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娣:我丈夫2006 年5 月还参加过单位的排球比赛。他40 多岁的人了,参加了好几场比赛。每年单位组织检查身体,也从没有发现他有心脏病。他们告诉我是心脏猝死,我怎么能相信?我说你们胡说,我丈夫从来没有心脏病。
梁继平案件的代理律师###接手此案后,首先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调查。他在梁继平死亡的招待所附近听到一个小孩无意中说,这个人是被打死的。此外,###还了解到,梁继平死亡之前曾接受过当地两家医院的抢救。首先对梁继平进行抢救的是瑞慈医院。病史记录称,2007年6 月1 日上午8:05,梁继平出现了瞳孔放大,颈动脉、股动脉搏动微弱不清,呼吸停止的症状。但是这些症状是怎么发生的?原因为何?参与抢救的医生拒绝透露。其后对梁继平进行抢救的是赣榆县人民医院。据呼吸内科医生李勋光回忆,他在6 月1 日早晨8:22 分接到院长通知赶往秦山岛旅游度假区抢救1 名病人。赶到以后,和瑞慈医院的3 名医生一起对梁继平实施了进一步的抢救治疗,但没能奏效。9:12,梁继平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最终确认死亡。
李勋光(医生):我到了那里以后,瑞慈医院的秦院长、王院长,还有一个护士正在进行抢救,已经抢救20多分钟了。当时他的心电图是一条直线,已经没有呼吸了。
记 者:他身上有明显的伤痕吗?李勋光:当时那种情况哪能注意啊,病号心跳都停止了,我们几个人都在徒手胸外按压,根本顾不了那么多。
由于医院方面没有对梁继平被抢救时的外伤透露更多信息,王云娣和家人把希望寄托在尸检报告上。6月4 日,江苏省公安厅派出工作人员赶往赣榆,着手进行尸检。随后,王云娣开始在网络发表文章,质疑丈夫是被检察院刑讯逼供而死,帖子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高层的注意。7月2 日,法医结论尚未形成,江苏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便决定异地管辖,指定南京市检察院查办此案。7月12 日,梁继平的家属拿到了由江苏省公安厅出具的尸检报告。 。。
官员之死(3)
王云娣:报告的结果是:钝性外力多次作用,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挫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实际上,我丈夫是被他们活活打死的。最终他们侦查出来,赣榆县检察院的10个人分成3组,轮流对我丈夫实行惨无人道的殴打,刑讯逼供。
###(律师):报告对检察院心脏猝死的结论有了颠覆性的证明,证明以前赣榆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做出的陈述是虚假的,不成立的。
南京市检察院的调查报告称,3组人员在审讯期间要求梁继平举手、抱头、端水盆或端沙盆、蹲下起立、仰卧起坐、在地上打滚;其间梁继平还被捆住双脚、压大腿;还有审讯人员用鞋打梁继平的耳光,用脚踩他的大腿。此外,办案人员还对梁继平进行精神折磨,在长达70 个小时的时间里没有让他睡觉。最后,梁继平案代理律师###办案人员把他带到了一个存放冷冻食品的冷库官员之死 里进行殴打,一直到梁继平失去意识。
###:他们把梁继平的双腿捆绑以后,让他坐在地上,办案人员用脚后跟多次碾压梁继平大腿的肌肉。我们常常说“切肤之痛”,一个人的皮肤在受到一定外力挤压时是相当疼痛的,梁继平当时坐在地上,两个干警站在他腿上反复碾压,想想会有多痛,所以他的大腿才会出现大面积淤血。70个小时不让睡眠,对一个40 岁以上的人来说,基本上已经到了生命的极限,这是一种精神折磨的手法。第二种精神折磨是在审查梁继平的过程中,让他自己宣读“我是贪污犯,我对不起老婆孩子”。第三种是剥掉他的衣服,只让穿一个裤头,对他进行羞辱。
王云娣:我丈夫6 月1 日凌晨已经被他们打得精神恍惚,坐立不住了。这时候他们不但没打“120”,反而变本加厉地对他实行暴打。他们看我丈夫已经失去意识了,就从一个私立医院请来外科医生进行抢救。医生到的时候说呼吸已经停止,没有生命迹象了。这时,他们才把他送到赣榆县人民医院去抢救,9点多钟做的心电图已经是一条直线了。
赣榆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为什么要对梁继平实施殴打?梁继平又触犯了什么法律会招致这场杀身之祸?据了解,梁继平在2006 年10 月份调至连云港市梁继平头部的伤痕梁继平大腿的淤血
供电局佳能物业公司担任总经理,在此之前,他已经在赣榆县供电局工作了5年。5 年期间,从未接受过工作方面的调查。而这次被带走调查,赣榆县检察院给出的解释是“经济问题”。于是,一种关于梁继平贪污受贿的说法逐渐流传开来。
记 者:您觉得您丈夫有贪污问题吗?
王云娣:没有,绝对没有,他们是诬陷,所以我要求彻查。我丈夫最大的优点是他不受贿,为人正直,在连云港市干了半年工作一直都做得很好。佳能物业公司亏损300万,他用了半年时间扭亏为盈,赢利500多万,这就是他的工作能力。领导也经常在大会小会上表扬他。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处处都做得好的人,最后会是这个下场。
记 者:是什么让您确信他不可能贪污?
王云娣:我是他的妻子,我最了解他。他为人正直,光明磊落。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只能用这样的话说。
律师###认为,无论梁继平是否触犯法律,或者触犯了什么法律,都不应该遭受刑讯逼供。并且,赣榆县检察院从带走梁继平到最后致死,还有一系列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如编造事实、集体串供、制造伪证、毁灭证据等。 。 想看书来
官员之死(4)
###:首先是传唤,传唤从法律角度无需通知,但法律规定传唤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他们在超过12小时的情况下,采取了一个措施叫“监视居住”,而从现有法律界定,赣榆县检察院对梁继平实施监视居住是违法的。其次,他们说梁继平在询问过程中想逃跑,因为要逃跑所以双方肯定有肢体接触;然后梁继平又想自杀,因为自杀所以双方才有肢体冲突。他们为了使这个伪造的事实更接近真实,9个办案人员在反贪局长的组织下不仅统一口径,而且扮演不同的角色进行了现场演练,演练梁继平怎么逃跑,怎么自杀。
王云娣:他们检察院那帮人绝对是变态,打人对于他们来讲是家常便饭,习以为常。你看我丈夫死亡的照片就知道,有再大的仇,可以打成那样吗?
官员之死 记 者:他们经常用这样的手法办案吗?
王云娣:是的,你可以到赣榆调查,被他们打的人不计其数。这个事案发之后,有不少人来找我,有人有跟我丈夫一模一样的伤。
记 者:他们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办案?
王云娣:急功近利吧,赣榆检察院是全国先进检察院,出成绩呀。
梁卫平:为什么下狠手?就是为了政绩。赣榆检察院为什么评了全国先进检察院?为什么破了那么多案子?
赣榆县检察院是全国先进检察院。该院接待室2005 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的荣誉称号。2006年赣榆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赣榆县乃至连云港检察院史上最高的集体荣誉。因此,梁继平案件发生后,立刻引起媒体对赣榆检察院的高度关注。王云娣在申诉书中写道:梁继平一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并引起各大报刊、电视台及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一时民怨四起、舆论一片哗然。原因很简单,梁继平所受酷刑,在高压专制的封建社会也不过如此,就是在白色恐怖时期的中美合作所也是十分罕见的。然而,该案却发生在当今这个倡导社会主义和谐、民主、法治进程的社会,甚至是在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和享有中国最高殊荣的“全国先进”检察院里,这些不免让国民对国家正义产生质疑……他们所侵害的将不仅仅是梁继平一人的生命权利,而是民众对国家正义的信心。
这起案件最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定性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目前涉案的赣榆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高家锦、副局长熊正良等4 人已被逮捕。眼看丈夫沉冤昭雪的希望越来越大,王云娣却开始频频收到辱骂甚至是威胁她的电话和短信。其中一条短信说:没什么好表示的,又没有你死鬼有钱,故特送你两根雷,3 瓶敌敌畏,让你早日到阴间与你家继平相聚,切勿推让。最让王云娣和家人感到失望的是,他们等待了半年之后,2007年12 月拿到的起诉书对涉案的4人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而对于同样参与办案的其余6 人都没有追究法律责
起诉书任。对于这样的结果,王云娣一家已经向审判单位提出了法律意见。
###:这6个人是直接参与审讯梁继平的当事人,而且在审讯过程中对梁继平采取了刑讯逼供手段。他们的作用大小不同,但都没有离开过审讯现场,而且有间接或直接的刑讯逼供行为。我们已经向审判单位提出了法律意见,要求对该案进行补充侦察,查出最后作案现场是冷库还是招待所房间。其次,要求审判单位将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6名当事人缉拿归案。审判机关在收到我们的法律意见书后,至今没有做出答复。
梁卫平:10个人分成3组殴打他,为什么只逮捕4个,那6个人现在还逍遥法外?你不负刑事责任,其他责任总得负吧。现在还照常上班,还无动于衷?这不是所谓的官官相护吗?我是这样认为的。到目前为止,梁继平案件已经真相大白了,是政府的过错,是个别检察官严重违法造成的结果。现在我们亲属反复提出要求,当地政府要对这个事情给我们一个说法。可是,他们的态度很不好,好像是我们的错。当地有关部门官员找我们谈话,好像还认为我们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一样,用这种态度对待我们。
官员之死 梁继平17 岁的儿子目前处于半休学的状态。梁继平的母亲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在得知儿子出事以后已经拒绝治疗。而王云娣拿着这样一份起诉书,仍在四处奔走求助,希望案件能发回重审。她以“珍珠的眼泪”为名,在多家网站上发表文章,要求彻查案件,并赔偿家属经济损失。在一篇《七夕——纪念被赣榆县检察院迫害致死的丈夫》的小诗中,她写道:离别时梦中的泪水成了你的最后留言这泪水凝结成珍珠变成永久的纪念想你时有着声嘶力竭的呼唤也有肝肠寸断撕心裂肺的回荡在梦里一切都是如此地熟悉依旧依稀可以看到你的从容不迫的笑容……梦醒时泪水已湿透枕巾……你说要和我携手白头到老可是……我爱你希望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
子墨点评:
因为无法采访到几位参与办案的赣榆县检察院工作人员,我们无法得知他们到底为什么要采用这种办案手法。不过,从某些专业人士那里我们得知,贿赂案件的取证难度通常高于一般案件,没有口供几乎就无法定案,这有可能是个别办案人员采取极端手法的原因。可是,无论梁继平是否真的有经济问题,用违法的手段执法本身就有违法律精神。法律一旦变成个别执法人员任意妄为的工具,就无法给社会带来真正的和谐。
法官索贿(1)
一张借条却有两种说法,要靠测谎专家判断真假。100 万巨债凭空而降,当事人有冤难诉、有家难回。法官索贿不成,居然启动法律程序索要钱财。3场官司历经10 余年曲折,仍未了结。
测谎专家:你是叫张其江吗?
张其江:是。
测谎专家:你以前干过违法乱纪的事情吗?
张其江:没有。
测谎专家:有过向当事人要钱的事情吗?
张其江:没有。
测谎专家:做过嫖娼的事情吗?
张其江:没有。
就在这场测谎之后不久,当事人张其江被证实有罪,判刑10 年。张其江是河南新乡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由于索要好处费未果,居然让当事人先后打出两张借条,然后又启动法律程序,企图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向当事人索要贿赂款本息共计100 余万元。被张其江索贿的对象是原河南新乡市化工联合实验厂厂长梁卫保。他于1987 年创办了一家化工厂,1991年该厂和一家研究所签订了《联营协议书》,联合生产粉剂硫化沥青。然而,半年过去,由于种种原因,生产出来的产品始终未能达标,双方就责任问题发生纠纷。这时梁卫保路遇了过去曾在市司法局劳教所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张其江,他向张其江咨询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打赢官司。张其江给他的答案是:可以打赢。但同时也开出了附加条件。
梁卫保:他说像你这种100多万的官司,要有活动经费,得5万到8万元钱。当时我脑筋一转,才知道要钱这么厉害。我考虑案子的梁卫保法官索贿 1 赢与输现在还不知道,不给他钱吧,办不成,给他钱吧,说实在的,确实不愿意给。没办法,我说我也没钱,先给你一套房押着,等案子结了以后,把钱赔了我,我再给你钱,你给我房。
1992 年5 月,梁卫保一纸诉状将合作的另一方某化工科研所告上法庭,索赔127 万元经济损失费。后经北京质量权威部门鉴定,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于被告化工科研所。1994年9 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化工科研所赔偿实验厂万元的经济损失费。梁卫保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次审理,仍然维持原一审判决。这让梁卫保非常失望,他认为万元只是拿到了80% 的赔偿,案子并不能算赢,张其江当初的承诺也没有完全兑现,所以5万元的“好处费”不应该给他。而张其江认为,自己做了大量的具体性工作,5万元的好处费当然应该给。一审判决后,他开始频繁地向梁卫保要钱。梁卫保推说厂里没钱,给他写了个欠条。
梁卫保:他(张其江)说你给我写个借条吧。找了我几次,一直让我写,我不想写。最后7 月15 日那天是传统鬼节,他去给老丈人烧纸钱,烧完以后到我家去。当时我心情更坏,说你烧过纸、去过坟地以后,来我家干什么?他说了打借条的事情。我说,行,叫会计给你写。我给会计打了个电话,因为当时公章什么的一直在会计那里。我说,你给他打个借条,他让怎么打就怎么打。
子 墨:为什么这次这么痛快地答应了呢?
梁卫保:你不答应,他一直来找你,家庭都没法生活。
这张重要的借条是经由梁卫保厂里的会计田高霞开出的。为避嫌疑,张其江把借条上的债权人写成自己的妻子李立彦,又背着梁卫保私自加上了利息。
子 墨:打借条是怎么回事?田高霞:他(张其江)找到厂长家。厂长让我打借条。我说,没借这个钱,
法官索贿(2)
叫我怎么打。厂长说,他怎么说你就怎么写吧。
子 墨:利息的事情,厂长知道吗?田高霞:不知道。梁卫保:借条的内容我不知道。
子 墨:那你怎么敢叮嘱会计,“他怎么说就怎么写”?梁卫保:我想张其江很清楚是5万元钱,没想到他让会计把利息和滞纳金全部写上了。
没过多久,张其江又要求梁卫保把债权人的名字改为他的熟人石晶,于是,梁卫保又通知会计田高霞给他重新开具了一张债主为石晶的借条。
梁卫保:后来张其江又找我,说我是你的主审法官,协议上写你嫂子的名字不太合适,换个名吧。我说换谁,他说换石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