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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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大多数-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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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巴巴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国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辩是非?我看到这有段文章时只有二十来岁,登时痛下决心,说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成了沉默的大多数的一员。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   

  萧翁说明辨是非难,是因为这些是非都在伦理的领域之内。俗话说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一件对此人有利的事,难免会伤害另一个人。真正的君子知道,自己的见解受所处环境左右未必是公平的,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的。倘若某人以为自已是社会的精英,以为自己的见解一定对,虽然有狂妄之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了萧翁这重意思以后,我很以做明辨是非的专家为耻……但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我是年轻人,觉得能洁身自好不去害别人就可以了。现在我是中年人……一个社会里,中年人要负很重的责任: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不能只顾自己。因为这个缘故,我开始写杂文。现在奉献给读者的这本杂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我自己的嘴。   

  伦理问题虽难,但却不是不能讨论。罗素先生云,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看待。考虑伦理问题时,想替每个人都想一遍是不可能的事,但你可以说,这是我的一得之见,然后说出自已的意见,把是非交付公论。讨论伦理地问题时也可以保持良心的清白……这是我最近的体会,但不是我打破沉默的动机。假设有一个领域,谦虚的人、明理的人以为它太困难、太暧昧,不肯说话,那么开口说话的就必然是浅薄之徒、狂妄之辈。这导致一种负筛选:越是傻子越敢叫换……马上我就要说到,这些傻子也不见得真的傻,但喊出来的都是傻话。久而久之,对中国人的名声也有很大的损害。前些时见到个外国人,他说:听说你们中国人都在说〃不〃?这简直是把我们都当傻子看待。我很不客气地答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认识的中国人都说〃不〃,但我不认识这样的人。这倒不是唬外国人,我认识很多明理的人,但他们都在沉默中,因为他们都珍视自己的清白。但我以为,伦理问题太过重要,已经不容我顾及自身的清白。         

虹桥书吧BOOK。  

第2节:序(2)         

  伦理(尤其是社会伦理)问题的重要,在于它是大家的事……大家的意思就是包括我在内。我在这个领域里有话要说,首先就是:我要反对愚蠢。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傻有时能为成一种威慑。假如乡下一位农妇养了五个傻儿子,既不会讲理,又不懂王法,就会和人打架,这家人就能得点便宜。聪明人也能看到这种便宜,而且装傻谁不会呢……所以装傻就成为一种风气。我也可以写装傻的文章,不只是可以,我是写过的……〃文革〃里谁没写过批判稿呢?但装傻是要不得的,装开了头就不好收拾,只好装到底,最后弄假成真。我知道一个例子是这样的:某人〃文革〃里装傻写批判稿,原本是想搞点小好处,谁知一不小心上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成了风云人物。到了这一步,就只好装下去了,真傻犯错误处理还能轻些呀。   

  我反对愚蠢,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这种人只是极少数,而且这种人还盼着变聪明。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愚蠢里含有假装和弄假成真的成分。但这一点并不是我的发现,是萧伯纳告诉我的。在他的《匹克梅梁》里,息金斯教授遇上了一个假痴不癫的杜特立尔先生。息教授问:你是恶棍还是傻瓜?这就是问:你假傻真傻?杜先生答:两样都有点,先生,凡人两样都得有点呀。在我身上,后者的成分多,前者的成分少。而且我讨厌装傻,渴望变聪明。所以我才会写这本书。   

  在社会伦理的领域里我还想反对无趣,也就是说,要反对庄严肃穆的假正经。据我的考察,在一个宽松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优雅,收获到精雕细琢的浪漫;在一个呆板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幽默……起码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待的这个社会里,什么都收获不到,这可是件让人吃惊的事情。看过但丁《神曲》的人就会知道,对人来说,刀山、剑树、火海、油锅都不算严酷,最严酷的是寒冰地狱,把人冻在那里一动都不动。假如一个社会的宗旨就是反对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狱又有不如。在这个领域里发议论的人总是在说:这个不宜提倡,那个不宜提倡。仿佛人活着就是为了被提倡。要真是这样,就不如不活。罗素先生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弟兄姐妹们,让我们睁开眼睛往周围看看,所谓的工参差多态,它在哪里呢。   

  在萧翁的《巴巴拉少校》中,安德谢夫家族的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那些话都编得很有意思,其中有一句是:人人有权争胜负,无人有权论是非。这话也很有意思,但它是句玩笑。实际上,人只要争得了论是非的权力,他已经不战而胜了。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的就算成功。为此也要去论是非,否则道理不给你明白,有趣的事也不让你遇到。我开始得太晚了,很可能做不成什么,但我总得申明我的态度,所以就有了这本书……为我自己,也代表沉默的大多数。   

  王小波   

  1997年3月20日          

◇欢◇迎访◇问◇BOOK。◇  

第3节:我是哪一种女权主义者(1)         

  我是哪一种女权主义者   

  因为太太在做妇女研究,读了一批女权主义的理论书,我们常在一起讨论自己的立场。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有一种接近某种女权主义的立场。我总觉得,一个人不尊重女权,就不能叫做一个知识分子。但是女权主义的理论门类繁多(我认为这一点并不好),到底是哪一种就很重要了。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认为,性别之间的不平等是社会制度造成的,要靠社会制度的变革来消除。这种观点在西方带点阶段论的色彩.在中国就不一样了。众所周知,我国现在已是社会主义制度,党主张男女平等,政府重视妇女的社会保障,在这方面成就也不少。但恰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感到了社会主义女权理论的不足。举个例子来说,现在企业精简职工,很多女职工被迫下岗。假若你要指责企业经理,他就反问道:你何不问问这些女职工自身的素质如何?像这样的题目报刊上讨论得已经很多了。很明显,一个人的生活不能单纯地依赖社会保障,还要靠自身的努力,而且一个人得到的社会保障越多,自身的努力往往就越少。正如其他女权主义门派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向社会寻求保障的同时,也就承认了自己是弱者,这是一个不小的失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得到较多保障的人总是值得羡慕的……我年轻时,大家都羡慕国营企业的工人,因为他们最有保障。但保障和尊严是两回事。   

  与此有关的问题是:我们国家的男女是否平等了?在这方面有一点争议。中国人自己以为,在这方面做得已经很不错。但是西方一些观察家不同意。我认为这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两个问题。头一个问题是:在我们的社会里,是否把男人和女人同等看待。这个问题有难以评论的性质。众所周知,一有需要,上面就可以规定各级政府里女干部的比例,各级人代会里女代表的比例,我还听说为了配合〃95世妇会,出版社正在大出女作家的专辑。因为想把她们如何看待就可以如何看待,这件事就丧失了客观性,而且无法讨论。另一个问题是:在我们国家里,妇女的实际地位如何,她们自身的素质、成就、掌握的决策权,能不能和男性相比。这个问题很严肃,我的意见是:当然不能比。妇女差得很多……也许只有竞技体育例外,但竞技体育不说明什么。我们国家总是从社会主义女权理论的框架出发去关怀女性,分配给她各种东西,包括代表名额。我以为这种关怀是不够的。真正的成就是自己争取来的,而不是分配来的东西。   

  西方还有一种激进的女权主义立场,认为女性比男性优越,女人天性热爱和平、关心生态,就是她们优越的证明。据说女人可以有比男人更强烈、持久的性高潮,也是一种优越的证明,我很怀疑这种证明的严肃性。虽然女人热爱自己的性别是值得赞美的,但也不可走火入魔。一个人在坐胎时就有男女之分,我以为这种差异本身是美好的。别人也许不同意,但我以为,见到一种差异,就以为这里有优劣之分,这是一种市侩心理……生为一个女人,好像占了很多便宜。当然,要按这个标准,中国人里市侩更多,他们死乞白赖地想要男孩,并且觉得这样能占到便宜。将来人类很可能只剩下一种性别……男或女。这时候的人知道过去人有性别之分,就会不胜痛惜,并且说:我们的祖先是些市侩。当然,在我们这里,有些女人有激进女权主义者的风貌,中国话叫作〃气管炎〃。我个人认为,〃气管炎〃不是中国女性风范的杰出代表。我总是从审美的角度,而不是从势利的角度来看世界,而且觉得自己是个市侩……当然,这一点还要别人来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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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我是哪一种女权主义者(2)         

  西方女权主义者认为,性之于女权主义理论,正如劳动之于马克思的理论一样重要。这个观点中国人看来很是意外。再过一些年,中国人就会体会到这种说法的含义,现在的潮流正把女人逐渐地往性这个圈子里套。性对于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单方面地要求妇女,就很不平等。西方妇女以为自己在这个圈子里丧失了尊严,这是有道理的。但回过头去看看〃文化革命〃里,中国的妇女和男人除了头发长几寸,就没有了区别,尊严倒是有的,只可惜了无生趣。自由女权主义者认为,男人也该来取悦妇女,这样就恢复了妇女的尊严。假如你不同意这个观点,就要在毫无尊严和了无生趣里选一种了。作为男子,我宁愿自己多打扮,希望这样有助于妇女的尊严,也不愿看到妇女再变成一片蓝蚂蚁。当然,按激进女权的观点,这还远算不上有了弃暗投明的决心,真正有决心应该去做变性手术,起码把自己阉掉。   

  我太太现在对后现代女权主义理论着了迷。这种理论总想对性别问题提供一种全新的解读方式。我很同意地说,以往的人对性别问题理解得不对……亘古以来,人类在性和性别问题上就没有平常心,开头有点假模假式,后来就有点五迷三道,最后干脆是不三不四,或者是蛮横无理……这些错误主要是男人犯的……这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但和后现代女权理论没有丝毫的相近之处。那些哲学家、福柯的女弟子们,她们对此有着一套远为复杂和深奥的解读方法。我正盼着从中学到一点东西,但还没有学会。   

  作为一个男人,我同意自由女权主义,并且觉得这就够了。从这种认同里,我能获得一点平常心,并向其他男人推荐这种想法。我承认男人和女人很不同,但这种差异并不意味着别的:既不意味着某个性别的人比另一种性别的人优越,也不意味着某种性别的人比另一种性别的人高明。一个女孩子来到人世间,应该像男孩一样,有权利寻求她所要的一切。假如她所得到的正是她所要的,那就是最好的……假如我是她的父亲,我也别无所求了。   

  * * *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5年第12期《健康世界》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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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男人眼中的女性美         

  男人眼中的女性美   

  从男人的角度谈女人的外在美,这个题目真没什么可说的。这是一个简单的、绝对的命题。从远了说,海伦之美引起了特洛伊战争;从近了说,玛丽莲·梦露之美曾经风靡美国。一个男人,只要他视力没有大毛病,就都能欣赏女人的美。因为大家都有这种能力,所以这件事常被人用来打比方……孟夫子就喜欢用〃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个例子来说明大家可以有一致的意见,很显然,他觉得这样一说大家就会明白。谁都喜欢看见好看一点的女人,这一点在男人中间可说是不言自明的。假如还有什么争议,那是在女人中间,绝不是在男人中间。   

  当年玛丽莲·梦露的三围从上面数,好像是34、22、34(英寸)。有位太太看这个小妖精太讨厌,就自己掏钱买了一套内衣给她寄去,尺寸是22、34、22,让她按这个尺寸练练,煞煞男人的火。据我所知,梦露小姐没有接受她的意见。这是说到身材,还没说到化妆不化妆、打扮不打扮。这类题目只有在女人杂志上才是中心议题,我所认识的男人在这方面都有一颗平常心,也就是说,见到好看的女人就多看一眼,见到不好看的就少看一眼,仅此而已。多看一眼和少看一眼都没什么严重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这里,这问题在女人中比在男人中敏感。   

  大贤罗素曾说:人人理应生来平等。但很可惜,事实不是这样。有人生来漂亮,有人生来就不漂亮。与男人相比,女人更觉得自己是这种不平等的牺牲品。至于如何来消除这种不平等,就有各种解决的办法。给梦露小姐寄内衣的那位太太就提出了一种解法,假设那套内衣是她本人穿的,这就意味着请梦露向她看齐;假如这个办法被普遍地采用,那么男人会成为真正的牺牲品。   

  在国外可以看到另一种解决不平等的方法,那里年轻漂亮的小姐们不怎么化妆,倒是中老年妇女总是要化点妆。这样从总体上看,大家都相当漂亮。另外,年轻、健康,这本身就是最美丽的,用不着用化妆品来掩盖它。我觉得这样做有相当的合理性。国内的情况则相反,越是年轻漂亮的小姐越要化妆,上点岁数的就破罐破摔,蓬头垢面……我以为这是不好的。   

  假如有一位妇女修饰得恰到好处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是很高兴的。这说明她在乎我对她的看法,对我来说是一种尊重。但若修饰不得法,就是一种灾难。几年前,我到北方一座城市出差,看到当地的小姐们都化妆,涂很重的粉,但那种粉颜色有点发蓝,走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尚称好看,走到了暗处就让人想起了戏台上的窦尔敦。另外,当地的小姐都穿一种针织超短裙,大概此种裙子很是新潮,但有一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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