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间乱七八糟响了一阵子,终于安静下来。
华灯初上时,帷子外面有太医轻声见礼,说是奉皇命而来。司马煜不答话,他们便轻手轻脚的急趋而入,在床边跪下来请脉。
司马煜仄仄的把手腕递出去。
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太累了,需要好好歇一歇。
不知过了多久,太医退下去了。外间天色沉黑,凉风起时,有秋虫清寥的鸣叫起来。
司马煜望着帷帐外跳跃的烛火,渐渐睡意朦胧。
那烛火落在薄透的轻纱上,氤氲成一片,就像细雨中满林的杏花次第绽放了。
那杏花满林里,少女纱衣凉薄,垫了脚去攀折枝头。秀发漆黑如云垂坠,薄袖承露滑下,露出雪白的一段手臂。
漫天的雨水打落下来,就像流玉亭里水雾缭绕的热汤,将人暖暖的浸透了。
柔软,细腻。
有粘腻而甜美的喘息响在脑海中,像是温热的海浪汹涌而起。他急迫渴切的收紧了手臂。
起伏的**堆雪一般,黑发散开了,荇藻似的凌乱在身下。
海浪涨满又退下去。只剩暖洋洋、懒洋洋的餍足。
他小心的抱着怀里的姑娘,手指轻轻的抚开她额前的垂发——他想,这一次自己是能看清的。他略微有些焦灼了。
一定能看清的。
——那是一双沉静的,仿佛在流泪的眼睛。
他情不自禁的去亲吻,他想要问,为什么要哭。他这么喜欢她,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别哭。”他轻声叫着她的名字。可是那两个字像是从他生命中抹去了一般,明明知道,却怎么也无法说出声来。
他确实记得她的名字。他记得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问过的。
他努力的想要说出来。
只有两个字而已,怎么会那么沉。就像西山残垣上倒下的石碑,仿佛一旦揭开了,便是无尽的,再不能卸下的往事。
花好月圆(一)
司马煜心情很不好。
他隐约记得自己做了个梦,可惜醒了之后全忘了。
但基本的常识他还能判断出来——那是一个十分香艳的梦,证据就是此刻寝宫里女孩子们服侍他起床,收拾了被褥后,看他时的那种含了羞涩的,又躲闪又频繁荡过来的微妙目光。
随着他年纪渐长,来自漂亮女人和男人的类似的目光越来越多,司马煜早熟视无睹。
这一天与往常唯一的不同之处,只是他对自己的身体也多了一份好奇。
皇宫里某方面的启蒙教育很及时,对这种事他十分坦然,并不觉得有什么羞惭和难言。因此他只是带着不知从何而来的烦闷,熟睡后的神清气爽,和初醒时一点未消除的懒散,在一众人或者如水或者如火的目光围观下,吩咐备水沐浴。
泡在热水里的感觉很舒坦,司马煜张开手臂靠在木桶沿上。
常年锻炼,他的身材很好,手臂修长,肌肉结实,胸膛宽厚。朦胧水汽里,他明明意态懒散着,却又像一只凶猛的鹰隼展开了羽翼。
剥去贵族闲雅衣装修饰出的温文含蓄,少年身上有一种赤_裸的饱含力道的美。那风流与传言中不同,令人面红耳赤。一旁服侍的女孩子们都有些心神动荡。
对少年皇子身边的宫女而言,这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机会。
事实上本朝每一个太子在迎娶太子妃之前都已经有了庶子。如果不是司马煜太迟钝,詹事府选送来的宫女现在大概已经有人先于太子妃,在东宫里有了名分。
一步登天的机会就在面前,少有人不会心动。
但是没有人能弄明白太子心里究竟有些什么弯弯道道。就算是从小服侍他的忠仆,幸运的躲过了他全部闲来无事的、或者刻意令人丢饭碗的整蛊,不时从他哪里得到赏赐和褒奖,也没有一个敢说真正明白他的喜好。
但这个人确实有自己的喜好,并且他的喜好明确又顽固。
当他不喜欢一样食物时,哪怕你饿他一天再端过来,他也绝对不会碰一下。但是就算他喜欢,他也未必肯吃——他好像连喜欢的食物也要分成玩赏的和实用的。
之于女人也是一样,他不吝于欣赏和发现。似乎还很乐于观察,但让他有冲动,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詹事府送来教他人事的宫女也曾试图挑逗他,在朦胧灯火下当着他的面脱去原本就不怎么蔽体的纱衣,露出丰腴性感的肌体。彼时他就安静在一旁看着,虚心并且细致,简直可以称得上饶有趣味。
可是当那宫女将衣服脱尽了,上前宽解他的腰带时,他十分明确的说了一句不君子的话,“别碰我,站远点。”
——他只是好奇,求知欲驱使他想要看。恰好有人免费大放送,他就顺便看了。
看了还不想负责。那宫女白赔了名声,被送走时目光有多哀怨,东宫的姑娘们至今记忆犹深。
此乃前车之鉴。
太子面皮虽好,但真心不是她们可以交托的良人。纵然是摆在面前的金山,也不是谁都能染指的。
而司马煜完全不把女孩子们的心事放在眼里。
因为他在回忆前一夜的梦。
他知道那梦里必然有一个女孩子令他心动。她必然就是说起太子妃时令他憧憬的人。可是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所回忆的全是之前看到过的,绣在锦屏上的图案。他想,究竟是怎样的姑娘,可以让他愿意去做出那么……那么不自然的事?
他心神散漫的,不那么在意的搜索着。
直到在清晨浮动着的似梦似醒的雾气里,他意识到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的面孔,其实全部都是同一个人。
司马煜迅速的从水里站起来,带起不小的水花。水珠顺着肌肉的纹理滚落下来,他就这么湿漉漉的□着从水里走出来。
殿里女孩子们下意识的红了脸。
而司马煜镇静的开始更衣。
他一点都不喜欢她,他想。但是不可否认,这姑娘正是太子妃最合适的人选。他没有必要过于抗拒,反正他又不用见天儿的耗在后院里,跟谁还不能过一辈子。
尽管不承认但愿意屈服于自己的渴望,这很好。
可惜司马煜好像忽视了一件事——就算他愿意了,也得姑娘能跟他过一辈子才行。
卫琅要回来了。
这个不靠谱的孩子外出游历了近三年,只在头半年的时候写了一封信,通过阿狸镇守益州的叔祖寄回来,其余时间音信全无。但偏偏就在阿狸将及笄出嫁的时候,他再次传信回来,并且宣称将在九月重阳随阿狸四叔返回建邺。
最高兴的要数阿狸家老太太。
老太太高兴并不单单因为她喜欢卫琅这孩子,还因为她不想将阿狸送进东宫。
而她不愿意阿狸当太子妃,也不单单是因为“王家不稀罕太子妃”,实在是因为这孙女儿就在她膝下长大,她什么秉性本事老太太都一清二楚。
生了只羊,就别指望她能在狼窝里呼风唤雨——老太太的人生哲学很诚实,也很实在。
在阿狸从台城回来的第二日,老太太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阿狸。
“阿丑是个好孩子。”老太太说,老人家的眼光总是毒辣的,“你们两个很般配。等他回来,你们就定亲吧。”
阿狸懵掉了。
这转折来得太突兀,在她弄明白祖母说的是什么之前,她就已经在老太太跟前跪下了。
这似乎还是除了不得不跪的情形外,她第一次在什么人跟前跪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跪下了,真跟无数小说电视剧所描述的那样一般,当你明确的知道自己要忤逆一个长辈的时候,当你明确知道自己要辜负她的善意的时候,你就这么自然而然的跪下领受惩罚。
因为你必定是要忤逆和辜负她的。
阿狸甚至什么话都没说,老太太就已经明白了什么。
“怎么回事?”
阿狸的蠢笨和不知变通,就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了,“我跟阿丑……”
老太太开始咳嗽。
阿狸忙上前去帮她顺气。
老太太一边咳嗽,一边就气喘吁吁的说:“阿婆是瞧着,阿丑这孩子欢脱,你跟他在一块儿开心,什么事都不用愁。不过这事也得你父亲定夺。你也不用急着答复,回去仔细想想再说——阿丑还没回来呢。”
阿狸:……
她阿婆意见也表达了,台阶也给了,阿狸还能说什么?
“是。”
“跟阿丑这孩子说话啊,总觉得什么烦心事都能消散了。心情一好,就觉得自己能多活几年。他能给我当孙女婿,说不定阿婆能长命百岁。”
阿狸:……别威胁人啊阿婆。
“阿婆不老,一定能长命百岁。”
老太太就笑起来,“嗯。”
作者有话要说:总之还是半章……
我发誓我没有在拖戏,只是不把卫琅和谢涟交代了,总觉得各种半途而废啊T__T
然后掉收了,泪奔……为什么日更会掉收?我需要深刻检讨,请大家把不满都说出来,不要偷偷的删收藏啦!
花好月圆(二)
老太太说让阿狸仔细想想,是真让她考虑清楚。
九月初九重阳节,皇后又在台城设宴,老太太就没准阿狸去。只让阿狸娘带上阿萝。
阿狸娘也觉着老太太这处置是妥当的。阿狸跟太子那次碰面太天雷地火了些——该怎么讲,就好像三生石上刻定了姻缘,蓦然间遇上了那个人。甚至不用说一句话,便明白就是他。那三度回首不由自主又不约而同,令一旁看着的人都要跟着相信爱情了。
固然美好,却欠缺大家闺秀该有的庄重和矜持。落在有心人眼里,只怕要陡生是非。还是得避一避嫌的。
因此皇后没说非带大女儿去,阿狸娘就大大方方的带上了小女儿。
而老太太虽不知道阿狸与司马煜相遇的情形,但阿狸选在那个时候做了错事般跪到她跟前去,分明就是承认有了私心。老太太何其见多识广,自然当即就猜了个十有□。
必然是一见钟情了。老太太想,阿狸这性子的姑娘,偏偏一见钟情了,还是对太子那种混小子一见钟情。这不是造孽吗。
——孙女儿是自己看大的,有多呆多傻多死心眼儿,老太太最清楚。
若她懂得变通,老太太还能仗着自己是过来人,告诉她这种感情不靠谱。青梅竹马的情谊才值得珍惜,嫁人还是得嫁彼此知根知底的,不然会死得很惨什么的吓吓她。
但阿狸这孩子,大概就算明知道你说的是实话,也只会跪在地上闷不作声的听你说,随你罚,但是绝不认错,死不改悔吧。
老太太也很犯愁,不准阿狸再往台城里去的同时,她也在努力说服自己——当太子妃多风光啊,那可是日后的皇后。何况太子虽混却不蠢,应该不会慢待阿狸……吧?
可惜在顽固上,老太太也是家长级别的。
她就是有道德洁癖,看不过眼的人一辈子都看不过眼。何况她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曾眼见着自己最仰慕的人被背叛和摧毁。她深知一旦卷入皇位争夺,那泥潭里会如何的浊流席卷,将干干净净的人也一并拖下去,搅碎或者玷污。
如今局势也许已经好了,该遭报应的人也都不在了。但想到曾经发生的事,老太太就半点儿都不想跟那一家子扯上亲。
只能让阿狸考虑再考虑。且先拖到卫琅回来再说。
可惜卫琅没来得及赶回来。
倒是左佳思上门来送重阳节礼。
这一回阿狸和左佳思终于不再互相亏欠什么,但很奇异的,自那次阿狸去见左佳思,两人就一直没断了来往。
左佳思说的很直接,“不知怎么的,总觉得在哪里见过阿姊。第一眼看到就喜欢。”
这一回似乎是左佳思不依不饶的贴过来,终于与阿狸成了闺中密友。
阿狸记忆中她一贯是骄傲的,你不理她她便也不看你。被她这么主动的亲近,还真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话又说回来,她们两个一贯是投契的,初夏傍晚一起坐在檐廊下面看星星,手持团扇扑流萤,或者面对着面聊天聊到同榻睡过去——如果没有司马煜,她们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关系。
而如今终于真的成了这样的关系。
有一种很微妙的圆满感。
左佳思送来的东西总是很实惠,都是吃的。这一回还捎来了禾花鱼和螃蟹,“东西不多,阿姊吃吃看。”她总是这么说。
阿狸还记得春末的时候她采了一篮子地梅来,两个人就坐着檐廊下面边吃边聊,弄得满嘴红汁。
算起来,她也有四五个月没来了。
聊起来的时候——
“已经开始绣嫁妆了。”左佳思就略有些羞涩的解释,“我阿嫂都不让我出门。”
“啊……”阿青也到这个年纪了……阿狸是完全没感觉到。
说真的,根据二周目的经验,阿狸觉得跟她定亲的那个男人很不靠谱——无能,没有担当,把她当货物观望掂量。是个很典型的小男人。但是……果然就算是闺蜜,这话也不能说的吧。
阿狸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阿姊瞧,满手都是针眼。”左佳思急着转移话题,就十分夸张的给阿狸看,“嫁衣绝对是新嫁娘的指尖血染红的!”
阿狸:……虽然心态积极了不少,但她果然还是个囧孩子啊。
“你啊,针线活还是做不好吗?”
“……可,可是我会挖笋子哟。”这姑娘总是能转移视线,找到自信的地方,“再过两个月,等天寒笋子肥了,我给阿姊刨冬笋吃。”
阿狸忍不住就笑起来,“你还是先把嫁衣绣起来吧。”
要出嫁的姑娘了,阿狸自然不能留她太晚。早早的就催她回去。
也知道,这一回之后,想在见她大概就很难了。
建邺城外最近有些流寇,不那么太平,阿狸便令人套了车送她回去。
但是那辆车一直没回来,傍晚的时候才有家丁回来报信——车子被流寇劫持了。
偏偏阿狸娘入宫也久不回来,阿狸只好匆忙赶去找她阿婆商议,好派兵去救人。
花好月圆(三)
而这个时候,卫琅已经从守城门的郎将手里接了一对巡城的护卫,追赶去了。
在混乱中消息很容易传错。卫琅在路边酒肆外歇脚的时候遇上了回城报信的家丁。家丁没有读过书,回话毫无重点,卫琅只听明白了“大女公子”与“被劫持”两个关键词。
阿狸四叔顺道去拜访剡县的好友,没有跟卫琅一道回来,这个时候只能卫琅自己拿主意。
而卫琅的做法是,选一个家丁回复报信,自己就近进城,拿刀比着郎将的脖子,逼他立刻签手令调护卫出来。守门郎将手里能有多少兵,卫琅也只调出十二个人来罢了。
加上他和护卫,也只有十五人。不过这也就够了。
建邺城附近没有太多适合落草的荒山野岭。富庶之地,杀人越货的必要也不高。卫琅估计流寇也不错二三十人的团伙。
他自己能以一敌十,再略用些疑兵之计,还是有很大胜算的。
当然卫琅虽然是个杀胚,却不是没有谋略的莽汉。促使他这么粗疏的做出决定的,恰恰是他对贼匪的了解。这三年里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这些人打交道,他很清楚一个姑娘落到他们手里会有什么下场。他拖不起。
这是建邺暮秋的傍晚。
荒草没膝,凌乱的生在郊外野岭上。太阳即将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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