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看了一段多年前的nba总决赛录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喜爱上了篮球。相比较之下,对于现在的nba比赛有些提不起兴趣,有一句话总是挂在少年的嘴边:“现在nba最好的球队如果同几年前的公牛队比赛的话,结果可能在半场就已经决定了。”此话虽有些偏激,但却道出了孩子的对于目前nba的一点看法。同许多其他打篮球的孩子的动机――追求最酷的球星饰物,模仿眼花缭乱的动作不同,对于几年前球队的热爱成为了少年打篮球的动力,而这在少年眼中才是篮球的真谛。而几年前的公牛队中的当家球星迈克尔。乔丹亦是少年唯一崇拜的球星。
以打篮球的身材来说,李馨身高并不高,大概在176cm左右,相比较之下许多14,5岁就拥有近190cm的少年的先天优势要差许多,也因为如此没有人会注意将这些其实资质不错的普通少年招入少体校,仅仅在一般的高中凭借自身的兴趣来打球就是这些篮球少年的唯一行动。这样的例子其实还很多。
在初中的时候,身边真正会打篮球的同龄人并不多。在学校举办的所谓篮球比赛中,李馨常常有独孤求败之感,索性他就在周末的时候跟随高中生甚至一些20出头的人打,这样就更拉开了与初中生水平的档次。所以李馨很希望尽快升学好于更高层次的对手切磋。
入学的第一天放学后,少年便就来到学校的篮球“熟悉”场地,高中同初中的确不一样,学生已经有些成人的模样了,而篮球动作也规范了许多。看到这一些,李馨很是兴奋,但是由于性格的关系,没有人来主动向他打招呼他是不会理睬别人的,常常场地都被别人占满,而李馨就静静地在一旁拍着球,但若一有人邀其上场,出色的表现则让在场者人都刮目相看。
虽然时间长了也结识了不少同僚,但是真正能够一起交谈打球心得,成为一起合作伙伴的却几乎没有。所以即使有时与校内的一些人已经很熟了,但如果仍然没有人来主动邀请的话,李馨宁愿只在球场一边自己一个人默默地练球,而这些却并不仅仅是性格的关系了。
这天同往常一样,一放学后,李馨就直奔球场。以为提早下课可以抢到场子的,但是已有一群人在那里打得热火朝天了。这些人的脸都还略显稚嫩看来可能是刚入学的新生,也很生疏,从球场上的表现来看也许并非是热衷篮球的那一帮子,至多只是好玩偶尔来活动活动的门外汉。只是众多人中有一人的身手却与其他人明显不同。李馨在一旁观看了好一会儿,只是为了仔细看看那人的来路。
“虽然运球的动作不是很规范,而且失误也较多,但他的弹跳,卡位意识,争抢篮板球的时机掌握等等在高中选手中都数一流,即使和三年级的相比应该也毫不逊色。”李馨心里暗暗对那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人在刚入学的篮球菜鸟中显得鹤立鸡群,根据目测大概有185cm的样子,及肩长发,头上系着一根束发带,面目清秀只是多了一份邪气,说穿了其实是一种狂妄自大的性格,无论是争抢到一个篮板还是盖了别人一个火锅,都吐露出爽朗的笑声,使菜鸟们下次在他面前出手时都胆却三分,投出的球多是三不沾。
身上穿着的是一身篮球服打扮,显得很“专业”的样子。最让李馨羡慕的是其脚上所穿的“乔丹12代”,看样子是个富家子弟。
虽然是不记分的比赛,但是也可以清楚地知道,有那人加盟的队伍在比分上应该是胜过另一队两倍以上了。菜鸟们大多都不懂得在比赛中保护自己,这不,仅仅半个小时的光景已经有一人不慎扭到了脚不得不下场了,给原来就实力不济的那一队雪上加霜,比赛面临结束的边缘。
“妈的,就这么会儿就不行了,老子还没有尽兴呢!”那人骂骂咧咧的十分不满,却不经意间发现了在场边一声不响的李馨。
“嘿,小子!会不会打球啊!看你这身打扮凑凑数的话应该没问题吧!”
虽然对于那人狂妄的言语不慎满意,但是李馨还是脱下外套点点头替下了伤者。
“看你一身运动员打扮的,应该不会差吧,我们就靠你了。”菜鸟军团上来打招呼道。
李馨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稍稍做了准备动作后,李馨便抖擞着精神上场了。
“看你刚上来,让你们磨合磨合,你们先发球吧!”说着,那人便将球甩了过来,李馨接个正着。李馨拿着球走向中圈,看了看两个菜鸟,便随意地将球传给了其中一人。菜鸟不敢多带,只到三分圈外见有人逼了上来便匆匆地将球又传回李馨手中,起初防守李馨的并不是那人,只是一个身高与李馨相仿的。李馨只做了个投篮的假动作便轻易地晃过了防守自己的人。见自己的队员轻易被晃过,狂妄小子急忙扑上前去,虽然跳得很高但又上当了,待其落地后,李馨已经出手,球空心入网。
按照一般街头三对三的规则是进球方发球,李馨队中的菜鸟甲兴奋地拿着球跑到中圈,又兴奋地将球传给李馨,好像刚才那球是他进的一样。
这次,对方的菜鸟学聪明了,李馨第一个假动作并没有晃过他,只有使出第二招了,馨佯装左脚向前跨一步好像准备从左边突破,菜鸟丙便朝左边扑去,失去重心的他只有目送李馨再次从自己左侧突破的份了,又在篮下遇到狂妄小子的堵截,这次李馨没有做任何假动作,径直地跳起,虽然狂妄小子跳得比李馨还要高得多,但是在空中李馨用左手依住对手,使对方与自己保持一段距离,从而无法盖到自己出手的球,右手则巧妙的一个转腕将球打板,从而也避免了空中球被封堵的危险,球再次应声入网。
连续两个漂亮的入球激怒了本来就耐不住性子的狂妄小子。
第二节 不打不识(修)
“闪开,我来防他!”
其余四人更多充当的只是传传球的角色而已,三对三的比赛实际上变成了两个人的对抗,虽然身材上处于下风,但是在比赛中李馨却占得上风。不论狂妄小子如何努力地防守李馨,但大多情况下都是李馨巧妙地避开了其一次一次的围追堵截。待到狂妄小子进攻的时候,由于射术不精,李馨只要防止其进入罚球区几乎不用花什么力气就可以阻止其的进攻。这样来来回回几十个回合,原来落后的局面被完全扭转了。
渐渐地除了后来上场的李馨外,其余场上的五人都显得气喘吁吁了,特别是四个菜鸟终于体力不支主动提出下场休息。虽然额上的汗珠不断的往下淌,但是为了出口气,狂妄小子依然坚持在场上,这样比赛真的变成了两人的对抗。
“现在是我们两人之间真正的对抗了,不要以为你还有那么好的运气,你的伎俩我已经都看穿了,我已经知道如何防你了。接下来就由我来主宰比赛吧!”狂妄小子再出狂言。
一开始,比赛依然如之前那样呈一边倒。但随着李馨的体力也开始下降,加之狂妄小子惊人的应变能力,比赛开始变得好看起来,而李馨依然zhan有一定上风,但优势已经不那么明显。
很快,这片场地就聚集了众多人围观两人的比赛。更有人开始为两人记分,不断为两人加油鼓劲,场上的气氛达到**。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了,由于住校的学生到了晚饭的时间,而不住校的因为天色已晚也纷纷回家了,球场上的人也渐渐稀少了,直到一直陪伴两人的四位菜鸟最后也离去了。可两人依然在场上激烈地较着劲,两人终于出现了体力不支的情况,最后狂妄小子主动提出放弃比赛。
“打不动了,实在打不动了!”
“虽然……不太……甘心,但是我还是认输了!对你我是……心服口服。这可是我在篮球场上……第一次这样对别人说出这样的话哦!呼呼!”狂妄小子直喘粗气。
“你也……不错哦!你的防守太出色了,逼我……不得不出绝招。”李馨也累得不行了。
“看样子食堂也已经关门了,晚饭大概没有着落了,这样只有回家泡方便面了。”李馨已经很久没有和别人这样说过话了。
“走,我请你吃晚饭!”
“这……”
“走吧!不会亏待你的,就当是输的代价。”
“我叫卓一凡,高一(4)班的。”狂妄小子伸出大拇指用力戳了自己胸口几下自报家门。
“我叫李馨,高一(1)班,你是一年级的吗?看不出哦!”
“你才是呢,真不敢相信你也是一年级的,实在太厉害了,我还是第一次败于比自己矮的对手手下。”两人在互相寒暄中来到了一家格调不错小饭店点了一大堆菜,还不顾只是高中生的身份喝了几瓶啤酒,这样子颇有些英雄相见恨晚的感觉。别见姓卓的那小子狂,酒量也不过如此,不一会儿,便已是不省人事,李馨也不例外,喝得酩酊大醉,最后凭着仅存的一点意识卓叫了一辆出租车才使两人不至于“暴尸街头”。
不打不相识,场上的对手就这样成了场下的朋友,乃至成为了至交。
虽然性格上相差甚远,但是李馨也为能够结识到这样的一位篮球知己而高兴。虽然在家里依然还是孤独,但在篮球场上终于告别的独来独往。两人自此以后几乎天天放学后在学校的篮球场上或者对抗,或者合作与别人三对三地比赛。有了志趣实力相当的伙伴后,两人的实力均提高很快,原来还可以与之一战的高二高三的前辈们都纷纷败下阵来,只有少数几队颇有实力的高年级组合可以与之一较高低,由于三人中还有一个位置缺少固定的人选,所以李卓组合好像缺脚的凳子一样,每每在与这些高手的对抗中处于下风,虽然两人都相信论个人实力来说自己并不在这些学长之下,但苦于队伍的残缺在与高手们的较量当中不能完全尽兴。于是两人开始琢磨着寻找第三位三对三的人选。
就好像沙滩排球与室内排球的关系一样,三对三斗牛作为五人制篮球的延伸项目因为组队人数少,占地面积小(只需半场即可),对抗性,可看性强,作为街头篮球的主要组成形式颇受篮球爱好者的青睐。可以说只要是有篮球架的地方几乎都可以看见人们在进行三对三的比赛,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高中院校里。三对三由于攻防速度快,对抗强度高,所以无论在体力,球员技术的全面程度,球员进攻套路的多样性上都有较高的要求,如果遇到高水平的三对三比赛,可以说可看性不亚于观看一场相同水平的正规篮球比赛。有鉴于此,所以包括李馨,卓一凡在内的众多高中篮球爱好者都热衷于三对三的比赛。
为了寻找第三名称职的人选,李卓可谓费尽了心思,无奈一个中学高中部加初中部也就这么两千不到的人,喜欢打篮球的大概就三四百人,而真正能够上得台面的就屈指可数了,而且这些高手多是在一起打球多时了,一般不会随便拆开来和别人打,如果人员没有到齐,他们宁可练练球或随便玩玩,决不会来真的。
这就更给两人带来了寻找的困难性。按照两人的意愿第三人最好与李馨卓一凡一样是高一的,因为卓擅长内线,而李馨善于组织和突破,所以最理想的情况第三人是一个投手,能里能外。如果真能找到这样的人的话,那么称霸这个学校的三对三篮坛也就指日可待了。
但现实却是寻找了两个星期,一无所获。两人几乎要放弃希望了。
李馨的家距离学校如果步行的话大概15分钟就可以到了,在他家这一带的就读思元中学的不多,李馨到学校的时间也较晚,所以路上能够遇到的校友就更少了,而刚过了期中考试后的一段时间里,却老看见一个学生模样的少年老在李馨在窗口刷牙的时候从窗外路过,除了身上的书包外,手里还提着一个袋子,根据形状来看很有可能就是一个篮球。少年依照外观来判断的话大概也就15到17岁左右,正是就读高中的年龄。
“这人从来没有见过,也许篮球打得还不错吧!”这个想法从李馨发现那少年后的第三个早晨的刷牙时刻开始涌现,一直持续了两个礼拜。直到有一天,他决定亲自去确认一下。
一天,李馨一反常态地起了个大早。早早在门口等待少年的经过,终于少年从李馨的眼前经过,但是内向的毛病又出来作祟,所以一直跟到学校,都没有向少年搭过一句话,不过至少验证了一件事,那少年确是思元中学的学生,而且就在李馨班级的隔壁――高一(2)班,大概是中考后的转校生吧!
“将这件事告诉一凡吧!约那个少年今天出来打一场比赛!”上课时想要见见那个少年身手的想法一直萦绕在李馨的心头。
第一节课刚下课,李馨就来到了四班约见了卓一凡。
“你觉得怎么样?”如此这般地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馨询问起卓的意见。
“那好啊!他叫什么名字?我这就去找他。”
“名字啊!我还没有来得及问呢?”
“什么?算了,这点小事难得倒我卓大侠吗!”话毕卓就风似地没了踪影。
“卓大侠!?”李馨露出一副苦笑不得的表情。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那么得自大,两个月前败于自己手下的不正是他吗?对于李馨来说,有时候卓一凡的性格真是无法想象。
自认识卓开始,以前李馨独自一人到食堂用餐的习惯有了些改变,时常地和卓一凡一起用餐。四班是在一班之后的第三个教室,每天中午吃饭时与别人争着涌出门口不同的是李馨一般是比较晚出门口的,而卓却无一例外的是四班每天午饭时刻第一个奔出门口的,所以一般来说当李馨出门口的时候,卓一凡也恰巧赶到了。
而这次除了卓以外,他身边还出现了那位少年。见到此情景还真的有些出乎李馨的意料之外,有时还不得不佩服卓的办事效率,虽然平常看到的他显得那么莽撞,但如果真的他答应下来的事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也许这也是性格所致吧,这点看来李馨真的远不如卓。
少年看起来还是有些拘谨,看样子性格应该是和李馨比较类似。
“他叫夏俊,是前些日子转校而来的。”卓已经抢先介绍了对方。
“呃,你好!我叫李馨!”李馨伸出手来示意要与对方握手。
“你就是早上那个?”
“啊,嗯!”李馨不好意思地轻声嗯了一声。
“这样我们便是朋友了,今天为了庆祝大家认识,午饭我请了。”卓道。
放学后,三人一同来到操场。
很巧的是正有一对李卓认识的高年级组合在那里练球。
“是李天放他们,我们今天就向他们挑战吧!”
三人来到了那队高年级组合所在的场地。
“哦,是小李和小卓啊!还有个新人呢,来得正好,我们正缺人呢。”叫李天放的那个人显得很热情。
通常的情况下,对于陌生的对手,在没有比赛之前对方是不会问及姓名的。因为像这样的比赛,对手如过江之鲫不可能记得每个人的名字,只有在比赛之后,觉得对手确实值得尊敬,值得称道的时候,对方才会问及姓名,这在高中的三对三篮坛是一条不成文的约定。
而这次对于李天放等人来说是否会在一两小时后问及夏俊的姓名呢?
第三节 兰梦少年(修)
经过短暂的热身后,比赛开始了,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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