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嫁》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谋嫁- 第19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二人说着话,越说越投机。韩素馨在一旁将竹筒里酿好的酒盛出来,分给二人。

    二人喝到微醉的时候,竟然一人唱歌,一人舞剑,看的韩素馨无奈至极。

    来这里三年,耶律石来过七八次,每次都是喝酒唱歌跳舞。

    她进屋熬了醒酒汤,让二人服下,就让几个小丫头将耶律石拂去睡觉。流云如今肚子也大了,不能出来伺候主子了。奉香和帘英几人因为岁数偏大,都被韩素馨送到陆地上嫁人了。

    韩素馨扶着沈星躺在床上,帮他脱了鞋袜。不一会就听到他憨憨的鼻息声。

    看着他安静的神色,韩素馨心无比的安静。这种生活正是她想要的,但她不知道是不是夫君想要的。夫君从来没说过,但她知道夫君一定有过委屈。但委屈总是为了她而容忍下来。

    但夫君能委屈了他自己而成全自己,这份心意算天底下最为珍贵的。

    这辈子,有他足以。

    这辈子,有他幸福。

    这辈子,是上天赐给她的最好礼物。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们还会回到陆地上。但那个时候,她相信自己应该是个老太婆,扶着一个老头子,在许多故地重游……

番外知处

    远在万里之遥有一处国家名曰大食。

    此国异种风情,幽情的曲风,穿着轻纱的美妙女子,柔美的蛇腰。骆驼在城市中穿梭,叫卖声此起彼伏,热闹繁华。

    在城中有一处高耸的圆顶高屋。从正门进去,两座大石狮子陈列两旁,又有数百株紫竹种在巨大的花盆之中。地上铺着青砖,一路衍生到高堂之上。高堂上有一把金色椅子,扶手均巧制为龙头。

    屋顶之上,绘有长衫男子,锦衣玉带的女子飞舞,俨然一副大宋的气象。

    大食百姓称此城堡为瓷器国,因为他们以贩卖远在万里之遥的大宋瓷器为生。这家人由此成为大食的顶级富商之一。

    后花园中,椅子上躺着一个微胖的中年男人,他手里捧着一本五代史,正看的津津有味。

    “哥,这次的货物就快到了,咱们这次能赚一千个金币。”从外面进来一个穿着大食衣裳的女子,秀外慧中,一看就是大宋人。

    男子没有放下手,头也不回都说道:“翠儿,你都是有家室的人了,别整天算计钱。你该想想怎么给我生个外甥。”

    沈翠儿脸色一红,啐道:“哥,你怎么不找个女人?你不打算给咱们沈家留个后么?”

    说到这里,沈东英将书放到自己的胸口,思绪却飘到了大宋。他想起了沈星,想起了沈冬云、黄氏、沈东凌、刘氏……

    很多人都在他的眼前飘过,唯独有一个女子停留在他的眼前。

    那时候,她不顾自己安慰救了自己,就那一次,她就永远的停留在自己心里。虽然有不伦的嫌疑,但他却依然记着她。默默的闭上眼睛,将她刻画在心里。

    见哥哥不说话,沈翠儿伸了伸舌头,俏皮的出去忙碌。

    好久之后,沈东英才睁开眼,悠悠说道:“我不能见你,希望你能安康。”他很想说富贵,最后还是苦涩的摇了摇头。

    跟着沈星,她至少不会吃太多苦。上次大宋人过来,听说沈星的大儿子已经十几岁了,皇帝特意培养他,似乎有传位于他的意思。

    他笑了,至少是沈家的孩子。沈家总算光宗耀祖了。

    想了好一会,他站起身来,摘了一颗葡萄放进嘴里,香甜的回味。这种回味更多的是对大宋的思念。来大食已经十三年了,终究还是不习惯这里的风土人情。所以将自己的家布置成大宋的样子。

    “是时候回去了吧。”沈东英喃喃自语。钱财他已经够了,足以买下一块大大的领土。但他没有这样的想法,只想回到大宋,然后买一块地,躬耕一辈子。

    三月初三,他依然用大宋的历法记录。这是一个很特别的日子,是他来大食的第一天。

    而这一天,他希望成为终点。

    几百匹骆驼将钱财宝物驮上,又有数百大食雇佣军左右。

    沈翠儿哭的如泪人儿,死死拽着哥哥的胳膊。

    “哥,你走了,我就再也没有亲人了。呜呜呜……”

    沈东英摸着她的脸,将泪擦掉,疼惜的说道:“翠儿,阿拉达人不错,老实忠厚,经商也算循规蹈矩,不会让你受苦的。我先走了,如果老了,想回大宋,就给我来信,我每年都会派商队过来,到时候你就可以跟着回去了。”

    沈翠儿死命的哭,知道拦不住哥哥,最后不依不舍的放了手。

    驼铃叮当,在风沙中行走。大食比大宋要荒凉的多,千里都见不到人烟。

    沈东英干咳的嘴唇起了皮,后来干裂。但即使如此,他还是继续前行。记得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也吃了不少苦。

    半个月过去,他们路过一片湖泊,一处沼泽地。即使有向导,依然折损了几匹骆驼和四个人。

    “快看,到鬼蜮沙漠了。”前方的向导惊呼。

    沈东英眺眼看去,无边无际的银色沙漠横亘在他的前方,似乎要阻止他前行。

    鬼蜮沙漠,传说中地域魔王生存的地方。在数千年前,这里曾经是一片绿洲。一位叫做蝎子王的国王带领他的军队进攻阿莫尔王国,结果惨败。于是他回到这里,祈求地域魔王用自己死后的灵魂换取一支军队,杀向阿莫尔王国。

    地域魔王答应了,给了他一支无坚不摧的地域联军,摧毁了阿莫尔王国。他胜利了,但也失败了。因为成功的那一刻,他的灵魂就被地域魔王收走了。

    他没有想到地狱魔王背信弃义,于是用自己灵魂诅咒了这片土地,诅咒地狱魔王永远无法统治人间。

    于是就有了这片巨大无比的沙漠。蝎子王也成了整个大食人的英雄。

    沈东英叹口气,多少英雄都死在黄土地里,争权夺势的结果依然是黄土一杯。他想起当年在沈家的过往,生出无线感慨。

    “继续吧。”他灌了一口水。

    这片沙漠很大,风沙也很大,行走的速度远远不及平日。十一天过去,才走了不到五十里。但沈东英没有气馁,顶着风沙继续前进。

    他只有一个希望,即使死也要死在大宋!

    “黑魔鬼来了!”

    有人惊呼,所有人惶恐的将骆驼赶在一起围成一堵墙。众人躲在骆驼后面。

    铺天盖地的风沙呼啸,呼吸困难,视力也受到限制。沈东英抱着头躲在骆驼绒毛下,感觉自己半个身子都被埋进了沙堆里。

    风暴越来越大,几个雇佣兵试图抢救飞起的财物,结果被风暴卷走。沈东英大喊无论丢什么都不用管,照顾好自己。

    一天一夜,风暴过去了。众人从沙堆里刨出来,一个个骇然的看着沙漠。一夜之间,整个沙漠就变得面目全非,仿佛被魔鬼肆虐过。

    沈东英立即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二十多人。没有人沮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能在黑魔鬼中活下来,已经是天主保佑了。对于死去的人,简单的仪式,愿天主在天保佑。

    他们还在继续,一个月过去,他们终于摆脱了沙漠,所有人都在死亡线上挣扎出来。

    沈东英发起高烧,三日不退。随队的大夫用了许多药,才让他好转。但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远远不如以前。

    难道是大限到了么?他默默的喝着水,眼神却越发亮起来。死也要死到大宋。这变成了他的执念。

    商队穿越了五个国家,沈东英的身体一日比一日差。但他依然顽强的活着。

    向导告诉他,还有一千多里就能到大宋的边境。沈东英立即生龙活虎起来,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

    这一次,在花喇子模国遇到了强盗,损失了将近一般的财物。但沈东英没有在意,他只是想回到自己的祖国。

    又是一个月,当看到远处的烽火台时候,他的眼睛湿润了,老泪纵横。足足哭了一个多时辰,才颤抖的赶路。

    “我当时觉得自己活不了了,可能回不了大宋。”这是后来沈东英见到韩素馨时说的话。

    韩素馨给他端了茶,望着他脸上的皱纹,还有头上的白发,心隐隐有些难过。这个人在她的记忆里很深。虽然曾经发生过很多不愉快的事,但他毕竟救过很多人。

    “素馨,我要走了。将我葬在福寿山下,那里是我的根。”沈东英颤巍巍的说道。

    韩素馨用力的点了点头。一旁的沈星头上也已经有了几根白发,拉着他的手说道:“过去的都过去了。你依然是我四叔。”

    沈东英激动的脸色发红,认真的说道:“原本我不祈求你们的原谅。但内心里还是希望你们能原谅。如今,我可以瞑目了。”

    “你与我差不多大,还年轻,不用着急,我请了南蛮的神医给你治病。”沈星笑道。

    杨家老十,曾经的方先生垂老的走了进来,瞪了沈星一眼:“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让我跑来跑去,也不知道心疼老人。”

    韩素馨笑了,端上新鲜的水果,说道:“您老人家能活到七十岁已经很稀奇了。我想啊,您再活三十年不成问题,多活动对身体好。”

    “老祖宗过世之后,就由我当了土司。过了几年才发现,当土司没意思,就让一个侄儿继承了土司,我可以随心所欲的到处游玩,替人看病。”方先生笑意盈盈的说道。

    “后来啊,我那侄儿取了那个贼婆娘的女儿,也算报了当年的仇。”他得意的笑。

    韩素馨知道她说的贼婆娘是夏欣。杨家对夏家将牙灵入赘一直耿耿于怀,如今终于得偿所愿。南蛮那边不太重视伦理,只要不是我生的和我养的,就能姻亲。

    才过了不到半个月,方先生忽然感到头晕,然后跌倒就再也没有醒过来。韩素馨与沈星伤心的将他葬在一处高坡上。这座高坡上已经葬了四个人:王爷、赵氏、韩世松和沈冬云老王妃依然活着,她已经九十高龄了,身体还很健朗,有望活到百岁。韩夫人搬去和老王妃住在一起,也算有个伴。至于文文和九九,早就去了大陆。文文嫁给了一位县令,日子过得也算和和美美。九九考了科举,中了探花,也算有了功名。

    “等我死了,也葬在这里吧。”沈东英笑笑,落寞的退后。

    一年之后,岛上来了新的客人。那是一个长着外族模样的年轻人,一见到沈东英就磕头跪拜。

    “舅舅,我娘已经过世了,临终前让我来找您,报下她的消息。”年轻人哭着说道。

    沈东英笑笑,说道:“走得好,谁能不走呢?别哭了,你娘这辈子过得很开心,应该替他高兴。”

    又过了一年半,沈东英躺在床上,眼神模糊的看着屋顶,喃喃说道:“轩衣,我来了。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其实我内心里那个人不是素馨,而是你啊。是我害了你啊。到了地府,你来找我,任你打骂。”

    初五,沈东英也被埋在土坡上。

    看着那些土堆,韩素馨看向沈星,问道:“咱们以后谁来送葬啊。”

    沈星笑笑:“自己埋吧。”

番外矣

    江南有一镇,名叫乌镇。

    乌镇中间有一条河,叫乌河。乌河之侧有一篱笆小院。一个四旬妇人正将麻衣搭在晾干上。

    屋里走出来一个独眼的汉子,很小心的将盆子里的衣裳递给她。妇人幸福的一笑,接了过去。

    她叫依萱,曾经叫做程紫雪。

    自从离开宁琳,她就仓皇的跑,希望能跑多远跑多远。后来她听说宁琳真的失败了,还被囚禁了。

    她从来没有爱过宁琳,只是希望借助他的权势,压倒韩素馨。

    这些年,她诚惶诚恐的东躲西藏,怕韩素馨追捕她。于是隐姓埋名的在乌镇住了下来,还认识了一个打鱼的独眼汉子。

    这个汉子对她很好,什么都依着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没有孩子。也许是坏事做的太多,被老天报应了吧。

    对于往事,她从来没有在独眼汉子面前提过。独眼汉子也从来没有问过。

    就这样过了十几年,她的心慢慢平静下来。有时候她会对着月亮发呆,有时候她会在半夜里惊叫醒来,有时候她会大哭大叫……

    这个汉子一直都陪在她身边,不离不弃!

    这一天,她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几匹军马停在她的院子前。她脸色煞白,这一天还是来了。深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官差说道:“我已经等你们很久了。”

    官差却拱拱手,说道:“老王妃过世了,奉沈夫人之命,请您回去吊丧。”

    程紫雪嘴角抖动,眼泪刷拉拉的掉下来。这句话太多含义了。韩素馨似乎没有打算追究她的过往,她要自己去见祖母,见她最后一面。

    “等等我就来。”程紫雪走进屋里,将最漂亮的衣裳换上。出门时看到发愣的自家男人,说道:“走吧,我们去见亲人。”

    汉子什么话都没说,将她手里的包裹提过来,将程紫雪扶上马,他上了另外一匹。

    “祖母走的时候说,她相见你。可是我没时间将你接过来。不用太伤心,祖母活了一百零一岁,走的时候很开心。”韩素馨不喜不悲的说道。

    看着两鬓白发的韩素馨,程紫雪看向土坟,恭恭敬敬的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响头。

    “你不恨我了么?”程紫雪落寞的问道。

    韩素馨看了她一眼:“曾经恨,但后来不恨了。我的生活很平静,不希望增添不喜欢的事。”

    “可是,我这些年活的很辛苦,每日都怕官府的人来杀我。我以为你会追捕我,羞辱我。若不是我的夫君,我恐怕活不到现在。”她看着被沈星灌醉横躺在地的汉子,绽放出幸福的神色。

    “以后不用躲了,我不希望再失去一个亲人。我身边的亲人都走了,儿女们也离我太远。”韩素馨淡淡说着,但让程紫雪无比的感动。

    “我不走了,哪怕你羞辱我打骂我,我也不走了。”程紫雪哭了,但却很欢喜。

    之后每一天,程紫雪都会和韩素馨一起洗衣做饭,看日出日落。

    “应该没有问题了。”当御医看完汉子的病之后说道。

    “我都这个岁数了,其实不需要了。”程紫雪脸上浮现红晕,但心里却欢喜异常。她很想有个自己的孩子。

    “老来得子才是最幸福的。”韩素馨笑道。

    第二年,程紫雪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儿,取名恩义。

    女孩子取这样的名字很怪异,但韩素馨明白她的意思。

    又过了几年,当恩义会说话,会跑的时候,韩素馨的大儿子回来了。他一身素衣,就像一个农家子一样。

    谁能想到他是如今大宋的新皇。赵韵等他十八岁的时候将皇权交给了他,然后天下游历去了。

    “我不会去,我和你爹爹在这里很好。”韩素馨说道。儿子心疼娘,希望去京城居住。但韩素馨厌恶京城,厌恶尔虞我诈。

    “娘,那我在这里盖一座宫殿。”孩子说道。

    “不用,我们这样就很好。”韩素馨拒绝。

    大儿子无奈的看向程紫雪,说道:“大姨,您要不要跟我去享福?”

    程紫雪笑笑,然后摇头:“要去带恩义去吧,这孩子不能跟着我老死在这里。”

    恩义被带走了,岛上又剩下了四个人,显得无比清净。当年的丫鬟们都嫁出去了。原本流云留在岛上,但去年时候,流云的孩子接她走了。

    岛上的人来来往往,唯独四个人不离不弃。

    “妹妹,我觉得我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