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医的女人 (全本)(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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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医的女人 (全本)(高干)- 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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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柔媚心虚的跟在他身后,垂在两边的手,不由地揪住睡衣的蕾丝花边。

    他是看出什么了吗?

    应该不会的,这东西,她藏的很隐蔽,即便他曾经是特种兵,即便他的敏锐力强于一般人,也不应该能察觉到。

    “你很紧张?”慕安之忽然转身,跟的太近的杜柔媚因为心虚,直接朝后退去。

    “安之,你能来看我,我当然很紧张。”谎话飞快接上,还看似无懈可击,杜柔媚又暗自庆幸了一番。

    “真的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慕安之忽然笑了,眉眼间尽然是如常的绝代风华。

    “呵呵……”杜柔媚强颜欢笑,“当然是,难道还会有其他原因吗?”

    “我还有点事,下次再来看你。”慕安之抬起手腕看了看,对身后始终不敢看他的女人,很轻声地说:“茶几上那只笔是你新买的吗?看样子很不错,我先拿去试试。”

    话落,他没再看面如土色的女人一眼,大步走到茶几边,拿起看似很不起眼的笔,转身大步离开。

    “安之……”杜柔媚鼓起勇气,“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能原谅我吗?”

    “是不是故意,你心里最有数,如果妄图用拍摄这招来逼宫,我想你如意算盘注定会失算。”慕安之听下脚步,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朝后飘去。

    “安之!”杜柔媚跌坐在地上,脸上血色尽失。

    慕安之走后没多久,电话响了,杜柔媚呆呆的坐在地上,目光呆滞,电话不屈不饶的再次响起,杜柔媚才仿佛回过神,她双手撑地,很艰难的从地上站起来。

    才按下电话,那头就噼里啪啦的传来一通呵斥,“我叫你见机行事的,你居然这么心急,现在好了,你妄想逼慕安之离婚娶你的计划算是彻底泡汤了!”

    慕安之拂袖而去,杜柔媚的心情本来就已经很不好,何况是再被电话脑那头的人劈头盖顶一痛乱骂。

    “我看是你害他彻底被慕老爷子厌恶的计划泡汤了吧?”她毫不惧怕的反讽,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你……”沈秋兰在电话那头气急败坏,拿起手机就朝墙壁上狠狠砸去。

    秘书听到动静,在外面轻轻敲了敲门,“夫人……”

    “滚!”回应她的是一声怒吼,秘书打了个哆嗦,飞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沈秋兰定定看着碎成粉碎IPHNOE4S,过了很久都没平静下来,为什么周宛墨生的儿子,要那么出色,为什么要在慕家抢走她所有的光彩,她不服!

    大红蔻丹深深抠进楠丝金木支撑的办公桌里,眼底迸出毒芒阴穆。

    桌上的固定电话响起,她看了下来电显示,在拿起电话时,声音已经平复成惯有的温柔,“老爷子,找我有事?”

    整个通话过程,除了必要的回应,她基本没多说一个字,一切不因其他,只因为慕海生打电话是给她报喜来了。

    呵,害死周宛墨的凶手锒铛入狱了,慕家人都很开心,除了她。

    她不开心,当二十多年过去,自己的丈夫再一次在自己耳边提到他前妻的名字,她恨得牙根都直痒。

    慕海生察觉到和自己相差十多岁的妻子和在往常电话里有点不一样,好奇道:“秋兰,你怎么了?”

    沈秋兰咬牙,脸上早狰狞,声音却还保持着刚才的温柔,似乎是为了博得电话那头人的好感,温柔中带着丝丝伤感和欣慰,“我没事,在为宛墨姐姐高兴的同时,也在为她难过……”

    这是她惯用的伎俩,果然,慕海生被她感动了,“好秋兰,谢谢你不计较,以后我会更好的对你。”

 第一百零九章:戏演过了【手打VIP】

    “夫人……”一切趋归于安静后,秘书又壮着胆在外面敲了敲门。

    “什么事?”沈秋兰整个人都陷到宽大的老板椅上,她长得本来就娇小,这么个姿势,一不当心,还真有点不能注意到她。

    新应聘来的秘书显然不知道这一情况,推开办公室门后,呆站在原地,一头雾水。

    人呢?

    刚才明明听到声音,也没看到任何人出去的?

    四下看了看,越发好奇,她那喜怒无常的老板呢?

    沈秋兰操起手边的文件夹就朝她砸去,“瞎了你的狗眼,我这么大的一个人坐在这里,你还一副视若无睹的样子!”

    新来的秘书吓得脸色都变了,颤抖着站在原地,更是没敢动一下,心里即便有满腹委屈,也无处说。

    沈秋兰从老板椅上站起来,摆着张脸,“说,找我有什么事?”

    她最见不得眼前新毕业大学生这幅懦弱怕事的模样,这总让她想起当年的她。

    当年的她,想来真的很年轻,也很漂亮,可惜……应了那句老话,鲜花终究是配在了牛粪上,谁让那坨牛粪比她相恋四年的那个人有钱,又有权呢。

    这么些年,也正是因为仰仗着那人的权势和金钱,她才能有了今天,从大学挂名教师到一家美容连锁企业的老总。

    如果光看物质,她真的已经很满意。

    可是,谁能理解她午夜梦回时,头枕着的是一双已经有老年斑,皮肤松弛的,老年人的手时的悔;

    又有谁能理解,那个看着把她拥在怀里入睡的男人,每每说梦话,却永远只会说另外一个女人名字时的恨。

    这样的男人,如果不是还需要假借他的权势和地位,她一刻都不想和他在一起,尤其当知道……

    每当想起这件事,她心里就想上万只猫在挠,她恨不得马上放把火把慕家给烧了,让慕家彻彻底底的断子绝孙。

    秘书打了个哆嗦,虽然已经是鼓起勇气,但,声音依然带着剧烈的颤抖,“夫人,外面有位姓任的先生,要见您。”

    “姓任?”沈秋兰捏着眉心想了想,“把他带进来。”

    秘书应了声,转身走出办公室,不一会,她就把一个穿藏青色衣服的男子领了过来。

    他的年纪已经不算轻,即便没有五六十,也有四五十,生活艰辛,留在他脸上明显的痕迹,光从外表,似乎已经判断不出他的真实年龄。

    沈秋兰一个眼神,秘书马上很知趣地退了出去,并带上门。

    “夫人,您找我来有什么事?”站在波斯地毯上的中年男子显然很拘谨,他就是一莽夫,哪里适应长时间站在这样奢华精致的地方。

    沈秋兰笑了笑,眯着眼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个遍,“任锋,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可曾经是散打冠军,怎么现在沦到给人当起搬运工这么惨。”

    她话里的讽刺,被称为任锋的男子不是听不出来,可惜,当初,被选上当慕海生的保镖时,他已经接受过一系列的训练,其中就包括怎么应对突如其来的讽刺。

    沈秋兰很快失望了,因为随她说的话怎么讽刺,怎么难听,站在办公室中央的男人始终一副面色平淡,毫无波澜的样子。

    “夫人,如果您的话说完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任锋看了看表,转身朝门口走去,他还有几趟货要去搬,真不想和眼前这个贵夫人多浪费时间和口舌。

    她可以在暖气里悠然的品着咖啡,听着音乐,像他们那样的人却不可以,忙忙碌碌,只为温饱。

    事实上,在眼前这个女人还没嫁给慕海生时,他已经跟在慕海生的身边,高官嘛,身边总会有那么一两个躲在暗处的暗侍。

    慕海生也不例外,何其荣幸的是,他正好是他身边最得力的那个。

    他到慕海生身边时,原配夫人刚过世没多久,他虽然没亲眼看到过,却从慕家大院佣人的口中,听到过很多关于对那个早逝女子的形容,温宛,娴静,才华横溢,这些似乎都不足以形容那个曾经是慕家女主人女子的美好。

    他曾惋惜过,为什么这样令人称奇的女子自己无缘没见过;也曾叹息过,为什么这样令人赞叹不已的女子会那么早逝世,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嫉红颜。

    还好,心里的那曾遗憾在看到慕安之后稍稍弥补了一点,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记得第一次看到那个还不能称为男人的男孩的坚毅和不屈。

    和许多出身优越,家境良好的高干子弟不一样,他身上从来没有一点看不起人的傲气,他有的是他本身的卓然不凡,不怒而威。

    最令他惊叹的还不是他小小年纪就有那么大的气场,而是他的相貌,曾听慕家佣人私下议论过,说慕家唯一的少年和已经过世的夫人长得很像,没想到……

    他任锋,既然曾经是世界级的散打冠军,那肯定也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但是,他从来没看到过这么漂亮的孩子。

    眉目俊秀,骨骼清奇,一看就知道非池中物。

    暗侍听命于中央,只负责保护自己要保护的高官,如果被保护的高官提出其他任何不合理要求,他们都是可以拒绝的,这也是他们和一般保镖公司出来的,有钱就可以干任何事的保镖,最大的区别。

    两年前,当慕海生提出要他到A市去保护慕安之时,他本来可以拒绝,如果那时拒绝,他可以拿到中央补贴的一大笔钱,但是,他却没有。

    离乡背井,抛妻弃儿两年,只为守在一个根本不在他职责范围内的人。

    一切无他,只因心甘情愿;只因对过世那素未谋面的慕家原配夫人的尊敬。

    沈秋兰抬起手看了看昨天才美过的指甲,她喜欢大红色,任凭现在美甲潮流朝哪个方向发展,都不能改变这二十年来她对大红色的热爱。

    疯狂热爱大红色,这里面有个不可说的遗憾,当年,慕海生娶她,除了一张结婚照,连婚纱都曾让她穿过,更别说在家里布置上中国传统意义上大红色。

    二房,在古代又叫继房,即便坐上了正位,和原配终究还是不一样,从那时起,她就疯狂爱上了红色。

    她把对红的偏执热爱,发挥到了极致,除了指甲,打开她的衣柜也会发现,除了那么一两件,其他都是大红色,还有她的鞋,她的包,甚至于这间办公室的装修也是以大红色为基调。

    她假装吹了吹指甲上的浮尘,“付锋,你这么着急要去上班,看来你老婆的病真的很需要钱?”

    付锋转身的脚步顿了顿,“你怎么知道的?”

    离开慕安之时,他给了一笔钱,虽然不是大到惊,如他所说,开家小店绝对没任何问题。

    天公大概觉得作美次数太多了,也有点心烦,也该让世人体会它不作美时的感觉。

    离开两年,当他匆匆赶回X市,才发现跟了自己好多年的,为他侍奉双亲的结发妻子,患上了糖尿病,这虽然不是什么绝症,却是种富贵病,什么活都不能干,吃东西还要特别注意,更要命的是,因为发现的晚,已经引起了并发症。

    看着分别两年,消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发妻,铁骨铮铮,一生只跪天跪地,跪父母的男人,跪在自己妻子面前。

    他真的亏欠这个家太多,他原本是想把钱给到妻子,就去慕海生那里报道,但是,才在家住了一晚上,妻子的病情就突然就加重,并发症还复发了,这一拖,他就没去慕海生那里报道。

    不经允许,私自回家已是犯了大忌,更何况是他这样天天守在家里的,但,前途和亲人两者权衡,他还是选了后者。

    曾经看到过慕海生对着一张照片偷偷流过眼泪,他心里感触很多,像慕海生那样的高官都有自己不舍,何况是名不见经传,小到类似于蝼蚁的他。

    怕被人发现,他不敢光明正大的去找其他工作,屈就着在一家搬家公司当起了搬运工,工资虽然不高,人虽然很辛苦,但是,每天能看到孩子和妻子,他真的很满足了。

    沈秋兰似乎很满意看到任锋的愕然,脸上涌出和她娇小身材很不协调的狂放冷笑,“我是慕老爷子的枕边人,他有什么事是瞒过我的。”

    说这番话是,沈秋兰的唇角,不觉高高扬起,她虽然不爱那个男人,却也不容许他心里还在想着别人,毋容置疑,只要不提到周宛墨,慕海生还是能把她当成心尖尖上的人。

    这句话,她是故意说给任锋听的,暗指他不要认错了主人,更不要忘记了枕头风的威力。

    红唇轻轻一言,有时可胜千军万马,这都是有典故可追溯的。

    可惜……任锋虽然是一介武夫,忠诚度却是比她招进来的任何一个员工都强,更可惜的是,他的忠诚却和她没丝毫关系。

    “如果慕部长想要追究我任锋的擅离职守之罪,我欣然接受,但是,请他不要假借他人之口,既然我是上头派遣给他的,那我也只听他一个人和上头的命令。”

    话落,他没再看沈秋兰一眼,大步离开了。

    关门声传来,沈秋兰将桌子上的东西砸个个干净,其中就包括慕海生昨天才送给她的古董花瓶。

    办公室里动静再大,外面也没人敢敲下门,伴君如伴虎,这句话,在沈秋兰身上算是充分验证了。

    东西都砸完,沈秋兰心头的无名火,算是消下去那么一点,在皮椅上坐了半天,她拿起没被砸坏的固定电话,拨通一个号码。

    “喂……”电话接通后,她的嗓音再次恢复成一贯的温柔绵软,“老爷子,宛墨姐姐的仇报的这么痛快人心,也是安之那孩子的一番孝心,我们是不是让他回家吃顿饭。”

    慕海生惊讶,“秋兰,你不是一向不大喜欢那个孩子的?”

    因为不喜欢,所以上次他过六十大寿,慕安之带容颜回家吃饭,也没打电话给她。

    沈秋兰假装哽咽,“老爷子,你说这样的话,可真冤枉我了,我自己膝下没孩子,早把他当成我自己亲生的了,何况他是你的亲骨肉,我怎么会不喜欢呢,你的孩子,不就是我的孩子。”

    慕海生再次被感动了,也不顾办公室里还有下属在,当着外人的面开始安慰起娇妻,“好了,不哭了,是我错了,是我一直误会你不喜欢他,要不这样吧,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他,我们一家人好好聚聚,说说心里话。”

    两个年级加起来已经快到一百岁的人,隔着电话卿卿我我,弄得站在办公室里等着给慕海生报告的主任尴尬万分。

    他正站着难受,退又不合适时,慕海生终于发现他了,朝他摆摆手,示意他先下去,他这才长长舒了口气,弓着腰,恭恭敬敬地朝门外走去。

    返身带上门时,他在自己跟随了多年的老领导脸上看到了难得的笑容,摇着头,叹息一声,人哪,无论官做的再大,心里最在乎依然是合家融洽,享天伦之乐。

    捏了捏手里关于城南拆迁补助的计划书,想起刚才听到电话,他心里似乎想到了其他,最初的忐忑变成了自信笃定。

    ……

    电话响起时,慕安之正在换衣服消毒,然后进手术室抢救一个心脏病突发的战士。

    王芳拿着手机欲言又止,“慕军医,是……”

    “按掉,谁的电话都不接,马上进手术室。”慕安之带上口罩,面色冷峻,飞快朝急救室跑去。

    王芳看着他欣长的背影,深深吸了口气,做了这两年来,第一次违抗他命令的动作,她按下了接听键。

    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温厚中带着点歉意,“安之,今天有时间吗?”

    迟迟听不到电话这头的声音,那头的人又补充道:“你别误会,爸爸就是想和你一起吃顿饭。”

    王芳抿了抿唇,鼓起勇气打断他,“叔叔,不好意思,慕军医去动手术了……”

    不等她说完,刚才还有温和的声音,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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