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梦游的正确用法》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酒与梦游的正确用法-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首先,如果有读者是从女频跟过来的,德叔在此由衷地感谢你,因为我最开始是写女频的,如今打算转型写校园,希望你们能够继续支持我,德叔也会尽力写出你们喜欢的作品。(当然,我保证现在女频连载的书绝对不会断更,并且还会加更,入v后存稿非常丰厚,大家放宽心阅读就好)

    然后,这本书是献给时光纪的,所以里面的人物名字,除了林羽以外,全部都是时光纪里小姑娘们的名字。那,问题来了,总不可能一本书里都是娘子军吧,所以相对炫酷的人就担任了男性角色。例如:阿神。我之前在纸上写草稿的时候,是没有按第一人称我来写的,当时定的是把阿神当做男主角。后来小兰说你可以把你自己也加进去,于是我想也对啊,为什么我写的书里面却没有我自己呢。再于是,当我把草稿敲进电脑里的时候,就改成第一人称我,于是也就出现了林羽这个人物,剧情也开始有了些新的改变(总觉得有点对不住阿神啊哈哈哈哈哈!)

    最后,第一次尝试写校园文,写文的朋友们给的意见都是素锦不好混,叫我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怎么说呢,心理准备的话,在写第一本的时候就做好了,毕竟成绩一直都不算好,但只要有一位喜欢我的读者朋友在坚持看我的书,那我就没有理由不用心把书写好不是吗。 ;还有,德叔的作品有一点是一直可以保证的,那就是绝对不会断更,老读者们应该都知道(这点还是有点小骄傲的,毕竟工作那么忙)

    最最后,祝大家阅读愉快,么么哒(卖萌脸!)

    【楔子】:

    你有没有觉得

    有段时间你会特别喜欢回忆

    喜欢想一想以前的生活和日子

    那个时候的场景和声音

    反复在你脑子里播放

    而你也总会觉得

    这段时间才刚刚过去

    也许你只是努力想否认

    自己会如此难忘记这一段时间

    一群

    和一个人

    ——《茗记》

    情人节这一天,阿神的婚礼如期而至,原本以为他说不需要我和蓝绝陌两人做伴郎只是吹嘘一下自己的广大人脉,和这广大人脉里姿色上佳的男/性/成员,但婚礼当天我俩才发现,这孙子竟然真的把我俩能够有机会近距离接触伴娘团的机会,给毫不留情地彻底抹杀掉了。

    不过这并不能打消我和蓝绝陌怀有两颗对伴娘团蠢蠢欲动的心,按照蓝绝陌的话来讲——生命不止,悸动不停。

    我和他最后成功在洗手间门口堵住了刚刚洗完手的小霁,小霁还是那样漂亮,这些年我们似乎也再没有见过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小霁见是我和蓝绝陌,调皮地用手上的水珠对着我俩的脸弹了弹,“干嘛,你们看我穿成这样应该没有兜装钱吧,劫道还请另寻他人好吗?”

    “你误会了,我们不是劫财,是劫/色。”如果阿神在场,他一定会用这句话来准确地形容出此时蓝绝陌脸上的笑容——恋/童/癖的六十岁老头看见幼儿园放学也不过如此。

    “您老率领一只无敌青春美少女的伴娘团呢,给我们哥俩引荐引荐呗。”我上前说。

    小霁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来件事儿。”

    “什么事?”蓝绝陌显然比我激动得多。

    “有个人叫我带话给林羽。”小霁的话里提到了我的名字,并且只有我的名字,显然没蓝绝陌什么事儿了。我心底一阵窃笑。

    窃笑过后,我忙问道:“什么人?带什么话?”

    小霁露出招牌式的神秘笑容,长长的睫毛浮在如水的眸子上缓缓坠下,仿佛投下一个美好的弧,“是什么人,等下你自然会看到。”她扬了扬眉毛,继续说:“她拜托我告诉你,她老家的一个老邻居家里的一个远房亲戚有专门治梦游的秘方。”

    蓝绝陌望了望我石化住的侧脸,若有所思地说:“哦哦哦,我知道了。”

    是你吗?是你吧?会是你吗?会是你吧?

    远处传来音乐声,是我特意为阿神今天婚礼写的歌,这辈子还都是写词没自己谱过曲,原想就是意思意思,给他份特别的新婚礼物,没想到他还真敢播。等下婚礼现场的来宾要是有人投诉,可不能怪我。

    待我重新回过神时,蓝绝陌和小霁两人已经不见了,我苦笑一声,转身欲走去礼堂。

    转过身的那一刻,有一个娇小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我发誓我想过无数句与她重逢后的台词,可我的脑子在此时却轰地一声天塌地陷,整个人只是嘴唇颤抖,根本不知所措。

    “林羽,好久不见。”到底还是她先开的口。

    “是啊,好久不见。”我说。
Chapter。1失恋以后(1)
    曾经那么多的人,喜欢过,被喜欢过,爱过,被爱过,告终之后,他们的行为和语言如潮水退却,在肉身表面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只有彼此相遇和相处的时刻所累叠起来的意识和记忆,如同空旷山谷一道隐约回音,震荡在内心深处。 ;——《眠空》

    正文:

    春风温柔的四月,岸边的青柳笼住一层淡绿的薄烟,黛色的山峰宛若温暖的手掌,合住掌心的一泓碧波。水波澄澈如镜,浣过这座城市的风花落华,洗去那浩浩春风一路走来的霜痕与雪色,亦将那些生命中原本的苍凉与孤寒,洗作一程春暖花开的芬芳。

    只是如此景致,我再已无心观赏。

    今天是我和前女友分手的第三天,也是我卧床不起,只想祈祷老天让时光倒流的第三天。在女友二字前面加上“前”字,还真是叫人不太适应。

    我的双眼几乎是一直盯着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但事实上电影已经结束放映接近两个小时。我不敢看这座房子的任何一处。我甚至不愿意走进卫生间里方便,那些摆放整齐的瓶瓶罐罐,挂在墙上的浴/巾,特别是那只大浴缸,我大概只需看上一眼,那些曾经少/儿/不/宜/的/鸳/鸯/戏/水场景,就会瞬间在我的脑海里开始加工重造,翻云覆雨起来。

    我一直想不通,她为什么要离开我,至少她应该给我个合理的分手理由,让我能心平气和地接受以后,再拎包走人。但她在三天前的晚上,只做了拎包走人的最后一步,留给我的是一个决绝的背影,和一句——“林羽,你以后能不能改掉梦游的毛病,真的很吓人。”之后是她摔门而去的闷响,像一记措不及防的耳光,扇得我火辣辣的疼。

    我的目光此刻依旧落在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面,我打算动动手,让电影重放或是换下一部影片。

    这时我才发现我看的电影叫做《潜水钟与蝴蝶》,什么狗屁名字,潜水钟与蝴蝶也能放在一起,简直荒谬。我把电影向前拉了拉进度条,打算再看一次结尾。

    屏幕上,所有坍塌的山河,冰川,重新一一归位,镜头缓慢地倒带,一切都渐次复归于原初的样子,似乎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改变,亘古洪荒如史前时代。

    我觉得一定很少有人会耐心看完这个漫长的片尾镜头和致谢字幕,整整持续了近十分钟。以前的我看电影连彩蛋都喜欢忽略掉,如今,却面无表情地欣赏这漫长的尾镜。

    片尾曲响起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曾经听过这首歌,而且还很熟悉。对了,这是汤姆维茨的《all ;the ;world’s ;grenn》,我听着他苍老,沙哑,缓慢,沉吟的歌声,在黑暗里坐了很久。直到所有的声音和影像消失,世界寂静无声。

    当我再次不放空自己神质的时候,我换到了下一部电影,广告长达75秒,不禁心塞不已。肚子饿得有些过分了,索性去冰箱里找些吃的。

    走到冰箱前,我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冰箱的开门上贴满了错乱无序的小照片,每一张都有她的笑脸。和我一起放风筝的;一起做饭的;一起扮鬼脸的;她单独一个人哈哈大笑的;把大拇指和食指举起来摆成枪对着我的;太多太多,我不能再看下去,这会让我窒息而死的。

    我打开冰箱门,里面的酸奶是她五天前去超市买回来的;面包和特产的香肠是她远方表弟小轻瞳来找她玩儿时带来的;啤酒和可乐是一星期前夜里看球赛时我们俩喝剩下的;还剩下的半块儿猪肘子似乎和她没什么关系。我飞快地把它拿出来,然后逃离命案现场一样冲回床上,把自己窝在被子里面。

    我忐忑着咬了一口肘子肉,玛/德!该死!我忘了这是她亲手酱的。

    抬起头,电脑屏幕上是一部金凯瑞的老电影《冒牌天神》,很经典的喜剧作品,可我看了半天,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突然,床头的闹钟响了起来,这是我设置的午夜零点整点报时。用来提醒我,她已经又多离开我一天。
Chapter。1失恋以后(2)
    又四天过去,我意识到能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的办法,可能就只有搬家了。虽然房租还有一个多月才到期,但事到如今已经容不得我考虑太多。

    准备离开这里之前,我最后在窗前站了一夜,双眼充血,神情恍惚,却没有丝毫的睡意。我打开窗户让夜风吹我的头,很奇怪,这个城市春天的夜风都是透着暖意的,如果是冰凉刺骨倒还好,能让我更加清新,但吹了片刻的暖风以后,我只觉困意席卷而来,吓得我急忙关了窗。我害怕自己脑子一晕,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跳下十楼,死得不明不白。而且,还会给家里人添一大堆后事。我爸妈走的时候,老一辈儿的人就已经忙的焦头烂额痛不欲生,我要是再来这么一档子,出钱给我下葬是小,经不住二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在引发一连串的集体埋葬,那可就玩儿大了。

    赶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我拉着收拾妥当的行李箱,离开我住了三年多的房子。真希望,能借此机会和那些有关我女朋友的回忆,一并抛掉。

    不好意思,是前女友,口误了。

    想要走出失恋的阴影,时间和新欢两样缺一不可。于是,我风风火火地杀到了阿神家里。

    阿神是我的初中加高中同学,高中毕业以后和我一样,属于高考落榜,又不愿意自费上大学去混日子,便提早地进入到了社会这片沼泽地里。

    但阿神与我不同,阿神长着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桃花大眼,剑眉薄唇,刘海很长,有一段时间一直挡着整个右眼,时常忧郁又纯情地笑,约过的妹子手拉手可绕操场一圈。

    “开门!都几点了,快点儿起床开门!”我另一只没有拖行李箱的手在阿神的公寓门上不断地拍打,节奏欢快,时轻时重。

    半分钟后,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替他打开了门。她低着头,没有做声,长发如瀑垂下,我看不见她藏在头发里面的脸,只觉得有些诡异。

    到底我也是在阿神家里见过大场面的人,他把女孩子带回家可谓是家常便饭,我曾经见他一连三天带五个不重样的女生在不同时段回家,那段时间我借住在他家里,所以见此情景,只是很淡定地问道:“你好呀,请问阿神他在家吗?”

    女人这才慢悠悠地抬起头,一副根本没睡醒的样子。她用手把掉落在睡衣上的一丝长发掸落,然后挠着头说:“在,你是林羽吧,先进来再说。”

    她侧开身子让我进去,我们两个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她用手掩着打哈欠,没睡醒的样子更加明显起来。

    “你怎么知道我叫林羽?”我问。

    “阿神经常提起你,你和他形容的样子差不多。还有他说你是他见过最不要脸的诗人。”

    我点点头,“评价这么高,简直受之有愧。对了,你怎么称呼?”

    “叫我小兰就好。”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条红头绳,给我的感觉就像这头绳是魔术变来的一般。小兰把披散的长发绑成长长的马尾,潇洒地甩在脑后,“你来有什么事吗?”

    看她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派头,打算在这里暂住几日的话还真是说不出口,“我找阿神谈谈有关乐队的事儿。”

    “这样啊……阿神在厨房做早餐呢。”小兰伸手指了指厨房紧闭的门,“你干嘛一副活见鬼的样子?”

    她说得一点错也没有,我可不就是活见鬼了吗,阿神这个向来不吃早餐的货,竟然亲自下厨做早餐,我真是目瞪口呆,望着门板半天没说出一个字来。

    “你刚说要和阿神谈乐队的事情对吧,他说乐队的原创歌曲,歌词都是你写的?”小兰似乎从深沉的睡意中清醒了许多,我这才发现她眼睫毛很长,很好看,眨起眼来有一个舒缓而美妙的展开动作,看上去仿佛是两只振翅欲飞的蝴蝶。

    我点头,说:“对,我给阿神的乐队写了不少歌。上个月在电话里听他说,乐队换了新主唱,这想来问问,她喜欢什么样的调调。再者,我也想一睹一下新主唱的风采。”

    “他没告诉你新主唱的名字吗?”小兰用左手支撑着下巴,身子倚在沙发上面,懒洋洋的说:“他们可是废了老大力气才把这个主唱从别的乐队挖来的呢。”

    我看到她对我俏皮地眨了眨眼,心里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但仍是脱口问了出来:“小兰,你不会就是pipe ;dream的新主唱吧?”

    pipe ;dream是阿神和朋友在高中毕业时组的乐队,意思是白日梦。

    小兰拿过摆在茶几上的电子香烟,放在嘴里吸了一小口,这烟的味道很好闻,感觉像是香草的味道。然后她说:“没错,顺便说一句,我很喜欢你写的那首《cosmoplitan》,歌词真的很棒。”

    cosmoplitan是英文名,但整首歌的歌词却都是中文。

    对了,“cosmoplitan”的意思是“四海为家的人”——也就是接下来我的人生写照。
Chapter。1失恋以后(3)
    厨房的门被推开,一边哼着歌,一边端着一盘煎蛋的阿神走了出来。他的身上围着一条天蓝色的围裙,竟没有给我一丝违和感。他的刘海儿几乎都剪掉了,但依旧帅得掉渣,一双桃花眼向我望过来,手上的动作却一点没有耽误,给煎蛋挤好了番茄酱。

    “我烤了几根火腿,要不要来点儿?”他走向我,边说边摘围裙,最后站立在我和小兰之间的空道上,说:“这是林羽,这是小兰。”然后他看向我,“我和小兰在一起了,很认真的那种,祝福我吧。”

    我不得不说这种话从阿神嘴里说出来,还真叫人不太敢相信是真的。但到底是不是真的很认真的在一起,毕竟都属于人家的事情,与我而言,没必要过多纠结。

    小兰起身去饭厅的餐桌上吃饭,我和阿神在客厅里聊乐队的事情,聊了一会儿,我时机恰当地说:“看见我拉着行李呢吗?我打算在你这里住几天。”

    “吵架了?”他头也不抬地问。

    “还真没吵架,不过结果比吵架还严重。”我叹了口气,“我们分手了,她甩的我。”

    阿神微微愣了一下,说:“也就是说你失恋了呗。”

    “你说人为什么都活得不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