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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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禁忌-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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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梁了。凡属此类事,都禁忌孕妇近前观看。据说,打井时,孕妇要靠近了,这口井就肯定白打了,不是打不出水来,就是打出的水是苦的、咸的,不能食用。建灶、上梁,过去都是很慎重的事,灶有灶神,梁有梁神,如果被孕妇的秽气冲犯了,人家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在一家之中,锅台、窗台、磨台这三处是最重要的地方了。这三处最忌孕妇坐。孕妇或许可以在这些地方的旁边干活,但累了,想坐一坐,是不行的。孕妇的秽气会污染这三处要地,使全家“霉气”。东北汉族还忌讳孕妇到酱缸跟前。过去,做酱也是农家普遍重视的事情,有许多禁忌。下大酱时,酱缸上要系红布条,酱缸忌挪动等。因为在生活水平很低的农家说来,酱是一年中重要的副食品。因为相信孕妇不洁,所以,也不让孕妇接近酱缸。
  (6)忌接触巫事
  由于冲犯的忌讳,禁忌孕妇接触许多事物,而孕妇本身也怕被巫术所伤害。江苏民间俗信,认为雄黄精会有“转女为男”的巫术力量,因此,妇人怀孕,常将雄黄精佩在身畔。若想要女孩的,则避忌之。旧时,民间不理解怀孕生男生女的道理,尝以为胎儿的性别决定于临出生的一瞬间,或者决定于出生时的那一瞥。因此担心会被人使用巫术的力量“栽花换斗
  “,将男孩换成女孩,或者将活胎儿变成死胎儿。旧时,广东东莞一带民间有一种”打席“的习俗。”打席“又名”打胎“。某家有了病人时,经过百般治疗,不见好转,便会怀疑病人将死。根据转世再生的迷信观念,又认为病人会投胎到别的人家。这时,就要运用”打席“的巫术,把病人投胎的去路断绝,使病人的灵魂重新回到病人身上,使其好转过来。”打席“的时候,请邻居老媪数人,各人拿卷成一捆一捆的席子,携带香烛冥纸,来到十字街头土地神处。先焚化香烛冥纸,然后大家一齐动手,把席在地上用力乱拍乱打。从土地神处一直打回家中。沿途还要不断地叫着病人的名字。是一种叫魂压惊的法术,俗以为,这样做后,便可把病人投胎的胎魂打下追回。所以当地孕妇最忌见着此事,惟恐腹中胎儿真的会被打落而致流产了。
  第三部分
  第40节 执炊禁忌
  俗话说,“妇女围着锅台转”。这是旧时妇女家庭活动的真实写照。一般中国人的家中,多是妇女执炊。但是妇女有了身孕之后,在执炊做饭方面也就有了许多禁忌。
  (1)忌砍柴夹住斧子
  基诺族孕妇砍柴,忌把斧子夹在柴中间。又忌采摘白参、黄色菌、独朵的鸡棕。背柴时,忌把竹子柴和树木柴背在一起,否则会难产。
  (2)忌用草绳升火
  台湾俗信,孕妇要动手烧灶煮饭时,忌讳使用草绳起火,因为草绳一绺绺的形状,类似鹦儿的垂涎。如不避忌,恐怕将来生的婴儿会有不断垂涎的毛病。
  (3)忌切肉、鱼
  浙江一带孕妇做饭时,忌切肉、鱼,否则,以为胎儿会皮肤破裂,或者四肢畸形,五官不端正。
  (4)忌煎焦食物
  民间还忌讳孕妇在锅里将鱼、肉、蛋等食物煎焦炒糊。否则,将来生下的婴儿身上会有烧烂的疤痕或黑痣。
  (5)忌烤肉食
  俗以为孕妇烤肉会生烂手脚的孩子。
  (6)忌胳肢窝夹葱
  河南郑州一带有此禁忌,据说恐生下的孩子得狐臭。
  以上执炊禁忌,都是将执炊中各类现象与胎儿的未来相互联想,由此大约可以推断,此类禁忌最初可能是由孕妇本人心中生发出的某种禁忌思想,经过传播、递继,造成一定影响,而成为一方一地之习俗的。
  饮食禁忌
  民间俗信,胎儿的成长,以及日后生下小儿的形象、禀性,都与孕妇的饮食有关。因此孕妇的饮食一定要注意,不能吃下影响胎儿健全发育或会造成日后小儿某种缺陷的食物。这方面禁忌,主要有以下几处。
  (1)忌想吃的吃不到
  据信,孕妇想吃什么实际上也是胎儿想“吃”什么。这时一定要让孕妇吃上她想吃的东西,而且,最好是让她吃足吃够。否则,怕胎儿在腹中急出红眼病来。
  (2)忌食兔肉
  这一禁忌,在中国流行最广泛,也最久远。意思是恐吃了兔子肉,胎儿会像兔子一样长一张“豁嘴”。《论衡?命义篇》云“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可知汉代已有此俗信禁忌存在了。熊伯龙曾在《无何集》中发问道:“世间缺唇之母,皆食兔乎?”这是不同意此一禁忌的疑问。无疑,熊伯龙的质问是有道理的,食兔和缺唇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然而民间却也不光是认为食兔一项可导致生子缺唇的。河南一带还有孕妇跳豁墙,或在门坎上劈木材,都会导致生孩豁嘴,缺唇的习俗禁事。其中反映的都同样是民间的一种“同类互感”的巫术迷信思想。
  (3)忌食驴、马肉
  这一禁忌也是流行很广的。据说孕妇如果吃了驴、马肉,会使孕期延长。就如驴、马的怀胎期一样,会超过十个月而到十二个月。这当然是令人不安的。这种“食驴马肉,令子延月”的俗信,医圣孙思邈曾经在其著述中提到过。可见这一习俗禁忌早在唐代就已经广泛流行于民间了。
  (4)忌食羊肝、羊肉
  古俗。据说孕妇食羊肝,令子多厄,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5)忌食糯米、鸡肉
  古俗。据说孕妇食糯米、鸡肉,令子多生白虫。
  (6)忌食鸭肉
  古俗。据说孕妇食鸭肉,令子倒出。
  (7)忌食鱼肉
  河南一些地区,有孕妇禁食鱼肉的习俗,据说会使婴儿皮肤上生鱼鳞刺。古代有禁忌孕妇食干鲤鱼的习俗,以为会使生下的孩子多疮。
  (8)忌食狗肉
  黑龙江一些地区孕妇忌食狗肉,否则,将来生下的孩子爱咬人,吃奶时爱咬奶头。河南也有孕妇禁食狗肉的习俗。豫东虞城县一带尤忌妇吃黑狗肉。据说孕妇吃了黑狗肉,会化胎、流产。旧时汉族未生育的妇女也禁忌食狗肉,以为狗肉不洁,食之日后有孕时会导致难产。
  (9)忌吃熊肉、獐子肉、獾子肉
  鄂伦春族孕妇禁忌吃熊肉、獐子肉,否则会流产。鄂温克族孕妇禁忌吃獾子肉。台湾泰雅人孕妇禁食动物血和内脏,否则以为会流产。
  (10)忌吃田螺、牛肉
  畲族孕妇禁忌吃田螺和牛肉。
  (11)忌食豆酱、雀肉
  古俗。据说孕妇食雀肉和豆酱,令子满面多雀斑黑子。如食雀肉和酒,令子心淫情乱,不畏羞耻。
  (12)忌食虾米
  古俗。据说孕妇吃了虾米、鳝鱼,令子喑哑。俗间也有说是吃狗肉,或其它畜、禽肉,令子无声喑哑的。各地禁忌不同。
  (13)忌吃螃蟹
  江浙、台湾一带有此习俗。据说孕妇吃了螃蟹,会使胎儿横生难产。据说宋代已有“食螃蟹,令子横生”的记载。可见此俗亦颇久远。
  (14)忌食鳖肉
  古俗。据说孕妇若食鳖肉,令子短项。此是出于老鳖常将头缩进龟壳中的联想。
  (15)忌吃异常鸡蛋
  河南郑州一带,孕妇忌食异常鸡蛋,如鸡因缺钙而下的“软蛋”,或杀鸡时从鸡肚中扒出的未成熟的小鸡蛋等。俗以为孕妇吃了这些蛋会流产。
  (16)忌吃辣椒
  河南一带,有孕妇忌吃辣椒的习俗。一说是恐怕将来生下孩子烂眼圈、害红眼、长眼疮;一说是恐怕将来孩子脾气火爆,性格毒辣。
  (17)忌食桑椹
  古俗。所说孕妇食桑椹,令子倒出。
  (18)忌食梅、李、梨
  古俗。以为孕妇食梅、李子,令子目青失明。梨性寒,孕妇亦忌食用。台湾高山族孕妇及丈夫不吃并蒂果实,并生野菜和桔子(桔子多瓣儿),忌怕生双胞胎、多胞胎。
  (19)忌食豆酱和茴香
  古俗。以为孕妇食豆酱和茴香,会导致坠胎。
  (20)忌吃鲜姜
  这一禁忌习俗,也非常普遍。见鲜姜外形“多指”,恐孕妇食后生下的孩子有余指。据说东汉张仲景已有“妊妇食姜,令子余指”的记载。可见此俗流传是很久远的了。又因为姜有辣性,所以又以为孕妇食后,会得眼疾。还有的因姜可以散气,便说孕妇食后,会导致散胎、流产。总之姜是孕妇严禁食用的。
  (21)忌食生冷物
  俗以为,孕妇不能吃生冷食物,不能喝凉水。否则会闹肚子,影响胎儿生长。古时也有“妊娠食冰浆,绝胎”的说法。
  以上孕妇饮食禁忌主要是从食物的性能,包括外形和内质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这一角度进行的考虑。其依据无非是“同类互感”的俗信原则,担心对胎儿或者孕妇会造成灾难祸患,所以要禁止食用。其中有些食物禁忌甚至被医家所引用,这是因为中国自古就有巫、医不分的历史。中国的医术很多都是心理上的医治同药物上的医治并举同用的。有时下一味药,或者减一味药,究竟是物性方面的考虑还是理性方面的考虑连医师自己也很难说得清楚。此风至今犹存。民间用药很可能由于药名的谐音、语义的忌讳而导致禁用此药。据河南鹿邑县同人讲,当地民间医师为孕妇用药,就忌用“虫退”(蝉蜕)、“丹皮”、“无寸”(麝香)、“班毛”(斑蝥)、“红娘子”等等。其中的意义,多是出于药名的忌讳,怕对胎儿不利。严格地讲,这也是一种禁忌习俗的反映。当然,从药性来讲,对孕妇的病或胎儿不利的也有忌用的,比如含麝香的药,孕妇禁用,就是有科学道理的,这不是有关信仰而是有关经验的。这种禁忌不属于我们所谈的范畴。
  另外,出于冲犯的观念,孕妇还禁忌吃食诸如礼饼、喜果、冬瓜、冰糖、酒菜等等有关嫁娶的喜物,以防“喜冲喜”,对人对己都不吉利。还忌讳孕妇吃食用以祭神的酒饭。佤族禁忌尤严,不仅孕妇忌食祭品,就连孕妇的丈夫也要受此禁约。这是怕孕妇不洁的身体冲犯了神明,给大家带来不幸(这方面的内容还可参见本书“婚姻禁忌”和“祭祀禁忌”等有关篇目)。
  第三部分
  第41节 胎教禁忌
  胎教的观念源于物事间相互感应的观念。《周易》中就有阴阳二气相互感应的思想表述。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观察到“铜山西崩,洛钟东应”的现象,又看到母子之间有许多类似之处,所以相信母亲的言行举止会直接影响到胎儿,因而要求母亲在怀孕期间的一切行为必须谨守礼仪,给胎儿以良好的影响,这就是所谓的“胎教”。
  “胎教”一词汉代或汉代以前就有了。汉?贾谊《新书?胎教》云:“周妃听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独处不倨,虽怒不骂,胎教之谓也。”(转引自《辞源》“胎教”条)从这里看,当时的胎教已经注意到了要以母亲的行为影响胎儿将来的身体和禀性等诸多方面。汉?刘向《列女传》中也有这类记载,据云:“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书、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德过人矣。”不过,这里的记载都是以儒学礼教的规范筛滤过的民间信仰了。有许多原始意义的胎教信条,很可能因儒家不语“怪、力、乱、神”的缘故而未能收录记载下来。
  到了北齐,胎教的规约更进一步详尽。据徐之才《逐月养胎方》云:“一月,宜食大麦,毋食腥辛,不为力事,寝必安静,勿令恐畏。二月,毋食辛臊,居必静处,当慎护之,勿惊动也。三月,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勿悲哀、思虑、惊动。四月,当静形体,和心志,节饮食。五月,卧必晏起,沐浴浣衣,深其居处,厚其衣服,勿大饥,勿甚饱,勿食干燥,勿自炙热,勿大劳倦。六月,身欲微劳,勿得静处,食甘美勿太饱。七月,居处必燥,饮食避寒,勿大言,勿号哭,勿薄衣,勿洗浴,勿寒饮。八月,和心静息,勿使气极,勿食燥物,勿辄失食,勿怒大起。九月,勿处湿冷,勿着炙衣,不可转侧。十月,但俟时而生。”其中“三月,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一点,透露出古人相信“妊娠三月,未有定象,见物而化”的思想,这种思想现今仍存在于民间。郑州现时流行一种说法:妇女怀孕后,先吃一只公鸡,可生男孩。又说孕妇吃鸡蛋生女孩,吃核桃生男孩。唐代医圣孙思邈也在《千斤方?养胎论》中指出:“旧说凡受胎三月,逐物变化,禀质未定。”这里边都含有胎教还可以通过感化而影响到胎儿性别的意思。这就是比较原始的感应巫术信仰了。其实,胎教本身,说到底,就是一种巫术信仰。像上文我们提到的孕妇禁忌,包括孕妇饮食禁忌在内都有胎教的性质,也都曾被引入一些礼教、医术书籍中去。只不过有些属于道德行为规范的,其巫术性质不大容易觉察,而那些能令孕期延长,或者能够造成胎儿发生异常变化的,其巫术性质更明显一些罢了。巫术可以分成两种,一类是积极的法术行为,如“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宜食大麦”、“居必静处”等等宜行的主动性行为;另一类便是消极的禁忌行为,如以上所谈到的一切忌戒的避讳行为。
  中国人历来重视开端、伊始,所以在重视子嗣方面,尤其重视胎教。据《大戴礼记?保缚》从“胎教之道,书之玉板,藏之金柜,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可见胎教是非常重要的。只是胎教有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之分别。在于上层文化中的胎教其礼教意味太浓,其中的禁条已远非民间的禁忌习俗信仰,而几乎成为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思想意愿要求规范子嗣德行模式的一部“法典”了。如果说民间也有民间的胎教,下层文化中也有下层文化的胎教的话,那就是以上我们谈到的那些孕妇禁忌,它们真实具体,并且客观上也是一直流行在民众之中的真实思想。这种分别也是自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为,文化际、层次不同的人,对子女的希望和要求,也确实存在着差异和区别。
  小结
  孕妇禁忌带有一种妇幼保护的性质。不过这种妇幼保护完全是为男子着想的,是为男子的子嗣递继、宗族传承着想的。妇女的利益只是其的附属成分。由于这种性压迫、性歧视、性偏见的根源的存在,孕妇实际上并不是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行使禁忌的。各种禁忌实际上对孕妇形成一种更加密不透气的禁锢氛围,孕妇在此间并不能感到有执行了禁忌后的坦然,相反,她们常常为不能够完全地、正确地、严格地执行那繁多博杂的禁忌而感到恐慌和紧张。事实上孕妇不是在享受优待,而是如身陷囹圄,处处不得伸展,不得自由。单是饮食方面的禁忌就几乎剥夺了她们享受任何新鲜、特别口味的权利,除了主食,家常饭外,其他食物几乎一概不能品尝了。这难道不是一桩苦事吗?行动、视觉方面的禁忌就更苛刻而带有蔑视的意味。所以,总的来说,对孕妇的禁忌乃是一种妇女压迫的表现形式。从这里不难看出旧时中国妇女卑贱的社会地位和所经受的苦难折磨。如今,妇女的地位提高了,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政策,妇女在怀孕期间得到了真正的科学的人道主义的保护,一些陈旧的无理的禁忌事象已经逐渐地被人们抛弃了,有些甚至已经早被人们遗忘了。
  第三部分
  第42节 分娩禁忌(1)
  分娩是婴儿脱离母体,降生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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