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第107回写贾母训贾政们的话,其中有道:“你们别打谅我是享得富贵受不得贫穷的人哪,不过这几年看看你们轰轰烈烈,我落得都不管……”,“看看”显然是“看着”,着与看也是因形近而讹。
最后是“旧话重提”。第74回写王善保家的来到怡红院后让晴雯打开箱子,“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今天读到的校本上变成了毫无韵味的呆文。“豁啷一声”变成了“豁一声”;“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变成了“两手捉着,底子朝天”。“捉”与“提”本是形而讹,应校改。至于“底子朝天”是“提着”的部位和方向,不能分开。“往地下尽情一倒”是将箱子翻扣下来,才有了“尽情一倒”。这段话也可以标点成:“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中间不加逗点,使语气贯通。
校订、校对都是一件难事。倘在一般图书中出现类似的问题固然不好,但出现在《红楼梦》读本则有损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光辉形象”!当然,本文(包括同类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把《红楼梦》的校订质量提高,给读者提供一部真正“保真”的读本!
任何批评都只能作为参考,而不可能是绝对真理!
200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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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己花”是什么“花”?
“梯己花”是什么“花”?
——“花”为“茶”之误抄
《红楼梦》第41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是小说中的名篇,读《红楼梦》的人绝少会跳过这一章的。不过有时候也有让人扫兴的地方,例如小说中写道:“那妙玉便把宝钗和黛玉的衣襟一拉,二人随他出去,宝玉悄悄的随后跟了来。”每读到这段话,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觉得宝玉这个人实在是有点不知趣。人家女孩子之间的事,总是像个跟屁虫似的搅和里面,让人烦不烦呢!尤其扎眼的“悄悄”两个字,情似贾环而不是宝玉了!
扫兴的原因还不止一端,接着文中写道:“宝玉便走了进来,笑道:‘偏你们吃梯己花呢’。”(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5次印刷版《红楼梦》第553页)我查了好几本《花经》、《花镜》一类的书,始终没有找到一种花的名字叫“梯己花”,后来又去查《茶经》一类的书,也没有一种茶名叫“梯己花”,深感自己的知识太浅陋。于是,我先找庚辰抄本来核对,那一页上写的是“梯己茶”而不是“梯己花”!
由茶变花,这不会是校订者的疏忽,而是校对因二字形近才将“花”当“茶”的。按理说,像《红楼梦》这样的“经典”著作,校对上应该是特别精心,以通常的“三校”定样还不够。以我粗读此本发现,类似的例子还可举出一些,大体上多是形近而讹。前不久,笔者出版了一本小书,写到“六朝志怪”,印出来一看变成了“元朝志怪”,差之千年,令我哭笑不得。看来,图书里的音近而讹和形近而讹己成了“校对”工作中的痼疾,实在应该引起出版、印刷部门的重视。过去我曾在一家出版社工作,那里有专设的校对科负责书稿的校对。许多优秀的校对不仅在中文方面有相当高的造诣,而且对多种外文也熟悉。他们在校对中能够挑出许多连作者都疏忽了的文字毛病,一一用铅笔勾出,让编辑、作者核对,避免了许多错误出现。现如今一些出版社不设校对部门了,有的找作者“自校”,有的是编辑或编辑的哥们儿们“承包”,都是没有校对经验的人来“校”,结果是“成本”降低了,那质量也跟着降低了。
书籍是物质的,但它负载的是精神产品,正确传达作者的“精神”非常重要,它即是对作者负责,也是对读者负责。因此,我非常希望出版部门能够保留“校对”这一行,而且特别需要培养出更多的优秀校对,而不是在版权页上写上个大名就算“负责”了!
200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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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因为头上长了“草”
都因为头上长了“草”
——是“菜”不是“药”
清人龚炜著《巢林笔谈》续编卷下第185条“校字难”中说:“陈眉公极言校字之难,始不谓然。小有著述,已对过数次,付梓而误叠出,过来人语定不差。”我对龚炜的话颇有同感,过去也对书中“误”字觉得不可理解,甚至一见有错字的书就疑心是“盗版”书,弃而不读。时间久了,发现自己的书、友人签名赠送的书中错字并不比别人少,才慢慢醒悟过来:“无错不成书”。我如此说,绝非主张有“错”无过。只想说,“校字”确实是件令人头痛的事,既贵心细尤贵眼明。今日倘能读到一本一字不错的书,实在是一种享受了。
古人是抄书,而且抄书人的水平又是各种各样,所以抄漏不成句、抄错难辨错的事,给今日读旧书(特别是抄本)的人确实带来了不少麻烦。个别文字既使是专家、权威都难以辨明,甚至几代人都不能解决,还要“存疑”,留给后世的智者继续追索下去。
《红楼梦》早期抄本情况更复杂,因为曹雪芹本人说过“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倘若“增删”一次抄错一次,那就有五种本子,再由这五种本子辗转传抄,那我们后世人见到的传抄可能就不止十几二十几种本子了。这其中除了作者亲自“增删”的,阅者、抄者“增删”的,鱼目混珠,有些文字究竟何是原作之字,实在难以辨清楚。例如,《红楼梦》第49回写了一道有名的“牛乳蒸羊羔”,先是说“头一样菜是牛乳蒸羊羔。”“贾母便说:‘这是我们有年纪的人的药,没见天日的东西,可惜你们小孩子们吃不得。’”这段文字,各家校订几乎都是照抄,前为“菜”后为“药”。我曾在一篇关于“药膳”的文章里作了解说,为贾母说的“药”字找些“理由”。不过,近几年来通读了几遍《红楼梦》之后,看法发生了改变,认为贾母所说的“药”字乃是前面的“菜”字,因形近而讹,原字应该是“菜”字。这样说的理由有二:(1)“药”字本应作“蕖”,是一个繁体字,上草(艹)下木;“菜”字也是上草下木,中间的部分极相近,故抄者将“菜”字抄成“药”字。(2)从具体语境上看,“牛乳蒸羊羔”,是一道菜,虽有大补的作用,小孩子吃了易上火,但绝不是一味药。今日到了药膳馆子吃饭,虽都称“药膳”,但制作师傅、服务员皆介绍说这道菜是什么,用什么料,功用是什么,而不说这道“药”如何如何,因为他们是以菜供给顾客,而非是药。药治病,而“菜”(药膳一类)只有“养”和“补”的作用,而非治病,所以只能称“菜”而不能称“药”,性质和功能完全是两回事。
抄本中“药”只能保留原貌,但“校订”本则应改订。说“药”就是“真”,是否有点过于迷信抄本呢?我以为还可以讨论。只是我个人认为餐桌上还是吃“菜”而非吃“药”!
2004年12月8日
让人怎么“握”着脸
让人怎么“握”着脸
——一个“捂”字三处“握”
生活中如果有人让你“捂着脸”、“捂上嘴”、“捂上眼睛”,你一听就会明白怎样“捂”,因为这样说符合中国人用“词”的习惯。倘若有人让你“握”着脸、“握”上嘴、“握”上眼睛,你很可能以为自己耳朵有点背没听清楚,或者以为自己的智商出了毛病没弄懂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心里在盘算我怎么“握”眼睛呢?是不是弄错了“位置”。
这不是“笑林”里找出的“笑话”,而是存在于普及读本《红楼梦》中。不信,你就翻一翻,查一查!
例一,《红楼梦》第52回有一段宝黛对话,是由一盆水仙花引起的。黛玉道:“罢,罢!我再不敢作诗了,作一回,罚一回,没的怪羞的。”在这段文字之后是:“说着,(黛玉)便两手握起脸来。”下面接着是宝玉的话:“我还不怕臊呢,你倒握起脸来了。”一前一后,一男一女,说的都是“握起脸来”。
例二,《红楼梦》第54回,快嘴王熙凤讲放炮仗的笑话。最后一句是:“外头已经四更,依我说,老祖宗也乏了,咱们也该‘聋子放炮仗——散了’罢。”说到此,“尤氏等用手帕子握着嘴,笑的前仰后合……”
例三,《红楼梦》第24回,王夫人赶晴雯出大观园。王夫人喝声道:“去!站在这里,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听到这骂声,“晴雯只得出来,这气非同小可,一出门便拿着手帕子握着脸,一头走,一头哭,直哭到园门去。”
曹雪芹写《红楼梦》确实“杜撰”过新词,如“禄蠹”,还“杜撰”过书名、人名等等。但是否也“杜撰”了“握着脸”呢?我腹中空空不敢遽定。我猜来猜去,一是曹雪芹原来写的是“捂”而不是“握”。这个“握”字极可能因与“捂”字形近而被误抄出来的;二是校对的疏忽,因形近而讹者不胜枚举,“重印”时改过就是。怕的是照“底本”不改。这道理是十分清楚的,无需旁征博引。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即曹雪芹在南方生活过,倘南省人将“捂”读作“握”,或者真的就说“握”而不“捂”,也未可知。因为我没有南方生活的体验,听到南方方言极少,这也是我不敢自信的“理由”。不过,倘真是南方方言的话,我真诚的希望校订者能够注释一下——让我们怎么个“握”法,以便也让我们试着“握”—“握”如何!
200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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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说”了才能“回”
爷“说”了才能“回”
——“回爷说”是“回爷的话”
《红楼梦》第53回写乌进孝进租的故事,其中有一段是贾珍与乌进孝的“对话”。文云:
……贾珍道:“我说呢,怎么今儿才来。我才看那单子上,今年你这老货又来打擂台来了。”乌进孝忙进前了两步,回道:“回爷说,今年年成实在不好。……小的并不敢说谎。”
这里的“回爷说”,显然是“回爷话”而不是“回爷说”。因为前面是贾珍对乌进孝的问话,下面才有乌进孝的“回道”。“回爷话”是回“爷”的问话。很明显,“说”字是“话”因形近而讹。
查早期抄本,庚辰本是作“乌进孝道:‘回爷说’”。显然,这不是“校对”的疏忽,而是“校订”者故意保留的“原文”。但我认为这是十足不通的“原文”,因为这种“回爷说”的句式只有那些不懂中国话的外国人可能说得出来,凡是起码的中国人都没有如此“回道”,也不会听懂这种“回道”。其次,从校勘学的角度看,有上一句话,即“贾珍道:‘你走了几日?’乌进孝:‘回爷的话,今年雪大……’”作出了同样句式的根据,说明后一句“回爷说”之“说”字是“话”字之误。
有人说这样“校订”是尊重曹雪芹,是保留抄本的“原貌”。当然还有人说,抄本上的文字都是有什么特别的“寓意”云云。对于这些说法,我向来不敢轻信。原因是这些早期抄本并非是曹雪芹的“定稿”,也没证据表明是曹雪芹亲自“阅过”的过录稿。相反,我们可找许许多多证据说明这些“抄本”是辗转传抄的本子,甚至是为了牟利而抄的本子。这些抄本脱漏、讹舛、白字连篇(如庚辰本为典型),怎么能说这是曹雪芹所写的“原貌”呢?迷信抄本到了如此顽固不化的程度,反倒把自己的无知无识扣到曹雪芹的头上。难道说,曹雪芹前一句说“回爷的话”不通而改了“回爷说”?还是那个“说”字真的有什么让人悟不透的“寓意”?倘如此,“校订”者何把这“寓意”注出来让读者明白明白呢!
周春说过,读《红楼梦》既贵心细,尤贵眼明。将“回爷话”硬是写成“回爷说”,是抄手的误抄,说明抄手没有做到“心细”,“校订”将抄者的误抄原封不动地照搬给读者,那就是“眼”不“明”了!
2004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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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近水,一个喜玉
一个近水,一个喜玉
——“沾污”当作“玷污”
形近而讹是校对中常常遇到的错字,即使在电脑时代也不能幸免。至于到传抄本里,这种因形近而抄错的字就更多了。据我见的几种抄本,错白字多形近或音近的错字,而那部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庚辰本”尤甚。
例如,《红楼梦》第65回中尤三姐耍弄珍琏兄弟的描写,一段文字说“弟兄两个本是风月场中耍惯的,不想今日反被这闺女一席话说住。”庚辰本把“一席话”抄成了“一夕话”,成了说了一夜的话。从“语境”上看,他们并非说了“一夕”话。有的校本将“夕”改成了“席”不论是否有版本根据,都是改对了的。这种“校法”,就是校勘学中所说的“理校〃之法。可是,同回写尤三姐另一段话,其中有道:“咱们金玉一般的人,白叫这两个现世宝玷污了去,也算无能。”这里“玷污”在抄本中原作“沾污”,校订任其“沾污”下去,令人不解。“沾”与“玷”虽是形近,但音不同,义也不同。据一般辞书所释,玷读dian,一是白玉上面的斑点,如“白圭之玷”;二是使有污点,如“玷污”、“玷辱”,即有玷辱门户和玷污名声的意思。而“沾”读zhan,释义上没有辱没门户或名声之意。尤三姐说“咱们金玉一般的人”,如有“斑”,只能是“玷”绝不可能用“沾”。特别是以珍琏兄弟与尤氏姊妹的关系,目的性非常明确——想吃人家的“豆腐”,而不是“沾沾自喜”之“沾”。
从“一夕话”到“沾污”,说明庚辰本在过录时极可能是:一人将“本”读之,众人“听”而录之。这位持本者文化不高,读音不准,所以将“席”字读成了“夕”字音,又将“玷”认作了“沾”字。如果都是照本抄录,至少不会把“席”字抄成“夕”字。今日人对此种错误原因可能不理,因为雇(请)人抄书的事不多见了。古代学者自抄书者多多,请(雇)人抄书者也不罕见。特别是当年一些馍馍铺在歇业时,老板就弄来一些“唱本”、小说让伙计们抄录,然后拿到街上去赚钱。所以至今我们看到的抄本中错误连篇,不堪卒读。这都是赚钱才“偷工减料”,即劣质货。现如今买到的仿冒光盘就有这种情形。《红楼梦》中的鬼都判说过“阴阳一理”,其实“古今”也“一理”。假货非从开放改革才有,古人作假的智商并不比今人差多少呢!
2004年5与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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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漏了一个字
抄漏了一个字
——“凡百的事”是“凡百姓的事”
《红楼梦》第99回有一段文字是李十儿劝贾政为“节度使”过生日送礼的对话,贾政似乎不通世事,说道:“我这官是皇上放的,不与节度使做生日便叫我做不成!”李十儿笑道:“老爷说的也不错。京里离这里很远,凡百的事都是节度使奏闻。他说好便好,说不好便吃不住。到明白已经迟了。”
这段对话的意思即使在今天也是人人都心知肚明,如今流行的口号中就有“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同李十儿说的“他说好便好,说不好便吃不住”如出一辙。看来贾政在官场上混得还不熟透,不得不由一个门子来“点拨”。
本文对是否要给“节度使”做生日(送礼)将另作讨论。我所感兴趣的是这段对话中的“凡百的事”一句似有不通,应为原文中有脱字,即应该是“凡百姓的事都是节度使奏闻。”我查过“梦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