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在我十岁那年亲眼见过一次这种农民大战,那可给我留下了不少的阴影。
几十个农民拿着杀猪刀或者锄头铲子,打对方几十个用同样装备的农民,双方在参战人数差不多且武器装备毫无优势的情况下,唯一能比拼的就是各自的操作。
那场面真得用“刀光剑影”来形容了。
我方悍将众多,领头的是我大伯,三伯,还有二哥跟傻哥。
那年二哥他们才十七岁,可发育健壮的这俩小伙子动起手来,丝毫不弱于那些老油条。
他们两人各有特点。
二哥属于走位风骚下手狠辣,虽说硬碰硬的比起傻哥还是差了一截,可他动手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冲着人要害去的,这点就是他让不少乡里乡外人害怕的原因。
而傻哥这个人怎么说呢。。。。。。。
可能那句话是对的。
上帝给你关了一扇门,总会给你开了一扇窗子。
我曾经多次怀疑过,老天爷是不是闲的蛋疼把傻哥的脑子给拆了,然后分散成肌肉,全融入傻哥的小宇宙里,让他能有天生怪力的这项特殊技能。
“妈的你是真不信我们弄死你是吧?!”拿着刀的人逼了过来,恶狠狠的瞪着傻哥。
“你试试。”傻哥眼里开始有火气了。
说真的,傻哥第一次开口的时候真没有发火,也没打算真跟对方动手。
但第二次开口的时候火气就开始上来了。
我没骂你,也没动手,就是想叫警察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和气生财。
但你就是要开黄腔骂我娘,你是不是找死呢?
傻哥脑子的想法通常都很丰富,但由于词汇量的缺乏外加他不爱跟外人说话的原因,所以千言万语还是汇聚成了三个字。
你试试。
“你他妈就是找死!!!”
那人的匕首是顺着傻哥的腹部捅过去的,出手的速度很快,如果不是傻哥反应过来了,估计真能被他一刀捅进肚子里。
那人也是急了眼,不管不顾的大吼着本地特有的某些脏话,见第一下没捅中对方,中年人更火了,抽回刀子就要继续跟傻哥玩命。
但就在那时,他只感觉到一个黑影在自己眼前迅速放大。。。。。。。
伴随着一阵天旋地转,中年人晕乎乎的直接往后飞出了三四米的距离,然后落在地上不停的抽搐了起来。
“这牙真恶心。”傻哥皱着眉头,把嵌在自己拳头上带血的牙齿扣了下来。
傻哥一共扣下来了四颗牙,其中一颗还带着一小块菜叶,从闻着的味儿来辨别这应该是韭菜叶子,估摸着那人中午吃了饭没剔牙,这也是傻哥说恶心的主要原因。
倒地不起的中年人已经开始往外咳血了,目光涣散,身子抽搐的幅度很大,他似呻吟似惨叫的声音听着格外怕人。
可能那几个人贩子才反应过来,挡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什么普通民工,而是能随便收拾掉自己的俩雷锋。
“道走深了也能遇见神仙。。。。。。。怪我们有眼无珠了。。。。。。。”自称是那女人老公的中年人,也算是一个极有眼力见的主儿,见风使舵这一套他最擅长:“敢问两位大哥是哪条道上的?”
“什么哪条道上的?”傻哥没听懂他说什么,挠了挠头,在他脸上已经看不出半点先前他那让人害怕的表情了:“啥意思?”
“大傻,去报警。”二哥皱着眉头说:“光天化日也敢这么弄,你们是觉得没人管得着你们了是吧?”
二哥可不是傻哥那种木头脑袋,虽说他原来都是在乡里摸爬滚打的农民,但在进了城市并且渐渐融入这里之后,他从各种渠道有意无意懂来的东西不比普通的市民少。
也在别的民工嘴里听说过所谓的拐卖,所以他当时就觉得,这事必须得交给警察处理。
可二哥的话却恰恰把他们自己的底细给暴露了。
如果他们是本地的道上人,那么第一时间是不可能选择报警的,因为没有什么道上人愿意跟警察打交道,要是去录笔录了结果被套出点别的什么,这后果谁都担当不起。
所以本地大多数道上的人遇见二哥他们这种情况,多数就是表示围观,或是收取一些好处费装作没看见,要是看他们不顺眼,最多也就是揍他们这些人贩子一顿或是下狠手收拾他们,没可能选择报警。
更何况到了这个时候,那几个人贩子脑子再慢也反应过来了。
这俩人穿的可是民工衣服啊,这么说的话。。。。。。。
傻哥点点头,按照二哥的吩咐跑到了马路对面的小卖部,用公用电话报了警。
此时围观的人已经多了起来,不少人都咋咋呼呼的准备走过来看热闹,但等他们看见了地上的血还有昏迷不醒男人手中的匕首时,这些围观的人便当机立断的又跑光了。
有的热闹能看,有的热闹不能看,这就是那个旧城里许多民众都懂的道理。
三分钟后,那个女人自己带着孩子跑了,因为被二哥跟傻哥拦住的缘故,那几个中年人并没有敢追上去,但也没有逃跑的意思,这点让二哥他们很费解。
十分钟后,警察来到了现场,然后接过了那几个中年人递来的烟,与他们一起谈笑风生,并且让两个警察控制住了二哥跟傻哥,说是一会回了警局再谈细的。
十二分钟后,警察注意到了伤者略微凹陷的下颚,当场就有了结论。
嚯,谁他妈带凶器行凶了?
十三分钟后,警察得知这是被傻哥一拳头砸出来的,怀着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之心,领队当即就给控制傻哥的警察数目添了个二,并且要求傻哥戴上手铐,以防止他忽然暴起伤人。
“不戴,我没犯罪。”傻哥跟孩子一样把手缩到了背后,疑惑的看着面前的警察:“我没犯罪你们凭啥给我戴手铐?”
“戴上!!”
给傻哥戴手铐的是个小年轻,他并没注意到伤者的情况,也不知道傻哥是个什么样的人,抬手一巴掌就抽在了他脸上,响声清脆,听着就觉得疼。
他恶狠狠的盯着傻哥:“戴不戴?”
傻哥脸上被打的地方迅速红肿了起来,眼睛瞪得很大,看样子是要急眼了。
“大傻!”被旁边民警按着的二哥大喊了一句。
“怎么了哥?”
“听他的。”二哥心里已经差不多明白了这件事,叹了口气只觉得自己算是栽了,不由得开始暗暗思索解决这事的办法。
除了家里跟二哥家的几个长辈,傻哥也就只听二哥的话。
见二哥这么说,傻哥木愣愣的点点头,说,好。
二十分钟后,警车载着所谓的“犯罪嫌疑人”扬长而去,很粗心的把剩下几个男人留在了现场,并放出话来,这事要严办。
“叫这俩土包子多管闲事。”穿着衬衫的那个男人站在街边,看着正迅速远去的警车,恨恨的说:“你带金二跟上去,看看能不能追上那女人,要是追不上就算了,咱们再另外找目标。”
“行。”
“注意点,别踩那几个老大哥的街,否则咱们的生意可就没法往下做了。”
“知道了大哥。”
说完,被称为金二的中年人急匆匆的朝先前那女人逃跑的路线追去,在他眼里看见的可不是什么狗屁目标,而是钱。
一个城里水灵灵的女人,哪怕是生过孩子,卖到窑子里也一样能值不少钱,更何况那女人的长相还不差,要是让她跑了这几个人贩子都得心疼死。
在三天后,附近的派出所接到了一个中年男人的报案。
他说。
他孩子老婆都失踪了。
“好像那女人就再也没被别人找到过,那孩子也是。”二哥跟我说到这里的时候,他放下手中的筷子,苦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难得的露出了后悔的表情:“其实我当时应该早点帮那女人跑的,如果她再跑得远一点可能。。。。。。。”
“人贩子,都该死。”傻哥沉闷的声音打断了二哥的话,随后就在我震惊的目光下,单手捏碎了手里的二锅头瓶子。
常做农活的他手里已布满老茧,因此玻璃渣并没有对他造成什么伤害,酒撒了一地。
妈的,单手捏碎玻璃瓶,我还是第一次见着有人能这么做,这手劲儿。。。。。。
那时候我才忽然想起二哥原来对我说过的话。
“你傻哥这人吧,有时候确实挺傻逼的,但他要是急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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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闹剧
前言,也是引子。
2013年,1月底。
我如约跟着傻哥去了一趟沈阳第一监狱,去接一个已经蹲了六年苦窑的人。
这个本被判了死缓,但入狱后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变成六年有期徒刑的人,是从小带我玩到大的一个表哥;我叫他二哥。
二哥是在2007年打黑的时候被抓进了监狱,那个时候我还在读书,这个消息是我去二哥他们家拜年的时候才传进我耳朵里的。
当时我只感觉到震惊,因为二哥在我的记忆中,是个聪明能干且为人正派的东北老爷们。
我怎么都不会想到,二哥是因为黑社会的原因进了监狱。
在这之前,二哥和傻哥只是告诉家里,他们在南方打工捞金。
监狱就是一个用来改变人的地方。
人可能会在里面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也可能会心生怨气而变得更坏。
但不可否认的是,从监狱里出来的人,性格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变化。
出狱后的二哥明显跟我记忆中的二哥不太一样。
他原本是个喜欢满嘴跑火车的人,在别人不想幽默的时候他总会莫名其妙的来点幽默感,可是在出狱之后,他变得不太爱说话了。
除去忙碌的时候,他只爱坐在乡里的旧屋前,看着那一亩亩麦田发呆。
东北太冷,只能种春麦。
每当麦子到七月成熟的时候,我都会抽出时间回一趟老家。
在二哥出狱的那年七月,我也如往常那样回了一趟东北老家。
在老屋的门前,我看见了坐在门槛上发呆的二哥,见到我来之后他笑了笑,招呼我坐下。
“麦子都熟了,二哥不去帮帮忙?”
“刚忙完,坐着歇会儿。”二哥递了支烟给我。
“嫂子呢?又带着小家伙出去玩了?”我笑呵呵的问道。
二哥抽了口烟,笑得很开心:“那兔崽子考完试放假了,今一早就被你嫂子带市里玩去了,估计晚上才回来。”
闻着空气里弥漫的麦香,我把烟头掐灭,丢在了一旁的地上。
“明儿去给大哥上坟。”二哥忽然说道。
我点点头,说,好。
我们家这一代一共有六个兄弟姐妹,我排行老六,所以他们都爱叫我六儿。
排行老二的自然就是二哥,傻哥是老三,在我们上面还有一个年龄最大的大哥,是二哥的亲哥哥,也是我们几个兄弟姐妹共同的大哥。
大哥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是那个穿着军装一脸微笑的东北爷们。
可惜在07年的时候他去世了,就在二哥入狱前的几天,因拒捕被武警当街开枪打死。
比起二哥,他走错路的后果似乎更加惨重。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大哥曾经说过,他最喜欢的月份就是七月。
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漫山遍野都是麦子成熟的金黄。
对于大哥这种农家长大的孩子来说,看着这一片片的金黄色就觉得格外开心。
也因为我记住了他说过的这句话。
每当我去给他上坟的时候,总会从田里折下几根成熟的麦子,放在他的坟头。
在我看来,他闻着那些熟悉的麦香一定会笑得很灿烂。
无论生前他做了多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到了最后,他终究是得到了许多人的原谅并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埋在了家乡的黄土之下。
他最喜欢的月份是七月,去世的那一天也是在七月中。
可能这就是老天爷跟他开的一个玩笑,也能说是报应。
写到这里,我想了想,还是给接下来的故事先来一个总结。
这个故事不属于我,我也不是故事里的主角。
在键盘上敲下这个故事的原因只有一个,我只是希望看了这个故事的人,不再会生出任何一点踏足黑道的想法。
黑社会绝不牛逼也绝不光彩,我敢保证,真正的黑社会只会让人厌恶。
毕竟那是一个脏得不能再脏的团体,所谓的江湖热血,义字当头,我更是看不见半点。
小说里英雄化的黑社会不存在,否则国家也不会严令禁止黑色势力的存在。
白道也并不是某些愤青脑子里所想象的那般全是贪官污吏。
我只是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来说这个已经过去了很久的故事。
用二哥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作为前言的结束吧。
“那个狗一样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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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证故事的完整性,部分会有艺术加工,以下全文都用普通话,有的地方会带一些口音,但不严重,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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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个世纪80年代,正是改革春风吹满地,国外文化迅速涌入中国的时候。
记得那个年头,所谓的黑势力团伙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或许这也是山高皇帝远的缘故吧,穷山恶水出刁民。
虽说这城市是沿海而建,可距离国家管辖严格的地方还是较远,官匪勾结在那个年代几乎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时候崛起的黑社会跟国外的奇异文化不同,起码好歹国外的文化还有部分人选择接受,但这些黑势力团伙貌似就真没人愿意接受他们了,而是选择害怕他们。
当然,这种说法并不绝对,否则那个年代的几大帮会社团里不会有那么多的人。
“与其在家里种地,还不如趁着年轻出去闯闯。”
二哥他父亲经常这么说,二哥跟傻哥他们也这么觉得。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选择那个在当时不算是太发达的城市,这就是因为被几个老乡忽悠了,他们在乡里就经常听某几个老乡念叨,说是那城里遍地是黄金,正是发展中要用人的时候,去那好赚钱。
当时二哥一听就来劲儿了,等问清楚了细节,他跟傻哥便有了主意。
去那儿闯闯,看看能不能有点作为,要是能赚到点钱回来,那可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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