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范无病胳膊上的伤口突然间紧紧收缩,力道极大,就好像一把特大号的老虎钳子一样,把那胖贼的手指头紧紧箍住,然后越夹越紧,越夹力气越大,开始的时候那胖贼还没觉得如何,可过了几秒钟之后,豆粒大的汗珠子就从他的额头上冒出来了。
“啊……救命啊,疼死了,放开,放开我……”
胖贼的脸色惨白,手指尖传来的巨大痛楚让他痛不欲生,什么叫十指连心?他早就忘记了自己是偷车贼的身份,疯了一样大声喊叫起来。
可是,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他喊了半天,旁边的住户居然连一个开灯出来看的都没有,完全是一副没听到的样子,没人见义勇为,更别说有人出来仗义执言拔刀相助了。
雷锋啊!雷锋叔叔哪去了?
“大哥,我错了,兄弟我狗眼不识泰山,没看出来大哥是……哎哟哟哟,大哥,轻点,轻点,我手指头要断了。”
胖贼见没人出来抱打不平,脑子反应也挺快,立刻就把战术改变了,声泪俱下,对范无病一阵苦苦哀求,可范无病就跟没听到似的,不但左胳膊越夹越紧,他空出来的右手也很自然地搭在偷车贼的另一个肩膀上,嘎巴一声,直接就把胖贼那条胳膊给弄脱臼了。
“大哥,饶了我吧,我真知道错了!”
胖贼涕泪横流,噗通一声就给范无病跪下了,要不是胳膊使不上劲儿,他现在连磕头的心都有了。
看他这副模样,范无病终于微微一笑,胳膊猛地一甩,把这个胖家伙给扔了出去,就跟扔出去一个沉重的破口袋似的,一下子摔出去老远,落在地上咕咚一声。
至于胳膊上的那把刀,范无病则是轻轻拔了下来,拿在手里,然后一步步地朝着那个胖贼走了过去。
胖贼从地上爬了起来,依然是疼的呲牙咧嘴,却猛地看见范无病拿着匕首朝自己走了过来,他心里一阵莫名的恐惧,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噗通一声又跪下了,嚎啕大哭地道:“大哥,别杀我……”
“你给我起来!”范无病脸上不冷不热的,斜楞着眼睛说道。
有手有脚的不学好,却来干这种偷鸡摸狗的营生,对这种人,必须要好好教训一顿。
“大哥,我求求你……”
“我让你起来,你耳朵里塞驴毛了?”
“是是是!”胖贼用手撑地,想站起身来,结果刚一碰到地上,那只脱臼的胳膊上就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害得他又忍不住一声狼嚎。
范无病看着这个鼻涕眼泪撒泼打滚的胖子,缓缓地说道:“就你这样的货还学人家出来做贼?这点疼痛都受不了?”
“&;amp;amp;&;amp;amp;##%!!!”胖子嗓子里发出来的都不是人动静了。
“唉!”看他这模样,范无病也有些无奈了,做贼做到这份儿上,你也不嫌丢人现眼?算了,还是把他胳膊给接上吧……
范无病一把抓住胖贼的手,猛地一抖,就听嘎巴一声,那条脱臼的胳膊瞬间就恢复原位了。
胖贼又是一阵剧痛,好悬直接晕眩过去,不过,胳膊恢复过来之后,疼痛感就轻了许多。
“多谢大哥,多谢大哥!”他哭着举起另外一只手:“大哥,我这只手,你看能不能……”
“这个我就没办法了,粉碎性骨折,就算好了,你这辈子也做不了偷东西的营生了……”范无病面无表情地说道。
“我的手废了?”
范无病点了点头。
“完了!”一听这话,胖贼超脱了手上的痛苦,脸上一阵落寞,他失魂落魄地瘫倒在地,捂着那只手,喃喃地说道:“我的手废了?那我以后可怎么办?我以后怎么办啊?”
忽然,他猛地抬起头,看着范无病:“大哥,能报个号吗?让兄弟我也明白明白,今天是栽到谁手里了。”
“想掏出我的名字,以后回来报复?”
“报复?”胖贼一阵苦笑:“我的手已经废了,报复你又有什么用?兄弟我这辈子没别的手艺,就靠着偷鸡摸狗混日子,既然这条路被大哥你给废了,那我以后就只能是另想出路了,能不能吃上饱饭还在两说,又哪有心思来报复你……唉,人生之不如意十有**,这也怪我命苦,怨不得别人!”
“说话一套一套的……”
范无病蹲在胖贼面前,像是闲唠嗑似的跟他说:“其实,栽在我手里,你也不冤,我还没用真本事对付你呢,都怪你自己长得太糟了,你看啊!”说着,范无病把手中的匕首举起来,然后当着这个胖贼的面,两根手指一夹,就听嘎巴一声脆响,这把匕首彷佛被利刃削过似的,居然齐刷刷地,分成了两段。
“看见了吗?我刚才要是这么对你,你现在早就挂了。还能这么坐在这里跟我长吁短叹的?”
胖贼倒吸一口冷气:“好功夫,大哥练过?”
范无病笑了笑:“少林寺出来的……”
胖贼打量了一下范无病,忽然眼神一黯:“大哥,就算你不愿意告诉我真实姓名,也犯不着拿我开心吧?还什么少林寺出来的,我又不是没看过电影,少林寺里都是秃子……”
“你看你傻b了不是,没听说过少林寺有俗家弟子?”
“额……”
胖贼有些傻眼了:“你真是少林寺的?”
我靠,少林寺果然名不虚传啊,俗家弟子都这么厉害,那正式弟子得厉害成什么样啊?
第二十三章 重重重重……耷拉孙儿
范无病忽然发现,这个偷车的胖贼跟自己长得很像。。
那个鼻子那个眼,那个嘴巴那个脸,除了更胖一些之外,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如果他瘦上几圈,那就是一个范无病的分身,一模一样,复印出来似的。
范无病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几乎脱口而出地问道:“你姓什么?”
“我我……我姓范……”
姓范?
我靠,那就更对了!
刹那间,范无病有些恍惚。
想当年,范无病也曾娶妻生子,有过一个儿子,范无病死掉的时候,他儿子刚刚五岁。
六十年过去,范无病破土而出成为僵尸,他也曾经寻找过妻儿的下落,可六十年的风风雨雨,早已经物是人非,当年的祖屋已经不在,妻儿也都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范无病深以为憾。
而现在,范无病脑海中突然一动,这个胖贼,居然跟自己长得如此相像,又是姓范的,他……不会是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后代血脉吧?
一种重见亲人的激动感觉,在范无病的心中流转,如果这个胖贼真是自己后代的话,那就是自己的重重重重……耷拉孙儿。虽然辈儿远了点,可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啊。
成为僵尸之后,范无病孤孤单单生活了这么多年,虽然尽量不去思念那段属于自己的过去,可这不代表范无病就不想念自己的亲人了。
自己的重重重重……耷拉孙儿,都长这么大了……真好!
可是,转念之间,范无病又突然怒了:“妈的,身为我范无病的后代,你干什么不好,非得当贼?你这个给老子丢人现眼的不肖子孙!”
他叹了口气:“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胖贼也叹了口气:“生活所迫故尔……”
“操,别他妈在这里跟我咬文嚼字的!”范无病一肚子火气,这样的不肖子孙不好好管教管教那还得了?老子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虽然现在还不确定这胖贼就是自己的后代,可范无病已经先入为主地把自己放在了一个老祖宗的位置上。
“大哥,是你先说的……”胖贼委屈地道。
范无病一脸火气地道:“告诉你,别在我的面前装可怜,你这种人我见得多了,说吧,你作案多少次了?捞了多少不义之财?说清楚了,我可能心一软把你当个屁给放了,你要是顽固不化,那咱们就派出所见,你应该懂的,那些穿警服的下手可比我黑多了,你要是不在里面脱层皮,今天这话就当我没说!”
胖贼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今天是第一次……”
“呸,去你妹的第一次,你以为你是黄花大闺女?”范无病怒道:“你不说实话是不是?好,那咱们就找个能让你说实话的地方去!”
说着,范无病一揪他的脖领子,竟把这个目测体重将近三百斤的胖贼给拎了个两脚悬空。吓得这胖货手刨脚蹬面如土色,就好像一只即将被宰杀的可怜鹌鹑。
胖贼又哭了,眼泪鼻涕一个劲儿的往出流,看着都恶心,他声嘶力竭地嚷道:“大哥,放手,大哥……我说的是实话啊,我真是第一次偷车啊!”
“可我看你不像,你手法挺熟练的!”
胖贼眨巴眨巴眼睛问道:“大哥是不是想学?我可以教你……”
“呸!”范无病狠狠把胖子摔到地上,摔得他差点断了气,范无病骂道:“谁是你大哥?我是你祖宗……赶紧的,给我实话实说,别逼我对你不客气!”
范无病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胖贼怂了,只好苦着脸,一五一十地对范无病说了实话。
这胖贼真的姓范,全名叫范阿彪,挺俗气的一个名字。他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爹死的早,妈也不疼他,于是小小年纪就跟一群野孩子混在一起。
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一群混蛋凑在一起也是一个彼此学习增进的过程,范阿彪打架不行,骂人水平也低,却有一双天生的快手,别看他这双手白白胖胖跟猪蹄子似的,偷个钱包顺棵白菜什么的,一般人还真就赶不上他。
开始的时候,范阿彪只是小偷小摸,太值钱的东西他没胆子碰,最多也就是偷点自行车,或者电动车上的电瓶。根据他的交代,他们这群混子根据势力大小划分了地盘,范无病现在住的这个浅草绿阁小区,就是范阿彪打食儿的领地,前段时间,小区里曾经连续丢过一百多辆自行车和电动车的电瓶,全都是他干的……
“那你就继续偷自行车好了,为什么要偷汽车?还有……你这偷汽车的本事是谁教你的?你总不是天生就会撬锁吧?”范无病冷冷地问道。
“这个……”范阿彪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又因为手指上一阵剧痛的关系,他的表情显得有些扭曲,支支吾吾了老半天,也么说出一句整话。
“好吧,看来你还是不愿意说实话!”范无病哼了一声,又来揪他脖领子。
范阿彪吓坏了,连忙嚷道:“大哥,我说,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他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尽管他一身肥肉看上去有些邋遢,可这张照片却是保管的异常仔细,上面用一个心形的相框罩着,最顶端还有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范无病斜楞了眼睛看了看,只见照片上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孩,年纪应该是20岁不到,她一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手高高举起,似乎正在挥动。
范无病问道:“你女朋友?”
范阿彪脸一红:“那怎么可能呢?……大哥,你不会连她都不认识吧?”
范无病又仔细看了看,的确不认识,于是摇了摇头:“你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哦,也难怪,你们少林寺的弟子都是不近女色的……”范阿彪嘟嘟囔囔地说道。
“少废话,赶紧老实交代!”范无病怒道,心想老子就是随便说了一句自己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你这个傻货还他妈当真了……
第二十四章 把耷拉孙儿带回家
“是是是!”胖子连忙点头:“是这我偶像,杨梦瑶……”
原来,这个叫杨梦瑶的女孩是当下最最炙手可热的一个歌星,号称少男杀手和玉女掌门,粉丝遍布全国各地,范阿彪虽然人不咋地,却是一个狂热的追星族,而他最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杨梦瑶。<;冰火#中文。
超级喜欢,都快神经病了。
早在一个多月之前,范阿彪就听说杨梦瑶要在鸿海市举行一场大型的演唱会,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欣喜若狂,发了疯似的想要买到一张前排的演唱会门票,然后近距离一睹偶像的风采。
可是,当他看到票价的时候,顿时就耷拉脑袋了,别说是前排的票价,就算是靠后座位的门票,都要好几千……哎妈呀,这种价格,对于这个靠着偷自行车为生的胖子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天价。
他买不起。
怎么办?
难道要错过这次演唱会,错过这次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吗?
不!
范阿彪下定决心,就算再怎么困难,也一定要买到门票。
他没有其他来钱的道儿,也没有什么积蓄,唯一买到演唱会门票的办法……好吧,还得偷!
往常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范阿彪每隔几天才会作案一次。虽然他没念过几天书,却也懂得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道理。
可是,这次为了能买到杨梦瑶演唱会的前排门票,他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连着三天,范阿彪疯狂作案一百多次,把一个好端端的浅草绿阁小区闹了个鸡飞狗跳,结果,就在他第四天晚上准备作案的时候,被人给堵了个正着,十几个早就埋伏在那里的大小伙子冲了出来,不由分说把他按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脸都踹肿了,然后又把他捆起来送到派出所。
幸亏,派出所里有个警察是范阿彪邻居的妹夫的弟弟的小学同学,说他金额不大对他网开一面,不然的话,现在他已经在监狱里吃牢饭了。
可即使这样,他也在里面关了半个多月,而且所有非法所得都被没收了。
等他从里面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颓了。
现在兜里满打满算就只有十几块钱,别说是演唱会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最后一排也买不起啊!
忽然,范阿彪灵机一动,想起了一件事情。
当初在街上混的时候,有个前辈曾经教过他偷汽车的本事,他也曾经练习过,只是因为汽车这东西太值钱了,他当时只敢开锁,却不敢偷。
可现在么……
“嘿!”
范阿彪一拍自己的大腿:“对啊,要是弄个汽车卖了,别说是一张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十张也能买得起啊,对,就这么办了!”
打定了主意之后,又经过踩点儿,最后他就把目标锁定在了范无病这辆n手的金杯面包车上。
这车足够破,防盗措施肯定不怎么完善,好偷,成功率高。而且,跟那些好车相比,这破车肯定也不值钱,就算失手被抓了,罪过也能小点儿……够买门票就行了,太多的,范阿彪不贪。
只是,也算他倒霉,要是早点动手的话,范无病正在梁正道家里吓唬人呢,他没准儿就成功了,可好死不死的,非得等到大半夜里才动手,结果直接就被范无病给抓了个正着。
“又是个追星的脑残粉儿……”
范无病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他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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