的时候,时间也差不多到了子夜十分。
  做父母的人往往喜欢孩子,宋义也一样,他很喜欢这个看上去跟自己女儿欣欣年纪相仿的小个子女孩,见时间已经这么晚了,他怕悠悠错过了宿头、找不到地方住,于是邀请悠悠去自己家做客。
  悠悠刚开始反复推辞,后来实在是盛情难却,也就跟着去了。
  按她的想法,到那里自己不白住,努力去给宋义夫妇帮帮忙也是好的。
  不想她这一去,却让坏事变好事,死人成活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楚彦芳红着眼睛,守在女儿的棺木旁无声的抽泣着。
  她已经这样不吃不喝的哭了好几天了。
  她的嗓子几乎已经再发不出声音,她的眼泪几乎已经彻底干涸。
  宋义离开家出去打工后,楚彦芳的生活就开始全心全意的围绕着女儿宋欣运转。
  宋义夫妇感情一直极好,欣欣是他们唯一的孩子,爱情的结晶。跟自己的丈夫一样,楚彦芳也视欣欣为自己的精神支柱。
  这唯一的女儿是夫妻二人的掌上珠、心头肉,是他们生活的奔头,拼命工作的理由。
  而如今,欣欣,死了。
  三十岁刚出头的楚彦芳在这一个星期之内,满头青丝变白发。
  有人在敲门。
  震耳欲聋的当当声响了很久,沉浸在悲痛中的楚彦芳才反应过来。
  都快十二点半了,是谁呢?
  楚彦芳站起身,把门打开,发现门外站着的是个陌生老头。
  “请问您找…老宋!”
  楚彦芳询问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了老头后面刚刚进入视线的丈夫,宋义。
  楚彦芳没注意到,在她喊出“老宋”两个字的时候,老头的眼神中出现了一丝难以察觉的慌乱。
  午夜一点。
  客厅里,宋义夫妇、悠悠、林涛还有陌生老头五个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
  客厅中间的桌子上放着一个敞开的、不大不小的密码箱,里面整整齐齐码的全是钱,粗看上去,也有个七八十万的样子。
  “这点钱是我能想到的唯一能给与二位的补偿,请二位一定要收下。”
  把箱子放在客厅桌子上打开以后,老头最先开口了,他的来意因这几句话变得清晰起来。
  “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人了?我闺女的命是能用钱来买的吗?收回你的臭钱!有钱了不起啊!钱能让我闺女活过来吗?…”
  老头的话仿佛触到了宋义的伤处,宋义“忽”的一下就站了起来,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额头上的青筋隐约可见,那样子像是要吃人一样。
  楚彦芳见状连忙拉住了自己的丈夫:
  “伸手不打笑脸人,你这是要干嘛啊。”
  勉强安抚住了气冲冲的丈夫,她的脸又转向对面的老头:
  “老先生,我丈夫也是太难过了才会这么激动,你理解一下吧,不过这个钱,无论如何我们都是不会收的,你还是拿回去。”
  老头听宋义夫妇这么说,连忙不停苦苦哀求起来,说的话不外乎是“想补偿一下你们”云云。
  林涛在旁边听老头的语气诚恳,不由得的颇为动容,悠悠表情漠然,冷眼旁观。
  这个老头是谁?
  为什么送钱过来?
  宅二书中代言,这人叫杨铭,据说是南都首富,也是名扬集团的董事长;宋义看到他就生气不为别的,正因为撞死宋欣的那辆肇事车的车主就是这个杨铭。
  虽然车祸发生的时候,开车的人是他的司机,他当时也并不在车上,但是他今天既然来了,又二话不说先弄这么一箱子钱放在桌上,作为宋欣的父亲,宋义心里肯定是会不高兴的——
  啥意思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