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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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谜情-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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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一句“别靠近我”,更是将她一棒打入失望的深渊,差点爬不出来。
  唉!要是她有魔法棒该有多好。至少她可以变几条毛毯出来里在身上度过寒夜!或者是变出几只蜈蚣跑出来吓吓她,如此一来她才能编出接近他的借口,而不必像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瑟缩在一旁的角落等待魂魄归西。
  好冷哦,真的好冷。虽说她已经在雨林中度过好几个夜晚了,但从来没像今晚那么冷过,而且雨水从她身边镂空的部分不断地渗进来,由于时间紧迫,他们没时间建造竹墙,只能快速搭好避雨的屋顶。换句话说,除了头顶上那片屋顶和几根支撑竹棚的柱子之外,他们唯一的财产只剩身下那片用树叶堆成的草席,而且还危在旦夕!
  “呃……那个……”原本她想发出一丝声响告诉她身边的男人,她的草席已经被无情的雨水打湿了一半,但他闭上眼、冷漠的表情很快地打消了她的念头。
  算了,她也躺下来睡觉好了,大不了她也学他一样做个面无表情的雕像,没什么了不起。
  想通了之后,雷黛薇放下原本曲着的膝盖,慢慢地躺下。
  好硬的床,睡惯了“席梦思”之类的名床,雷黛薇还真不习惯这种用木头竹板搭成的临时住所,这根本是折腾人嘛!怎么有人睡在这种石头上,还能睡得那么安稳?
  想到这里,她不觉地瞄了身旁的时追地一下,猜想他的出身。这男人好像是万能的,无论是开直升机,或是搭棚子都难不倒他。高耸入云端的大树给他爬起来,也好似踩平地一般简单,野外求生的常识又丰富得吓死人。就拿满山满谷的野果来说好了,他怎么知道哪一种水果能吃,哪一种不能食用?!哪一种药草能够治病,哪一种相反地会致命?简直是太神奇了!
  不过,最神奇的要算是他的定力,像她这种美女陪在身边,他都能把她当成路边的杂草不为所动,到底还算不算男人?
  她持续怀疑着,也持续翻来覆去。这么硬的床和棺材板根本没两样嘛,她左翻右滚就是睡不着,要是她能再躺过去一点点那就好了,至少能从王子那边偷得一些些温暖,抵挡这要命的寒气。
  不过,这却是不可能的事。
  深深叹了口气,雷黛薇认命地将自己的美梦打碎。还是回归现实比较实际,像他这种冰块谁也融化不了。
  她才刚要闭上眼睛,到梦中寻找魔法棒的时候,不期然在脚下瞧见一条红红的东西,抖动着数不清的短足,快速地朝她爬来。
  那个东西好像是——
  蜈蚣!
  “啊——”认清来物之后,雷黛薇克制不住地尖叫,整个人爬起来跳到时追地的身上,死巴着他。
  她是说过希望能变出几只蜈蚣来,但也不必这么准吧!
  “你干什么?”被惊醒的时追地比蜈蚣还可怕地开口,阴沉的眼神警告她最好立刻放开他。
  “有……有蜈蚣!”雷黛薇决定死也不放开他。与其被蜈蚣咬死还不如被他瞪死,至少还死得比较有价值。
  “蜈蚣?”时追地不耐地推开死缠着他脖子的雷黛薇,果然在她席子脚下找到一条巨大的暗红色蜈蚣,正往草席上面爬来。
  他不假思索地拿出匕首一刀刺穿蜈蚣的头部,蜈蚣长达三十公分的身体因这突来的攻击而扭曲起来,经过了一番挣扎之后,才放松身体任由时追地将它丢出竹棚之外。
  时追地也因蜈蚣的放弃而松了口气,他们碰上的恰巧是全世界最大的蜈松了——南美巨蜈蚣。要是不幸被它咬到,发烧呕吐是免不了的,更别提要人命的疼痛。
  “你……可以放开我的脖子了吧!蜈蚣都已经死了,你还想掐多久?”刚解决完蜈蚣的时追地,马上又发现另外一个更烦人的东西——雷黛薇。才不过一晃眼的时间,她的双手又自动回到他的脖子上,巴着他不放。
  “对……对不起。”雷黛薇嘴里道歉,手还是照掐,就怕再有什么玩意儿冲出来。
  “除了说对不起之外,请你顺便也把手臂放下来,我还想呼吸。”早知道就让她给蜈蚣咬死算了,省得麻烦。
  “哦。”不得已,雷黛薇只好将手放下,她还想见到明天的太阳。
  “回到你的位置上去,我说过别靠近我。”尽管他的任务就是靠近她取得晶片,他还是宁可与她保持距离。
  在他冰冷的斥喝下,雷黛薇除了乖乖回到自个儿的草席以外,根本就没有别的办法,而且她的席垫经过方才的混乱,早已绉成一团,变成一堆又湿又脏的烂树叶,根本不能躺。
  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坐着,谁知道什么时候大雨才会停?
  正当她犹豫时,她身后同时射来一道锐利的眼神,接着是起身的声音。
  “又怎么了?”时追地坐起来问。
  “草席湿了。”雷黛薇硬着头皮回答。
  “哦?”时追地瞄了身边的席子一眼,发觉她没有说谎,草席的确是被雨水打湿了,已经不堪使用。
  不错嘛!要是换做几天前她铁定又叫又闹,看来她真的乖巧了不少。
  时追地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从她几近羞怯且略待期盼的眼神猜测她待会儿一定会提出某一项要求,而他等着。
  果然,才不过几秒钟的时间,要求就来了。只见雷大小姐十根手指纹在一块儿,一副欲语还休的样子,像极了古代的女人。
  “我……我想……”一下子变成古人的雷黛薇先做了一个深呼吸。“我……我是说,既然我的草席已经不能用了,而且外头正在下大雨,又很冷,还有一大堆虫子想咬我,然后我又没有地方躲。你能不能收留我一夜,让我睡到你那边?”闭上眼睛咕噜咕噜地说了一串,雷黛薇总算鼓起勇气提出她的要求,现在就看他怎么反应了。
  老实说,时追地实在很不希望给她反应,但又不能不给。她说的也有道理,这场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竹棚里势必又会爬进一大堆想避雨的昆虫或是毒蛇。这次是她运气好,可是下一次呢?谁晓得下次爬进竹棚的会是哪种更要命的东西,他也不可能每次都来得及救她。
  一旦她停止呼吸,晶片的内容便会随着她的维生系统,出现在全世界所有想毁了时族的电脑萤幕上,我说到做到。
  他想起上回与雷汉钟之间的对话,不由得诅咒连连。
  以雷汉钟的个性,万一他的宝贝女儿发生什么不测,他真的会将他的威胁付诸行动,搞得大伙儿天翻地覆。
  现在可好了,他不只得当种马、保母,还得兼当救生员,维护她的小命。
  “过来吧!”他叹口气揽住她的肩,将她搂过来,算是认栽了。
  突然撞进他胸膛的雷黛薇,有如漫步在云端般不住地发愣。他居然答应了?
  雷黛薇还忙着确认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时追地却早已拉着她躺下,准备再次进入梦乡。
  好不容易才回过神的雷黛薇可一点也睡不着,她好兴奋,心跳有如小鹿乱撞,有一下没一下地撞击她的神经,整个人沉浸在他男性的体香之中。
  古人有云:烈女怕缠郎。不知烈夫是不是也是同样的道理?值得一试!
  “我睡不着。”她已经被他的体味迷醉了。“我们来聊天好不好?”雷黛薇兴致勃勃地提出建议,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不怕,国父革命了十一次才成功,她这不过是第一次,还有十次机会。
  “没关系,你不说我先说,我先自我介绍好了。”她决定。“我叫雷黛薇,今年二十三岁,去年大学刚毕业,主修企业管理,本来今年就要到我爸爸的公司上班,但爹地建议我先到处玩一玩、看一看再说。”
  幸好雷老总算还有点脑筋,没让亲情迷昏了头。他敢打赌,雷老若是敢让她到“雷氏科技”上班,没两年雷氏就得宣告倒闭,父女俩携手一起喝西北风去。
  时追地在心里暗暗回应她的话,嘴巴却懒得动。他没忘记白痴是有传染性的,最好别搭腔。
  雷黛薇倒也不介意,继续唱她的独脚戏。十次扣掉一次还有九次,这可以慢慢玩。
  “说说你的事好不好?”在他温暖的体温滋润之下,她的胆子似乎也跟着变大。“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到我的婚宴去?还有还有,为什么你这么厉害,又会开直升机,又懂得那么多野外求生的常识?你直升机上漆的那个符号又是什么意思,我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雷黛薇连珠炮似的提出一连串问题,就是没有提到最重要的一点——晶片。
  基本上他不会回答她任何一个问题,但她最后那一句话引起他的注意;她见过时族的标志,这点就值得推敲。
  “你说你在哪里见过时族的标志,雷老那儿?”时追地边问边觉得不可能,以雷老行事之小心,应该不至于走漏风声才对。
  “时族?”雷黛薇一头雾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想起来在哪里见过直升机上的图腾,是在罗杰的办公室里。”不会错,当时她还很好奇地问那是什么,却被她的未婚夫草草打发过去,当时她不在意,反正只是问问而已。
  原来是罗杰·伦斯……有意思。
  时追地沉下脸来思考其中的关联性,暂时还无法理清之间的关系。按理说,罗杰·伦斯不可能知道时族,除非有人提供他消息的来源,而且那个人必须跟时族很熟,或者很了解时族的事才有可能。
  事有蹊跷。
  淡淡地瞄了雷黛薇一眼,看着她满是问号的眼眸,时追地了解到一件事——这事与她无关。无论雷汉钟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雷黛薇都只是他的牺牲品。她唯一的过失是跟错了老爸,植入了一块棘手的晶片,又不幸跳错直升机而已。
  也罢,看在她这么诚恳的分上,就陪她聊两句吧!
  “为什么逃婚?”时追地反过来问她,将原先的话题岔开。
  雷黛薇被这突如其来的话题慌乱了手脚,话也说得结结巴巴了。“因为……呃……”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支吾应付过去。
  其实她也不必解释,因为她早已是有名的“落跑新娘”。整个盖亚纳的人都知道,“雷氏科技”的千金有个奇怪的特性,那便是容易坠入情网,换言之就是个花痴。只是这个花痴有个更奇怪的习惯——婚前脱逃。而且逃婚的方式千百种,活生生就是电影的翻版,连电影情节都没她逃婚的方式来得刺激,据说她曾经为了逃婚,不惜跳上一辆丧车,搞得丧家以为有人想抢劫棺材,因而大喊救命。
  所以,当雷老找上他帮他女儿逃婚的时候,他一点也不惊讶。比起他的女儿来,雷汉钟更令人想不通,这么多年来他女儿每次逃婚,他都是帮凶,俨然是一对最奇怪的父女。
  但是,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之所以答应雷老的请求,完全是因为晶片,因为族长的命令。
  只是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传说中的花痴扯上边,进一步困在这蛮荒的雨林里罢了。
  “你支支吾吾了半天,到底想出答案没有?”缓缓合上眼皮,时追地不耐地问,摆明了她再不答话,交谈自动中止。
  雷黛薇只得硬下头皮,脸颊配红地吐实。“我也不知道。”她有说跟没说一样。“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逃婚,只是觉得他们都不是真心爱我,所以我就逃了。”
  “他们?你是说,那些不幸被你甩掉的男人?”时追地注意到她用的是复数,可见被她甩过的男人还真不少。
  “嗯。”雷黛薇不好意思的应声,开始觉得对不起那些男人。
  “那么罗杰·伦斯呢?”他是这次逃婚记的男主角。“你也觉得他不是真心爱你?”以往那些男人大多是为了钱娶她,但这次的男主角不同,罗杰·伦斯本身就是相当有钱的人,她实在没有理由再逃才是。
  “可是……可是我觉得罗杰的心思好深沉,虽然他不像以往那些男人一般缺钱,但我总觉得他是为了某种目的才接近我,只是我说不上来而已……”雷黛薇惴惴不安地说明,觉得自己的运气好背,老是碰不上好男人。
  原来她也不是没知觉到看不清事实,难怪雷老会拚了老命帮她逃婚。时追地恍然大悟。
  “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什么不是真心爱你?”稍稍撑开眼皮,时追地又用那双迷人的眼睛看她,一样教她心跳加快。
  “没有。”她从不烦恼那些,反正很快又会有人排队追求她。
  他想也是,她若是曾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也不会是今天这个模样。
  “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这很好理解。“因为一个男人无法真正爱一个白痴,懂吗?”时追地突然大发慈悲心告诉她真正的原因,就怕她还是听不懂。
  雷黛薇果然听不懂,他为什么一直说她是白痴,她念过大学,也通过毕业考试,为何他要这样羞辱她?
  “我不是白痴。”愤恨的泪水在她的眼眶里打转。自从来到这片该死的雨林后她哭过很多次,可是从来没有一次像这回般难过。答案很简单,她在乎他,在乎他的眼光,在乎他对她的看法。她不想在他眼中只是个小丑,她要更多。
  时追地不是没有看到她的泪水,但永远逃避事情的真相,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方法。
  “哭也没用,因为事实就是这样。”他不容许错误就这么被泪水吞掉。“你不妨问问自己,你有多久没有真正用过大脑?有多久时间未曾亲自动手做过一件事?只要想通了,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不是特别严厉的语气,却一个字一个字敲打在她的心坎上,将她自以为是的自信彻底打碎。
  她有多久没真正用过大脑了?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所处的环境不需要她用脑,只要肯花钱,无论是学校的教授或是周遭的同学,哪一个不是争着和她套交情、做朋友、帮她写报告?几年下来,她都快忘了自己原来是有大脑的,遑论是亲自动手,她根本连早餐都不会做。
  他说的对,她是白痴。少了金钱的力量,她只是一个没有生活能力的平凡人,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雷家大小姐。
  不知不觉中,她又掉下泪来。只是这次流的是羞愧的泪水,而非抗辩的泪珠。难怪他看不起她,连她都看不起自己,她会变成今天这样到底该怪谁?
  朦胧的身影在她的自问自答中乍现,那是她母亲柔美的影子。仿佛要攫住她母亲身影似的,雷黛薇碰碰自己的耳垂,确定耳环还安然无恙地挂在她的耳朵时,才悠悠开口捕捉昔日记忆。
  “其实我不是生来就是这么没大脑,而且我也做过许多事。”雷黛薇回忆道,承认自己的低能。“我记得当我年纪还很小的时候,时常帮忙家里烫衣服,或帮客人送衣服,每天都很忙。”
  就和每一个早年发迹于美国的中国人一样,雷汉钟也是以劳力工作起家,只是他的运气较好,找对了方向投资,才有今日的局面。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时追地瞄了她一眼,很难想象她小时候的样子。
  “十几年前,差不多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雷黛薇感伤地微笑,回忆拉得好远好远。
  “之后爹地就改行投资高科技,然后变得好忙。”当然这段期间,她父亲不只投资高科技产业,也尝试做过别的,而且屡屡获利,俨然是胜利女神眷顾的对象。
  “你母亲就是在这段期间过世的?”显然他知道的也不比她少,这又令她啧啧称奇。
  “对,你怎么知道?”她对他更好奇了,他不但什么都会,而且还探知过去,实在是太厉害了。
  时追地懒得理会她崇拜的眼神,对一个不用大脑的人不必解释太多。
  “你母亲是怎么死的?”他颇感兴趣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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