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莹一看就知道那是好玉,却装作不以为然地合上了盖子,回头道:“怎么可能,一看就是假的,还不是哪个病人去哪里玩带的纪念品。你也知道那些有钱人,没准什么时候又病了……行了,行了,我先出去了,你一会儿出去的时候记得关窗。”
下了停车场,她关上车门才摸出手机来给吴博荣打电话。
她和吴博荣第一次接吻就是在玉兰树下。当时两人并肩走着,一朵玉兰花美得压不住枝头坠了下来,落到她的头发上,吴博荣伸手去摘。
从青丝里拣出玉兰花却不肯缩回手,而是扳着余莹的头就凑了上去。
他们就从那里开始了这一份缠绵,而那树的玉兰花香似乎还留在她的身上。
电话响了一声她就挂上,这是她和吴博荣的约定。如果吴博荣不方便,他会迟点再打来;如果身边有人,吴博荣还可以解释这是那种骗电话费的电话。当然,需要吴博荣去解释的也只有他的太太,但这种情况很少。
这会儿正是吴博荣开会的时间,一般两人都会自觉地错开对方繁忙的时间联系。他们很少通电话,手机通话单和短信从来都是婚外情的最大死|穴。
不一会儿,手机响了,她按下接通键:“很漂亮!”她没有直接说礼物,但语言已经透露出欢喜。
“什么?”电话那边的吴博荣微微一怔,过了一会儿问,“喜欢吗?”随后,他放低声音说,“想你了。”
这话说得缠绵悱恻,那略带磁性的声音像是带着某种电流。余莹感觉身子一热, 那种饥渴的情绪又在体内复苏。她低低地问:“下午能抽时间出来吗?”
吴博荣正立在会议室门口,面对着一排衣冠楚楚的白领下属,和每个人面前都摊开着的报表、文件夹之类的东西,正在讨论下个月的工作方向。这样的会议在公司不算是特别重要的,但也是以一种固定的形式存在。
他想了下对余莹说:“等我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老地方见。”
余莹的车拐入城市的马路中央,开始往偏北处的一个度假村奔去。度假村在这个城市的几座山的中央,风景好,地方有点偏。那里的房子都是独立成套的,点缀在园林之间,不同的套院之间有着树木林立形成的天然屏风。
第一章 发簪(4)
那里简直就是城市中的偷情圣地。
吴博荣是那里的金卡会员。他打了个电话订了间套房,就又回到了办公室里继续开会,可无论他如何调整都收不回心思。他在心底认为自己好笑,又不是十几岁的毛头小伙,怎么会这样的激动?那按捺不住的冲动他已经克制不了了,只要一想到余莹已经到了房间,他就根本不想再多待一分钟。
一束阳光射在会议室的饮水机的水桶上,那光线经过水波的折射,在吴博荣的眼里扭动成一个温柔的身体。他想到余莹那一双腿,总是笔直地伸得那样紧,像是一根已经绷到了极点的琴弦,可是,随着他的进攻,却又可以弯曲成不同的角度,可以在极紧和极软之间转换,像是在奏一曲天魔之音。
这个女人的身体里住着一个魔,经过自己的引诱,已经慢慢地把她占领,同时却也把自己给蚕食。他知道这是玩火,但这样才够刺激,难道不是吗?阅人无数的他,当然深知女人与女人的不同,所以,这个女人的火,由自己点燃,又由自己吹旺,就算是会烧到自己身上,那也是一种享受。
男人本质里的征服与探险, 如果可以在同一个女人身上得到, 那么, 他将开始期待。血已经沸腾, 现在的他已经披荆斩棘,成了一个勇士,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止了。
吴博荣推开面前的报表说:“大家还没有一个清楚的思路,这个会明天继续,今天回去做一个总结交给小陈。”
他站起来,往公司外面走去,留下一屋子的人面面相觑。
一个小时,不不,一分钟都不能再等了。
余莹在一套名为水涧的院房前停下,服务员把她引到小院落门口,刷开门,她随手给了小费,就进去了。
这个院落是仿《红楼梦》里的潇湘馆的风韵建成的。度假村里的每一套独立院落都有自己的主题,可唯独这一套是余莹最喜欢的。水墨画似的小屋子建在一片竹林间,正门对着一汪碧水,那水是从山顶上引下来的清澈见底的山泉,引成一条小溪样,正在不停地流动。阳光跳跃着,一时间气氛显得分外惬意。
余莹一时心喜,把包放在一边,连小屋门都没进,就拖下鞋来放在竹桥边上。竹桥走过去就是小屋的大门,设计别具匠心。
竹桥边有朵半开未开的睡莲,粉红娇嫩的含在叶间。余莹见水浅而溪底都是五彩的卵石,便伸*下水。山泉的温度正好,没过足面让人感觉像是入了温泉。
她小心地移了几步,到了睡莲边上, 正准备弯腰去触那花儿,却感觉头顶上一阵水珠。一扭头看到桥上单膝跪着一个人,正在用手泼水。
她没料到吴博荣会来得这么快,刚刚还空无一人的院里忽然多出个人,她吓了一跳,脚下一滑就倒在水中。
吴博荣本来是想给她一个惊喜,看真吓到她了,忙跳下水来,去扶她。
半扶半抱地从水里把余莹给抱起来,只见穿着一身米白色休闲裙的余莹已经衣着湿透,头发丝上也滴着水。余莹恼他吓人,把半抱她的吴博荣用力一推。那卵石浸在水里滑如黏油,吴博荣哪里吃得了力,半跪着也跌在水里,裤子全湿了。
余莹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又忍不住笑了。吴博荣从水里抬起头来,阳光从余莹的身后射来,她一身长裙贴在身上,透过丝质的布料,身体的曲线被衬托得凹凸有致。
长裙的布料上有大朵的莲花,但平时并不太显色,只是微比本色更白一点,可是,水湿过后,那样的白色莲花却更加显眼。吴博荣几乎分不清是她衣服上长着奇怪的花朵,还是她正陷在花朵的包裹中。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第一章 发簪(5)
他急切地伸出手去,从脚踝往上摸,要把那一朵朵莲花从女人身上摘掉,他想把那些布料都去掉,把女人救出来。
阳光就那样没头没脑地从余莹的身上滑落,砸在吴博荣的眼睛里。随着他渴望的目光从脚处上移,所到之处,都引起了余莹的颤抖。
吴博荣的唇贴了上去,随着她的小腿慢慢地往上吻,舌尖轻轻地去摘取这一朵开着的莲花。
她的皮肤在轻微地跳动着,随着吴博荣舌尖的轻吻,像是火柴头划过磷纸,腾起淡蓝色的情*苗。
她半卧在水中,经受着巨大的火焰从脚下传来的刺激。随着吴博荣的手缓缓上升,她已经忍不住开始呻吟。
她那徘徊在喉间的似痛似喜的低吟,像是对吴博荣最大的礼赞,那是发自内心的接纳和赞扬,是所有的言语不能表达的感慨。
吴博荣听过很多女人的呻吟,他知道每个女人的表达都不一样,但只有余莹的声音让他感到最大的满足,这个女人的心身都像是已经对他打开的黑洞,他毫不犹豫地想投身其中,去找女人最秘密的花园。
那是余莹最宝贵的世界。只有开始对男人臣服到了一种程度,她才能让男人进入那个世界,和她分享一样的极乐。
吴博荣从水里立起,把她拦腰一抱,往岸边走了几步,就双双倒在了竹桥上。
随着两人的动作, 竹桥起伏着, 发出如泣如诉的吱呀的声音。阳光隐在云层后,像是不忍偷窥这一幕活色生香。
与吴博荣缠绵了一个下午后,余莹躺在床上,懒懒地做着面膜。她看了看表,飞机还没有到点,她试探地打了一下程济的手机,果然还是关的。
程济这个月出差十天,去德国学习交流,他是他们医院的青年骨干。每次程济出现在医学杂志上的时候,李莫玫都一副嫉妒的样子,拉余莹出来吃饭,然后把杂志丢给她说道:“看看,你老公这么风光耀世,真应该把头像做出来印在你衣服上,又帅又养眼,还前途无量。”
余莹自然知道李莫玫把自己找来的意思。程济的初恋女友是她,她总是在会在程济最风光的时候提醒自己,这个男人是她不要的破鞋,她用剩了才轮到余莹。
余莹从前很愤怒这种女人间的交流,李莫玫就一*剩女,轮了一大圈的男人之后,到现在还没有嫁出去,看谁夫妻恩爱都受不了,比来比去,还是感觉程济的条件最好,但这回头草想吃也吃不到了,被余莹一口给吞了。
李莫玫当初也是中医院里的头牌校花,当初程济是慕她的美貌而去的。但说起来,程济和余莹早在幼儿园时代就有来往,她家与他家祖上就是世交,曾经都是风光一时的大药王,于是子孙都被硬逼着学医。
李莫玫当时在余莹的下铺,程济就在余莹眼皮子底下被李莫玫戏弄、玩残、抛弃,那几招情爱手段被李莫玫玩出了新花样。
余莹一直都忘不了程济落寞离去的背影,导致后来两家人指定相亲的时候,她也就半推半就和程济结了婚。
没有想到后来李莫玫也分在了程济工作的医院,两人虽然不多来往,但是,李莫玫还是顺杆和余莹续上了同窗的情分。
余莹不能拒绝这种情分,她已经赢得干净漂亮,胜者的脸上不可能有小气,她只能握着李莫玫的手笑笑说:“那时候都年轻,谁没爱过谁?我还爱过梁朝伟呢!”
成熟都是被逼出来的,要不是人情世故的压力,余莹很多次都想把面前的热咖啡淋到李莫玫那一双高峰上。余莹恨她的无事生非,不肯停止地折腾。
第一章 发簪(6)
李莫玫虽然处处不是,但余莹还是很感谢她,让自己清楚地认识到了程济现在的实力,从一个最初不起眼的小石头,变成了一块宝玉,而且是抢手货。
但这并没有让她感觉到压力,也许有压力是要因为在乎一个人才能达到,而她和程济之间太客气了,从来都是相敬如宾,好像结婚就是两人搭伙过日子,合供一套房子,同吃一锅饭,大家良好的教养全都表现出来了。
两人都是医生,所以,家里一切都干干净净。余莹收拾了卧室,那程济就一定会抢着把客厅给整理好;没有人会把东西乱丢,都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做饭的时候,一个炒菜,一个就抢着洗碗。表面上看是相亲相爱,不舍得对方累着,实际上是一个公平原则,大家谁都不占对方的便宜。两人还特别自觉,生怕让对方吃亏,那日子过得能不和谐成榜样吗?
开始余莹还感觉自己特幸福,找了个知情知趣的老公,庆幸那种在街头和老公打成一团的事情这辈子都轮不到她身上,她跟自己说:“过日子不就是得这样吗?尊重、和谐、体贴,不就是生活的本质吗?”
但那日子过得久了,就感觉特别的别扭,家本来是一个把人所有弱点都用来释放、把整个身心都用来疗养的地方,可是,她在程济面前,却不能做到非常自然地展示真正的自我。因为程济的客气,那种客气就像一道无形的屏障,让她怎么都不能和程济合二为一。
一切家庭不和谐的根源都可以在床上找到,一切床上的不和谐都会在家庭的表面体现出来。
余莹没有办法在程济面前放开,两人连*的时候都那样的节制有礼。大家都按部就班着,有固定的前戏和动作,并非她不想好好地表现,只是不知道怎么说起。程济总是那样的有礼,她不知道怎么让一个有礼的男人表现得疯狂一点,这不符合她与他之间的教养。
余莹慢慢地感觉到,程济的客气中有一种疏远的味道。她在婚后第四年的时候,终于清楚了 一件事情,那就是程济并不爱她。他潜意识里,确实是觉得在搭伙过日子,而且选择了最适合和自己搭伙的人——一个和自己教育、情趣、生活习惯,甚至是职业上都能同步的女人,他过得特别省心,这个家庭不会带给他任何麻烦,也不会有琐事让他分心,他可以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等着把自己打造成新一代的医学精英,最好能在万道朝阳的金光下,冉冉升起。
余莹没有问过他,为什么不爱自己还要和自己结婚。她知道,问了也是白问,说不定程济会反问一句:“难道我们的日子过得不好吗?”
当然,在别人眼里,他们的日子好得不能再好了,才子佳人,都是医学世家,在各自的领域都是年轻有为,她的诊所每年带来的收入,已经可以让他们在这个城市里生活得非常体面,房子和车早就有了。她有时候想,如果不是嫁给他,而是另一个天天和她吵架的男人,她能有这样的成就吗?
她想不出理由去放弃这样的日子,连她自己都觉得生活得无懈可击,有什么不好吗?哪一个中国家庭的夫妻不是这样活着?也许没有爱情,可是,爱情本来是虚无的东西,为了一点点的虚无,去质疑自己原本舒适的生活,那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吗?
再说了,爱情,爱情又是什么?说得清吗?
如果没有遇到吴博荣,她的日子会一直这样延续下去,或许十年、二十年,或许一辈子,等到老了,她和程济也可以手牵手,满头银发地走在公园落叶缤纷的小路上,那时在小辈看来,恐怕也是一代爱情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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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变(1)
晚上十点,程济准时到家,他做任何事情都一板一眼,就像他的手术刀一样,很少有差错。
余莹上前去接过行李,把衣服拿出来往衣柜里挂,衣服整齐干净。程济在浴室里洗澡,出来的时候已经换好了睡衣,余莹端了夜宵出来。
一碗山水豆腐脑,里面混着几颗核桃,撒了一把葡萄干,桌上还放了几块全麦的饼干,吃了不会太油也很养胃。
在这方面,余莹是无可挑剔的太太,不是她刻意的,中医世家的理念,让她非常懂得怎么去照顾一个人的身体。
程济吃完后把碗洗了,坐下来和余莹闲聊了几句。程济这一趟的学术交流很成功,当地很多媒体都有采访他,医院还准备派他去北京进修一个月。
听他刚回家就说要走,余莹心里没有一丝不快,只是淡淡地问道:“怎么你们医院最近这么忙呢?”
程济抱歉地笑笑,然后说道:“又不是马上走。明天正好星期六,我们抽空回家去看看妈。”
余莹点了下头。她和婆婆走动得并不频繁,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她和程济结婚五六年还没有孩子。老人家着急,少不了见一次说一次,而且语气越来越重。开始还只是试探性地说:“小莹,从前我们隔壁小李,你见过的,前不久生了个儿子,那小孩子可真可爱。”到最后直接询问:“小莹,要不,你和程济都去检查一下。”
余莹被逼得没办法了,只好编了个理由说自己先天的子宫发育不全,生不了孩子,这才彻底地把婆婆的嘴给堵住了。可是,堵归堵了,每次看到婆婆都一副见债主的样子,她就非常为难。
她确实不想生孩子,至少,在这个时候,她真没有作好准备去迎接一个新的生命。
她自己虽然不能明确地说清楚生活到底有什么不对劲,可是,女人的直觉在提醒她,这样的生活还不适合要孩子。她和程济的婚姻看似牢固,但实际上却非常脆弱,也许一点风吹草动就可能摧毁。在她自己都没有把握的时候把孩子给生出来,那是对孩子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她不能这么做,宁可让人误会自己先天子宫发育不良,宁可人家说她不健全,她也不能冒这个险。
何况,能生孩子就是健全的吗?猴子也能生孩子,鸡也能下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