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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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神- 第3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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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晋说道,脸上露出一丝温馨的微笑。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稍顷,忘魂女大叫起来。

    徐晋抬眼望了一下头顶的五彩雾罩,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这个遮蔽大阵精妙无比,料必能够将此处的气息遮掩过去……桃花仙子不愧是花灵王族的公主……忘忧,稍安勿躁,我会给你解释的……我本是天界九大天尊之首的如意圣武天魔。在天界,世间万族都是生活在同一个界面的,从魔族、神族和人族之中,各推举出三位大天尊。大天尊每千万年历劫一次,每次十万年。这一次,是我的第九十九次历劫,也是最后一次历劫。这一劫顺利渡过,从此之后,就真的与天地同寿,永存于世。如果不能顺利渡过,那就一切都要从头来过了……长眉是我魔族的玄武天魔,和你们精灵族的通天灵神是一样的修为境界,跟随我亿万年之久,本体是修罗界的天生圣灵金眼巨猿。”

    忘魂女目瞪口呆:“千万年历劫一次,九十九次历劫……那,那你岂不是活了十亿年……”

    徐晋微笑点头。

    桃花仙子眼望徐晋,低声问道:“你的封印,都解除了?”

    “是的。这柄天魔如意刃,曾经被人误认为是天魔刀的仿制品,其实天魔刀才是天魔如意刃的仿制品。这是我本体的本命兵刃,其中蕴含了天地法则之力和圣武天魔的本源之力。刚才长眉以如意天魔召唤大阵的绝大神通,激活了天魔如意刃之中蕴含的威力,灌输入我的体内,那封印之力,就此解除。我也才知道,过去的五万年之中,我已经历了六次轮回,其中一次,就是托生于神界的风舞族,与你的前世,也就是你的姑姑,花灵王族上一代的公主,结下了姻缘,可惜,结局不太好……”

    说到这里,徐晋微微叹了口气。

    长眉说道:“主人,这也是命中注定。桃花仙子与你前世有缘,她们花灵王族的嫡系后裔,也需要每十万年历劫一次,这一次历劫,刚好与主人重逢,可见你们之间,缘分未尽。”

    桃花仙子俏脸晕红,轻轻别过头去。

    “主人,天魔如意刃神力灌体之后,您的法力略有恢复。此处天地元气过于稀薄,刚才启动召唤大阵,几乎已经此处空间的天地元气消耗一空,我等不能在此处久留……而且,桃花仙子布置的遮蔽大阵,固然精妙,但也坚持不了太长的时间。主人法力未曾尽复,万一被其他大天尊察觉,为祸不小……历劫之时,擅自吸收本源神力,是犯忌的,会授人以柄……”

    长眉忧虑地说道。

    徐晋双眉微微一蹙,缓缓说道:“长眉,历劫之前,我炼制了一座须弥神山,自成空间体系,你带来了么?”

    长眉忙即说道:“这是主人亲手炼制的重宝,长眉岂敢忘记?我破解下凡之时,此宝助力不小。不然,老奴还真不能全身下界。”

    说着,长眉袍袖一抖,一座数寸大小的山峰飞射而出,滴溜溜在徐晋面前转动,此峰虽小,却是灵力氤氲,令人心怀大畅。

    徐晋一见,脸上浮现出一丝会心的笑容,微微颔首,说道:“很好,有了这座须弥神山,我们就可以暂避一时了。桃花,忘忧,可愿与我一同修炼么?”

    忘魂女兴奋得满脸通红,连连点头。

    桃花仙子轻咬嘴唇,稍顷,也轻轻点了点头,脸颊上浮起一丝娇艳的红晕。

    徐晋微微一笑,说道:“那好,我们去纯阳界一趟,再接一个人”

    ……

    时光流逝,万物更始,也不知过去了多少岁月。在须弥神山如诗如画的美景之中,三名娇俏如花的美女,陪伴着一位长身玉立的男子,每个人脸上,都荡漾着祥和宁静的笑容。V!~!



………【情况说明!新书《官家》上传!】………

    首先,很抱歉

    我很不想说,《大魔神》结束了。但我又不得不说。

    原因很简单,转型失败了。这本书的成绩太惨淡,扑街扑到了姥姥家。其他的数据并不差,收藏、推荐、评价等等,都还过得去,但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订阅,太差了

    迄今为止,24小时订阅量不过数百,离一千还差得很远。甚至还赶不上《衙内》上架的那个月。而那时,馅饼是完完全全的新人,上架时收藏不过7000多。现在收藏是《衙内》的两三倍,订阅都还不如,而且毫无起色。《衙内》上架半个月之后,24小时订阅量就过千了,但是《大魔神》到现在还没有。

    大家都知道,馅饼是中年人,是养家糊口的主力,有两个小孩要读书,大儿子刚刚去大学报到。这是个烧钱的活,烧的不是他的钱,是我的钱。所以,这个订阅量无论如何都是支撑不下去的。没有收入,馅饼一家老小只能喝西北风。

    因此,《大魔神》不得不结束了。

    我知道有些书友会很不满意,我自己,更不满意。

    决定结束《大魔神》的时候,馅饼挣扎了很多天。一天一天的往后拖,总是在想,会不会有起色?哪怕只要有一丁点起色,我也会坚持下去。因为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转型之路。但是,很遗憾,没有。那几百个订阅,自始至终都不曾变过。

    为了生存,不得不放弃了。

    当几个月前,我亲手写下《大魔神》第一个字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很激动的。如果写过小说的朋友,也许就能体会那种激动的心情——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了这个故事,同样倾注了作者的心血、寄托了作者的希望。我渴望着有一天,这个故事能被很多读者接受,乃至赞赏。这是对一个写手最大的肯定。而现在,我亲手结束了这个故事,在不那么圆满的情况下,结束了

    当初《衙内》成绩不理想的时候,我能坚持,因为那时我有工作,可以边工作边写书,也没有想过要以此为生。算得是进退自如吧。但是现在不行了,我是全职写手,这是我的工作,也是我唯一的生活来源。当订阅太惨淡的时候,现实问题就不得不考虑了。

    很残酷,也很无奈。

    馅饼在此向所有曾经关注过,支持过《大魔神》的书友,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对不起

    在此之前,馅饼和编辑,和其他作者,和几位书友一起讨论过,鉴于这个无奈的订阅情况,大家都支持馅饼重新来过。

    大家说,作为一个中年人,馅饼应该凭阅历写书。

    很有道理啊

    写出来的文字,首先要能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读者。

    所以,《大魔神》结束了。与此同时,馅饼的新书——《官家》上传了。

    看这个名字,大家就能知道,这是一本官场文,现代官场文。时间背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始。一个变革的时代,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一个时势造英雄的时代,有很多的故事可以写。

    以下是新书《官家》的简介:

    做人要低调,但低调的基础是随时能够高调,不然就是窝囊。

    生活要简约,但简约的基础是随时能够奢华,不然就是寒酸。

    偶尔要扮猪,但扮猪的基础是随时能够吃虎,不然就真是猪了

    正宗豪门子弟刘伟鸿因家道中落,一辈子碌碌无为,窝囊寒酸。幸运的是,刘伟鸿重生了,回到二十多年前,回到一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一切都要重新来过,一切都会改变,一切都会有的

    做人要低调,一种低调的奢华,生活要简约,一种简约的华贵如果对手是老虎,那就扮猪吃了他;如果对手本来就是猪呢……

    且看一位世家子重生之后的官场之路

    《官家》已经上传,书号是2110943,《大魔神》和《衙内》的首页都有直通车。

    新书期间,推荐、点击和收藏都很重要。写官场文,馅饼还算比较熟悉了,应该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鞠躬

    再鞠躬V!~!



………【第1章 楔子】………

    楚国,江城。

    一大群兴奋的百姓簇拥在江城派总舵前,等候着江城派掌门李江城大侠凯旋归来。

    江城有李大侠坐镇,的确是百姓之福。

    自从江城派在江城崛起,江城就再也没有闹过匪患。江城派弟子们个个武艺高强,在李大侠的率领之下,仅仅三数年间,就将江城左近百余里内的数股盗匪,全都剿得精光。

    在这人命贱如草的luàn世,江城百姓能够得到李大侠的庇佑,实在是太幸运了。

    李大侠的丰功伟绩,令得他受到江城全体百姓的热情拥戴,被称为万家生佛。

    半个月前,李大侠率领江城派的弟子们,前往两百里外的luàn石岗,剿灭江城附近的最后一股盗匪。其实自江城派崛起之后,luàn石岗的盗匪就再也没敢前来sāo扰江城的百姓。但李大侠还是坚持要将他们彻底剿灭。剿灭luàn石岗的盗匪之后,江城百姓们就彻底安全了。

    从李大侠离开江城那天开始,江城的百姓们便在热烈地议论着,看这一回李大侠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将luàn石岗的盗匪们剿杀干净。

    有人说三个月。

    有人说两个月。

    甚至有人说,只需要一个月时间,李大侠就能将luàn石岗的土匪们杀得干干净净,一个不留。

    李大侠可是江城第一高手,还有的百姓甚至说李大侠是当世第一高手,除了那些会飞天遁地的修真仙人,凡世间无人是李大侠的对手。

    李大侠出马,区区luàn石岗的一群土匪,算得什么?

    果然,消息传来,李大侠已经将luàn石岗踏平,所有土匪,全军覆没。

    江城顿时沸腾起来,百姓们奔走相告,额手称庆。

    李大侠就是李大侠,这才不到半个月,就将luàn石岗的盗匪剿灭了。

    今天,是李大侠和江城派的弟子们返回江城的好日子,无数的百姓自发地涌到江城派的总舵之前,敲锣打鼓,载歌载舞,欢迎李大侠归来。

    远远的,一行人鲜衣怒马,疾驰而来。

    “是李大侠……”

    有眼尖的百姓认了出来,最前面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那位英俊男子,正是江城的万家生佛李江城大侠。

    “李大侠……”

    百姓们沸腾起来,纷纷拍手欢呼。

    李江城和一群弟子驰马来到近前,微笑着向百姓们挥手致意。

    李江城大侠穿着蜀锦团huā袍子,鲜红似火的大氅在身后飞扬,显得俊朗非凡。李大侠总是这么仪表堂堂,似乎他这一趟出去,不是去剿匪,而是携眷郊游,意气风发得紧。

    李江城和他的弟子们以及老百姓,谁也不曾想到,就在人群之中,徐晋的手,已经紧紧握住了身边的竹竿。

    竹竿是中空的,里面藏着一柄锋锐无比的短刃雁翎刀。

    徐晋是一个刺客!

    他此番前来江城,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刺杀李江城。

    至于为什么要杀李江城,徐晋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从他记事起,他就是“隐杀”的成员,多年以来,形成了一个习惯。帮主让他杀谁,他就杀谁。

    经过这许多年的磨练,徐晋的神经早已如钢丝般坚韧,比他藏在竹竿里的雁翎刀还要坚韧,几乎从无半分bō动。

    除了他面对晓兰的时候。

    晓兰是“隐杀”帮主的女儿,长得很好看。

    帮主说了,只要徐晋完成这趟任务,将李江城杀掉,回去就把晓兰嫁给他,然后将“隐杀”帮主的位置也传给他。

    徐晋是个练武的天才,也是个杀人的天才,这么多年刺客生涯,让他学会了很多的杀人技巧。他能hún迹于各种场合,不lù出丝毫破绽,等待最佳的机会,给敌人致命一击。

    二十年里,当年和徐晋一起习武,一起训练,一起外出执行任务的兄弟们一个个都倒在了血泊之中,唯有徐晋和闵于兴还活着,并且成长为“隐杀”的最强杀手。

    “隐杀”的林帮主已经老了,不想再理帮会中的俗务,所以决定在徐晋和闵于兴中间挑选一个,娶他的女儿林晓兰为妻,继承他的衣钵。

    经过反复比较,老帮主选中了徐晋。

    在他看来,徐晋的武功更高,为人更加稳重,也更加重情义,晓兰嫁给他,“隐杀”交给他,似乎更加能够令人放心。

    这将是徐晋最后一次亲手执行刺杀任务。

    徐晋依旧十分平静,没有丝毫紧张之意。

    这样的任务,他已经执行过无数次了,连徐晋自己都不记得,到底有多少人,有多少武林高手,江湖大亨死在了自己的手里。

    必须承认,李江城是个高手,而且是个极厉害的高手。

    徐晋看他骑在马上的气势就能察觉得到。

    要杀这样的高手,并不容易。

    所以老帮主并不止派了徐晋一个人前往江城。

    隐杀一共来了四个人。

    除了徐晋,闵于兴和两外两名刺客,此刻也隐藏在人群之中。徐晋看不到他们,但是根据事先拟定的刺杀方略,徐晋知道闵于兴他们三人,会在最恰当的时候出手。

    堂堂正正的面对面决斗,徐晋估计自己不一定能战胜李江城。闵于兴更加不可能。论武功,论杀人的经验,徐晋更在闵于兴之上。

    故此,闵于兴他们只是负责扰luàn李江城的视线,吸引他的注意力,以便给徐晋创造最佳的刺杀机会。

    李江城在夹道欢迎的百姓之中,按辔徐行,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只有从他的眼神之中,才能看得出他其实是一个十分骄傲的人。

    李江城越骄傲,他就死得越快!

    徐晋就是这么认定的。

    越是骄傲的人,就越是有许多规矩,纵算在生死刻不容缓的瞬间,这种多年养成的习惯都不会改变。这就是他们的弱点。

    在徐晋看来,杀人其实并不难。

    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

    只要抓住了他的弱点,任何人均能被杀死!

    哪怕他是绝世高手!

    近了!

    这时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越众而出,将一碗甘冽的美酒,敬献给李江城大侠。

    “谢谢老丈!”

    李江城抱拳答谢,躬身下来,从老者手里接过酒碗,一扬脖子,便要将美酒喝下去。

    就在此时,剧变陡生。

    那个老态龙钟的白发老丈,衣袖里忽然shè出三支乌黑铮亮的袖箭,直取李江城的xiōng膛。

    李江城此时正仰头喝酒,xiōng口门户大开,犹如活靶子一般。

    眼见得三支袖箭直shè而来,李江城忽然举起酒碗一挥,“叮叮叮”一连串脆响,三支袖箭被李江城手里的瓷碗一扫而飞。

    “噗!”

    李江城刚刚喝进嘴里的酒浆,化作一道晶莹的酒箭,jīshè而至,白发老者丝毫闪避的余地都没有,酒箭转眼之间就shè中了他的xiōng膛,在他xiōng口破开一个血洞,鲜血如同喷泉一般,溅起老高。

    白发老者一声不吭,仰天便倒,身子尚未触地之前,他就已经成为一具尸体。

    然而,一柄毒龙般的长枪,自人丛中飞出,横空出世,直取李江城的小腹。这一击,也是经过精心计算的,李江城骑在马上,小腹部正是他的空挡。

    在普通人而言,这几乎已是必中的一击。

    但李江城不是普通人,他是一名绝世高手,不会这么轻易被人杀死的。

    李江城大喝一声,腰胯用力,双脚一蹬马鞍,腾空而起,姿势十分潇洒美妙,身在空中,李江城手里的酒碗飞甩而出,人群中袭击他的那名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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