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了,我还在外面转,已一天没吃饭了,因为没钱。
靠在路边椅子上,那里什么都没想。
旁边的人走了,有来了一个。
椅子上那个女孩在吃汉堡,很香。我目不转睛地看着。
当她快吃完的时候,看了我一眼,并没停止吃。
当她吃完的时候,我心一下子沉了,有点没落。
我更饿了。
他走了过来,用手把我拉起来,便走去。
我跟着他,不知为什么。一切多感觉很自然。
我被她带到一家快餐店,坐了下来,他去了吧台。
一会,她过来了。给了我一个汉堡,一杯牛奶,她要了杯红酒。
我疯狂吃了起来,她喝着酒看着窗外。
她那样美,我才发现。
吃完汉堡,我喝起牛奶,世界仿佛有美好了。
好久无语。。 最好的txt下载网
接近完美 三
我们又回到街边椅子上。
“我只感觉你需要吃饭,正好我能帮你,不要谢我,这只是我愿意”。她说到。
我们聊了一夜,
她说和我是一类人,能感觉到。旅行到了这里,没什么留恋的,决定要走。看到我后,便把车费花了。她早上便走了,说是徒步去寻找她该在的地方。
走时她说我也会去的。
看着她取了那个很大的包,走远。我没有送她,因为我不知道要送多远。
原来男人对女人的感情不止是爱,她是一个超越我的知己,对她已不是凡俗地爱,而变成敬佩或者崇往。
我又在椅子上坐到了夜晚。
“吃了吗?";一个五六十左右的人对我说到。
我说没有,我没钱。
“那怎么行,人哪能不吃饭,走、走、走,上我家去”
“不用了,不用了,我们又不认识,怎好打扰呢”
“有什么的,我看咱俩人挺有缘的,你别嫌弃我老头子就行”
“哪的话,您别嫌弃我就行”
不好推脱,我就跟他去他家,聊了起来。
他姓樊,便叫他樊大爷。
听他说他是个退休干部,活了大半辈子,都不知在追求什么,现在退休了,更无聊了,每天就出去闲转,退休金比以前的工资还高,什么也不愁,只恨自己已不再年轻,那些年少的梦想都没完成,一辈子,都给别人活了。
“如果我再年轻,肯定不会这样,我要去完成我的梦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樊大爷后悔地说到。
次日,我告别了樊大爷,我跟他说我要去旅行,追求我的梦想。
他给了我些钱,并又给我说了很多话,都是鼓励我的。
告别樊大爷后,我并没有去旅行,也没有离开,我仍然停留在这座城市。
从那跌倒,就从哪爬起来。
我又做起了自由撰稿人,并自己在家soho,其实就是在家里当工作室。钱也差不多快花光了,我用最后的钱买了把吉它和吉他教程。为丰富题材,我去体验生活。
抱着我的吉他,弹唱着我刚学的歌,游走于大街小巷,地铁车站,街边园地,最后那站是墓地,我便在那枕着吉他睡去。
醒来时继续拿吉他练,正好有一家来扫墓,见我在哪弹唱,便给了我一朵花与100元钱。
这是我这两天来给的最多的钱,期间有人给过1快、5快、10快,最大的是20元。还有个人拿着50元。说“小伙子,换个钱,我给你50,你给我40吧。
不过这钱我拿着并不自卑,这是用我的才艺换来的,高点说这是艺术,而艺术是无价的,再者说就算看演唱会也要门票,有时还看不见歌手,像我这样可以面对面看到而不用什么钱,是多么超值呀!反正是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江湖救急。
我发现流浪歌手也很是好,钱比我当自由作家时的稿费多多了。我又试着自己创作一些歌曲,并唱出来,虽无丰富音质,但心灵的确非常升华。
有句话叫言之不尽便写,写之不尽便画,画之不尽便歌,歌之不尽则舞,看来真是这样,一个比一个表现层次更深,更有魅力。
并且歌唱这种形式更接近人,更快捷,既然这么好,那么为什么没有流浪作家,或者没有街头作家,想来或许是写作这种形式并不是一时所能成,它不像画,它没有速写这一行,这也是写作更高尚,更有些让人可望而不可及。
我爱上了音乐,这种方式太让人喜爱了。这曾是我的一个梦想,没想到在无意之中竟实现了,看见梦想与人其实很近。
我要去流浪,去演唱。从想通的那一天。
背着吉他,我离开了。我终于找到了我所应该过的生活。
天地之大,走到哪算哪,就像是旅行,但是丰富的音乐之旅。
我终于走了出去,这一路,孤独并快乐着。
本来是只计划在国内旅行,但走遍中国,并又走到国界时,耐不住寂寞的我便走了出去。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国,不懂外语的我并不害怕,我依旧唱着我的中国歌曲。也不优美的调子,走在不认识的大街,永远碰不到熟人的地方,只有我的吉他与我,仿佛这一刻我是因音乐而生的。
不知是可怜我还是欣赏我,在异国一样有人给我投钱,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我只有不断向他们投去笑容。
经常有欣赏我音乐的人蹲在我旁边听我唱歌,他们静静地看着,也不说话,等我实在不弹了才肯离去,走时在对我说两句话,虽然我听不懂,我便再投个微笑。
我现在就希望我的音乐能传便全世界,哪个国家都能接受它。
走到印度时,我的音乐没几个人接受。所以收入问题就很难解决,靠原来那些已不行了,不知怎么走的,走到了寺庙前面,过宝地怎能不进,佛教发源地的寺庙,当然要看看了。
原来印度寺庙与我们的差不多啊,少的就是里面决不会出现什么孙悟空之类的中国神仙,寺庙太大了,转完一圈后我不得不去休息一下,正好哪有个小长椅,便坐下去,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个硬床上,见我醒了一位师傅便走过来,好像是用印度话在对我说。我问他这是哪里?他竟然会说中文,说是经过小院时见我躺在那里,喊我也醒不来,便把我抬到房间,检查说是饥饿所至。
又给了我一些素斋吃。
吃饱后,便恢复了体力。又去找那师傅谈天,他的法名叫了俗。
了俗师傅也是中国人,在中国时就信奉佛教,好哦为了追求佛法真谛而来到印度学习,后便入了佛教,默默做一名无名和尚。
聊的投缘,我便在这暂住下来,并跟着了俗师傅研究起佛经,他说我很有悟性,与佛教很有缘。
学习佛经也让我觉悟了许多,取长补短,虽然佛经也有些不对的观点,但即便是在科学发达的今天,仍然也有些是很有用的。
在寺里我以佛教爱好者的身份出入于其中,跟着一起诵经、打水、研究,到现在我学会很多经书,都是印度语的,我研究了很多本书,大都不是很理解,我想这就是我不能成佛的原因吧。
以俗家弟子的身份出入于社会与寺庙,好几次都想投入佛门,做一名真正的出家人,但放心不下身在世俗的心。
天地之大,容我处甚多,总在寺里也很是不顺心,谁叫咱六根不清净呢。
大约在寺里呆了三个多月后,我告别了了俗师傅,继续踏上我的旅途,下一站便计划穿过中亚,到达欧洲,那是我很一直向往的一个地方。
我一直以为我会长住英国,我很喜欢英国的建筑风格,更向往在英国能有座个人的小木屋,最好有一个院子,屋子里什么现在设备都没有,冬天用火炉来取暖,坐在火炉便能感觉到与外面的世界完全不一样,感觉永远是说不尽的。
说来也巧,到达英国的时候正好是冬天,不过与我想的不同的是我在另外一个世界,是冰天雪地的世界。
别人在火炉边我在街边,冻得发紫的手指头仍不敢戴手套,街上人来人往,注意我的却很少。偶尔有一个行人看一眼,便又随人流走去。收入便也少的可怜。
虽然我不在乎钱,但也不能没有钱呀!
亏我曾经学过几句英语,虽然和英国人相比不算流利,但在英国还算可以过,偶尔还能遇上几个中国同胞,他乡遇故知便受国人邀请随去,又是两三天的相顾,便又舍不得离开英国。
看着英国的时尚,我很害怕。大冬天的,一个个英国女郎脚穿露趾凉鞋,身披露肩衣物,修长的###停在风雪里,全身发抖却不加一件厚衣穿,行走在英国大道上,偶尔来场雨加雪,脚便直入进水里,这时常会有一辆奔驰车停在身边,便飞也似的钻了进去。
这是一些上流人士的生活,更有趣的应该是英国没钱人,这些没钱人都很乐观,每天过的很愉快,冷时有衣,锇时有饭,经常聚一聚,乐一乐,也不想挣什么大钱,他们随处都可以可见。
待了一段时间后,我终于找到了住的地方。是一个伦敦人的家里,他在这有座楼房,那天他听我弹唱后便和我聊了起来,听了我的故事后很是欣赏,说现在很少有我这样敢想就敢做的年轻人了,说我替他完成了一个梦想,我的路正是他的梦。
从聊天中知道,他叫爱德华,现在一个人住在伦敦,不到30岁,却已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成功人士。
然后他把我带到他的房子,这正是我想像的英国住房,一座独楼,里面用的是老式壁炉来取暖,没什么现代设备,不过有一台电视机,这可能就是古今结合吧。
爱德华经常出差,我就一个人住在这里,他对我很放心,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不可能害他。
我真为能遇到这样一个朋友感到高兴。
我越来越喜欢英国了,同时我现在也感到很孤单,有天我突然萌发了想结婚的想法,但在想到的同时就被扼杀了,因为我不能停下来,这不是一个真正为我而有的地方,所以我不能受到连累,同时也是因为我太年轻了。
但我还是想有个家,这不是因伟大的爱情所有的,而是为了更高的亲情,亲戚家人之间的那一种微妙的感觉。
可能是我想家了。
那天,我突然想给家里打给电话。在键盘上按下我永远我不掉的数字,等待着。“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sorry。。。。。。。”悬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家里的电话恐怕早已换了。虽然没有打通,但我还是很高兴。
我终于把电话拨了出去,这么长时间了,我几次想拨又不知怎么拨,出来时说是去闯荡,那时没想过会回去,不理解什么叫“每逢佳节倍思亲”,仿佛我这辈子都写不出这样的诗。
所谓忠孝两难全,为了忠于我的理想,我只有抛弃亲情而去,哪天可能会发现原来我只属于我家,我便会回去的。
再说一下爱德华,自从我住进他家后,他便去工作的少了,常和我聊天,他说是我让他回到了曾经追求梦想的时段,他说他那时不仅想旅行,还喜欢天文,不过现在连个望远镜也没有,是不可能实现了。
我鼓励他说他还年轻,追求梦想也很容易,只要你还在想。
听了我的话,爱德华便购买了许多天文工具,工作之余便研究天文,后来竟辞去工作专门研究天文,虽然到现在还没有什么成就,但我相信他总用一天会有成就的。
有天爱德华对我说他要远行,我正好也要离开,我们便分开了。
我便结束了为期半年的英国之行。但我应该往哪走呢?
不管哪,英语应该都能听懂。所以我便无目的的乱走,只知道没走出欧洲。
以前我坐公交车有个习惯,就是没有目的的,想下是便下。本来我就不属于哪里,更不在乎所谓的陌生了。
在经过一个乡村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与我相随的同伴,它是一只类似于德国猎犬的狗。
那天我穿过一个乡村,路上见到了落魄的它,出于同情和喜爱,我让它分享了一些食物,事后它便一直跟着我,我怎么赶它也不走(当然我也不会使用暴力)。没办法,我把它引到一间废弃的房屋里,把门堵上,看了它一眼。
拜拜了,我的宝贝。快速离开现场。没想到,过了半个小时,它竟然追了过来。看来我们太有缘了,既然同是天涯沦落人,那就做个伴吧。
从此,他便跟着我走。
我给它去了个名字,叫做“同生”。自从有了它,我便有了不少麻烦。首先是进城怕它被抓,又怕惹麻烦,便把它装进手推箱里。再捅上几个眼,因为怕它憋坏,晚上没人时在放出来,怕它乱走还要拴着它,结果弄的满地大小便,我还得去清理。不过这样,倒也挺有乐趣。
后来它竟然莫名其妙的病了,流鼻涕,打喷嚏,还带着咳嗽,每天我看着这挺难受,于是我便查医书,翻英汉词典,还不敢上医院,因为怕它被收留,经过我的耐心治疗,他的病好了,不过我不明白是我给它治疗好的还是它自己吃草好的。不过我还是准备了一本动物医术,我便兼职成为同生的私护和医师。
一天我经过一个小镇的时候,看见一个人抱着狗在哪伤心。我问为什么,他说他的狗病了,但因为没有狗的收养证明所以不给看,他只有看在狗死去。我边说不如让我试试。“死狗当活狗医”了。他听后却不敢了,他说狗还没死。我说这是一句谚语,类似于条条大道通罗马。
他还是不懂。不管了,我对狗便看起了病。
这只狗全身偏瘦,不吃东西。吃了也吐出来。经我分析,应该是胃肠道问题。我翻阅医书,寻了几种治胃肠病的药,给它灌了几次。没想到,后来竟好了。吃了几次药自己开始吃草,然后吃东西。不过我现在怀疑它得了抑郁症,想自杀,但后来被我当成胃肠病来治,后发现吃药更痛苦,便自己吃草治疗,好了。功劳自然是我的了,而痛苦的是它。
那人见我治好了小狗,很是激动,说要给我开个兽医诊所,我说我才疏学浅,不敢就任。他以为我是谦虚,便硬要赞助我开,说他有很多朋友的宠物都因为身份问题而无法治疗,希望我能帮助这些没能力看大夫的狗。听他这样说,我也忍不住新血沸腾,便也就答应下来。结果这个小镇上便多了一个兽医诊所,是专为那些没法通过正规渠道看病的宠物而开的。
因为我没学过这个,便去买了很多书籍来看,并自命为业余兽医。
关于我的医术,其实很不好。
对于那些就医的小动物,首先我按照书中介绍的去医治,实在不行的话我便想法给他们办身份证明,然后送到宠物医院去,结果当医生这几天只和办宠物证明的人员混熟了,于是我这里便兼职开上了宠物办证咨询代办公司,从经理到业务员到清洁工人都是我一个人。
后来发展大了我便请了两个员工,并把公司另开了一家,一切走向正规化,同时我还是哪里的兽医,我的医术也在不断提高。
在说一下我的同生,自从我当上兽医它便高兴多了,每天它都见到很多同类,并多了几个同伴(都是别人不要的),它成了宠物们的老大。仿佛忘了以前风风雨雨的日子,没事还找女朋友,比我日子过的都好。
没想到我当兽医的梦想竟然实现了,就这样简单。
莫名其妙地在这个小镇成了一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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