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三名负伤的大汉,一听到“无情”二字,连呻吟都吞回喉咙里了。
断手的拾手,妙目的遮眼,两颊淌血的捂住双耳,溜之大吉——事后他们只有庆幸……
幸亏那天出手的不是无情!
一要是无情亲自出手,他们要想活命,只怕也是下辈子的事。
铁剑与铜剑,便在此时与无情及两位师兄分手的。
无情亲眼目睹这一切事情。
他看出顾惜朝、黄金麟与文张三人之间表面是共同对敌,内里勾心斗角。顾惜朝想借灭“连云寨”来巩固自己的地位,突出自己在朝野间的成就;黄金麟是牧乱总指挥、文张是敉乱督察使,一受命于天子,一为傅丞相效命,各有争功之心。
游天龙更是连云寨九大当家之一,后来背叛了戚少商,无情劫持他,便是要从他的口中,了解戚少商是怎么一个人,连云寨是怎样的一个组织。
而今,他又从这三个连云寨“叛徒”的行为里,明白了连云寨今昔作风的对照。
他吩咐铁剑与铜剑“处理”那三个欺压百姓的人,而他自己,决定带金剑与银剑,去做一件事:
追刘独峰!
——戚少商不该被捕。
很多汪洋大盗,穷凶极恶的人,看到无情,知道他手段冷酷,处事狠辣,都吓得双脚打颤,就像老鼠遇着了猫,能逃得了性命己算徼天之幸。
可是无情只杀该杀的人。
他知道戚少商并不该死。
他更加明白,只要戚少商一旦被押回京师,则非送命不可——傅宗书要他死,谁也保他不住。
所以他要去追刘独峰,希望能说服他,劝他放走戚少商。
——刘独峰会答应吗?
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能追得上刘独峰吗?
无情全无把握。
但是他只知道一点:该做的事,便一定要去做。
虽然,他跟戚少商并没有交情,也不想有刘独峰这样的敌人!
追踪刘独峰,绝对是件吃力而不讨好、而且容易毫无结果的事。
刘独峰出身世家,贵为望族,养尊处优,锦衣美食,就算早年行走江湖,也是仆从如云,华厦香车,声势浩大,排场威皇,但这一次,刘独峰几经艰辛,方才捕获戚少商。身边六名高手忠仆,折损其四,显然使到刘独峰深自警惕;无情沿着刘独峰必经之处,已然追出两百余里,仍是全无刘独峰一行四人的踪迹!
无情深知刘独峰一向讲究排场气派,而且出身贵介,但他毕竟是捕快中最卓绝的前辈人物。如果刻意要避免招摇,隐蔽身份,除非是三师弟追命亲至,否则,要追搜出他的行藏,只怕希望甚渺。
无情并不气馁。
他又追出百余里。
无情本身功力甚弱,轻功虽高,身法再快,但借无长力,以他来追踪刘独峰,自然无法持久;一般情形,都是由金剑和银剑用竹竿架负他赶路,金、银二剑还是孩童,内力也并不深厚,无论再怎么快,也打了折扣,而且时时需要休息。如此一来,无情心中难免怀疑,可能自己已被刘独峰一行人所远远抛离了!所以,他更不分昼夜的疾行赶路,一路追查,但仍旧音讯全无。
无情在逼于无奈的情形下,做了一件事。
他要金剑和银剑,在每一处衙门官府,出示“平乱玉佩”。
“平乱玉佩”是御赐的玉块,四大名捕曾跟随诸葛先生为朝廷立过敉平大功,所以四人手上,都有“平乱玉佩,一旦将此玉块出示,地方官员和军队,一定要给予最大的配合与调度。四大名捕在江湖上行走,一向极少用到“平乱玉佩”,不想仗兵权官威行事,反教江湖中人看不起。
无情这次动用“平乱玉佩”,只是打听一件事。
——可有发现刘独峰的行踪?
无情算准刘独峰返京路途,原以为一定会有所发现,但一无所获。他只要出示“平乱玉佩”,大小地方州乡官员,莫不俯首听命,明查暗访,尤其六扇门中的捕役衙差,本来就对“四大名捕”久闻其名,而今知道无情亲自重托,都四出侦察,望能受无情器重,立功扬名,不过,到头来,仍是白忙一场。
——刘独峰究竟去了哪里?
无情经过一番深恩,知道刘独峰生怕戚少商的党羽好友来救,提防铁手或自己出手谋救,所以隐伏行藏,使人无法追查得知。
自己乔装打扮,昼伏夜行,倒非难事,但是要押着一个身怀绝技的独臂犯人,要完全避人耳目,决非是件轻易事。
——刘独峰是用什么办法来遮掩行藏的呢?
不管他用的是什么办法,以刘独峰惯于享受、安于逸乐的性子,如此藏伏赶路,都是一件大逆常情的事——刘独峰为安全计而出此下策,坚忍负重,无情是十分佩服的。
这使得他益发坚决要查出刘独峰的下落。
他本来要追捕周笑笑和惠千紫一事,反而耽搁了下来。如此行行重行行,已赶了近五百里路,超过了七日的行程,仍是一无所获,倒是刘独峰初时追缉戚少商等人的讯息,许多人都能提供,但对他回返的行程,却无人知晓。
——难道这一行人在空气中消失了不成?
第五十四章蚂蚁记
这一日,无情来到比较靠近碎云渊的一处叫做土坑的地方,这小镇只有五。六百户人,以种稻麦为生;此处啬夫里吏,极少入城见世面之故,孤陋寡闻,连四大名捕是什么人,只怕也没听说过,问起刘独峰这一行人,他们倒有讯息。
他们有的却是昔日刘独峰刚到的时候,攻破毁诺城,追击息大娘等人的消息。
这儿一带的人对毁诺城的女子显然很有好感,对刘独峰“助纣为虐”覆灭毁诺城的作为决不予好评,只不过这一路上,大多数的人都“敢怒不敢言”,土坑镇的人则较朴直,见无情打探行踪,都很不乐意相告。
至于毁诺城惨遭荼毒,官兵如狼似虎的劣行,乡民提起此事,莫不咬牙切齿。
无情听在心里,也感沉重,官兵军队如此无法无天,怎能治理好天下?
有一名衙差还充满敌意地道:“这位公子爷,你要打探官爷押解犯人的事,小的实在不知道,就算知道,也轮不到小的知道,不过,那些官爷们从连云寨打到碎云渊,他们的马踏坏了我们的秧,他们的脚步,踩坏了我们的苗,他们还放一把大火,烧了我们的田,还抓了我们折妇女,吃尽我们的干粮,这些案子,呈报上去,乡绅的爷们不理,县衙的爷们也不理,这又怎么处理?”
无情顿感无辞以对。
另外一名差役犹有余忿,道:“五重溪的一大片稻田,全给烧毁了,还有几具尸体,有一具身子全埋在土里,只剩下头露土外,五官都被烧焦了,火是官兵放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就算处决犯人,也不须用这等酷刑,并要咱们一大块熟了的稻米也赔上去!”
一名老捕役感叹地道:“早知道这样,这次我们就提早几天收割,就不致今年入冬便要捱饿了。”
无情听得心里一动,道:“被埋在土里烧焦的人可知是谁?”
衙役道:“我们怎么知道、五官烧焦,辨认不出了,就是他父母前来,也保教他们认不出这是准。”
那老捕役忽道:“在他尸首旁,倒有一支被烧得变了色的金枪。”
衙役笑道:“要不是烤褪了色,这支金枪又怎会留在那里,早给那些强盗都不如的官—
—咳,那些人,抢走了。”
无情心头一动,即问:“那支枪在何处?”
老捕役道:“公子要检查凶器?”
衙役哼哼地道:“公子爷要这柄金枪,拿去也无妨,咱们这儿,地僻人穷,可没有什么好孝敬的。”
无情语音一整,道:“各位,我这次来,旨在查案。官兵罔视国法,残民放肆,我一旦证据齐集,定必举报,绳之以法,请诸位万勿因害群之马,而怨怼于朝廷。我是个残废的人,千里迢迢来查案,为的是弄清楚,其中有无冤情,须否平反,否则千里往来,风尘仆仆,又何苦来哉?我双腿已废,高官厚禄,荣华富贵,对我又有何用?望诸位仗义相助,以匡国法,成某人感激不尽。”
这干差役听无情如此诚恳直言,又见他真的下身残废,为之感动,都严肃认真了起来,带他进入班房,端出长枪,让无情过目。
无情仔细视察金枪,见枪身虽已变色,但确是用钝金镶裹,此枪锋链作波曲状,更特别的是,枪尖已脱离枪杆,仅连着一条幼细的铁链,内有机括,虽然是使枪者已在格斗中放出枪尖,暗算敌手,但在金枪脱手时,定必十分仓促,以致尚未将枪尖安装回杆上去。
无情向诸人道:“可否劳驾诸位,带我们到现场看看?”
老捕役等人都说:“好。”
金剑在路上悄声问无情:“公子,这枪有什么跷蹊?”
无情道:“这枪没什么特别,只是使用这柄枪的人,如果我没料错,便是连云寨的七寨主孟有威。”
银剑接问:“孟有威?‘金蛇枪’孟有威的手上金枪,怎会离手?”
无情道:“所以我怀疑孟有威已被烧死,否则,大火灭后,他大可回来寻回金枪的。能令孟有威命丧的战役,自然应该去看看。”
于是他们到了五重溪。
无情请诸差役先回乡镇,也嘱金、银二剑,到溪边去掐虾抓鱼作乐。他则自己一人在旷野上沉思。
与其说是旷野,不如说是一大片烧焦了的田野。
一大片昏鸦掠过上空,或许它们在前些日子还栖息在稻田间,但而今稻草已被烧个干净,昏鸦无处可栖,唯哑哑鸣叫。
天际残霞如赭。
四野苍茫,远处五重溪映如金带。
烧剩的残根,烧焦的枯烬,使得这四周都有一种焦辛的味道。
被火烧过的地方,都有这种历劫的遗味。
这样一片土地,就算能再翻种,起码也要三、四年后的事了,一片肥沃的土地,给一把火烧成这个样子,难怪乡民们无不惋惜。
无情长叹一声。
他望着残霞、归鸦、以及远方金光闪闪的河流,心中可一点头绪也没有。
听说这块焦土上,曾发现一男一女相拥的尸首,但后来被“那一干官爷们挫骨扬灰”,尸骨全无。
这使无情心里有一个想法:看来,黄金麟、顾惜朝等人曾在此地全力围捕犯人中的高手,以致损失了孟有威,但犯人中也有一男一女两大高手丧命于此。
——这一男一女,既然不是戚少商与息大娘,那么,会是谁呢?
无情也在这段日子里,逐渐弄清楚了:江南霹雳堂分堂堂主雷卷,还有年轻一辈的出色人物沈边儿,还有毁诺城的唐二娘、秦三娘,也卷入这场腥风血雨之中。
如果这地方只是顾惜朝集团与息大娘的人火并之处,那么,与刘独峰押解戚少商无关,自己算是白来一趟了。
无情心中忽然生起一个奇怪的意念,他是向那一对被烧死的男女默祷:如果他们真的是同情支持戚少商的友人之英魂,请让他能够掌握线索,救走戚少商。
无情如此默念了一会,也没有什么灵感,只是晚照愈来愈黯淡,霞色愈来愈深艳罢了。
其实,他也不求有什么结果,低首沉思了一会,正想回去,忽然,腿腰之间,疼了一下,像给什么东西螫了一下似的。
他开始还以为是蚊子,伸手一捏,才知道是只蚂蚁。
他坐在木轮车上,蚂蚁沿着轮车,爬上了几只,是一些红头火蚁,螫人特别疼痛。
无情也并不在意。
他甚至连那只蚂蚁都没有捏死。
他只轻轻挥指,弹掉那只蚂蚁。那只不过是一只小小的蚂蚁。
地上还有许多蚂蚁,正排成一个行军的阵势一般的,往灰烬堆里婉蜒而去。
由于无情稍稍移动了这一下,有好几只战斗力强,警觉性高的蚂蚁,都停了下来,抬头昂身,触须交剪磨动着,似乎是要用这种姿势来阻吓敌人的侵犯。
无情不觉莞尔。
他发觉这些蚂蚁正抬着一只死去的壁虎,往蚁洞里爬去,十分有规律、守秩序。
有一只蟑螂,一只爪子被一只蚂蚁噬住,它抖不掉,第二只蚂蚁又缠上了它,它抖动再三,还是甩不开。
这就注定了它的噩运。
蚂蚁群拥而至,终于把它噬伏。
蟑螂身上都铺满了蚂蚁,然后小蚂蚁又同心协力,拉须的拉须,抬腿的抬腿,把偌大蟑螂的身子推动,拖回蚁穴里去。
无情忽然觉得很佩服。
这些小生命的战斗力顽强勇猛,而且团结合作,远超乎人类。
他心中除了感叹之外,还有一些什么,但却不怎么为意。
他隐约听到远处传来金剑和银剑传来嬉戏的声音,觉得很安慰。
他遣金银双剑去溪边玩耍,便是不想这些孩子太过沉闷,这该是他们嬉闹玩乐的时候,然而,他却教了他们狠辣的剑法、武功,以及对付成年人奸诈之心。应变之法,这实在都使孩童的心理负担过重了。
他自幼失双亲,身患残伤,任何在别人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自己却要花十倍八倍的苦功才能达到;他为报答诸葛先生,很早就少年志成,为诸葛先生分忧解劳,所以未曾享受过多少儿时的乐趣,他当然不欲四剑僮步入他的后尘。
四剑僮本是遭人掳劫拐带的孩童,无情因侦破一案,把他们救出后,收养教诲,才学得一身本领。无情因内息走岔,双腿已废,既精习暗器,可在远距离防身,便无法兼通剑术,他把剑法尽皆传授给四剑憧。
他跟四剑僮已经不只是主仆的关系,而且有一种至深的真情,他自己已深知吃公门饭的,就算是六扇门中的第一把好手,生活也并不安定,常在刀口敌血的日子里过活,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所以他希望俟四僮长大后,退出江湖,出仕或从商,总而言之,有安稳的生活才是至为重要的。
而他自己呢?
他是个残废的人,天生就不幸与寂寞。
可是他偏偏害怕寂寞,怕不快乐。
他回想三个同门师兄弟,本来也是在江湖涉险里过活,热闹但又寂寞,多变却也恒常,不过,近来却有了变化。
冷血跟习玫红是一对欢喜冤家。
铁手跟小珍一刚一柔,正是一对令人羡煞的爱侣。
追命与离离的苦恋,更似酒入愁肠愁更愁。
只有自己……
无情无奈地苦笑一下:他难动真情,一旦动情,则永难磨灭。他跟姬瑶花一场由爱转恨的感情,已使他饱受创伤。
人总是要有一个安栖之所的,他希望日后四剑僮都比他幸运。
想到这里,心头忽又是一动。
人的思想有时候是很奇怪的,偶然会有刹那的灵感,但又不易捕捉,轻易溜走,不容易回想得起来。
无情也在奇怪:那是什么事情?已经是第二次浮现了,通常,那是极重要的发现,才会有这种情形,可是,究竟那是个什么样的意念呢,他忆起刚才思索的事情,尽可能联想起一些相关的东西;通常,一个人要唤起自己的记忆,这是一个较为有效的法子。
“……人总是要有个安栖之处的——”他刚才曾想到这一句话,那念头就一闪而过,难道,那意念跟这句话有什么关系不成?
他突然明白了。
——蚂蚁!
他的腰脊立即挺直起来。
通常,他遇上大敌、或处理要务时,都有这种绷紧的反应。
他刚才思索的时候,眼睛不自觉的凝视蚂蚁的行列,想到这句话。——“人总是要有个安栖之所的”,蚂蚁,也正往它们的“安栖之所”行去。
本来,这并无特异之处,可是,一处刚经过大火烧得一干二净的所在,又怎会有蚁穴呢?
——蚂蚁怎么会选在火神肆掠过的地方建穴?
——蚂蚁的巢穴,总是离可以觅食物的地方不远,何况,这祝融肆威之处,居然还有壁虎和蟑螂!
——本来,这些爬虫集处的地方,应该是食物贮藏之地才是!
——可是,这儿在几天之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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