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追逐的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和我追逐的梦-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朔艿目醋牛共皇钡男ψ牛信戮倍几赂碌匦λ谰尚朔艿目醋糯巴狻�
 
    下午三点钟,他忙完了手头的工作,又来到窗前期待,一滴雨滴打在玻璃上,他兴奋的表情在眉宇间绽放,他和主任打了招呼,在这个天气提早离开了公司。他每天上班不习惯挤公车,也很少搭乘地铁,单车自然成为他的交通工具,也成为他的“小老婆”。
 
    在北京这个城市,也许只有单车是永不塞车的,也许只有单车才是最过瘾的交通工具,所以他对自己的的单车(小老婆)总是特别关爱,他之所以叫小老婆就是因为小老婆比较受宠,因为他还有个未婚的老婆总和“小老婆”争风吃醋。
 
    他推着单车走出公司,小雨变成了瓢泼大雨,他兴奋的仰天而看,大雨袭击了他的整个面部,还有他的身体,他骑上单车,在雨中穿梭,从王府井骑到西单,又从西单骑到西直门,在雨中他尽情的淋着,他象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一样。
 
    他全身早就湿透了,在骑车的一路上曾有人小声的嘀咕他,被他无意的听见了,但他并没有说什么,那个路人说:“这Y真他妈傻B,下雨天非得在大马路淋雨,这小子一定是发春了吧,真他丫的有病……”。
 
    他来到一家超市,把车子锁好,径直来到超市饮料的摆放处,他买了几厅王老吉,这是他女朋友夏季的饮品,他总是细心的为她准备。他在出来时在一个镜子面前看见自己被倾盆大雨淋漓过的痕迹,他傻笑的看着镜中人,还自言自语的说:“这小子真帅……”。枫笔!

(本文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牵手 (2007…07…25 08:50:11)  
    
     秋天的树林中飘落着黄色落叶,他们漫步在幽静的树林深处,远远看去一双幸福的手牵在一起,让人想起好多牵手的温馨画面。
 
    这个秋天已经是他们牵手走过婚姻的十年,他们还能够在每年的秋天来到这里,在树林中牵手漫步,幸福的让旁人嫉妒,他们的嘴边一直在含笑。秋风吹过,叶子随秋风飞舞,叶子的飞舞象是为他们的幸福而伴舞,他们幸福的走着。
 
    他们的背影是美丽的,这个背影也被一个摄影师无意的拍摄,几天后这张照片在一家写真摄影的玻璃窗前摆放,而那家写真摄影是他们每天上班时途径之路,那天颖经过那个窗前看到她和丈夫晨的牵手照片,她惊喜万分,那张照片拍的特别艺术,她在窗前徘徊很久,但由于赶着上班她没有走进这家写真摄影。
 
    上班后,颖给晨打了电话,兴奋的告诉他那天在树林中的那张照片摆在一家写真摄影里,晨也兴奋的迎合着颖的喜悦,晨让颖晚上早早回家,他们挂断了电话。颖早早的下班,在回家的路上,她想起那张照片就兴奋的在路上傻笑着,好多人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她也满不在乎的走着,很想一步就来到那个写真摄影店。
 
    她来到写真店门前,她的兴奋变成了低落,那张照片不在玻璃窗前,她忙进店问屋内的店员,一个女孩走过来说这张照片昨天被一个先生预定了,下午那张照片被买走了,颖气愤的摔门而去。
 
    她归家的步子有些沉重,她拨打了丈夫的手机,丈夫的手机却是呼叫转移,她的心情更加的不痛快,在最需要理解安慰的时候拨不通丈夫的电话。她缓缓的爬上了五楼,掏出钥匙正要开门,她发现门缝很大,似乎是开着的,她一手推开了门,屋子黑黑的没有开灯,就在此刻蜡烛点燃了,烛光里有晨的样子,晨在点着蛋糕上的蜡烛,她清晰的看见十根蜡烛,她才想起今天是他们结婚十年的纪念日。
 
    颖把手中的小包扔向沙发,象孩子一样扑向晨的怀中,晨那宽厚的臂膀在此时显得特别厚重,颖象小猫一样哭的稀里哗啦的,晨低头看着颖,并吻着颖正在滴落的透明而咸咸的泪水,颖紧紧的抱住晨,并用撒娇的眼神看着晨,晨也玩笑似的挣脱了她的死死拥抱。
 
    晨让颖把蜡烛吹灭,颖闭着双眼吹灭了十根蜡烛,她也随即感觉到脸被呼住了,用手一摸是那个蛋糕,他们在屋中追打着,几分钟的功夫晨也变成了花脸猫,颖这才肯放过他。颖又想到那张照片,刚说了半句,一个被装裱过的精美照片呈现在颖面前。颖的一滴泪迅速滚落着,就要滴落在照片的瞬间被晨用左手接住了。
 
    晨把颖带到沙发上,他抱着颖坐在那里,屋内没有灯光,只有一个泡蜡,这个粗大的泡蜡让颖想到他们谈恋爱时的一个夜晚,那个夜晚他们在一个中式餐厅进餐,但那天因为停电一个个桌子上点燃了粗大的泡蜡,也许这是他们想要到的感觉,浪漫的氛围,幸福的两个人,从那天起他们开始了牵手,他们的眼神中写着“甜蜜”两个字。
 
    多年以后,他们走过了婚姻的十年,周围的朋友纷纷跳出了围城,而他们仍旧很好的经营着属于他们的十年,正在准备着下一个十年,那张照片在那个夜晚挂在屋内最温馨的一角,那天晚上他们牵手走在小路上,他们的回忆着从前,回忆着属于他们的幸福,牵手走向明天。枫笔!

(本文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左手 (2007…08…02 09:00:35) 
 
   健全人都拥有左手和右手,在我九年前的右手使用次数就开始渐渐减少,我开始频繁的使用左手,不知道是为了开发右脑,还是为了什么,就让我简单的回忆从前吧,回忆我的左手。
 
    九年前的夏天,我在开发区的一个学习班学习电脑,当时我晚上上课,是一个男老师教我们,那个家伙长的很象唱《一封家书》的李春波,但他却没有李春波长得厚道,他总对我不满,我当时在想是自己太帅,还是俺当时学的太快,他总和我挑毛挑刺的,我就开始有本能的反抗意识,他说东我就向西,也许是因为那时候还小,我就这样和他一直的暗战。
 
    我当时领会得比较快,但在学习打字时,都要求双手打字,而且渐渐演变为盲打,而我又倔强的左手打字,也尽量不看键盘或少看键盘,他又来和我挑刺,我又和他用眼神和行动继续执行着,他没有拧过俺,我也就在那时候形成了左手打字,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今天。
 
    习惯一旦养成就不好改过来,索性我后来也没有改的意思,我走的路就是不走寻常路,何必要双手打字那,俺又不是专业打字员,而且俺左手打字一分钟也打几十个字的,所以我现在一直是左手打字,右手握鼠标,从而成为很多人观看的另类动物。
 
    迄今为止,我还没见过和俺一样左手打字的人,只是偶然的在博客上看到有个人左手打字,但他距离我很遥远,没有办法看他和俺是否一样,是否和俺一样是个人们眼中的另类,现在总有人叫俺疯云,也许有时候俺真的是疯云,但那只是有时候。
 
    如今,九年过去了,我感谢那个教我的人,是他让我无形的学会左手打字,可以让我看似无招胜有招的打到今天,我对此无怨无悔,我会一直用我神奇的左手打出更多的文字。我左手打过的字早已经超过百万字了,真的好辛苦,真的好让我感动。我的每一篇文章都出自我的左手,听起来我象是残疾人一样,但这个左手真的值得我骄傲。
 
我的左手也真的比右手有力量,不知道是不是打字练出来的,很多年以来一直是这样,到现在也不知道右脑练的怎么样,也没觉得自己聪明了什么,只是尽量在弥补自己的错误,希望俺的左手一直为自己争气,更要蒸出一锅馒头,然后这锅馒头再引发一个血案,嘎嘎!枫笔!





火花 (2007…08…29 19:03:13) 
 
     初秋的清晨有着清凉的感觉,小雪没有上班,因为是周末她可以在家中休息,她穿着睡衣在自己的房间走动,她早早的把手机开着,似乎在等着谁的电话,她也在等待中整理自己的房间,女孩的房间满是粉色,粉色也总有浪漫温馨的感觉。
 
     小雪整理房间的时候突然翻起了相册,相册中有她和阿伦的照片,她的脸上一下子泛起了红润,这是女孩最甜蜜的而幸福的时侯了,也可以知道她对照片人的感受,但她眉间又有一丝忧郁,这忧郁的表情被时间凝固了,她把相册抱在怀中,苦苦的思索着什么,就这样她一直发呆好久。
 
    原来他们认识好久了,也一直成为很好的朋友和玩伴,可阿伦总象个大男孩一样,他笑起来都有腼腆的感觉,对小雪也照顾有佳,小雪对他阳光和细致照顾感动着,也在日渐的喜欢着这个男孩,可是他从不把心中的爱意表露,这让小雪为此苦恼着,七夕就要到了,阿伦约她去欢乐谷,她满心欢喜,她在期盼着那天,也在期盼着那天有惊喜出现。
 
    她不知道从哪天起喜欢听张学友的《火花》,品读着歌词,品味着歌曲,夜晚她沏了杯香浓的咖啡,把自己房间里的灯熄灭,一个人重复的放着那首《火花》,她趴在窗台上看着满天的星斗。她努力的看着月亮,却怎么也看不到,突然阿伦的打来了电话,电话中他气喘嘘嘘的说:“喂,小雪吗,嘿嘿,快出去看看月食吧,马上就有月食了,你快下楼吧”。
 
    一个电话就打开了她的心扉,她换了件衣服就匆忙的下楼了,她在楼下寻找了半天也没寻找到阿伦的影子,难道她真的没来,小雪的表情有些失落。她正在失落时接到了阿伦的电话,阿伦神秘的说出了她身穿的衣服,小雪的眼睛一下子亮了,她知道阿伦就在附近,阿伦告诉她慢慢走到小区的街心公园。
 
    小雪很快走到了这里,在这里也没有见到阿伦,她在怀疑阿伦搞什么鬼把戏,突然一个帅气的男孩从一棵树下走出来,在树下停着的摩托车发出了她熟悉的歌曲,这个歌曲她太熟悉了,是她每天都听的《火花》。阿伦指着夜空让她看月食,小雪傻傻的望去,脸上却被他吻了一下,她刚要把手打他,却被阿伦抓住,并把她拽上了摩托车,在阿伦的背后是小雪紧紧的抱着,他们骑着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这里可以安静的看着月食,也可以安静的说话。
 
    这一天阿伦已经预谋已久,他将预谋的一切一一说了出来,此时他们的手是紧握的,小雪将幸福的头搭在阿伦的右肩上,厚实的肩膀让她有着无比的安全感。她看着月食,不住的偷笑着,有好一阵他们都不说话了,而且他们都闭上了眼睛,因为有颗流星在夜空划过。
 
    那晚的离别似乎是那么的缠绵,他们牵手走了好久,离别时的拥抱是那么的难舍,相吻时是那么腼腆而甜蜜,那首《火花》一遍遍播放着,象是永不消失的电波,那首《火花》点燃了他们的爱,星星为他们点灯,月亮为他们羞红了脸,他们爱的火花也在那晚滋生并蔓延起来,漫长的爱旅在那晚扬帆起航了。枫笔!
 
(本文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单车上的回忆 (2007…08…30 11:17:46) 
 
    刚才又骑单车出去取个东西,骑在单车上的感觉真好,我是个喜欢追求速度的人,即使是单车也不放过,所以这让我想到多年前刚学会单车就满地找牙的情景。
 
    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父母能让自己学单车,能让自己骑单车是件很奢侈的事情,毕竟在那个八十年代家庭还不那么富裕,而且父母也在考虑安全问题,但是那时候我们院子的小孩都是疯小子,我更是那个很疯很疯的小枫云,有一次我把老爸的飞鸽单车丢了,没敢回家,后来被父母逮到了,暴怒的老爸关门时把我的手掩住了,鲜血直流,我咬牙喘着粗气,那时候我认为自己的男子汉绝不能轻易哭泣,但我的小手真的很疼,血流不止,老爸还是暴怒了好半天,才平息了那个风波。
 
    没过多久我骑老妈的斜挎女式单车,我是好了伤疤忘记疼,没过多久我居然装作自己是单车高手,在大马路上撒把骑车,有一次晚上去看刚出生的表妹,回家的路上,疯狂至极,居然撒把并闭着眼睛骑车,只听见哎呦一生,我撞到霓虹灯下,大牙掉在了地上,我那时候刚刚十岁的我,疼的要命,但还是强忍着回家,悄无生息的漱口睡觉,后来我不敢大撒把了,觉得那是傻B似的装B,虽然那时候还不流行傻B和装B,但现在我清楚的知道那是一件极为装B的事情,更是傻B到底。
 
    上了初中后,单车更是我装B的工具,那时候我虽然内向而腼腆,但和班中特别熟悉的女生也会流氓一下下,记得那年总和一些漂亮的女孩一起玩,那几个女孩都是学校的校花级女孩,其中总有女孩问我的名字和生日,那时候傻呼呼的我居然害羞的跑开,如果是现在早就冲过去了。但那时候还是虎了一次,欣欣一直是我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还曾同桌过,那时候的她特别漂亮,还属于明骚型,我看身边总有朋友骚扰她,我也有次掐了她屁股,还曾无意间看了她性感的乳房,现在的她已为人妇,而且已不再美丽,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初中时期单车成为我们的交通工具,那时候就喜欢飙车的我就喜欢在女孩面前玩速度,再就是和熟悉的女孩“挑逗”,没事撞女同学的自行车,记得有次撞一个暗恋我的女孩薇,她害羞的不敢看我,她越是那样我就越喜欢,记得有次学校她在台上一直看着我,每一个动作都那么轻柔妩媚,把我这小心勾搭的受不了,但那时候我保守的知道自己不能早恋,克制自己对青春的骚动,如今我才知道自己是傻傻的,也许向前一小步,她就会对我向前一大步,真的有些后悔啊,但没办法,路已经走过去了,也没有回头路可走,只是一段青涩的回忆。
 
    在学校我是斯文的好好学生,在校外我偶尔释放自己的心情,和所谓的淘气包一起玩,正因为和他们玩,我才有机会和那几个美女接触,她们大多是富家女,我突然有点自卑的感觉,也许是自己家境一般,也许是自己的性格内向,我就在那时候腼腆并矛盾着。
 
    后来,有个端午节,我们夜晚去红旗泡,好多人骑着单车,唯有我驮着一个女孩,她是个挺有性格的女孩,她是我的女同桌红,驮着她虽然没觉得有什么重量上的偏坠,但在我心里一直紧张的不得了,她有时候搂着我的腰,那时候还是青涩的九十年代,我还是对青春有着迷惑的年代,在单车上我不知道那是幸福还是羞涩,晚上我们到达目的地,点起了篝火,那一夜我们特别快乐。
 
    当我回想了多年前的单车,回想了单车上一幕幕回忆,有欢笑,也有苦涩,真有多种感受在其中,我知道我仍喜欢单车,喜欢自己在单车上达到最高时速,也喜欢载着她在单车上感受浪漫温馨,也许这是我寻找的简单爱,我会拥有帅气的单车,与她一同感受浪漫与激情,枫笔!





爱与喜欢 (2007…10…12 09:50:38) 
 
    很久以来就想写这个标题,相信除我之外的很多人都提到过这几个字,爱与喜欢,每个人的解释都不同,看法也不同,所以我只说出自己的看法,也只代表个人观点而已。
 
    直到现在我只谈过一次恋爱,真正的恋爱只有一次,对我而言爱只有那么一次,但喜欢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了,我也曾说过,我只会爱一个人,喜欢的人可能不计其数,也可能就那么几个,听起来似乎有点花心大萝卜的感觉,而我则不认为,爱只对一个人,喜欢可以对很多人,爱一个人会付出很多很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