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似水年华(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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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全集)-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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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慌乱地跳着想要抓回丝巾的女孩。最后,丝巾挂到了一棵大槐树上。女孩抱着树干爬不上去,狂风打乱了她的头发,街上半个人影都没有。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蒙面男子,身手敏捷地爬上了大槐树上,轻松地摘下了那条紫色丝巾,将它送回到几乎要哭出来的女孩手里。这时,他才看清了女孩的脸,一张沙尘暴也无法掩盖的脸,一双黄沙遍地却难以干涸的眼睛。已在此插队落户多年的他才相信——最严酷的沙漠里,才能开出最迷人的花。
  狂暴的风沙让人张不开嘴,她感激的连连点头。这条丝巾虽然质量一般,却是那年头极度珍贵的上海货。这时她爸爸在省城做了两年建筑工攒下来买给独生闺女的生日礼物。当地妇女裹头用的通常是土布或毛织的围巾,从没见过这种颜色和材质的丝巾,倒也配得上这张天生丽质的脸蛋。当她重新系上这条本该出嫁时才系的丝巾,他却摘下包裹整个脑袋的毛巾,露出一张文戏里才有的英俊脸庞。
  他先是爱上了这条紫色丝巾,然后爱上了这个十九岁的女孩。
  然后,他离开了她。
  然后,他差不多遗忘了她。
  然后,他重新记起了她。
  不,不可能啊,她怎么会在这里?怎会如此年轻?时光像在她的脸上凝固,而他却已步入中年……
  司机带着烟回到车里,盛世华却自己打开车门下来,换换来到女店主面前。
  她也看到了他。
  眼前的画面也被定格,时光流逝了十四年,仍然牢牢记着他的脸,时常在梦中见到这张脸——因为,她的一生,也只爱过一个人。
  盛世华与徐碧真就这样重逢了,重逢得如此平凡如此市井,就连一点点传奇与戏剧色彩都没有。
  她哭了。
  她等待这一天已经十四年了。来到上海的这些年来,她一直期待这么一天,她在某个街头邂逅她爱过的男人,邂逅她儿子的亲生父亲。就在重逢的这天夜里,她和他在郊外的宾馆度过了一夜。
  虽然,当年是盛世华对徐碧真始乱终弃,但她一直对负心郎痴心不改。他也明白十四年前是自己太无情,便竭尽全力弥补过错。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和社会关系,替她摆平了许多烦恼,比如工商税务卫生的检查和纠缠,比如当地小混混的骚扰。他想让她单独搬到市区金屋藏娇,但她不愿意放弃小店,经营了那么多年,倾注了太多心血,他们总是在郊区的高级宾馆幽会,尽量避免在南明路附近,他不想让别人特别是他的妻子知道。
  他发现她与十四年前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竟比当年的少女更有成熟的风韵,他无法克制对她的欲望,就像她也无法克制对他的爱。
  盛世华送过她许多礼物,因为他的公司兼营进出口贸易,大多是从国外进口的奢侈品。包括意大利的顶级靴子,法国的高级内衣,日本的护肤品,都是那时的女人们闻所未闻的。她最喜欢的一件礼物,是来自伊朗伊斯法罕的紫色丝巾——乍一看就像十四年前他们第一次相逢时她系的那一条丝巾,当然质量和款式完全是天壤之别,许多多年前上海产的那条丝巾,仍然压在老家的箱子底下。而这条进口的顶级丝巾,仿佛让她重回了少女时代,每次与情郎见面时她都会把他系在脖子上,偶尔也会在小杂货店里穿戴。
  几个月后,徐碧真告诉他一个秘密——他们有一个儿子。
  这个消息并没有让盛世华开心,反而让他坐卧难安,乃至难以置信!
  于是,她拿出儿子的照片,这终于使他崩溃。
  照片里的乡下少年秋收,几乎与盛世华少年时候长得完全一样,甚至比他和妻子生的儿子盛赞更像他!
  更让他绝望的是,徐碧真提出了和他结婚的请求。她说自己从没爱过丈夫,只是为了儿子才委曲求全,她会尽快回老家和丈夫离婚,带着儿子来到上海。他期望盛世华也尽快离婚,这样他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对于这样的要求,盛世华却是连想都没有想过——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在做梦!
  她,虽然漂亮迷人还替他生了一个儿子,但毕竟只是一个乡下女人!毕竟只是一个外地来沪开杂货店的下等人!她怎会提得出这种非分的要求!
  盛世华开始含含糊糊,后来明确拒绝了她的要求。他说一定会保证她过上富裕生活,也可以把秋收接到上海来,但绝不可能和现在的妻子离婚。
  然而,徐碧真已铁了心要和他长相厮守,每次见面都提出这个要求,不断打他的电话和呼机,还在他的公司门口等他的专车出来——这让他极度恐惧,最怕的就是,万一被妻子知道……他的前途就会彻底毁灭!如果失去妻子,如果让她知道十四年前的秘密,如果得罪了那位无所不能的老丈人,他将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可能死得很惨!如此又能拿什么来给徐碧真和秋收带来幸福呢?
  犹豫、踌躇、惊悸了几个星期,他决定彻底结束这场噩梦。
  那个夏天的雨夜,她独自坐公交车来到南明路,站在杂货店的卷帘门外,却想起来十四年前——1981年,那也是个夏天的雨夜,黄色泥土在暗夜里被冲刷成无数条小溪,最终汇入黄河东流大海。二十六岁的盛世华,十九岁的徐碧真,躲在县工厂后面的土窑洞里。从没有人注意过这个地方,这里也成了他们的伊甸园,许多个夜晚的如胶似漆,许多个凌晨的指天发誓。虽是西北的小县城,却已经悄悄流行起了邓丽君,每次两个人来此欢愉,还不到二十岁的她,都会学唱那首《小城故事》。那晚,她幸福地在他怀里睡着了,而他无限留恋地看着她的脸,看着她诱人的身体,完全不像这大西北的女人,白得像条东海里刮了鳞的鱼,又像一只出没在黑夜屋顶上的猫。然而,她于他而言,也就只是一条鱼,或者一只猫,需要时可以把玩,不需要时也可以丢弃。一天前,他拿到了返程的通知,他知道那是已经官复原职的岳父的作用,否则已错过第一批返城机会的他,恐怕将要留在这里一辈子了。他轻吻了一下熟睡中的徐碧真,他想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温存了。他轻轻地将她放在那堆干草里,迅速穿上衣服离开窑洞,连行李都没有回去拿,更没惊动任何一个人,顶着满地泥腥味和疾风骤雨,永远离开了这个小县城。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他却不知道,他虽然走了,他的一部分,却已留在她的身体里,留在这片黄色的土地上。
  1995年,8月6日,23点19分。
  南明路。
  盛世华敲响了杂货店的卷帘门,徐碧真颇感意外地打开门,盛世华就从背后用丝巾缠住了她的脖子,
  他从背后勒死了她。
  只是,他并不知道在画报上多了两个洞眼,一双眼睛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
  他并不知道,在这个瞬间,自己已变成了一只恶鬼……
  第三十章
  盛世华和许碧真的故事,讲完了。
  秋收用手电照着他的脸,希望着一切全是幻觉。
  可惜,这个幻觉是那么真实,那么无懈可击,那么让人无奈。
  眼前这个五十五岁的老者,这个有着与他相似容貌的男人,这个记忆中永不磨灭的恶鬼——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深深爱着的思念着的妈妈。居然会跟这个男人一同赋予了自己生命?可是,为寻找自己而被撞死的父亲,在地下又该作何感想呢?秋收已经无路可退。”
  “你——配做我的父亲吗?”
  盛世华无力地垂下头来:“不,我不配。”
  “从我出生的时候起,你有没有关心过我哪怕一天?”
  “不,我没有。”
  “你亲手杀死了我的妈妈,就等于杀死了我的明天!”
  “是,我不祈求你的原谅,我只祈求不要由你来杀死我——”盛世华像个真正的父亲那样说,“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秋收,你是我的亲生儿子,请你不要成为杀人犯,更不要成为杀死自己父亲的人。”
  秋收坦然回答:“我的生命,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一片羽毛,十八岁那年就已经死了,现在只是个幽灵,幽灵何惧一死?”
  省石化也不再说话了,他安静地看着儿子的影子,看着那道直射自己双目的电光。
  突然,舱门打开了。
  秋收立即警觉的跳到盛世华背后,魔女区里亮起数道电光,照亮了被绑着的盛世华,也照亮了几身黑*警察,第一个冲进来的警察正是老王,时隔十五年后,他再次看到了那个身世悲惨的少年,却不再是那个单薄瘦弱的秋收,而是一个早就在法律上死亡的幽灵。
  老王举起手枪对准了秋收。
  
  而秋收开始收紧缠绕在盛世华脖子上的丝帛,就好像十五年前的大雨之夜,盛世华对他的妈妈做过的那样。
  然而,面对警察的枪口,他不是在杀人,而是在自杀。
  “不!”发出尖叫的是田小麦。
  秋收苦笑着避开她的眼睛,他知道警察是被她带来的。
  她想要扑到秋收跟前,却被两个警察死拦住,魔女区里响起她的呼号:“对不起!秋收!但我必须这么做!你不能做那种事!快点把手放下来!”
    一小时前,是她给警方打了电话,说盛世华最有可能被关押在这个地方。除了魔女区以外,秋收又有什么地方可去?除了魔女区以外,又有什么地方最能触动他的痛苦?
  “我不恨你!”
    秋收也大喊着回应,手中的丝巾却越收越紧,同时能听到盛世华越发虚弱地呻吟。
    “你还认得我吗?秋收,立即松开丝巾!”警官老王大声警告道,“不然我就开枪了!”
    “我认得你!可你不认得我手里的这个人。”秋收低头看着盛世华,“他才是杀人凶手!他就是1995年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的恶鬼!也是她在2000年杀死了慕容老师!前灵也是被他杀死的!”
  他的声音响彻黑暗的地底,让在场的每个人大吃一惊。
  看到盛世华几乎被丝巾勒的翻起了白眼,田小麦心急如焚的大喊:“秋收!你不能杀他,因为他是你的——”
    她还没说出“爸爸”两个字,耳边就响起一记清脆的枪声。
  第三十一章
  “不!”
  这个字是在她的心里头喊得。
  警官老王射出了一发子弹。
  她距离秋收约二十米,如果冲到秋收跟前,最快也要五秒钟,很可能盛世华已经断气了。
  子弹准确地击中了秋收。
  鲜血,喷溅到魔女区的空气深处。
  也喷溅到盛世华的脸上,这不是他的血,但这也是他的血。
  秋收,就像被人重重的打了一拳,摔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几个警察飞快地扑上来,而他没有丝毫的反抗。就像十年前被锁在地下的黑暗空间里,被流浪汉救起的那一刻,他早已化作了对生存毫无期待的幽灵。
  田小麦。
  几乎晕倒在魔女区的地底。
  警官老王收起了手枪,紧紧的扶着浑身瘫软的小麦。
  还有两个警察,迅速松开盛世华脖子上的丝巾,又替他松开身上的绳索,将命悬一线的他往外抬出去。
  出人意料的是,盛世华在剧烈咳嗽了几下后,竟还有力气说话:“为什么要开枪?为什么不把我打死?他……还活着吗?”
  警官老王靠近了他,在他耳边说了几个字。
  盛世华脸上还残留着秋收的血,坦白道:“是我……是我杀了……许碧真……在1995年……夏天……”
  老王摇摇头说:“我们是来救你的,没想到你自己说了出来,这算是自首吗?”
  地下室有多处两个人:盛太太和盛赞,他们焦急地冲到丈夫和老爸身边,心疼的协助警察把他抬到外面。
  然而,盛世华无视妻儿的出现,回头对警察说:“等……等一等……我承认……我杀过许碧真……但……我没有……我没有杀过慕容老师……也没有……也没有杀过钱灵……”
  第三十二章
  平安夜。
  大雪纷飞的平安夜。
  对于田小麦,秋收,盛世华,盛太太和盛赞来说,这个雪夜并不平安。
  魔女区的舱门外,白雪覆盖的凄凉废墟前,狭窄的道路里停着数辆警车,并且禁止家属陪同。这辆警车率先离开,闪着警灯前往市区最好的一家医院,在接受治疗和恢复之后,他才会被送往看守所。
  至于秋收,他还活着。
  虽然,在魔女区的地底,只有警方的灯光照明,但是老王的枪法异常了得,子弹准确地击中了秋收的左臂。
  他没有生命危险,还可以自己走路,只是鲜血浸透了半边衣服。警察给他做了简单的伤口处理,也没有给他戴手铐,顺利的押上警车。他也将被送往同一家医院。
  秋收忍着左臂枪伤的疼痛,隔着一床模糊的雪水,看着泪流满面的田小麦。
  雪水打湿了她的头发,她也隔着玻璃看着他,看着他复杂的悲伤的眼神。
  突然,小麦不顾一切地推开警官老王,拍着车窗玻璃,向秋收大声喊道:“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
  这是《101次求婚》的男主角对女主角说过的话。
  秋收把脸紧贴上冰冷的车窗,张开嘴不知说了什么,又被警察按到在座位上。
  警官老王赶紧将她拽回来,警车无情地甩开田小麦,经过白雪覆盖的小路,消失在平安夜的黄昏。
  老王的大手就像一把铁钳,任由她怎样挣扎都无法动弹——于是,脑中浮起十八岁的初夏,当他要逃出学校去找秋收,在校门口被老师们拦住的瞬间。
  她再也看不到秋收了。
  她再也看不到秋收了?
  十年,漫长的轮回,又回到了起点?
  第 三十三 章
    “我发誓!五十年后,我依然会这么爱你!”
  魔女区得平安夜。
  押送秋收的警车,早已消失在远方,田小麦对他说的那句话,已被所有人听到——包括她的未婚夫。
  “田小麦!你!你!你怎么可以?”
  盛赞不敢相信,自己的未婚妻居然会对绑架他父亲的罪犯说出这样的话!他绝望地坐在雪地中——父亲承认自己是杀人犯,未婚妻居然爱上了罪犯,这个平安夜无异于世界末日。
  遭逢如此家变,盛太太也不住地颤抖着,但还能保有几分矜持,将儿子从雪地中拉起来,严厉教训:“勿要没出息!”
  警车依次开走,还剩下一辆奥迪A8,本来是准备接盛世华回家的。
  还是盛太太率先打破僵局,这个坚强的女人说:“我们去医院吧。”
  已近崩溃的盛赞,被司机扶进副驾驶座。盛太太颇有风度地说:“小麦,我们一起回市区吧?我要去医院看我的先生。”
  田小麦原以为盛赞母子会抛下她离去,她抹去眼泪,犹豫了一下:“好的,我也去看看盛先生。”
  当然,她还想要去医院看秋牧。而她想要看到盛世华,并不代表对他有丝毫同情——她只想解开最后那个谜底。
  坐在温暖的车里,盛太太没有责怪小麦,反而客气地说:“小麦,谢谢你告诉警方这个地方,也谢谢你及时通知了我们,否则我先生就危险了。”
  “这是我应该做的。”
  小麦已恢复了冷静,盛赞却回过头来失态地大喊:“田小麦!你为什么要对那个罪犯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
  “对不起,我早就应该告诉你了。”小麦把头别向可窗外,“可是,那么多年来,那么多事情,都已经被时间谋杀了——直到最近,我才慢慢想起来。” 
  这个回答并不能让盛赞满意,他刚想继续发作,发现手边多了一样东西,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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