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据目击证人的口供,很快便找到疑凶比希。
以下就是负责侦破此案的警官科克林在盘问疑犯比希时所做的笔录。
科克林:“凶杀案发生时,你在哪里?”
比希:“我正在家中津津有味地看电视。”
科克林:“有没有证人?”
比希:“没有。但我可把节目内容说出来——当时正播映故事片《断箭》,情节是两枚核弹被人偷走,急需追回……”
科克林:“你是住在机场附近的,那时应该有一班客机经过你的寓所上空吧?”
比希:“哦,那有什么关系?”
科克林:“你的电视机图像有什么变化吗?”
比希:“没有。我的电视机刚买了一个月,是名牌货。”
科克林:“你正式被逮捕了!”
请问,科克林警官为什么逮捕比希?
134。谁安装了窃听器
美军正在研发新项目。这天,总工程师将在科研所的论证会上汇报工作。
下午3点,会议正式开始。正当所长移动话筒时,电话线将一只茶杯碰翻在地,总工程师弯腰捡茶杯时,意外发现桌子下安装有一只微型录音机,于是所长立即报了警。经过检查,发现录音机里的磁带上开始没有声音,3分钟后有轻轻的关门声,12分钟后是与会者进入会场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因此可推断,安装录音机的时间大约是在下午2点45分。
这天是星期天,科研所只有3名女职工加班,联邦调查局的人员决定找她们谈话:“请你们分别说明一下2点45分时都在做什么。”
最先回答的是苏珊:“我一直在打字,太累了,所以去阳台上活动了一下身体。”
“你为什么穿旅游鞋?”调查人员问。
“昨晚打保龄球扭伤了脚。”苏珊回答。
斯蒂文回答:“午餐后我去取水,经过楼梯时,看到那里的挂钟,当时正是2点45分。”
“你为什么穿高跟鞋,不是规定只准穿所里发的平跟鞋吗?”调查人员问。
“我身材矮小,下班后要去会男友,担心来不及回家,所以穿着高跟鞋来了。”斯蒂文说。
调查人员又问辛吉斯:“你这么高的身材为什么也穿高跟鞋?”
“今天是星期天,我以为加班时可以例外。”
调查人员让其中两个走了,只留下一个继续审问,结果案件告破。
那么,她是谁?
135。毒药变成了巧克力
H夫人和当医生的丈夫分居后,独自一个人生活。但从三天前开始,她一直高烧不退,附近诊所的私人医生又不肯出诊,无奈她只好请已分居的丈夫前来给自己看病。 。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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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担心,是患了流感。先打上一针,今晚睡觉前吃了这药就会马上退烧,再过两三天就会好了。”
丈夫给她打了一针,又给她留下一个用胶囊装着的感冒药,就离开了。
当天夜里,H夫人临睡前吃了丈夫留给她的感冒药。几分钟后她突然感到很难受,不一会儿就死了。实际上,胶囊里装的是氰酸钾。
第二天傍晚,尸体被发现了。警方在解剖尸体时发现,H夫人胃中残留有尚未消化的掺有氰酸钾的巧克力。因此,被害人的弟弟以涉嫌谋杀的罪名被逮捕,因为他在一周前曾送给他姐姐一盒威士忌酒心巧克力。警方还了解到,这姐弟俩正为继承亡父的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可见此人有杀人动机。
可是,被害人的弟弟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并请求侦探重新进行调查。
接受调查这起案件的侦探很快得知,与死者分居的丈夫是一名内科医生,为了与年轻的情妇结婚而急于同妻子离婚,侦探又详细调查了医生在案发当夜不在现场的证据,一针见血地揭穿了医生巧妙地毒杀妻子的手段。
那么,该医生使用了什么手段将被害人吃下去的有毒胶囊换成了酒心巧克力呢?
136。小偷的脚印
某半岛是有名的旅游胜地。
当地一月时,早晚都十分寒冷,常常会下霜。此时正值一月中旬,连着几天都是晴天。一天傍晚,当画家K回到自己的别墅时,却发现他的画作被人偷走了。
小偷是从靠近院子的那扇窗子闯入的,在微湿的泥地上还留有足迹:他穿的是胶底的鞋子,鞋跟的锯齿状花纹还很清晰地留在地上。
那么,小偷究竟是何时闯入的呢?
A。昨天早晨。 B。昨天半夜。 C。今天早晨。
137。假冒的亲生子
在美国匹兹堡,一位百万富翁年事已高,由于他的独生子早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踪,他的财产眼看要无人继承了。在富翁弥留之际,有人远道归来,自称是他失踪多年的亲生子。富翁当时已经口不能说话,不久便死去了。此人要求继承遗产,并煞有介事地向别人陈述了家庭往事及分别后的情形。警方对此表示怀疑,只验了一下他的血型,就轻而易举地否定了他是富翁的亲生子这一说法。
检查结果:富翁的血型是A型,富翁已故妻子的血型也是A型,“亲生子”的血型是B型。
为什么此人不可能是富翁的独生子呢?
138。喇叭盗窃案
星期六晚上,一家乐器商店被盗。盗贼是砸碎了商店一扇门上的玻璃后,钻进店内的。盗贼撬开三个钱箱,盗走1225克朗,又从陈列橱窗里拿了一只价值14000克朗的喇叭,装在普通的喇叭盒子里偷走了。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断定这起盗窃案是对乐器商店非常熟悉的人干的。警方把怀疑对象限定在汉森、莱格和海德里这三个少年学徒身上,认定他们三人中肯定有一个是盗贼。
三个少年被带到警长面前,桌子上放着三支笔和三张纸。警长对他们说:“我请你们来,是想请你们与我合作,帮我查出窃贼。现在请你们各写一篇短文。你们先假设自己是窃贼,然后设法破门进入乐器商店,打算偷些什么东西,采取什么措施来掩盖自己的罪行等等。好,开始吧,30分钟后我收卷。”
半个小时后,警长让他们停笔,并分别朗读自己的短文。
汉森极不情愿地读道:“星期六早晨,我对乐器店进行了仔细观察,发觉后院是最理想的下手地点。到了晚上,我打碎了一扇边门的玻璃窗,爬了进去。我先找钱,然后从橱窗里拿了一个很值钱的喇叭,轻手轻脚地溜出了商店。”
轮到莱格了:“我先用金钢刀在橱窗上割开了个大洞,这样别人就不会想到是我干的了。我也不会去撬三个钱箱,因为这会发出响声。我会去拿喇叭,把它装进盒子里,并藏在大衣下面,这样出门时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了。”
最后是海德里:“深夜,我在暗处撬开商店边门,戴着手套去偷抽屉里的钱,偷橱窗里的喇叭。我要用这钱买一副有毛衬里的真皮手套,等人们忘记这桩盗窃案后,我再出售这只珍贵的喇叭。”
警长听完后,指着其中一人说:“小家伙,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干这种坏事?”那个少年顿时惊恐万状。
那么,犯下盗窃案的少年是谁?警长凭什么识破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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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黑暗中的入侵者
某个夜晚,趁矶川侦探外出时,女盗梅姑潜入他位于公寓五楼的住宅。她此行的目的是在矶川侦探的电话机上安装窃听器。
首先,从卧室的电话机开始装起。因为这间房子没有窗户,所以即使打开桌上的台灯也不用担心灯光会泄露了行踪。 梅姑正往电话上安装微型窃听器时,忽然听到大门外有钥匙开门的声音,似乎是矶川侦探突然回来了。她惊慌失措,赶紧关掉台灯,躲到床后,打算趁矶川侦探去其他房间时悄悄溜掉。
可是,矶川侦探进屋之后,并没有去按门旁边的电灯开关,而是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
“谁?是谁在那儿……喂,快出来!” 矶川侦探大声叫着,按了一下墙壁上的开关,打开灯。本来不太大的卧室一下子亮堂起来,梅姑也就藏不住了。
“哟,矶川侦探,您好!”梅姑装作没事似的从床后走了出来。
“怎么,是你?在这儿干什么呢?”
“没,没干什么……我正等您回来呢。偶尔一起热乎热乎不也挺好吗?”梅姑朝矶川送了一个秋波。
可是,矶川侦探并未被梅姑的诱惑所动:“撒谎!你非法闯入民宅,打算偷什么?”
“什么也没拿呀,可是你是怎么一下子就知道我在这儿的呢?”梅姑感到不解。
“哦,是那个闹钟告诉我的。你这个撬锁的高手也太粗心了。”矶川侦探指了指床头的桌子。桌上放着电话、台灯和一个荧光闹钟。
那么,闹钟又怎么会告诉矶川侦探屋里有入侵者呢?
140。晚宴杀人事件
在美国,家庭宴会十分盛行。今晚,史密斯家中举行的晚宴已进入高潮。
宾客当中,最受人青睐的是青年影星麦克尔。他被女人围在中间,神采飞扬,尽管平日有些酒量,但由于连连干杯,几杯威士忌落肚后,他已有了几分醉意。主人史密斯厌恶地望着得意扬扬的麦克尔,用叉子叉上一个沾了调味汁的大虾走上前去:“麦克尔,今晚你的领带可真漂亮啊,又是哪个相好送的礼物吧?”史密斯一边讥讽着,一边若无其事地挥动着手中的叉子,黑红色的调味汁溅了麦克尔一领带,雪白的丝绸上顿时污迹斑斑。
“哎呀,真对不起,对不起。”
“不,没什么,这种领带一条两条的算不了什么……”麦克尔毫不介意,取出手帕欲将上面的污迹擦掉。
这时,史密斯夫人走了过来:“要是用手帕擦会留下痕迹的,洗手间里有洗洁剂,我去给你洗洗。”
“不必了,夫人。没关系,我自己去洗,夫人还是去招呼其他客人吧。”因为有史密斯在场,麦克尔假装客气一番,然后迅速朝洗手间走去。他从洗手间的架子上取下洗洁剂,倒在领带上擦拭着污迹,洗净后,他立即回到宴会席上,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与人谈笑风生。
不久,麦克尔的身子晃了一晃便倒下了,酒杯也从手中滑到地上,摔碎了。宴会厅里众人哗然。急救车立即赶到,将麦克尔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麦克尔被诊断为死于酒精中毒。
然而,只有一个人在暗地里幸灾乐祸,他就是宴会的主人史密斯。他得知自己的妻子与麦克尔有私情,才处心积虑以此进行报复的。
那么,史密斯究竟是用什么手段杀了麦克尔的?
141。把被杀写成自杀
某中学的高二学生汉高,是一个业余侦探,平时他酷爱阅读各国的侦探小说,对大侦探福尔摩斯更是崇拜得五体投地。只要是与福尔摩斯有关的书籍,汉高都会看上很多遍。
有一次,汉高在某杂志上找到一篇介绍福尔摩斯侦探事迹的小说,作者是如此写的:
福尔摩斯:“奇怪,门内侧的钥匙孔上插了把钥匙,米力,你发现尸体时,有没有用手去摸过这把钥匙?”
米力:“不,我没有摸,门本来是锁着的,打不开,所以我是从窗口爬进来的。”
福尔摩斯:“好,那我们赶快验查指纹。”福尔摩斯就在钥匙上撒下了一些白粉,用放大镜来观察,“啊!钥匙的手把上、表面和背面都可以清晰看到旋涡形的指纹,好了,这下可以和被害者的指纹比对了。”
于是,福尔摩斯拿出放大镜,观察躺在床铺上的女尸右手的指纹:“钥匙上的指纹与女尸拇指与食指的指纹完全吻合。”
米力:“这么说,被害者是自己把门锁上然后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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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正是这样。像这种案件,实在是用不着我这个名侦探来侦破。”
汉高读了这篇小说后,很生气地认为,大名鼎鼎的世界级权威侦探福尔摩斯绝对不会用如此错误的证据来判断这件案子,一定是作者写错了。
那么,这篇文章究竟错在什么地方呢?
142。 床底下的秘密地道
朱晓明送画到蒋先生的寓所时,惊奇地发现大门是敞开着的。就在他走进大厅时,突然听见卧室里传来阵阵痛苦的呻吟声,冲入卧室一看,他不由得大吃一惊,原来有一个警察负伤倒在地上,环顾四周,他却没有发现蒋先生的踪影。
看到这种景象,朱晓明只能手足无措地站着。负伤的警察发出微弱的声音:“秘密……地道……逃……走了……”说着,向床底指了指。在那里,朱晓明发现了一块板子,人大概就是从这儿逃走的吧。
“掀……板……开关……米……勒……”警察说到这儿就断气了。
朱晓明钻到床底,想要掀开板子,但是使尽力气,就是掀不开。“开关……米勒……”他是否是指开关设在米勒那幅画的后面?这幅米勒的《播种者》的复制品正是朱晓明上次送来的。于是他走到钢琴旁,把《播种者》拿下来,看着粉刷得雪白的墙壁,左看右看,就是找不到开关。
好胜心强的朱晓明为了寻找秘密地道的开关,根本就忘了通知警察这回事。“秘密地道的开关,究竟装在哪儿呢?”他突然灵机一动,“啊,原来就是在这儿!”
这个秘密地道直通后巷的下水道,凶手大概是顺着下水道逃得无影无踪的。
朱晓明到底是在哪儿找到了秘密地道的开关呢?你能解开这个谜团吗?
143。伪装的情侣
女特警巴巴拉化装成护士,在一家大医院里服务。据可靠消息,正被追捕的一男一女两名要犯会化装成一对情侣来这家医院看病,巴巴拉要从众多的病人中把他们识别出来。
巴巴拉刚进入一间诊室,就看见两名护士陪着一个身材修长,穿着白色连衣裙的漂亮姑娘走了进来,姑娘一副痛苦的表情,一进门就脱掉高跟鞋倒在床上,一双穿着黄色长筒丝袜的脚使劲地蹭来蹭去,紧跟着小伙子也走进来了。
护士对小伙子说:“你这太太呀,真让我们害怕。给她检查的时候大声叫疼,使劲要挣起来,我们几个人都按不住她,现在可算完了,先好好休息一下吧。”小伙子关切地低声问了姑娘几句话,姑娘好像仍然很难受,没有回答。小伙子默默地坐到姑娘脚边,把手放在姑娘的脚上心疼地抚摸着。过了一会儿,姑娘略微平静了下来,两只脚不再像开始那样在床上蹭来蹭去了,而小伙子依旧在反复抚摸着姑娘的脚。
这时,眼科诊室的门打开了,走出一个眼睛上包着纱布的小伙子,旁边一个泪流满面的姑娘搀扶着他,把他扶到走廊的椅子上坐下。然后,姑娘蹲在小伙子前面,攥着他的手使劲摩挲着,一双泪眼深情地看着小伙子,小伙子似乎听到了姑娘的抽噎声,攥住她的手摇了摇,轻声说:“噢,别哭,没事的。”过了一会儿,姑娘站起来,坐到小伙子身旁,依然紧紧地抓住他的手。
这时护士走过来,对姑娘说了几句话,姑娘站起来随着护士走到一旁,边哭边听护士说些什么。听完后,姑娘又回到小伙子身边坐下。巴巴拉回头看了看第一间诊室,那姑娘仍然躺着,小伙子还在心疼地抚摸着姑娘的脚。
这时,巴巴拉拔出了手枪,对其中一对情侣说:“对不起,你们被捕了!”
那么,哪一对是真正的情侣,哪一对又是要犯呢?
144。文曲星杀人事件
年轻漂亮的留学生耿雪玲在留学生公寓里被杀害了。
她是被硬物击中头部毙命的,现场并没有太多搏斗过的痕迹,只是在地上散落着一些稿纸和一个文曲星。死者遇袭后,又有一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