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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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悬疑-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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赳,很气昂昂地走进警戒线。只见她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随便递个表情,都能让人热血沸腾。谁也难以把她与凶杀、强奸、伤害、枯骨、腐尸和血腥的现场连在一起。其实,就连何敬业也挺纳闷的,一鲜花似的人物,怎么就有一铁打的胆儿呢?单凭这一问题,就值得为她作一番介绍。
  她叫何晓筝,是何敬业和池文青的女儿,何震林的妹妹,也是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鉴定科的法医。
  本来何晓筝的成绩是不够当法医的料,谁知高考那年,她发挥的特另类,分数蹦了个历史最高点,何敬业趁她不在家,滥用了一次父权,帮她填了个志愿表,没几天,何晓筝就被录入刑警学院法医系。
  何敬业认为,这不仅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且是个正义的选择。但在大多人看来,这全是扯淡,一个好好的花骨朵全就这样被他摧残了。从此以后,在何晓筝的世界里,不是筷子,就是刀,不是活人,就是死人,每天对着尸体喝水,对着骨头吃饭,对着血迹凝思,对着黑夜自言自语,没有第五种选择。
  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个副作用:何晓筝对破译死亡的兴趣,简直到了中毒成瘾的地步。只要一个礼拜看不到尸体,毒瘾就会发作。哪怕盯着菜市屠宰区家畜的尸体,分析屠夫的刀法,也是一种解决毒瘾的方法。但她平常的言行,还是比较令人安心的。
  何晓筝路过猴渣的时候,看了猴渣一眼,她认出了这个光脑袋的人,是她哥何震林的同学猴渣。何晓筝话没和他打招呼,直接朝警戒线内走去,走着,走着,她又突然转过身去。她朝警戒线外望去,目光停留在那只狗身上。她盯着那只导盲鞍,问:“死者是个盲人吗?”
  何敬业刻意降低音调,以缓慢的语气回答:“是的,那条狗是她的导盲犬。”何晓筝目光透出诧异神色:“‘她’是谁?您平常都是惯用‘受害人’、‘死者’的,是不是快退休了,连专业术语都懒得说了?”
  何晓筝的洞察本事,精到这个份上,何敬业真是不服不行。他低下头,假咳几声,说:“她是萧明恒的女儿:萧楚格。”何晓筝只“嗯”了一声,直接走向尸体其实。她心里很清楚,如果是一场普通车祸的话,何敬业不会把她叫到这里现场来的。
  按照惯例,何敬业要先向何晓筝介绍一下案情:“大约十点四十分左右,我们接到报案。死者是一名女性,今年二十一岁。现场除了三组轮胎印以外,没有轮胎刹车的痕迹,没有任何车辆碰撞后的碎片,尸体也没有翻滚迹象。车辆轧死人以后,逃逸。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这名失明的女孩,死于其他原因。我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何晓筝只听,不回话。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她是不愿意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
  何敬业继续说道:“现在,最令我难以理解,也是最异乎寻常的一个就是:举报人的口供和现场勘察,出现明显分歧。尽管从车痕上看,他们不是肇事者,但这并不能排除他们与此事毫无关联。他们的口供怪异、不合逻辑,简直匪夷所思。尽管我已经绞尽脑汁,但对案发经过,还是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我想,如果车胎痕迹不能揭开真相,那么线索一定就在尸体中!”
  现场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格格仰面朝上,任人察看,滞留在地面上的血迹,腥得有些可怕。这个让人愤恨难当的凶手究竟是谁?他逃出现场,难道能逃出王法和良心吗?有心软的妇女当场哭泣着诅咒凶手不得好死,抓到他之后,一定要凌迟他一番,敲断他七八根骨头,最好是他的肋骨和腿骨,用烧红的钢针戳进他的手指,用剪刀把他恶心油腻的人皮剥开,一点一点的撕裂,让他用一次又一次地尖叫声向死者赎罪,然后,发誓这辈子不犯法。
  何晓筝理解群众的呼声,但作为一个法医,能做的只是尽量收集证据,重现当时发生的一切。她打开现场勘验箱,戴上手套,站着看、弯腰看、腰弯深一点看、蹲着看、跪着看、坐着看、各种方法综合起来,仔细勘察死者的每一块肢体。
  对于一个法医而言,残肢断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干干净净什么也看不出来的尸体,那就意味着什么线索也没有,怎么重建现场?怎么破案?怎么给刑侦人员指引追捕方向?相反,尸体损伤越多,说明罪犯留下的痕迹越多,重建现场的可能性就越大。
  大约五分钟后,何晓筝通过死者尸体温度,以及颜面部和眼肌出现的尸僵,判定萧楚格死亡时间大约为:10月29日上午8点——9点之间。
  猴渣虽然站在警戒线外,但何晓筝的话,他听得清楚,猴渣仔细回忆,发生撞击前,他们正在听十点新闻,也就是说,猴渣来葬狗坡之前,格格已经死了。猴渣急忙向何敬业说明情况,他看何敬业没表态,最后冒了一句:“不信,你可以问高娃。”
  而高娃的回答却让猴渣一惊,她说:“我记不清楚了,真的,当时真的是太害怕了。”
  猴渣对高娃这个态度,深感失望:“怎么会呢?我当时开了收音机,我记得还说去韩国,日本,香港的航班被迫取消……高娃,难道你都忘记了吗?”
  如果高娃应声点头的话,那么猴渣和这场车祸就很容易划清界线了。可高娃却说:“我们确实在葬狗坡撞到人了,我记得很清楚,车子停下后,猴渣满脸都是血,否则,车子也不会花成那样的。”
  听了高娃所言之后,猴渣好似当头挨了一棒。如无意外,当头一棒下去,足以致命。但一直以来,意外始终在发生着,打一百杀威棒不死的有,戳一指头就完蛋的也不缺,说到底,是高娃的言行,太出乎预料了。
  第三十一章 致死原因
  更新时间2009…7…29 12:57:03  字数:2145
  何敬业疑惑,难道何晓筝判断死亡时间有误?
  这句话就有点太伤自尊,何晓筝立刻反驳,说:“8点——9点虽然是个范围时间,但绝对不会出了这个范围。”
  中国历史上最厉害的法医学家,就是宋慈。那本《洗冤集录》,是他换下官袍,挽起袖子,弯着腰杆子与仵作一起干活干出来的,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宋慈,都是提刑官。比如萧错和猴渣,还有高娃,也比如何敬业。遇上这样有争议,有疑点的车祸,何晓筝基本都是采取一边尸检,一边和家属解释,保持尸检分析的透明度,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公断。
  何晓筝看了一眼萧错,她知道,刚来到现场,死亡时间就出现争议,不说个明白理出来,萧错怎么能罢休。于是,她指着格格面部,对何敬业说,其实也算是对大家说,因为现场的人群离尸体,只是一线之隔,她说:“人死后,全身肌肉经过一段时间的松弛,便逐渐强直变硬,将尸体固定成一定姿势,称为尸僵。尸僵通常在死后1—3小时出现,死后6—8小时波及全身,10—12小时发展到高峰,3—5天缓解消失。现在,尸僵已经从死者的脸部和咬肌向周围扩散,但还未波及全身,这说明,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3到4小时之间,也就是8点—9点之间。其实,判断死亡时间的方法很多,我只举例说明。”
  何敬业急忙问道:“那猴渣撞的是什么人?”
  何晓筝继续说道:“如果按照高娃所说,他们在葬狗坡撞到的东西是‘人’的话,那么,人体首先要经过撞击,出现撞击伤痕,撞击后会因惯性被抛出,摔于地上,造成严重的摔跌伤,而后是落地翻滚。”
  何敬业点头,说:“不错。”
  何晓筝又接着说出一件让何敬业匪夷所思的事情:“我刚才在检查死者尸体的时候,并未发现抛掷或摔跌伤,更多的却是碾压伤和拖擦伤。那么,我就有理由否认,猴渣所撞的东西,不是萧楚格。至于,猴渣是不是十点以后赶到葬狗坡的,他是不是撞到其他什么人或物,只有稍后做进一步调查。”
  所谓事实胜于雄辩,高娃自觉尴尬,脸上也挂不住了,趴在猴渣身上,猫哭耗子似的抹眼泪,跟猴渣解释是自己太紧张了。你还别说,猴渣那小子还真他娘的信她。
  何晓筝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忽略这个奇怪的问题。她看高娃的同时,也在心里抽出了个小算盘,当然不是在打3+2之类的问题,而是在算:高娃和猴渣是情侣关系,她袒护猴渣,应该在情理当中,为什么总有意无意的将猴渣引导在这场车祸之中,不知是挖坑耍诈,还是另有隐情。何晓筝这个时候用算盘是对的,事实证明,这将是一道十分不靠谱而又能得出结果的计算题。
  萧错见到何晓筝看高娃,他也跟着去看高娃,把个高娃看的一直不敢抬头。何敬业没注意那么多事,他还是比较赞成何晓筝的说法。何晓筝根据尸体碾压伤和拖擦伤痕迹的方向,很快判断出:肇事车辆自西向东逃逸,是重型大货车。父女俩在肇事车型和凶手逃逸方向上,不谋而合。
  接下来,何晓筝走到萧错面前,不说废话,开门见山:“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碾压萧楚格的车,是辆重型车,只有重型车辆,才会像碎肉机一样将尸体扯得满地都是,因碾压引起的骨折和喷血,因拖擦引起的大面积皮肤破裂撕脱,尸体还能保持原状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深,中,浅三种伤害,会强烈刺激人体各种痛觉神经,引起神经性休克致死,这就是受害者的死亡原因。除非,首先被破坏的是脑袋,否则这样的死法是极其痛苦。遗憾的是,死者保存完好的恰恰是她的脑袋!”
  何晓筝话完,围观者一片愕然。何敬业转身看了看萧错,拍了拍他的肩膀,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你……先节哀顺变。”
  何敬业的安慰,就这么简单,一点也不实用。猴渣想劝,没张开嘴,自己就先哭了,只好捂着胸口,干瞪眼。他见萧错把脸藏在自己的手心里,点了几下头。然后,后背就一抽一抽的,猴渣知道他是心疼。
  何晓筝安慰萧错说:“你是个明白人,我把道理摆开了,你就明白了。如果司机在事发时,采取了刹车措施,车轮会有少许旋转或不再旋转,在轮胎凸面的作用下,人体皮肤会留下的花纹印痕,是凸面。而我仔细检查了格格的皮肤,上面的轮胎花纹印迹,是凹面的。这种印痕,是司机在碾压时,没有采取刹车措施造成的。我看过奔驰车的刹车痕迹,非常明显。所以,无论从尸表检验还是车痕检验,猴渣跟萧楚格的死亡,都没有一点关系。”
  何晓筝知道,萧错是个聪明人,不仅成熟,而且还能经住事儿,虽然他一直默不作声,但何晓筝说的话,他句句都在听。沉默片刻后,萧错用一声重重的叹息结束了这次谈话,再去看格格的惨状,他也只能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了。
  照理说,要让一圈外行人,听明白法医尸检分析中的专业术语,看上去确实很难办,毫不夸张地说,要是遇到脑子慢的家属,何晓筝还要配以插图,边在地上、纸上划拉着,边解释这个部位为什么是这样,那个部位为什么是那样。相信只要脑子不太白痴的人,就一定能听得懂。事实结果告诉我们,她做到了。
  萧错明白了,猴渣明白了,何敬业也明白了,他拉过何晓筝来千叮万嘱:“无刹车碾压,多发生在行人突然出现的时候,因为目标出来太快,司机没有躲闪的意识,直接就碾压过去了。这种情况多发生在行人轻生自杀和他杀。我还是那句老话,判断死亡性质,至关重要,一旦误判,就会造成冤假错案”
  何敬业说的不错,死亡性质,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何晓筝判定不下,萧错定会整理一下书包,立马到刑警学院读法医系去。这事,他能做出来,猴渣信,何敬业也信。
  猴渣清白了,这还没完,头疼的还在后面。
  第三十二章 悬天命案
  更新时间2009…8…6 18:00:35  字数:2582
  何晓筝那个只长有五官的脑袋,却有着极为可怕的智慧,在支离破碎的尸体面前,她牢牢地抓住了死者的手。一点也没错,格格的手,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死者是一个盲人,她能用手指去感知世界,也会用她的手指告诉我们真相。
  何晓筝见格格的手指十分僵硬,指上还沾着点点血迹,弓成一个奇怪形状,似乎把所有力量,都集中在手指上。那是她还在渴望,渴望从浓雾中抓到一根救命草。她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钻戒,像利剑一样指向天空,那似乎是在提醒何晓筝:要注意并探究这个细节:我的死亡背后隐藏着一个骇人阴谋。
  何晓筝闭上眼睛,根据手指姿势,模拟事发经过。格格被车辆自西向东从身体上碾压而过,她是在伸手求救,可她什么也看不见,路上没有人,只有浑身的疼痛,但是,她能感觉到,身体里有许多体液溢出,粘呼呼的一片,血一直在流,一直流到她的手指,但她不知道那就是血。那些大雾无拘束地从她下身往上弥漫,最后,地面上她只剩下一只求救的手,保持住生命最后的姿势。这个时候,格格已经死了,但她的身体依旧被车辆的底盘勾着,朝不同方向分割着,直到支离破碎。
  何晓筝摸了摸格格僵硬的手指,立即有五十只手在浮动,两百根手指,一齐伸向何晓筝瞳孔。这无疑给何晓筝的心带来一个突击震撼,她看着何敬业说:“这种僵硬,是尸体出现局部痉挛。死者才二十出头,她用她的手,告诉我们,她并不想躺在这里,她要爬离这个地方,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还是想爬出死亡区域。”
  这又是个什么说法?众人目瞪口呆,愣愣地看着何晓筝,等待着她的解释。何敬业问:“你怎么能肯定,她是在爬?”,
  何晓筝并不着急,一字一板地说道:“尸体痉挛,是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在死亡瞬间,全身或局部的肌肉立即僵硬,把临死时的姿势和表情固定下来。这种尸体现象是他人无法伪装的,是判明死者临终状态和鉴别他杀、自杀的可靠依据。现在,从死者手指姿势,以及破损程度上看,她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爬行之后才死亡的。一个迫切想逃离死亡区域的人,我可以肯定她不是自杀!”
  何晓筝既然都说是“肯定”了,何敬业只有点头承认:“一个盲人选择山路卧车结束生命,这确实与理不合。”
  何晓筝从格格的手指上取下戒指,用放大镜仔细观看:“这个戒指镶有钻石,又戴在无名指上,应该是枚婚戒。死者手指没有出现环痕,最多只戴了一周。看来,她已经有了圆满归宿,放弃眼前的幸福,选择死亡,那是严重不合逻辑的行为。另外,钻戒美丽昂贵,却没有人拿走?”
  何敬业打开证物袋装进戒指,说:“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就算她手里提着一百万现金,也没必要把她碾成这样,再去劫财。”何晓筝的眼睛,一直都没有离开萧楚格的手:“不能排除,凶手对死者其他的东西感兴趣的可能。”何晓筝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缺心眼,直逼要害。
  她把格格的手翻过来,手掌上刻着一条条繁多而复杂的细纹,有深、有浅,相互交错着爬满她整个手掌。她摸了摸手指骨骼,从手指受力骨骼来看,死者应该经常从事手指活动。
  何晓筝在格格的手指甲里发现一层黑色物质,她仔细观察,死者虽然失明,但她衣服整洁,面容干净,可见,她的生活起居一直被照顾得很好,整个人都一尘不染,指甲里怎么会存有污垢呢?
  她小心翼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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