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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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残年-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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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病弱的、不屈而美丽的哥哥。

    怀里的人瘦得只剩一张皮,生硬得硌手,共和能感觉到生命在从这具身体中逃走。共和不如民国强大,没错,可他年轻。

    民国缓缓回抱住共和,很依赖的姿势。

    民国把犯上的汉卿软禁在汉卿多少年不曾相见的江南老家,然后派兵,民国的军旗扬在中华每一个角落。

    但他没有注意到,他把自己掏空了。

    南京人有恃无恐,他们不认为任何一个国家会随随便便轰炸南京——霓虹除外,也只有这一个例外罢了。随后霓虹用实际行动告诉南京人,你们真是天真。

    南京大屠杀。

    刚刚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共和笑了,再听到这个消息是真的不是什么激他出兵的消息,共和也没有出兵,而是立即奔向南京。

    民国跑出南京了,但他并未离去。共和找到他时民国昏倒在南京城在污脏的土地上。共和把他抱在怀里向后方撤离,火车上共和注视着民国红肿冰凉的膝盖,然后轻轻帮他按揉着。快到站民国才醒过来,双眼放空地被共和送到政府,随后他就挂在共和身上不下来了。

    “哥,放手,重庆到了。”

    闲散而热情的山城,有着窈窕的妹子和潮湿的气候。

    “……疼。”民国憋出来一个字。

    “哪儿疼?”共和相当有耐心。

    民国不说话,用脸蹭了蹭共和的前胸,粗陋的布料刺激着神经,已经不能让他感到任何羞耻了。

    “说话啊,哥。告诉我,哪儿疼。”

    “告诉我哥你想要什么。”

    他很温柔地引诱着。在这个只能和心上人拔刀相向的年代,有时候一点小的趁人之危无伤大雅。

    民国的泪安静地流下来了,他凑到共和耳边轻轻说道:“南京……好疼。”

    之后呢?

    之后是胜利。

    越南的胜利、中原的胜利、南线战场的胜利。

    越南湿润多病的气候让杜聿明吃尽了苦头,尽管民国替他赶走了看不顺眼的史蒂威;中原轮番轰炸,整个中华都在哭号,旧时的长安流干了鲜血;有一天晨,南线忽然多了一个沉默的营,他们死在报国无门的毒气里。

    醒了的民国再也无力支撑这个古老的黄金乡,他在受降仪式上看着偷走他力量的共和,对霓虹虚弱地摇了摇头:“都拿走,你们的东西我不稀罕。”

    然后是宁锦,共和狡猾地使用围点打援,就像侵犯前朝的后金军一般战术。民国的宁锦没有袁崇焕的宁锦那么好命那么顽强,他听说他的将士在冰天雪地中恶毒地咒骂他的名字,然后相继死去。

    再然后是平津。无用的将军开城投降,那天的北平热闹如同前几年的北平国民政府。他在病榻上听闻此时,莫名想起了奉系几个疯子。

    最后是长江天堑。

    共和踏上南京时,国民政府里只剩下民国一个人了。共和遣退卫兵握紧了苍白的影子:“哥哥。”

    他的哥哥现在随他为所欲为。

    “你的军 队,征服了雪山草地……现在……也来征服我了。”民国自嘲地笑了笑,任凭共和压在他身上。被军装包裹了近四十年的躯体其实柔软美好,完全暴露在共和眼里时民国无可遏制地想起了一个孩子。

    共和很温柔,可还是疼,民国模模糊糊地想自焚的那孩子。

    那孩子的身体更加美好,他还是个热血的学生……他在火中死去时,是不是也是这样一种不甘和屈辱?

    民国不知道。他顺从着弟弟的动作,在共和起坏念头时微微起身亲吻弟弟的鬓角以示虚弱,接着会被摁回被子里防止受凉。长长的头发柔顺地散开,如同时间沉淀出风华。

    等到共和睡醒,他的哥哥早就离开了,带着钱技术和人才,以及一夜纵欲的痕迹去了南方的小岛。共和觉得哥哥再也不会原谅自己了。趁人之危不错,他甚至没有怪罪他毁了这个国,但是共和在国民政府里干的事情绝对挑战节操下限。

    歌乐山渣滓洞开始了长久的沉寂,渐渐地共和忘记了在那里哥哥对他的百般折辱,就像忘记了一个时代。

    他们两个友好地隔海相骂,极尽难听。有时候哥哥生气了会骂他盗贼,他会不咸不淡地骂哥哥是婊子,平分秋色。

    很快大家都死去了,张灵甫或是白崇禧,三姐妹或是校长,一个接一个带走了属于民国的荣光。

    回到大陆已经是很久以后了,在北京。日渐强盛的他再次见到了心心念念的哥哥。他的哥哥不再强盛不再耀眼,但这没有关系,他依然漂亮非常。

    “哥,你恨我吗?”他在背后抱紧民国,十分暧昧地磨蹭民国的腰身,尽管很讨厌民国耳边霜白的鬓角。

    “不恨的,自家弟弟有什么好讨厌。”民国这样说着,摁住不断抚摸他腰侧的手。

    “哼,”共和小孩子气地掐掐民国的腰,满意地感觉到哥哥又往怀里靠了,“你骗我,你又骗我。”

    民国摇了摇头并不争辩,然后共和就问:“既然自己说不恨了,那哥你回来吧,我包养你。”

    “呸你这浑小子!”

    民国还是走了,很干脆地,就像汉卿离开这对兄弟一样。他遗憾地看着哥哥远去的背影,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

    “哥你回来吧,我会好好保护你,绝不让你一个人跪在城外跪一夜。”

    “不了,我不回来……我输了。”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首篇拟人好短啊。兄弟年下有点丧心病狂。请不要自动带入APH不谢关于北伐。他确实是刺杀致死,忘了哪个城市了,火车站,刚下车就被学生刺杀了,北伐因此得以继续。张作霖逃避的手段是挂上民国国旗向民国称臣。

    关于越南战场。总指挥美国人史蒂威,但实权在杜聿明手里。当时说是英法中美三国抗 日,实际只有中国在努力。最终史蒂威被校长赶回老家,但不得不承认史蒂威是很厉害的将军。

    关于西安战役。不想解释,孤城抗敌,上头让投降指挥抗旨,最后死得没人了守下城来,但确实为中原胜利铺垫基石。

    关于南线战场。不解释。使用化学弹最多的战场,甚至日 军直接用飞机撒细菌原液。文中提到的是日 军首次使用化学战的情况。忘了哪儿了,应该是淮海附近。

    关于宁锦。围点打援战法不解释,在宁锦这个地方使用这个战术最多的就是努尔哈赤父子。中招最惨的是明朝萨尔浒之战、明末宁远守将洪承畴(这个贱人),还有就是杜聿明(忘了是不是他了,应该)。嗯……袁崇焕是我不二男神。

    关于北平国民政 府。奉系建立的,在校长下野时弄的,后来不了了之了。奉系挺好玩的,还一直想刺杀校长,真不想说什么。

    关于自焚。在攘外必先安内时比较盛行,就像迅哥儿笔下的请愿一样,实际作用不大但震撼不小。

    

    第7章 识干戈

    

    识干戈【了残年

    writer:苏谟卿

    cp:捕快沈云×游侠花孤鸾

    p。s。:一提六扇门老子就来气。吾果然是正直古风党啊,古风百写不厌啥的BL。BE

    沈云是个人,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而现在这个纯粹的高尚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喜欢上了另一个男人。

    请注意措辞:另一个,男人。也就是说,沈云和另一个男人都是男人。

    一开始沈云也不信,想要轻薄花孤鸾的男人们也都不信。男人们一边呵呵呵浪笑一边说:“你叫吧!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

    花孤鸾坐在西北小酒馆的桌子上摇了摇纤细的腰肢,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欲壑难填四个大字,然后听他用一种雌雄莫辨的声音轻省叫道:“啊~大爷们快来救救我啊~”

    沈云觉得他的脸烧起来了。

    然后?然后凡扑上去的男人通通踹断命根踩在脚下擦靴子。剩下的男人们对视一眼抽出钢刀就要拼命,花孤鸾一拍桌子震碎筷子,飞溅的木渣准确地击中男人们的喉咙,瞬间就夺了五条性命。

    沈云看不下去,主动站出来一拱手:“这位女侠,他几位……”

    花孤鸾仰头灌下一瓶酒,精亮的酒液顺着细长的脖颈蜿蜒而下,说不出的妩媚诱惑。然后花孤鸾打断他:“女侠?谁说我是女人?”

    沈云笑出声来:“女侠,骗人可不好。”

    来没等他继续说教,对面那人抓起他双手就摁到胸上——果真平坦坦——还制住沈云的手指做了极尽猥琐的“抓”这样一个动作。看到沈云放空的表情,花孤鸾好不在意地褪去整个上身的衣服。他的身体十分漂亮,其实并不瘦弱,但也不是肌肉狰狞,就好像肥瘦适宜的鲜肉一样。只是肤色太过白嫩,而且……胸真的是平的不是束胸。

    沈云一方面觉得眼睛不够用一方面觉得不知道眼睛放哪。

    见他还不信,花孤鸾叹了口气开始抽腰带。这玩意儿不管多想看都得拦下了,于是沈云一把抓住花孤鸾白嫩的爪子:“少侠,我信了。”

    “叫孤鸾。”

    “……孤鸾,我信了。”

    花孤鸾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皮笑肉不笑:“本来也没打算给你看。”

    刚等沈云没喘过口气来,就听花孤鸾淡淡道:“打算办了你让你给我解解渴什么的。”

    “孤鸾这使不得!”

    “我要操你关你屁事?”

    ……孤鸾你的逻辑呢?

    最终沈云挣扎了一整夜从花孤鸾房间里跑出来,月朗星稀,沈云捂着裤带吼得撕心裂肺得,花孤鸾一脚当胸踹上:“……你丫别叫了,这是客栈。”

    “少……少侠你放了我吧……我,我上有老下有小……”

    “首先,”花孤鸾歪头撇嘴,“我姓花名孤鸾无字,要么叫我孤鸾要么被我打死。第二……你有孩子了?”

    沈云一惊:“啊?没没没没有……”

    花孤鸾看他这么抗拒自己,也觉得很受伤,明明他看起来很吃这一套啊。花孤鸾一面往房间走去一面冷了声音:“进来睡吧,我不动你。”

    声音一不注意就露了金戈铁马,沈云双眼一眯快步跟上。

    一夜好梦,醒来之后沈云只觉得四肢无一不痛,连神经都很欠虐地抽抽地疼。他从地板上爬起来……从地板上?

    沈云仔细看了看,确定是从地板上爬起来无误,身上青青紫紫精彩纷呈,脸上一红狠狠摇醒床上安稳睡着的人:“花孤鸾你起来!给我解释解释!”

    花孤鸾起床气很小,这是个好事,迷迷瞪瞪得含糊说道:“吵什么吵……你不就是昨晚滚到……”

    话还没说完花孤鸾看清了沈云身上的大染坊,黑白分明的眼珠视奸一圈立马换上一副吃饱的熊样:“你不就是昨晚滚到我身上干了一夜吗,考虑到你不喜龙阳,完事儿之后我就把你踹下去了~”

    “啊……我……”沈云有点儿找不着舌头,“我、我当真干出如此禽兽之事?”

    花孤鸾勾唇一笑伏在沈云胸前:“那可不是?你昨夜弄得我好疼呢……”

    沈云只一脸悲愤,充当石像被揩了好几把油之后他终于痛下决心:“孤……孤鸾……既然我这么禽兽干出这种事情,我、我就得负责任……”

    “哦?”花孤鸾起身松松挽好头发一脸不屑,“我和无数男人有过交欢,他们可没一个说要对我负责任。一个男人,又不是菊花大闺女,有什么好负责的。”

    “这不行!”沈云上来脾气了,“我偏要对你负责任。”

    他的脸都涨红了。花孤鸾觉得眼前的人几乎退化成了三四岁不依不饶非要给买糖吃的那种小孩样。

    于是花孤鸾本着“总有一天要养个孩子”的心理,就这么答应儿童化的沈云了。

    沈云这次来西北,是来查一个凶杀案的。这人杀人并非有仇,似乎只是单纯地喜爱杀人罢了。本来很无所谓,直到这人杀了陕甘巡抚和整个巡抚衙门上下五十活口。

    听说由头只是因为衙门里一小吏急事出门撞了他没道歉。

    这个人杀人凭心情,用兵器凭心情,杀不杀凭心情,杀人手段凭心情,逃跑路线凭心情。

    “他有没有不凭心情的地方?”花孤鸾问。

    “有,性别。”

    “……男人女人?”

    “这么任性,应该是个女人,可我和他交手,被他赤手打断了腿……也不像女人。”

    “……要你何用!”花孤鸾明确给出结论。

    沉默一会儿沈云继续向他说明情况。最近这个杀手一路向北而杀,灭门更是常有的事情,因此沈云分析他下一个目标可能是本地富商叶家。

    “……你是怎么知道,这几起案子都是一个人做的?”

    “猜的。直觉。”

    花孤鸾抬脚踩上沈云脑袋边儿上的椅子背儿,此时天气燥热,花孤鸾只穿了一条单裤,随着大幅度的动作而紧绷在大腿上,而且花孤鸾还处于门户大开的状态虽然有裤子和衣物吧……但总不是那么个事儿。

    沈云脑子空荡荡地,眼睛不受控制地在花孤鸾腿上晃荡。花孤鸾假装不查,轻蔑嘲讽:“就这样还六扇门?我回去睡个回笼觉,等你想明白了再来叫我。”

    沈云死死摁住桌子底下手,以免它们中哪一个跑到花孤鸾大腿根上去:“啊……啊你去吧,我再想想。

    花孤鸾又撇嘴,腿上用力然后俯身蹭到沈云耳畔:“想做什么就去做,没有人能拦住的。”

    说完点了一盘面点回房间吃饭睡觉去了,沈云回想携最后那句话,身子往后一靠,整个人都滑到地上了。

    再去看,椅子背早就被什么人踩烂了。

    俩人很快去官驿报道,虽说生活质量稍微受了点影响,但影响和银子比起来,明显银子更重要啊好不好!为了省钱俩人依旧挤一个单人间,沈云乖乖睡在地上。

    马上,沈云又恢复了早出晚归的无头苍蝇状态,花孤鸾则替他花钱,每天深夜沈云回来一脸茫然,花孤鸾都会嗤笑六扇门用人不周,口口声声说到京之后要写匿名状告他一发,然而每每沈云拉他去蹲点,花孤鸾也决不迟疑。

    又五天之后,在他们东南三十里的镇子上出了大事。

    这个镇子上住的都是休假的富豪或者纨绔子弟,这次被血洗的是来看察生意的京商刘家。他家人下午还出门,晚上一点声音也没有,等到天刚亮再去看,血都流成河了。

    花孤鸾不是官府中人,只能站在府门前干看着。等得都快睡着了,沈云才出来,拉着他一路奔向饭馆,点了几份小菜嚼啊嚼。

    花孤鸾:“江湖上使钢锯鞭都在南方,能使到这个地步的一般都是女子。”

    沈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然后惊觉不对:“你怎么知道是钢锯鞭?”

    一种“我操你这么蠢是怎么当上捕快”的表情在花孤鸾脸上扩散开,不过花孤鸾生生忍住脱口而出的讥讽老实回答:“搬出来的尸体上都没见大伤,身体也都完好,能做到血流不止而杀人无形的只有钢锯鞭,如果验尸,喉管处血肉必定被划得参差不齐如同锉刀锉过。根据杀人速度来说,这把钢锯鞭必定极窄,说不定其实是把链刀,钢锯鞭鞭梢上的匕首极薄极小但也一定带锯齿,不然不足当做奇兵杀人无形。”

    他喝了一口茶,摇晃了一下小巧的茶盏继续下结论:“这就是你要找的人,除非是有病模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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