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昔我往矣(完+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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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昔我往矣(完+番)-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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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对煜叔来说不值一提的太极三十二式却再次将学员们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他们此刻真的有点觉得不对劲了,这哪里是个肥胖的大叔,分明就是犀利的叔,全能的叔,他们甚至毫不怀疑,这还是个会开飞机的叔开坦克的叔!
  事实是,煜叔没学过开坦克,不过飞机倒是会开的,在美国还通过了飞机驾驶资格考试,节假日里便开着私家的小型飞机去度假。
  太极三十二式是个颇费些时间的功夫,因为太极本是门越慢越体现功力的武术,讲究的是形意结合,煜叔的造诣来说是相当慢的,可是就是没人敢上前叫停,连舞蹈老师都规规矩矩地等他将最后一招做到位,然后收工。
  教室里响起掌声,那位未来打星拉着偶像的手摇,“陈叔!你一定是陈氏太极传人!教我吧!我请你吃饭!!”
  舞蹈教室出来收拾场面,拍手道:“OK!everybody! well done!大家表现的都非常非常出色,你们让我看到了属于自己的节奏,特别是这位……呃,陈氏太极的传人,很好!那么下堂课,我们就从基本的形体教大家,下堂课的内容是——钢管舞。请大家准备好舞蹈服,不要迟到。ok; time is up!〃
  陈叔决定还是翘掉形体课……
  
  经过一个阶段的基础课程培训,终于进行到了专业课部分,即台词与表演。
  煜叔在记忆台词方面的问题不大,虽然加起来几十岁的人了,可是煜叔的记忆力并没有明显衰退的痕迹,老师讲解的一句台词中那个地方要重读哪个地方要停顿,他也能比较好地掌握理解,只是在实际表演台词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障碍,他不能很好地融入到每一个角色中去。
  举个例子,如果布置了白毛女片段的话,煜叔如果演黄世仁,那么他演完之后人们就会觉得喜儿是没救了,肯定不会跑出他的手掌心——这也就罢了;如果分给他杨白劳的角色,那么,观众就会觉得……黄世仁以后一定惨了,会被报复得很惨。
  老师为此对煜叔明确表示过,他这样不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演员,所谓演员是在镜头前抛弃了自己的存在,演什么像什么就是演员的生存之道,比如说美国著名女演员梅里尔斯特里普,据说能够将希特勒演绎得活灵活现。
  演员便是要抛弃自我而生存,煜叔不是没想过这个道理,可是现在,迫在眉睫的时刻,他反倒要好好想一想,是否就那么干脆地抛弃自己,就是为了能够把杨白劳演得生动逼真?
  思考了两天之后,煜叔很正式地跟老师沟通说,他不想做那样的演员,为了演艺事业而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至少现在他还没这个打算。
  老师叹了口气,说:“其实看了你的表演之后我也觉得你不可能做到。那么你只能——做个本色演员了。”
  原来还有这样一个类别的演员——早点说就好了。
  本色就本色,没什么不好。煜叔放下了对于所谓演技的介意,是啊,如果桑煜不是桑煜,一切也就没有什么意义,该忘记的当忘记,而该执着的需执着,正如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煜叔记得之前看法文版埃及亡灵书,法老们为自己五千年后的复活准备好了咒语:
  牢记本身,
  勿昧前因。
  在巨屋中,
  在火屋中,
  在清点年岁的暗夜里,
  吾必归来……
  




第 10 章

  于是煜叔在短暂的不适期后重新掌握了自己的人生节奏,合理饮食,太极,拍戏,上课,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道在运行着,周而复始。
  
  十个月后。
  草上的中心花园一颗高大樱花树下,花瓣纷飞时节,一个穿着白缎子唐装身材适中的男子正在运化太极,凌霄把车停在街对面,一边往这边走一边觉得不可思议,樱花树下这个男人越来越令人不可思议!
  从前那个痴肥的抑郁的借酒消愁无论如何也不能好好生活的陈墨澜,和现在这个身材清秀会生活会工作的陈墨澜,短短十个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不,与其说是在这期间的渐变还不如说是那件事情之后他整个人就彻底不一样了。
  难道脑震荡的后遗症如此积极而强劲?
  凌霄走到树下一旁,也没有打断这男人的招式,而是抱着欣赏的眼光跟随着他的举手投足。
  从溺水事件发生以来陈墨澜就没再剪头发了,现在已经过耳,软软地搭在后颈上,竟让人觉得长发也很适合他。这就是他年轻时的样子吗?除去一身赘肉之后的陈墨澜好比一块被从顽石中解放出来的美玉一般,华贵温润,君子如玉,说的就是这种人。难怪李总当年和他的事闹得沸沸扬扬。
  不过如果你认为陈墨澜只是块玉的话,那么就错了,这十个月来凌霄亲自体会了如何从一个支配者拯救者沦落为一个彻底为其服务的经纪人,一个协助者,偶尔没有达到陈墨澜标准的时候被他冷冷地注视着,凌霄背后的汗毛就不由自主地竖起来,然后他不由自主地改正,直到完全符合那个人的要求,他才能长松一口气。
  这个男人是生来的强者,如果用宝石来打比方的话,他的内在就好比黑钻,低调的华丽,然而,无坚不摧。
  凌霄职业性地开始为陈墨澜规划今后的职业道路,如果是现在的他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在这个圈子里占有一席之地,也许还不止……
  煜叔收工,掏出帕子微微地擦着汗,道:“你来了。”
  凌霄连忙上前道:“今天你的日程安排的还是比较紧的,”他掏出自己的电子商务本,一边点着一边汇报,“上午十点钟是演艺培训班的毕业典礼,需要正装出席,我一会带你去买礼服,下午有个试镜,然后稍晚一些补一场昨天的戏,还有你前妻说晚上想约你吃饭,你看这……”
  煜叔缓步走着,道:“吃饭的事就免了,你帮我问问她有什么事情,如果是钱的事需要多少你告诉我,只要不太过分。”
  凌霄回想起从前陈墨澜苦苦哀求前妻见女儿一面被拒绝的场面,就觉得不真实,陈墨澜已经很久没有提过女儿的事情,他自己仿佛也忘记了。难道是连同那些肥肉被甩掉在人生的旅途上了?
  人心真是奇妙不可捉摸的。
  上车之后,坐在后排的煜叔连简单的指令都不消下达,凌霄训练有素地开车前往旺记粥铺,那里是陈墨澜吃早餐的地方,他早餐喝一碗艇仔粥,有时候加一点花生米,此外就绝无其他,然后第二餐将是在下午四点左右,他不会因为正在工作而有所荒疏,一日两餐雷打不动。
  凌霄本来习惯了在家里随便吃点面包喝点牛奶对付一口的,可是后来每天陪坐在下首暗暗吞口水,现在也被迫养成了好好吃早饭的习惯,而且这早餐还丰盛过头了,小笼包、水晶饺、及第粥都是他爱吃的,最后还要来一点双皮奶,心满意足。
  煜叔吃下最后一点粥,放下羹匙,礼节性地擦擦嘴角,闲谈似的提醒:“你最近好像胖了一些。”
  凌霄松了松腰带,道:“有吗?哈哈,早餐多吃点没关系啦,哈哈。”
  煜叔道:“不管什么时间吃得过了总归是不好的。”
  凌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道:“啊,哈哈,我会注意的。”说完之后他又觉得自己其实被必要为这个事情道歉,不过对方说的应该很有道理就是了。
  之后由凌霄开车载煜叔去市里最好的购物中心买参加毕业典礼穿的西服。
  如果是以前的煜叔的话是不会为了什么场合而改变自己的装束的,特别是西服,他上了一定的年纪之后就没怎么穿过,终年唐装,因为西服是穿起来给别人看着舒服的,而唐装的话是穿起来是为着自己舒服。
  不过现在煜叔已经成为陈叔,虽然里子没有变,不过面子还是变了的,给别人面子是生活的必要,煜叔没有什么想不开的,衣服而已。何况对这镜子审视,煜叔也不得不承认,陈墨澜并非十分适合唐装,简单地说他有点撑不起来那个架势。
  从前煜叔穿着唐装出席各种场合,弯身从车里下来,狐狸样的笑眼一弯,人家就知道他的黑道当家,没人觉得不合时宜,在心里赞他一声像画里的人物一样出色。
  而陈墨澜就不一样了,他的脸线条柔和,皮肤底子也不错,如果没什么表情的时候很容易让人误会成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已经不止一次陈墨澜在公园做晨练之后归来被眼神不好的老大爷什么的误认为气功师傅上前攀谈。
  这就是煜叔和陈叔之间的差别——黑道大佬和气功师傅。
  也许西服的人生也不错呢,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斑斓街景,煜叔淡淡地想,毕竟他现在已经是个演员,即便是所谓的本色演员,也注定要以抛弃一部分的自己才能成就的吧。
  
  凌霄带陈墨澜去的是他所知道最高档的男装店,他既然有心重点推销陈墨澜,就要给商品下必要的本钱包装,娱乐圈看似繁华实际上就是个无底洞,大投入才有大回报,几万块钱的西服是必要的行头,何况,不管怎么想凌霄也不想把几千块的衣服给陈墨澜穿,埋没了这个人。
  身材和化妆都很得体的服务员围着煜叔服务,叔也好耐性地在更衣室进出,一套套地更换在他看来大同小异的西服。
  凌霄还在努力从第一眼看到陈叔身着西服走出来的震撼中恢复出来,若说惊艳大概有些夸张,那么只能是震撼!
  煜叔对着试衣镜,松了松袖口,这是件设计简约,线条流畅,低调时尚的黑色小西服,剪裁十分合体,将减肥后的成果完美地表现出来,显得整个人修长优雅,女售货员给配了条奢华的紫色领带,煜叔微微皱眉,随手扯下,恰到好处地松开两颗领口的扣子,露出里面一小片肌理白腻的皮肉,比领带的效果要好很多。
  煜叔闲闲道:“就这件吧。”
  凌霄完全同意地点点头,眼前这个39岁的男人彻底脱胎换骨,在海水中重生了。
  售货员小姐将煜叔穿来的唐装包好恭恭敬敬地送到凌霄手上,“先生,谢谢您的惠顾,本次消费X万X。”
  凌霄掏出金卡递过去。
  趁着空档,凌霄犹豫对煜叔道:“其实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煜叔默然,等着他继续,通常人们这样说的时候等同于:“冒犯了,但是我还是要说。”所以不必管,他自己就会说出来。
  果真,凌霄道:“其实是李总,他从国外回来了,我提醒你他很可能再这几天来看你。到时候你有点心理准备……希望李总也能有些心里准备。”最后一句是低声的自语。
  煜叔道:“你忘记了吗?”
  凌霄道:“什么?”
  煜叔道:“关于从前的事情,我还没有恢复记忆。那个李总什么的,如果要来看我的话随便他,不过我不保证一定认得他。”
  凌霄点头道:“这个我已经向李总汇报过了,不过依我看他还是有点不大相信,毕竟,他走之前你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煜叔道:“什么事?”
  凌霄摸摸脑袋不看他道:“这是你和李总之间的事情,具体情况也只有你们俩人知道,现在你失忆了,就只有李总自己清楚,我只知道你们吵了一架,在他出国之前。”
  煜叔道:“什么时候的事?”
  凌霄道:“就是你溺水的前一天……看来你真是什么也不记得了。”
  煜叔轻笑道:“看来也不是什么值得记住的好事,忘了也好。”
  凌霄松了口气,可是心里却隐隐担心起来,就他本身来说地位是比较尴尬的,做了陈墨澜八九年的经纪人,最开始完全是受李总的托付,不得已而为之,视其为废柴点心一样的存在,可是现在这个陈墨澜是他做经纪人梦寐以求想要捧红的艺人,是继续做李总触手的延伸还是完全站在陈墨澜这边做一个忠心耿耿的经济人是不久之后他必须做出的选择,凌霄的心在动摇。
  然而,现在他们的日程安排的很紧,没有多少时间给他思考,接下来就是今天的重头戏,驱车赶往艺人培训班的毕业典礼。典礼设在星势力旗下的五星级宾馆,邀请了几家娱乐媒体,为了给旗下的艺人造势,高层为了表示对培养新人的重视也会派人出席。参加培训的艺人都十分重视这次机会,毕竟,十个月的韬光养晦青春无悔,都是为了今后能走得更远飞得更高,这里正是他们起飞的平台。
  煜叔到的很准时,俗话说小人物先到场,迟到是大人物的特权。
  会场布置成自助餐的格局,门口还有为媒体准备的小礼品。
  煜叔一走进会场就有好多娱记开始拍照,他们的职业触觉告诉他们,这个猜不透年纪的男人应该会红。然而凌霄并没有露出喜色,反而神色一沉,悄声道:“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见面了。”
  煜叔道:“谁?”
  凌霄道:“李总,公司的业务总监李云修,你不认得他了,他可认得你,做好准备吧。”
  煜叔这时注意到一个男人人正用非常惊讶热辣辣的眼光看着他,不用说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后台”李总了。
  煜叔故意很冷漠地没在那男人身上做任何停留,径自走向自己的位置。
  凌霄有点急,在他身后低声道:“我得提醒你,李总是你在星势力的最有力支持者,你入行听说也是为了他,这么多年来他也没有彻底不管你,说实话我也是受了他不少拜托照顾了你很多年,虽然后来你们的联系不是那么密切,不过,我希望你还是不要和他闹得不愉快。”
  煜叔微笑道:“老凌,你已经很久没这么聒噪了。”
  凌霄道:“……他、他过来了,我先去挡一下,你一定要好好处理。”说着就迎了上去,将李云修堵截在十米之外的地方。
  两个人礼节性地握手,李总想要三言两语打发凌霄,然而后者很显然想和他做具体深入的沟通。
  李云修也由开始的敷衍到认真起来,一眼一眼地看着陈墨澜,掩饰不住地惊讶。
  煜叔冷笑,李云修吗……他倒要看看这男人对陈墨澜都做过些什么。




第 11 章

  在李云修的眼里现在的陈墨澜既熟悉又陌生。
  
  在他出国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是有听说过他刚走那天陈墨澜就出了点事故,不过很快就没事了,后来又说留下了脑震荡后遗症,不过还能正常开工不影响生活,李云修忙着开拓海外市场对这个胖男人的事情也就没怎么放在心上,谁知道刚回来就被派到这个所谓新人毕业典礼上撑场面,竟然就这么提前见到了令他大跌眼镜的陈墨澜。
  再次见到的正是那张曾经无比怀念的面孔,而这十年期间痴肥抑郁不像样子的陈墨澜令他烦心,甚至在心里否定这是同一个人。
  凌霄拦住他道:“李总听说你回来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你。”
  李云修无心恋战,敷衍了几句就要过去和陈墨澜接触,可是凌霄继续道:“李总,关于陈墨澜的事情,我有很多情况向你汇报,你还是先听一下比较好。”
  李云修便停下来听他说这十个多月来陈墨澜的遭遇和蜕变。
  李云修吃惊道:“你说他失忆了是什么意思?”
  凌霄道:“就是失去了对过去的记忆,我原来以为他是假装的,可是这么长时间来他一次都没有去求前妻见见女儿,连怎么演戏都忘了,所以才会参加这个演艺培训班,很多事情也表明他确实在记忆方面出现了问题。”
  李云修道:“开玩笑吧,现代医学这么昌明,即便出现这种情况用药不也就好了?为什么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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