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这是菲利普心里最大的痛楚,赫尔当然不会去碰触。
在菲利普家族的私家学校里转了一圈,听着这个家伙谈论起当年的一些琐事,很显然在菲利普的记忆之中,小学和中学远没有他在泊利念大学的那几年精采。
和在泊利时不同,在这里,他连一个真正称得上朋友的人都没有,他的同学几乎全都是他的亲戚,就算是小孩也已经知道为了将来的位置而勾心斗角,至于那些老师,大部分同样也是家族里的成员,而且是一些不太得志的人。
在贝鲁,老师是值得尊敬的职业,但是菲利普怎么也没有办法尊敬这些人。
因为这些人全都在暗中依附于家族上层的某些高位者。
所以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已从这些老师的身上见识了什么是趋炎附势、什么是口蜜腹剑,什么是暗中打压,什么是联合孤立。
从这座私家学校出来的时候,还只是两点左右,三个人拎着行李往菲利普的家走去。
菲利普在家族里算是高层人物之一,他家的别墅就位于主干道,那是一幢充满了德布雷顿这个岛国风格的庄园式别墅。
没有围拢四周的栏杆,没有铁质的大门,只有一片膝盖高的冬青树丛,树丛后面就是一片草地,草地修建得非常整齐,看得出这里的主人没有少花费心思。
随着一阵狗叫声,一队狼狗从房子里窜了出来。
贝鲁人喜欢狗,传说他们的祖先是第一批将狼驯化成狗的人,养狗的习惯在这里一直延续了几万年,普通的生活稍微宽裕
的家庭都会养一条狗,更别说像菲利普家族这样的贵族世家。
从房子里跑出来的这些,全都是贝鲁狼犬。
赫尔对狗有点研究,他自己就有很多狗,所以他只是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些都是纯种狼犬。
他并不喜欢狼犬,狼犬凶猛而且强悍,不过耐力不够好,爬山越岭比不上猎狗,狼狗凶悍却缺乏技巧,根本不懂得合作的价值,所以作为一个好猎手,他的狗里没有一条狼狗。
“快斧,过来。”菲利普朝着其中的一条狗打了个响指:“帮我把行李拖进去。”
那条狗果然乖乖地跑了过来,一口咬住行李包,其它的狼犬显然也认出了来的人是家里的主人,纷纷摇着尾巴让到了一旁。
赫尔微笑着弯下腰,轻轻摸了摸一条狗。
“当心。”
菲利普连忙阻止道,令他感到惊诧的是,以往这些狼犬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对准伸手过来的陌生人一口咬下去,但是这一次,那条狗居然退了退,充满了迷惘地朝着自己看了一眼,然后就乖乖地享受抚摸。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牠们居然没有咬你,这些家伙平时很凶的。”
“或许是因为狗全都认为我非常友善吧,我养着不少狗,要不要我送你一条。”赫尔说道。
“我已经有这么多……”菲利普连忙拒绝道。
“我的狗全都是灵犬,是我在军队的时候从巡逻队的警戒犬里挑选出来的。”赫尔说道。
菲利普立刻不再拒绝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问道:“是纯种犬吗?”
“绝对纯种。”赫尔笑了笑说道,但是他心底却在暗笑,他要送的是一条杂得没有办法再杂的杂种狗,只不过那条狗经过不死之王的精心改造,恐怕就连对狗最熟悉的专家,也看不出丝毫破绽。
他打算送的当然是丧钟,或者连同穆恩老头的疾风,也送给菲利普。
就像一群人里安插一个亲信就容易管理一样,在一群狗里安插一两条亲信狗,也会起到同样作用。狗是从狼演变而来,狼是群居动物,喜欢一起行动,这种习惯同样也遗传到了狗的身上,一群狗里面只要有一条狗有所动作,其它狗也会随之而一起干。
更何况,赫尔还有其它目的。
冒充菲利普之后,他绝对不能当众运用盲感或者表现出感知易于常人,所以有很多事情,恐怕就要狗来完成。
刚才的狗叫声,肯定惊动了房子里的人。
只见一扇窗户一下子打开,从窗户里伸出一个脑袋,紧接着就是一声惊叫:“少爷回来了。”
随着这声惊叫,别墅里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门一下子打开了,从里面跑出许多人来,最前面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
菲利普虽然不喜欢家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同样也对家不感兴趣。
从他的神情之中看得出来,对于回到这里,他的内心之中还是颇有些激动。
和年迈的父母拥抱问候之后,菲利普把赫尔和齿轮介绍给了大家。
不过很显然,老菲利普伯爵和伯爵夫人对于儿子的两个朋友并不是很在意,只是出于礼貌才显得稍微友好一些。
“把这里当作自己家吧。”老伯爵对两位客人说道,然后拉着儿子走进了别墅。
别墅并不是很大,但是从里面的装饰可以看得出,这家人非常懂得享受。
从菲利普那里早已经知道,老伯爵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探险家,曾经到过很多地方,所以别墅堆满了他从世界各地带回来的纪念品。
客厅就像是一个博物馆,天花板上吊挂着来自东方的车轮吊灯,窗边是一排日希尼亚的木质靠背长椅,两边是赤道黑人领地的乌木椅子,中间是一张从远东带来的竹茶几。
这些椅子坐上去肯定不太舒服,所以茶几底下全都放着坐垫,就连这些坐垫都是五花八门就像是展览一般,赫尔拿的是一个梭梭草坐垫,齿轮翻出来一个东方锦团。
“您到过黑色大陆?”赫尔摸着那柔软的梭梭草问道。
“我曾经是一个闲人。”老伯爵有些自嘲地说道。
赫尔当然知道,和儿子不同,伯爵年轻的时候运气不好,没有道克曼侯爵这样的强援,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无所事事。
三十年前的贝鲁,正是大开拓时期,伯爵有钱又有闲,对于他来说想要有所成就有两条路可走,一条就是钻研学术,成为某个方面的专家,另外一个就是成为冒险家。
伯爵选择了后者。
赫尔把话题引向了伯爵当年的探险经历,很显然,这是老伯爵最喜欢的话题,就像他的儿子一样,一谈论到喜欢的话题,他就变得滔滔不绝起来。
“黑色大陆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那里有茂密得不见天日的原始大森林,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当然还有沙漠。我在开罗研究过金字塔,这些东西绝对是建筑学的奇迹,最大的一座金字塔有一百五十多米高……
“那些黑人真是又懒又蠢,不过他们对命令倒是相当服从,就是从来都做不好,他们确实是神的弃民……
“我不喜欢坐船,真是非常遗憾,很多地理发现,是冒险者在航海的时候意外得到的,我年轻的时候,正好是通往新大陆的第二条航道被发现的时候,所以我勉为其难让自己进行了有生以来最难忘的一次冒险……
“想要到达新大陆需要运气,说实话,我真的很难想象,居然有人在这条航道上来回十几次,竟然没有出过事情,我们的船在死亡之海的周边,就遭遇了那闻名遐迩的毁灭飓风。
“我实在无法理解,德布雷顿人为什么对那片大陆这样感兴趣,难道只是为了多一个用来流放罪犯的地方吗?
“我在海上飘流了四十一天,诸神作证,那绝对是我一生中所遭遇到的最为恐怖的日子,每天只有一小杯水可以喝,至于填饱肚子就要看运气是不是足够好,能不能钓到鱼,不过就算钓到鱼,也得首先供给同行的魔法师,因为是否能够得救,全要看他能不能联系上救援的船只。
“获救之后,我整整休息了两年,当时我甚至以为自己从此就得躺在病床上度过余生了,赞美神灵,他将艾黎带给了我,现在想来,生病有的时候还是有点好处的。
“不过,我也因此失去了自由,结婚之后有七年时间,我哪里都没有去,在这七年之中,布伦斯出生了……
“我奉命前往远东,当然我不可能告诉你们,我到底奉谁的命,远东之行是我一生之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冒险。
“你们绝对想象不到,远东的局势有多么危险,到处都在打仗,远东的南部半岛地区正好在起义,反抗德布雷顿人的暴政,东南部的那些岛屿则是海盗横行,东部的丝绸之国正在内战……
“我做过的最辉煌的事情,就是调停东部岛屿国家和哈朗之间的战争,最终他们停火了,虽然和平仅仅持续了两年,那里就再一次燃起了战火,不过我仍旧因此得到了一枚杰出服务勋章……”
第二部 第一集 马拉吉吉的黑手 第七章 打猎
六只野鸭用一根绳索串着挂在马鞍后面,这些全都是赫尔打猎的成果,他已经刻意隐藏实力,却仍旧超过其它人很多。
幸好他还可以用自己曾经是一个骑兵掩饰过去,贝鲁骑兵的强悍是相当有名的,虽然在战争之中骑兵已经没有多少用处,但是贝鲁骑兵的挑选和训练之严格,仍旧在各个兵种之上。
“砰砰砰!”连续三枪,又是一只野鸭一头栽倒在水面上。远处一群狼犬已经朝着野鸭落下的地方奔去,跑在最前面的是两只个体最为庞大的狼犬。这两只狼犬毛色灰暗并不好看,但是跑动间却显得颇为灵动。不一会儿,其中一条体形较为瘦长的狼犬叼着野鸭跑了过来。
马鞍后面的绳子串上又多了一只野鸭。
赫尔并不是一个人打猎,和他一起打猎的是菲利普父子,齿轮显然对这种娱乐并不感兴趣。
他能够得到这种邀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送给了菲利普父子两条千金难求的灵犬。
所谓灵犬,就是智力特别高的狗,真正的灵犬异常难得,绝对称得上万里挑一,更别说两条纯种血统的灵犬。
这绝对是一份无法弄清楚价值的礼物,在贝鲁一条狗根本就不值钱,但是一条灵犬值多少钱,那就谁都不知道了。
“休息一下吧。”始终和儿子并肩而行的老伯爵提高了嗓门说道。
“要休息的话,得找一块干的地方。”赫尔答应了一声,他拉转马头离开河滩。
这片河滩很大,两边全都是芦苇,五六月间的芦苇青翠碧绿,长得异常茂盛,如果不是骑在马上的话,肯定会淹没在这片芦苇荡之中。
想要找一片干的地方,对于赫尔来说,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没有走多远,一片稍微高出四周的芦苇被马踩平了,折断的芦苇很快就被那两条灵犬带着其它狗,清理得干干净净。
河滩旁边的干地,只是指那些周围没有水塘的地方,地上的泥土仍旧是湿的,赫尔从马上跳了下来,他带着两匹马,另外一匹马的背上驮着的就是帐篷、毡毯之类的东西。
把卷着的毡毯取了下来,铺在地上,露营用的毡毯是特制的,用特殊的药水浸泡过所以不会燃烧,毡毯的中间开着一个洞,洞口的四周是用石棉编织而成,这个地方更加不怕火。
把毡毯铺好之后,赫尔在毡毯的那个洞的底下挖了起来,很快一个半尺深的坑就挖好了,挖出来的土就堆在坑的周围,一个简易的灶台搭好了。
直到做完这些,菲利普父子俩这才刚刚走了过来。
从马背上取下一个袋子,里面放着的全都是木炭,抓了一把木炭扔到坑里面,赫尔点着了火。
他所有的本领全都是从穆恩老头那里学来的,或许在穆恩老头这样堪称猎人之王的人眼里,他做得还远不够好,但是在菲利普父子眼里,他绝对是行家高手。
“这不会是在骑兵队里学的吧。”老伯爵微微有些犹豫地问道。他有些郁闷,什么时候骑兵团的野外生存训练变得这样厉害了,甚至连他这个老资格的冒险家都望尘莫及。
“这可不是骑兵队时候的训练成果,我在参军之前是个猎人。”赫尔说道。
“那你的枪法呢?加入军队之前也那么准吗?”菲利普问道,他没有父亲那样沮丧,虽然三个人里只有他一无所获,不过他以前对打猎就不是很感兴趣,所以用不着以此为耻。
“作为一个猎人,枪法肯定要过得去,但是作为猎手的时候,我可没有一支像马希步枪那样的武器,更没有那么多火药和子弹让我浪费,在军队里,特别是在骑兵团,想要练枪法的话,子弹随便打,几年下来枪法自然不是以前可比。”赫尔说道。
“你以前是猎人?”老伯爵坐了下来说道:“可惜你已经退役了,要不然你或许会有更大的机会,我听说,陆军部刚刚建立了一个特别的军事院校,想要进入这所院校,首先的条件就是有丰富的狩猎经验。”
“那是一所什么样的学院?居然会有这样奇怪的要求。”赫尔完全是习惯性地问道。
“听说是训练神射手的学校。”老伯爵说道:“我也只是听说而已,不过我确实看到过陆军部为那些神射手配备的枪枝,那是一种非常特别的枪,口径比制式步枪要大,枪管也长,不过最重要的还是,为这把枪配备了一种特别的瞄准器,那东西就像是一个单筒望远镜。”
“我倒是想弄一支这样的步枪。”赫尔说道。
“这没有什么困难。”老伯爵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受到了魅惑的影响,早已经不是初见面时候那样的冷漠:“这种步枪现在还仅仅只是试验阶段,并不是什么秘密武器,我的一个朋友是负责试验的项目主任,我可以帮你弄一把来玩玩,就作为你送我那两条灵犬的回报吧。”
赫尔当然点头答应,他显得颇为高兴,就连做事都快了许多。
熟练地把两头野鸭清洗干净,赫尔随手将内脏扔到了狗群之中。
“亲爱的朋友,我的孩子们是不吃那些东西的。”老伯爵笑着说道。
赫尔微微一愣,他立刻意识到这又是贵族和平民的不同,贵族就连一条狗,也要训练得看上去非常体面,而且贵族家庭有的是吃的东西,这些狗的嘴巴想必比普通的人还要刁一些。
随手打了个响指,那两条狼犬里的一只跑了过来,牠叼起内脏跑到远处,然后刨了个坑将这些东西全都埋掉,看着这一切,老伯爵瞪大了眼睛,他不是没有看到过灵犬,但是灵性达到这种程度,简直有些不可思议了。
在惊奇的同时,他当然感到高兴,毕竟现在狗已经是他的了。老头甚至已经在想着,怎么找一个机会,在大家的面前炫耀一番,或许十月份的时候,举办一个猎熊竞赛,是个不错的主意。
老伯爵正盘算着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阵犬吠之声,紧接着凌乱的马蹄声由远而近。
“是大规模的围猎吗?”菲利普疑惑不解地问道。
“不可能,现在是打野鸭的季节,谁听说过一大群人打野鸭的?又不是开春的大狩猎季节,也不是十月打熊。”老伯爵侧耳听了半天说道:“好像是在追什么人。”
赫尔当然也听出来,那是一队骑兵正在追捕几个骑马的人,他甚至能够大致估算出逃亡者的人数,应该在五到七个之间。
“砰砰砰!”枪声像是爆豆一般接连响起,却没有任何其它声音,这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两边全都是废材,根本打不中,要么就是另一个极端,追的和逃的全都是高手,枪弹对他们没有用处。
赫尔相信后面那个可能性更大一些,他见识过贝鲁骑兵的枪法,当初他之所以决定冒充这个曾经做过骑兵军曹的军事代表,就是为了掩饰他的身手和枪法,贝鲁骑兵的枪法是用成千上万发子弹练出来的,那枪法绝对精准,从马蹄的声音可以听得出来,逃的人和追的人之间的距离绝对不超过两百米,在这样的距离,贝鲁骑兵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