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色千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千色千寻-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走进一个点燃了许多火把的房间。
  这里,应该就是马贼头子的贼窝了。瞄着房间的摆设,还在马贼背上趴着的千寻嗤笑出声。
  “你笑什么?”那个大哥怒喝道。只见他一个反手,把千寻甩到了宽大的床上。这果然是他的床,汗味儿、烟味儿、爱欲味儿、臭脚味儿,总而言之,地地道道的西北野汉子味儿。
  千寻会发笑,完全是因为这里“别致”的摆设:典型的西北炕床,典型的回纥地毯,典型的龟兹矮桌,典型的唐朝铜镜,典型的大宛梳妆台,还有数不清的各式各样的来自粟特的银器。这是一个大杂烩房间,东拼西凑的家具说明了主人审美的无知与浅薄,更说明了马贼们抢掠范围的宽泛。
  望着一直发笑的千寻,戴着占整个脸部四分之一狰狞面具的大哥一头雾水,目露凶光,不怀好意地朝着床榻上微笑的千寻走来。一边走,还一边脱着自己的衣物……
  千寻盘着腿坐在床榻上,从背后取下了画夹,确认了取景范围后开始忙碌地描画起来。
  马贼头子正在逼近的步伐停了下来,错愕地望着泰然的千寻。这个婆娘怎么回事?她难道不知道我要上她吗?难道她心甘情愿?不是很像呀!
  头子的脱衣动作也跟着停了下来,这引起了千寻的不满:“喂,你怎么不脱了?光露上半身怎么画?快点把裤子也脱了。”
  嗯?马贼头子的下巴都快要脱落到地上了,难道我的样子还不够吓人?转身看向四周,从墙上取下一条鞭子,先冲着地面“啪啪”地击响,而后贼笑着,朝千寻走来。
  “喂,把鞭子放下。你的样子根本就不衬这鞭子,别装了,画面都被你给破坏了!”千寻斜歪着脑袋道。
  “啪哒”一声,他手中的鞭子跌落在地,这汉子的脸涨得通红,暴怒道:“你、你为什么不害怕?”
  “我为什么要害怕?”
  “你为什么不叫喊?”
  “我为什么要叫喊?”
  “你为什么一点婆娘的样子都没有?老子上了那么多女人,就算是愿意的最起码也会装一装的。你、你为什么还要让我脱得更多?你不知道老子是马贼吗?你、你不反抗,我怎么强暴你呀!”那汉子面色沮丧地说,“你不害怕得恐惧尖叫,让整个山寨的人都听见,岂不是损毁了我高大飞的威信!”
  高大飞的话逗笑了千寻,只见她停下手中的画笔,认真地望着眼前一心想要强暴自己的粗野汉子:乱蓬蓬的头发没有梳理,上面还很有趣地装饰了一些金色的小铃铛,使得他的头一有动静就铃铃作响;占脸部四分之一大小的面具狰狞恐怖,可是戴在他的脸上却减少了威胁力;这个人五官单看起来都挺严肃的,可是凑在一起却充满了喜剧效果(最少在千寻的眼中是这样)。
  望着嫣然一笑的千寻,高大飞更加恼怒了。只见他暴躁地在原地转来转去,嘴里还喃喃自语着:“怎么办?她不怕我?她不怕我!”说完,狠狠地一顿足,竟然没有站稳,一个摇晃跌倒在了地上。
  “我、我不想当马贼!都是他们逼我的!我怕他们,却还要装作很凶的样子。我看到女人尖叫挣扎头都是麻的,脚直发软,可还是要装作乐在其中的样子。”他愤怒的表情此刻已经变成了胆怯,时不时地斜眼瞄着毫无惧意的景千寻,“我必须是凶恶的!必须是!要不然那些疯子一定会杀了我的。当他们知道我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凶狠的时候,他们一定会杀了我!”
  说起高大飞成为马贼的头子,那真是很偶然很偶然的机缘。
  三年前,高大飞还是一个生活在穷苦山村的朴实农民。他和他的村民们长期受着村子里赵大地主的奴役,交着艰难换来的血汗钱。那赵大地主不但为富不仁,冷血吝啬,还很好色!同村的一个叫小翠的姑娘原本已经有了婚约了,被赵大地主瞄上以后便从此开始了悲惨的命运。如同所有命运凄惨的女孩一样,小翠被逼取消了两情相悦的婚约,嫁入了赵大地主家做小妾。与她订有婚约的外村男青年一时气不过,便带着他们村的男壮丁们上门找碴来了。高大飞没有什么打抱不平的想法,当时他之所以在场完全是因为闲着没事干,看热闹来的。
  当赵大地主身后站着多个有功夫的家丁,耀武扬威地喊着:“谁敢上前!有种走出来让我瞧瞧。”这样的话时,高大飞勇猛地站了出来,比那个外村青年还义愤填膺。
  那外村青年一看有人出头,更是壮了胆子,振臂一挥,招呼着精壮的壮丁们便冲了上去。当时现场是一片混乱,鸡飞狗跳。等到混乱的场面结束以后,众人赫然发现,赵大财主竟然被高大飞钳制在手中,嘴里吐着白沫,死翘翘了。于是,高大飞在那一瞬间成为了朝廷的通缉犯,壮丁们崇拜的对象。


  一群无路可走的壮汉有家也不能回,被逼上了善的对立面,只得从此走向了当马贼的抢掠不归路。
  其实,赵大财主会吐着白沫死掉完全是因为他患有心绞痛。
  而高大飞当时的挺身而出则完全是因为有人很不地道地踹了他一脚。
  马贼自然是要有个头头的,还有谁的功劳能比得上高大飞?于是,他便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贼头子,被迫每天都要装得凶悍、可恶。其实,他原先可是一个遵纪守法、善良朴实的老百姓。
  不愿当马贼的人被迫做了三年的贼头子,每天在人前装作自己是一个凶神恶煞,这,也算是一种煎熬吧?
  高大飞现在最崇拜的就是采花大盗,因为他们可以在女人的尖叫声中从容地、充满乐趣地寻欢作乐。可自己每次都是要通过把兄弟们“孝敬”来的女人吓昏才能既遂一下。在他眼中,在女人意识清醒的时候对她们施暴,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以,高大飞现在头都大了,眼前这个衣着怪异的女人再这样优哉游哉地望着自己,他的“一世英名”可就全毁了。
  正想着怎样才能把千寻吓昏的时候,一个消息传来,高大飞自己先昏过去了——
  “大、大哥。”一个独眼龙连滚带爬地跌撞跑来,结结巴巴地说,“大、大、大哥,外、外面来了、来了、来了……”
  “来了什么?说清楚!”他正头痛于怎样让千寻害怕自己,不耐烦地说道。
  “来了,来了,来了朝廷的军队!已经快要冲进来了!”大约是太害怕的缘故,独眼龙的结巴居然好了很多,最后一句话一口气就说了出来。
  什么?要来杀我了吗?高大飞双目一翻,倒头昏了过去。
  “大哥,大,大哥!”独眼龙不可置信地望着眼前的一幕,又连滚带爬地溜了出去。情势不妙,还是自己先跑吧。
  跑?哪还来得急?谁让你们这么不开眼?把千寻捉了来?
  只见他慌不择路地奔跑着,突然间撞上了一道肉墙,顿时头懵眼花,满眼都是金星。咱们一根筋茶壶盖先生伸出手拉住他的领口,简单地问道:“你们带回来的女人呢?”
  “在、在那边。”手指着高大飞的房间,独眼龙心惊肉跳地想:天啊,这是哪里来的人?长得像山一样高大。
  茶壶盖身后,一队士兵跟了上来,只见他轻松地扬起手,把独眼龙扔到了士兵们的脚下。
  要命啊!独眼龙感到浑身都像是折断了一般,剧痛不已,昏死过去。
  高大飞从眩晕中醒来,朦胧的眼中,一个戴着红帽子的人坐在了自己的“宝座”上,自在悠闲。
  他的身边,东倒西歪地躺着许多的马贼,个个全部衣衫褪尽,赤裸着身体。再看看自己,也是如此。
  定睛望向戴红帽子的人,竟然是那个不怕自己的怪女人。刚想站起身,就感觉一把冰冷的利器滑到了脖子里,一阵刺痛传了过来。一个身穿唐朝的士兵不耐地望着他,手中的利剑毫不留情。
  “不要动!就保持这个姿势。”手执炭笔点着自己尖翘下巴,戴着红色牛仔帽的千寻急忙说道。刚才就感觉这个画面的构图缺少了点什么,原来就少一个高点,嗯,这样一来,画面就完美了。
  高大飞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他从未见过的“不知廉耻”的女人,心里一阵哀鸣:没有占到她的便宜,现在反倒被她大吃豆腐!天啦!还有没有人来管管这个疯女人!
  “唉!”一阵长长的叹气声在寂静的窑洞传了过来,郁闷的主人走上前来,宠溺地望着飞速描画的千寻那修长灵活的手指,“还要画吗?一群山野蠢夫,有什么好画的?”正说着,湛蓝色眼眸清晰地望见了千寻正在勾勒的男性隐秘处,眉头紧皱着,因为可以想象,千寻的眼睛正在朝着他所说的“山野蠢夫”的那里看去。
  频伽快要发狂了!唐朝和回纥的军队集结在一起攻打一个小小的马贼窝,原本已经是兴师动众了。现在还要所有的人原地待命等着景千寻小姐画马贼们的人体画,不发狂也难!
  “山野蠢夫?”千寻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嘴里叫嚷着,“你不懂!你看他们的肌肉线条!你看那酱紫的色泽!充满了野蛮的力量,充满了生命的呐喊!你看呀!”
  频伽看不出来,他只知道满地的男人夺去了千寻的目光!从他如同英勇天神般地走进高大飞的卧室,把千寻从充满了各种味道的床榻上抱出来之后,这个女人就没有对他说过一句感谢的话。正常女人不都是会激动莫名,飞扑入怀吗?可她呢?反倒是饶有兴趣地接过自己递过来的红色牛仔帽,要求他把所有的马贼扒光了衣服集合到一起,让自己去画。
  可是,不正是因为千寻异于常人的心性,才令他高傲的心深深折服吗?
  她不需要他,不需要任何旁的人,不论走到哪里,遇到什么样的危急,千寻都泰然自若,她,总能找到舒适的方法,自在地活着。对她来说,生命已经很糟糕很无趣了,还能糟糕无趣到哪里呢?
  频伽苦笑一下,坐在千寻的身边,目光紧紧追随着她的画笔,试图了解她所说的那种人体美。
  终于画完了!完美!千寻伸出双手高举过头顶,晃动着自己有些僵硬的脖颈。
  “画完了吗?”频伽温柔地问道。
  “嗯,完成了,他们可以起来了。”


  满地的马贼此刻早已全部醒来,听到千寻的话都忍不住地松了口气!
  “画完就好。来人!”频伽的目光一凛,眼神中露出了绝杀的神色!妄动他的女人,就要敢于付出代价!
  他的女人?这四个字在频伽脑海中转瞬而过的时候,曾使眼眸不经意间收紧了十分之一秒。一股从未有过的惊慌闪过心间,他的女人?!
  一直立在两旁的侍卫闻言立刻走上前,等待着频伽的发号施令。
  “杀!”他冷冷地抛下一个字,拉起千寻的手走出洞窟。身为王子,杀人,是一件只需要抖抖嘴皮子的事,他不需要用自己的双手沾染血迹,更不需要自己的双眼去目睹血腥,双耳去聆听哀嚎。
  杀?跪立在地的高大飞闻言,白眼一翻,又一次栽倒过去。
  妈妈呀!自从成为马贼,我可一件坏事也没有做过,只是坐在这头子的位置上充充恶罢了。所有烧杀抢掠的事可都是他们做的!
  等频伽与千寻离开后,侍卫们手起刀落,那些平日里作恶多端的马贼哀号声顿起,一时间血光四溅。
  坐在精致的马车里,这才有了分离后两个人的独立空间。
  “真的没有被欺负吗?”频伽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千寻,“以后,绝不会再让你离开我的身边!”他认真地说着,像是一个承诺般令人心悸。
  千寻的心轻轻一颤,纯黑色的眼眸对上了他的湛蓝色。
  “王子,王子。”一阵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两人暗藏汹涌的凝望,是琥珀,焦急的琥珀,嘶哑的琥珀。
  推开车窗,频伽冷眼斜睨着跌撞而来的琥珀,脸上分明写了“不欢迎”三个字。
  “王子,让侍卫们停止杀戮吧。”琥珀恳求道。
  “停止杀戮?那群马贼抢掠的时候可从来没有想过停止杀戮的!琥珀,收起你不必要的仁慈吧,怎么,你不是已经成为屠夫了吗?还要管马贼的闲事?”频伽望着琥珀已经长有寸余的短发,反问道。
  “阿弥陀佛!善人要度,恶人更要度,越是污泥,越可长出清静莲花。放下屠刀,可以立地成佛。所谓善恶正反,只在一念之间……”
  “琥珀,”频伽打断他,从窗口递过一个令牌,紧接着笑道,“你要救人,可以,不过要看看你跑的速度有多快!”
  琥珀愣了一下,接过令牌立刻飞奔而去。
  “跑得挺快的嘛!”千寻望着渐渐远去的琥珀色身影,唇畔浮现一丝笑意。
  琥珀跑得再快,也没有侍卫们的刀快。
  当他赶到的时候,那里完好无损的人已经所剩无几了。
  “频伽王子有令,刀下留人!”他大喊着冲到正杀得眼红的侍卫们面前,高举着手中明晃的令牌,神色肃穆。
  当他艰难地在血泊中寻找生命的存在时,双手止不住地颤抖,浑身上下沾染了大片大片的血迹。终于,寻到了一个一息尚存的人,惊喜着,把他背在身上,离开了这个令人作呕的屠宰场。
  营救任务完成,两国的大军再次踏上东去大唐的旅程。
  军队的身后,远远地可以看得到被焚烧的马贼窝冒着熊熊的浓烟,罪恶之地变成了火的海洋。
  李嗣业专注地指挥着行进的部队,只是当精致的马车经过面前时,里面的飘零身影引住了他的目光,情不自禁地呆了一呆。
  能够用如此快的速度直达马贼的老窝,光靠频伽这个回纥王子的愤怒显然是不够的。没有唐朝军方的情报网,千寻是否能够一直悠闲地作画可是个疑问。高大飞没有贼胆,不代表其他冷血的马贼没有。
  不论怎样,总算平安无事。李嗣业的头垂了垂,隐隐地笑着。只要她平安,那么由谁扮演英雄的角色都是一样的。
  精锐部队全部从眼前经过以后,李嗣业骑着马飞奔到了队伍的最前方,他,仍是那个意气风发、令士兵敬仰的唐朝将军。没有人知道他在一场夺爱的战争中还没有宣战就失败了,他的心事隐藏得很好,在坚硬的盔甲里安全地躲藏着,把伟岸的背影留给所有追随他的人。
  辎重部队的尾端,一辆简易的破烂马车里,高大飞终于渐渐醒转。
  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正在为他换衣服的黛螺。她俯下头,专注地打理着高大飞的衣物,换到敏感部位,习惯性地多看了两眼,坏坏地笑了。
  “我已经死了吗?你、你是仙女吗?”他呢喃说道。
  “哼,你这笨贼到现在还想好事呢!就你,死了还想到天庭?也不知道那个神会收你!”说完,在他的大腿内侧狠狠地拧了一下,笑了起来,“看不出你这酱紫色的皮肤还挺好看的。琥珀,”她扬声唤着,“他醒了。”接着拍拍高大飞戏剧性的脸颊,指向身后,“见见你的救命恩人吧!”
  “阿弥陀佛!施主总算是安然无恙。阿弥陀佛!至少还有一个活着。”琥珀抬眼望了望看向自己的高大飞,平静地闭上了虔诚的双眼,口中一直念诵着佛经。他的全身仍然沾满了血迹,整个人看起来恐怖却又平静。


  7 金碧长安
  有了这一次的“意外”,即便是频伽愿意,李嗣业也再不肯同意他们两个人单独行动了。千寻想要的所谓“人群之外”的生活仅仅持续了两天,便因为一群倒霉愚蠢的马贼而宣告结束。
  为免夜长梦多,军队行进的速度加快了许多,不到十天,就到达了兰州。
  此时,已是初秋,田园景色中,到处可见有人耕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