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
当然,如果投公众所好,故意这么写,我就没话说了。不过,我怀疑在小说发展至今天的格局下,让小说流播天下的已非说书人的那张嘴,要再有某些古典名著的好运怕是不大可能,只能是文化快餐的结果。
小说“写了什么”指向主题的永恒及表现的艺术,它衍生出小说的四个特征。特征是感性的,仁者见仁,智者见者,但毕竟可以此为参照物,对小说作出适当的评价,不至于捡起芝麻,丢了西瓜。
小说“是如何写的”则包含四个要素,它们构成小说的内容及形式。应该说,它们是可以学习的,通过训练,是可以掌握其中技巧的。后文将对此逐列章节详加分析,如何立意构思、打磨语言、铺设情节、煅造人物。
六,我所佩服的几个作家
谈论现代小说这种话题实在令人沮丧,各种标尺游移不定,更何况书海无涯,就算把有限的生命全部奉献给无限的阅读,那也是浩瀚星辰间漏下的一束微弱的光。书是读不完的,且如恋爱,还得讲一个缘。所谓缘,大抵是指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风吹得时间遍体彻寒,尘埃扬起,遮天蔽地,所湮没的大师也不知几几。有幸走上祭台的总是少数。而凡人如我,又不懂那些会跳舞的外国字母,只是从译文中感受大师的风采。译文,是一种再创造的语言,如王小波所言,一首《青铜骑士》可以被查良铮先生译成“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亦可被另一位先生译成“我爱你彼得的营造;我爱你庄严的外貌……”。一念及此,甚是惶然。也罢,只能在自己的阅读范围,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谈自己所佩服的几个作家。请原谅我一连用了三个“自己”,在他们面前,我深知自己是何等渺小。
天空低垂,鸟从开满油菜花的金黄|色的大地上掠过。不见头顶的太阳,它似乎正隐藏在蓝色的帷布之后为自己神奇的手笔而低声窃笑。明晃晃的光如洪水洗涤大地,清清爽爽、干干净净,以至矗立其上的树、房屋、矮的小山坡都变成线条生动的雕塑品。它们是伟大的。把书本放下,坐在田坎上,点燃烟,想起少年时那些在田边弯腰耕作弯着脊梁的人,心里澄清空明。
就现代小说而言,我喜欢的洋鬼子不少,一长串。卡夫卡、博尔赫斯、昆德拉、马尔克斯,加缪、劳伦斯、川端康成、索尔仁尼琴、卡尔维诺……这些洋鬼子的书读得其实并不多,只看过他们的代表作,譬如《变形记》、《小径交叉的花园》、《生活在别处》、《百年孤独》、《局外人》、《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伊豆舞女》、《古拉格群岛》、《看不见的城市》。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只读过简单的文字介绍,也想看,下载过电子版,却一直没耐心打开。坦率说,这些大师们的随笔比其小说更能影响我,也许是因为文化背景、译笔以及令人头痛的外国人名等缘故,又或许是随笔直接表达出他们隐藏在小说后面的东西,而我则不必煞费苦心地去与文字捉迷藏。惭愧。
把中国的作家与他们相提并论,应该说并不大合适,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文学起码落后他们一百年。当卡夫卡、博尔赫斯他们放弃以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狄更斯为代表“复制世界”、强调写实的审美趣味及相应表现手法,视线投向个体那幽暗极深处,将矛头从那些浮在河面上的波光鳞鳞处,直指整个世界文明的本质及思想、宗教各领域时,中国的作家们还在左翼、右翼折腾争吵。尽管鲁迅、沈从文、老舍、巴金、矛盾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差不多,但《狂人日记》、《阿Q正传》、《边城》、《骆驼祥子》、《围城》、《金锁记》、《子夜》、《激流三部曲》,只能被视为近代小说,而非我所定义的现代小说。中国的现代小说,我以为是从高行健、王小波、马原、余华等人开始的。当然,我还喜欢贾平凹、金庸、阿城、莫言、沈从文这五个人。尤喜沈从文,他写信给张幼和,“我以为要比那些作家高明一点点”,实在深合我意。
天下莫非我意。
社会渗透一切,且至高无上。个体成为虚弱的代名词,“团结就是力量,力量是钢,力量是铁”。物的膨胀借助“社会”对人的控制,覆盖了个体人的意义。现代文明对人的奴役可谓大矣,而人却不自知。新人类及新新人类,不过是现代文明压断其脊梁挤出来的一团血糊糊的内脏。时尚打着个性、叛逆的招牌铺天盖地。在此森严现在,在一个以白痴为幸以小丑为荣的悲剧时代,我如何确立自己的审美趣味?
潮流所趋,必有可疑处。两种可能,一则是被夸大;二则是人们还远远未曾认识到他的伟大。前者以张爱玲为代表,虽然我在本文第一节即提及《金锁记》,并以为是小说写作者不可不读的几篇近代小说之一,但她太把自己的病态当成才能,我曾在《网人》一文中言,非嫌其从旗袍中抖落下的跳蚤,其笔触太华美斑斓反衬得人物面目的苍白。笔调虽落寞,却只在一口不足尺余宽的井里汲水,情节琐碎,刻薄有余,从容不足,徒有井水之幽与碜骨之寒,而乏大漠孤烟日落长河,更乏了在高山巅将整个自己拎出万丈红尘时意态睥傲的悲怆。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件旗袍,里面不仅会有跳蚤,还有吃人的兽。被它包裹得紧紧的“我”,或许就是最凶猛的一只。
后者是以王小波为代表,他排在我最佩服的十大小说家之首。嘿嘿,我是中国人,我承认,这里有点私心。中国人有个凡事讲十大的传统,这固然不好,却让人在选择之际,费一番思量,如斯,沉淀过滤,却也有点好处。我写小说,也研究它,尽管目前写得并不如何,但自信还能辩出大致端倪。王小波的杂文不咋的,讲的无非是一些常识,靠有趣与机智的语言穿织全文。时过境迁,语境消失,其质地当失去光泽。而小说不然,纵横时空,打破了梦与现实的界限,想像恣意浩荡,色彩瑰丽眩目。文本跳腾、震荡,理性被其精细的大脑一点点筑起,然后近乎顽童式的一把推翻。他虚构出一个真正的小说世界,尽管其表现手法有诲淫辱道之嫌,却因生命力的活泼,而笔直掷向当下人类文明。
不想过多赞美他,我想他也是不会喜欢的。只是希望能看懂其《时代三部曲》的人多一点,而非人云我云,鹦鹉学舌。
我佩服的第二个人是马尔克斯。
他写了《百年孤独》,“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段文学已成为凡小说写作者必有耳闻的经典开头,而他却是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作品变成被人抢购的香肠”的人。尽管其在出版《百年孤独》前,穷困潦倒,每部作品仅能卖上千余本,还差点把这部手稿塞火炉里烧了。他的笔触是从故乡伸出来的,带着热带丛林的魔幻,象征、隐喻、寓意、幻觉等等表现手段与表现目的令人惊叹地揉合在一起,指向权力的最深处。孤独的权力。孤独的作家。
光怪陆离的现实近乎神奇。生活在离我们那么遥远之处是如此令人不可思议,它们天生就是一部部荒诞的小说。《百年孤独》最为伟大处在于它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从开始直至结束,从“布恩蒂亚无视‘猪尾’预言向乌苏娜求婚”,直至阿玛兰塔生下一个有根猪尾的孩子。人背弃了神,去寻找自我,但不可避免自我的失落,并被男人流出的汗水所构建的文明及女人身体的疼痛所产生的欲望,所异化。人,最后只能被飓风抹去。这部神话结构的小说就是人这种生物最深刻的生存状态的写照。孤独的。神谕被密码记载在羊皮手稿上。
我佩服的第三个人是卡夫卡。
生前籍籍无名,死后却被谈论太多,这可真是一个玩笑。他与乔伊斯、普鲁斯特被公认为现代文学的三块基石。现实是荒诞的,痛苦无所不在,并如脸色铁青的神祗统治一切。从未有人把人与时代的关系揭示得这般淋漓尽致。人,只能孤独,并被任何一种存在着的事物折磨,不管其脸上是否存有欢笑。卡夫卡是小说世界里的圣徒,他写出一种深藏在人们心中的恐惧。
“我总是力图传达一些不可传达的东西,解释一些不可解释的事情,叙述一些藏在我骨子里的东西和仅仅在这些骨子里所以历过的一切。是的,也许其实并不是别的什么,就是那如此频繁地谈及的,但已蔓延到一切方面的恐惧,对最大事物也对最小事物的恐惧,由于说出一句话而令人痉孪的恐惧……”读完这段话后,感觉毛骨悚然,冥冥中,正有一种极大不可抗拒的力量躬起脊背,并欲择人而噬。卡夫卡几乎成为每个现代作家的源泉。他的疼痛让我得以清晰地分辩出藏在事物之后那些东西的形状,那些淌着血的东西。
他的小说让我感到害怕。
我所佩服的第四个人是博尔赫斯。
诺贝尔文学奖因未能及时颁发给他而遭到普遍的质疑。这是作家里的皇帝。小说的形式被他推向极纯粹处,其文本所包含的智慧的光泽令人击节赞叹。智慧,而非其他,化成一把冷的手术刀,剖开生命,洞悉其属性,把那些令人目眩并且自相矛盾的事物拼装组合剪裁缝纫,从而把现实与梦合二为一,或者说,从梦的肉体上挑起“现实”这件外衣。
对他而言,文字不过游戏,他从未想勾勒出整个世界,但他随意画下的线条却正好构成了他的肖像。他是不可以学习的,对他的拙劣模仿,而无相应智慧灌入其中,只能导致文本变成一堆空洞的教条。这是一个极有天份并深知自己身居何处的从容老者。他的实践为我指出一条方向,超出“入微”处的细节,在文本上整体把握小说。
我所佩服的第五个人是金庸。
尽管他的笔法走传统的那套,以情节见长,杂揉诸子百家,但武侠小说却是成|人的梦,从这个意义上将他归入现代小说家的行列亦能说得过去。金庸先生写了十四本书,喜欢的颇多,惟《鹿鼎记》一文让我五体投地。
这是个神话英雄死去的时代,从社会最底层走出来的韦小宝却塑造出一个寓言英雄。他不学无术,集痞气、混气、豪气、义气、匪气、流气于一身,纵横庙堂,呼啸山野,更令我愤怒的是,他妈的竟娶了七个老婆。呵呵,韦小宝实是每个中国人的镜子,尤其读书人更当默而察之,时而习之,就算学不来他的泼皮无赖与近乎悲壮的光棍精神,若能领略到韦氏精神胜利法的几分真髓,应该比鲁迅那个要困觉的阿Q精神要好些儿,至少,前者是赢的哲学。
从某种意义上说,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现在这个愈来愈会做秀并在无耻方面与韦小宝有得一拼的老头儿应不为过。
金庸写情节,造人物,实为侠之大矣,算得上中国传统小说流传至今的集大成者。搞现代文学的人在这点上应该拜他为师。
我所佩服的第六个人是昆德拉。
人生是荒诞的,是虚无的。相对于那些技术的、政治的、历史的,人变成一种简单的符号,并没有多少意义可言。
面对这种心知肚明不可能被逾越的存在,你会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卡夫卡选择了极度痛苦,并因不能承受生命之重,文章略显凌乱,固深刻,惜未成体系。而昆德拉操着调侃幽默的口吻,以近乎眼花缭乱的动作不停地按下深藏于小说内部的琴键。在我的印象里,他是惟一一个把小说与音乐两者之间的壁垒完全打通的作家。其文如交响乐,穷尽了“人和世界”的深处。
我所佩服的第七个人川端康成。
这个因疲倦而口含煤气自杀的日本人。或许是没有比死更优美的艺术吧。其文如日本茶道,“和、敬、清、寂”却内蕴“悲、涩、暮”。他咏花时,花不在其心中,他赞月时,他并未思月。虚空绚丽,却无痕迹可寻。
我对他的感觉比较古怪,这个纤细、忧郁的日本人确实把日本文学带上了世界舞台,他注视着美,注视着民族的积淀。
算了,不说他。佩服归佩服,反正不大喜欢。
我所佩服的第八个人是高行健。
不是因为他获得的荣誉,而是他写了什么,又是如何写的。关于《灵山》与《一个人的圣经》众说纷芸,国内不少作家甚至讥其为二流。为此,我在网上搜索了他的全集,一一拜读,许多文章诚如斯言,不过如此。但,这两篇小说是伟大的。一个时代,一种逃亡,人,何等脆弱,“悲怆的诗意就含蓄地藏在对这种普遍人性悲剧的叩问与大怜悯之中”。我曾学习《灵山》的结构及叙述方式,写了篇《网人》。《灵山》的主人公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上不断行走思考,最后结尾于“不知我此时身在何处”。《网人》从一个点出发,经过二十四万字的长途跋涉,穿过一个个主题及故事,最后回至原点。只不过,出发时是长宽高皆有一定的“社会人”,回来已经成了一个个体人,即,网人。人,或许只有成为个体人,活在内心深处,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逃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所谓的“尽兴活在当下”,又何尝不是阴影、幻象、观念、噩梦?
姑且先佩服这几个人,留两个位置等着以后再好好佩服。
还有更多的大师作品不曾有缘拜读。仅就所知的片甲只鳞,妄发议论,徒惹笑话。而我所喜欢的其他几个中国作家,尽管他们有无限的好,但对小说的看法,我们并不一致;而一致者,惜无足够份量的作品垫在他们脚下。譬如贾平凹,商州系列得山水之意,《废都》一文穷中国文人之窘,惜乎江河日下;又如余华、马原,一个未见新作,一个径去教书……没有几个内心疼痛的作家了。
当然,这或许仅是个误会,我的阅读还极有限,未读到那些已被书写出来的好作品。据说刘震云的《故乡》不错,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张炜的《九月寓言》等,也不错,还有新生代的北村、格非、东西、李洱等等。嘿嘿,文学,从来就应该是年轻人干的体力活。对了,我喜欢的作家还有一个人不可不说,那就是王朔。谈不上佩服,瞧他颠覆了语言,颠覆了学院的那套体系就觉得亲切。
白云深处细雨霏,停车与君饮一杯。长江多少辛酸泪,奔流到海已疲惫。小说,究竟何物?蝴蝶飞来,往额头上撞,折身,迅速没入花丛。脸上点点金粉,湿的,不知何时已飘落过一层薄雨。水洼或大或小,呈椭圆状,嵌在马路上。二三幢房子,泥砖灰瓦,错落在一望无垠的油菜田里,香的,令人恍惚。
被水洗过后的世界格外清洁。
注:“小说往何处去”之文参见《网人》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