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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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袍-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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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姑娘也是只穿了旗袍,没穿内衣。”说着,廖国昌拿起几张照片,“她身上和体内都没有检出精液痕迹。鉴证科也做了检验,尸体上没有发现任何他人的毛发。”
  “会不会是模仿作案?”于光明提出了一个假设。
  “我们鉴定了两具尸体身上的旗袍,相同的印花面料,款式也一模一样。这些细节是不可复制的。”
  “这第二名死者,你们还调查了些什么?”
  “我们发出了一份带有她照片的启事,已经有人打电话到局里来提供线索了。局里的总机都快被打爆了。”
  于光明点了点头,说:“不管李书记愿不愿意,这件案子应该就是一起连环变态杀人案。我估计一个星期之内咱们就会发现第三具穿着红旗袍的女尸。”
  “但考虑到政治影响,市里是不可能承认有连环杀手的。要不李书记干吗把你们特案组也叫上。”
  于光明很明白,长久以来刑侦队和特案组一直都在暗地里较劲。他说:“如果凶手是个连环杀手,那咱们就得总结一下他的特征了。”
  “嗯。首先那些旗袍很昂贵,这凶手应该挺有钱的。其次他得有辆车。他应该是独居——因为如果他没有一套公寓或者说私人别墅的话,就没有空间作案。当然,他不可能住那种许多人家挤在一起的筒子楼,否则他搬尸的时候难保不被邻居听到。”
  “没错,”于光明点点头说,“他应该是个独来独往的家伙,而且是个变态狂。受害者都被脱光了衣服,却没有遭受常见性侵犯的迹象。他是个疯子,通过这种杀人仪式得到精神放松,而给死者穿上红色旗袍就像是他特有的风格。”
  “变态狂?精神放松?”廖国昌大声说道,“省省吧我的于警官,你以为这是你们陈大探长翻译的那些故事里的情节,到处都是人们无法理解的怪物和疯子?”
  “可是通过这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我们也许能进一步了解这个凶手呢。我记得在陈超翻译过的一本书里有类似的描写。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记不太清了。”于光明说道。
  “好吧,不过我还是更倾向于通过实实在在的东西来给凶手定性,这样有助于我们缩小调查范围。至少我们不用在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人们身上浪费时间。”
  “你怎么看那些红旗袍?”于光明话锋一转。他可不想跟这位廖队长针尖对麦芒。
  “我本想悬赏征集线索,可李书记不同意这么干。他怕这样会闹得更满城风雨……”
  就在这时,他们的对话被一位推门进来的年轻女警打断了。来人叫晓红,毕业于上海警察学院,如今是廖国昌的助理。这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笑容甜美,明眸皓齿。据说她的男朋友是个牙医,正在国外留学。
  “那就这样,我马上开始阅读这些材料。”于光明一边说一边站起身。当他走出房间的刹那,他猛然觉得晓红的样貌与最初那名死者有点相像。
  三
  早晨,陈超正在去图书馆的途中。
  他步行在南京路上,一边不慌不忙地踱着步子,一边斟酌着第一篇古典文学论文的题目。
  眼看就要走到福建路了,他在一片新开辟的建筑工地前停了下来,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前方有很多新开的店铺。虽然各种崭新的招牌五光十色熠熠生辉,他还是能从中辨认出一两家老店来。不过这些老店也都重新装修过了,就像是做了整容手术一般。
  上海第一百货曾是全市最受欢迎的商店,如今已破败不堪,与周围的新建筑相比显得格格不入。陈超曾在这家商店破获了一起谋杀案。当时的受害者,一位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政治地位日渐下降的全国劳模,却没有预见商店的衰败。现在,这家国营商店在人们的心中已经不再是“质量可靠”和“体面去处”的代名词,而是以“质次服务差”著称。这种改变是标志性的,如今人们都变得唯利是图了。
  橱窗里,一个外国女郎模样的假人模特儿向路人展示着自己诱人的身段,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睛正注视着陈超。他顿时从沉思中惊醒。
  其实在与卞教授聊天的时候,论文的思路就已经在陈超的脑中成形。消渴之疾——这个词给了他一丝灵感。回家之后他专门翻了字典,但没有查到卞教授的那种用法。“渴”这个字大概可以用来形容向往之情,但“消渴之疾”却只是用来指代糖尿病而已。于是他决定今天去图书馆查阅资料,没准能在书中查到些什么,说不定在写的时候就文思泉涌了呢。
  不知不觉间,图书馆大楼已在眼前,玻璃幕墙在阳光映照下分外耀眼。这是一座位于黄陂路街角的建筑,据说不久之后就要被拆迁了。它会被迁往何处呢?想着这些,陈超推开转门走进大楼。
  来到图书馆二楼,他把要借阅的书单交给年轻漂亮的管理员苏苏。她伸手接过书单,莞尔一笑,露出两个俏皮的小酒窝。
  陈超在阅览室找到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此处可以俯瞰人民广场。正当他翻开第一本书时,手机响了。他按下接听键,听筒里却没人说话。也许是打错了吧,他顺手关掉了手机。
  “消渴之疾”一词最初见于司马迁《史记》所载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之中。图书馆中收藏的这部《史记》是批注版的,陈超完全可以读懂每一句话。故事的一开始,就描述了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如何通过音乐坠入爱河的过程:
  临邛中多富人,而卓王孙家僮八百人……酒酣,临邛令前奏琴曰:“窃闻长卿好之,愿以自娱。”相如辞谢,为鼓一再行。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
  这个故事里的确提到了“消渴之疾”,不过只提到了一次:
  相如口吃而善著书。常有消渴疾。与卓氏婚,饶于财。其进仕宦,未尝肯与公卿国家之事,称病闲居,不慕官爵……
  但随后作者便开始着力描写司马相如的文学创作生涯,再也没有提及“消渴之疾”。自《史记》之后,这段“凤求凰”的佳话还被后人进行过多次艺术加工,被视做中国式才子佳人浪漫故事的典范。
  于是乎陈超开始查阅那些诗集和词曲文集。关于这段爱情故事最早的艺术化描写来自古代笔记小说集《西京杂记》:
  司马相如初与卓文君还成都。居贫。愁懑。以所着鹔鹴裘就市人阳昌贳酒与文君为欢。既而文君抱颈而泣。曰我平生富足。今乃以衣裘贳酒。遂相与谋于成都卖酒。
  相如亲着犊鼻裈涤器以耻王孙。王孙果以为病。乃厚给文君。文君遂为富人。文君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悦长卿之才而越礼焉。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以发痼疾。乃作美人赋。欲以自刺而终不能改。卒以此疾至死。文君为诔传于世。
  陈超对比了《史记》和《西京杂记》中关于这段爱情传奇的描写,发现“消渴之疾”在两段记述中出现的背景颇有不同。后者并未纠结于故事的铺垫阶段,而是将大量笔墨用于叙述夫妻两人来到成都之后穷困潦倒的生活。书中没怎么提及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浪漫爱情故事,却着重描写了两人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司马相如被描述成一个贪图享受的浑蛋,而美丽的卓文君被写成了一个品行不端的女子。
  在这个版本的故事里,“消渴之疾”一词的语义明显与别处不同,这里它是一种“爱之疾”。在司马相如看来,性爱与他的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他曾试图禁欲,却徒劳无功。他太爱卓文君了,以至于纵欲而死。
  所以说这里对于“消渴之疾”的解读最接近卞教授的本意,即因狂热激情而导致的结果。卞教授幽默地说陈超患有浪漫诗人式“消渴之疾”,原因也正在于此。
  陈超翻开了一本《辞海》,其中对“消渴之疾”是这样解释的:“患此疾者,常感饥渴,多尿,消瘦。因而得名。”嗯,跟《史记》里的意思差不多,这本就是个没有任何其他含义的单纯医学术语嘛。
  他把眼前的书籍推到一边,思索着中国古人那些关于性爱的迷信。起码据他所知,道家是反对性行为的,他们甚至认为射精会伤男人元气。
  抛开古代哲学和迷信对文学中永恒的主题——爱与死亡的影响,隐藏在其背后的东西,总会使浪漫本身大打折扣。
  在后人的某些故事版本中,卓文君被描述成一位不祥的女子,并给人一种举止轻浮的感觉。陈超在笔记本上抄下这样一句话:“因为仰慕司马相如的才华,她跨越了礼教的樊篱。”礼教,在古代称之为“礼”。他在这个词下面重重地画了条线,想起孔子的一句名言:君子之行也,度于礼。
  可如果人们坠入爱河,这“礼”又算得了什么呢?
  陈超决定去借更多的书。苏苏告诉他可能要等一等,因为此刻正值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午餐时间。于是陈超也决定去吃点午饭。在这个季节,如此温暖的午后还是很难得的。
  他记得不远处的人民公园里有一家不错的小吃摊,多年前母亲曾带他去过。他一边往外走,一边开了手机,花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那小吃摊。他点了一份炒饭,一份葱拌牛肉,还有一碗鱼丸汤。他闻了闻牛肉,心想,但愿这味儿没变,就像小时候和母亲一起吃的那样。
  想点一瓶正广和柠檬水,却只看到可口可乐之类的洋饮料。可口又可乐,嗯,起码这翻译还是挺有中国味儿的。陈超一边这样想着,一边无奈地苦笑了一下。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打来电话的是老陆,他中学时的好友,归国华侨。这家伙开了一家名叫“莫斯科郊外”的餐厅,专卖俄罗斯菜,还雇了一群俄罗斯姑娘当服务员。
  “哥们儿,你在哪儿呢?”老陆一如当年的口气。
  “在人民公园吃盒饭呢。这个礼拜我请假了,在家写论文,关于中国古典文学的。”
  “别扯了。如今你可是平步青云啊,还有时间研究古典文学?”老陆似乎很吃惊,“我都说多少回了,啥时候你不想干警察了就来跟我混呗。就凭你的人缘,慕名而来的食客还不得把我这儿的门槛都踩破了?”
  其实陈超很清楚,那些所谓的人缘,都是因为他在公安局里有点权力。一旦不干警察,谁还认识他啊。所以他才不会去跟老陆开饭馆,也不想谈这个话题。
  电话那边老陆却还在喋喋不休:“到我店里来,我这儿的俄罗斯女服务员都改穿旗袍了,绝对是一景!老外穿旗袍!西洋景啊!秀色可餐……”
  “我想应该是颇有异域风韵吧。”陈超答道。
  对老陆这样的商人来说,抓住一切机会赚钱是一种本能。他们才不在乎是土还是洋,是好看还是难看呢。
  “我管它哪国风韵。哎,盒饭哪是体面人吃的,你这么讲究的人,吃盒饭不是自降身价么!赶紧来我这儿……”
  陈超打断了他,说道:“我一定去,不过现在我得去图书馆。有人等我呢。”
  其实是盒饭在等他,再不吃就凉了,凉了就真没法吃了。
  没承想他刚打开盒饭,电话又响了。早知道就不开机了,陈超郁闷地想。这次打来电话的是刑侦队廖队长的助理晓红,他皱了皱眉,按下了接听键。
  “晓红啊,你吓我一跳。”
  “不好意思陈队长,我刚从于警官那里问到了你的手机号。我先打了你家里电话的,可没人接。”晓红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拘谨。
  “没关系。”
  “有个案子要向你汇报。”
  “我还在休假哪,晓红同志。”
  “可这案子很重要,李书记和廖队长都让我联系你。”
  “好吧。”陈超应道。在那位李书记看来,这世上就没有不重要的案子。至于廖国昌,他让晓红打这个电话无非就是摆个姿态罢了。
  “你现在在哪儿呢?我马上去找你。”
  看来又是那种“敏感”案件,不方便在电话里多说。可是,在人多耳杂的图书馆也不方便说啊。
  “我在人民公园,你从三号门进来就能看到我了。”陈超对电话那头的晓红说道。
  “你这个假期过得……人民公园,太巧了。”
  “你啥意思?”陈超一头雾水。
  “今早发现了第二具身穿红旗袍的女尸,就在人民公园一号门那个阅报栏前。哦,忘了告诉你,于警官也被调入这个案子的特别调查组了。”
  “什么?难道是连环杀手?”陈超回想起早晨在那附近的确围了很多人。他当时没怎么注意。现在想想,当时的情景的确很不寻常。
  “所以我给你打电话啊,他们让我打的,说陈队长不会拒绝女孩子的请求。”晓红说道。
  这种时候碰上这样的事儿真是雪上加霜。看来他没法安安静静地写论文了。他得去做些什么,对于局里来说这是“第一起”连环杀人案。陈超觉得自己起码得做出一个关注案情的姿态。
  “晓红,你把相关材料带过来吧,我晚上回去看一下。”
  “好的,我马上过去。”
  陈超手里的盒饭一口没动,却早已凉透了。他顺手把它扔进垃圾箱,站起身,若有所思地走向公园门口,回忆着早晨看到的那一幕。
  那个阅报栏位于南京路和西藏路交界处,周围路边是禁止停车的。任何车辆停在那儿都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而且那附近整晚应该都有警车巡逻。
  陈超心想,这凶手一定计划得非常周密。
  早晨的时候那有许多人在围观,但阅报栏周围却没有警方的封锁线。在案发现场也没看到警察的身影。
  就在他陷入沉思的时候,眼前走过一位穿着白色风衣的年轻姑娘,在阳光映照下犹如一朵清丽的梨花。这么比喻可能有点牵强,毕竟现在才刚刚入冬。那姑娘自顾自地走过,她并不是晓红。
  几位老人正站在阅报栏前,一如往常地边读报纸边谈论天下大事。不过让陈超颇感不可思议的是,来读报的人们更多关注的是股市新闻。有张报纸的头版头条写着一行大字:股市涨势喜人。
  四
  于光明今天到家比平时晚了些。
  公用盥洗室里,水池边的折叠桌上放着一个塑料盆,他的妻子佩琴正洗头。这个盥洗室和旁边的厨房是一楼五家住户共用的。于光明走到妻子身边,轻轻站住,爱怜地望着她那一头满是泡沫的秀发。佩琴笑了笑,示意丈夫先进屋。
  走进家中,于光明看到桌上放着一盘肉末炒年糕,还有一盘泡菜。因为之前在局里已经吃了两个包子,他想,这炒年糕可以拿来当夜宵。儿子勤勤此刻应该正在学校上晚自习,为高考做着准备。
  于光明转过头,眼光落在床铺之上,顿感疲惫。绣着龙凤呈祥图案的棉被已经铺好,松软的枕头也已安放妥帖。他甚至连鞋都没脱就一头扎到床上。可过了不到两分钟他又坐了起来,斜靠在床头板上,点燃一支香烟吸了起来。佩琴大概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而他需要整理一下自己混乱的思绪。
  烟雾缭绕,脑中却依然如一团糨糊一般。于是他决定将红旗袍案的调查过程重新梳理一遍。
  这一系列案子发生之后,局里就像是炸了锅。大家各显神通:有的人引经据典,有的人旁征博引,有的人更是就案情争得面红耳赤。似乎所有人都对案子了如指掌。
  李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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