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地把符文法阵依次在房间庭院廊道内安装好,芷云退到门外,念了句咒语,就见府里顿时狂风大作,清泉喷涌,那些灰尘污物都被风卷着堆积在庭院里,衣物帐幔之类则被清泉裹在半空中旋转搅拌。
过了足足有大半个时辰,院内响起一阵轻微的噼啪爆破声,芷云才出了口气,走进庭院里收拾了法阵的残骸,没办法,这些法阵大多是用石块儿或者从土中提炼的金属所制,全是一次性的消耗品,用来打扫卫生确实浪费,可是,以芷云现在的状况,驱动法阵没问题,可要直接施法,那用不了一刻钟就得被抽成人干儿,为了省下些打扫卫生的气力,也顾不得浪费不浪费。
大面上变得干干净净之后,芷云才开始归置家具,整理房屋,清理庭院,就算有法术帮忙,也是忙活了一个多时辰,整个家才焕然一新,再没有初来时的斑驳。
芷云累得腰酸背痛,忍不住皱了皱眉,开始怀念起自己的构装仆人来,过去她可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万事有仆人打点效劳,舒服得很。
天色将暗的时候,明德急匆匆地回到家,下了马车,一进院门,却忍不住伸手揉了揉眼睛,几乎怀疑自个儿走错了地方。
入目的再不是那毫无人气的落败房子,庭院里枯死的花卉不见了,充满了草木馨香,青石板的地面一尘不染,干干净净,厚重的被褥晾晒在院子里,竹竿上挂着已经洗涤干净的衣物,明德漫步走进正房,里面的摆设也是大异于往常,地上绛红的线毯似乎已然洗去了时光带来的老态,恢复如初,家居摆设虽然简陋,但是清新自然,小窗上挂的是玄青竹叶暗花帐帘,罗汉床上铺着湛蓝色的垫子……
“这是……这是……团团收拾的?”明德目瞪口呆,一回头,就看见娇小的妹子站在门口儿,一张小脸红通通的,额头上带着汗渍,忍不住眼眶发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酸痛不已,却硬是把泉涌的泪水吞了回去。其它满人家未出阁的女儿,哪个不是当成姑奶奶供着,哪里会做这些杂物……
“哥哥,咱家以前的摆设我不记得了,你看看,收拾得还好吧……”
“好……”明德一把把芷云抱起来,就像抱小孩子一般,将她紧紧地攒在怀里,“好妹妹,好妹妹……只是以后可万万不能这么劳累了,哥哥已经找了人牙子,咱们家虽然不宽裕,可哥哥绝不会让你跟着吃苦……”
芷云先是皱皱眉,有些不知所措,随即感觉到肩膀上湿漉漉的,心里也忍不住一叹,这半个月来,她已经知道明德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哥哥,其实这个新生真是不错,有健康的身体,有亲人,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儿,是到了要好好经营生活的时候了。
过了半晌,明德似乎也觉得自己失态了,脸上不由发红,芷云连忙挣扎着下了地,明德也收敛了情绪,这才细看自家的房屋布置。
一日工夫,家里变动不大,芷云也紧紧是打扫了卫生,但书房却是收拾妥当了,四面紫檀木的书柜光滑如新,书桌上暂时先摆放了烛台,本来芷云是想先做出个简易的魔法灯来,可是因为还没想好怎么把自己的炼金术摆到台面上,一时只能先放下,不过,既然要在这里过日子,自己也要利用自个儿的本事改造家里,让自己过得舒适畅快,这事儿就不可能完全瞒住生活在一起的嫡亲哥哥,迟早要斟酌个说法把他糊弄过去。
明德抚摸了下光洁干净的书柜,打开自己的书箱,挨次把书搁进去,全放入,也只占了小半层,心里波澜汹涌,记得当年阿玛在的时候,便很喜欢读书,只是旗人家里想要上进的大多看去当兵,考科举的不多,甚至还被人看不起,祖辈根本没有多少书籍传下来,而阿玛年轻的时候没多少钱财买书,却还是着人打造了大大的书柜,想着以后慢慢把它填满,却不曾想,阿玛英年早逝,这书柜也没了意义。
芷云不用法术查探,也知道明德在想些什么,自己这个哥哥用功有余,天分实在一般,就像她那位早逝的阿玛所言,哥哥努力的话,中个秀才很有希望,再努力,说不定能中个举人,只是想进士及第,怕是难了。就如今这些书,明德哥哥还吃不透,当然也就不可能想着再去添些什么。
芷云深吸了口气,暗下决心,这记忆药水不能耽误了,早一天制出来,自己就能早一天过上真正的舒舒服服的宅小姐生活。
今日刚刚回家,厨房里当然没有开伙,明德去外面买了些吃食,为了妹妹的身体着想,他买的食物很精致,味道鲜美,荤素搭配得不错,与钮钴禄府比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这些普通的东西,到底入不了芷云的眼。
她虽然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没多么讲究,可后来却是讲究的很,每日用餐,不但色香味挑剔,还得有特殊功效才成,可如今为了养身,不吃也得吃,硬逼着自己吃了两碗饭,把明德喜得不得了,却又疑心妹妹在外祖家里根本吃不饱饭,心疼不已,更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挣出功名来,光宗耀祖,让妹妹过上好日子。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四章 药水
明德手里捧着本《尚书》,眼睛却看着对面儿正写字的小妹妹,脸上忽喜忽忧,但总是喜多于忧的。
芷云一个精通炼金术的法师,对双手可以说是控制精微,虽然以前很少用毛笔,但是这会儿一笔端端正正的楷书,还是写得极为漂亮。
“团团……”
芷云叹了口气,搁下毛笔,抬头望着一脸恍惚的兄长大人,笑道:“哥,你就放心吧,咱们家没有什么值得别人图谋的,等到妹妹求得师傅允许,能告诉你的时候,自然不会有一星半点儿的隐瞒,至于现在,您就放宽心,好好读书才是正经,至于我的事儿,您可千万别在外面露了口风,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用不着妹子我这个小丫头说吧……”
“当然,哥肯定不会说出去的。”明德脸色一变,正容道。
芷云也很无奈,若是自己的精神力恢复正常,哪用这般麻烦,纵然想用催眠的手段在明德的脑子里加入点儿虚假记忆,也不是难事儿,可是如今,最多也就能用一些暗示术,让他无意识地相信自己说的话罢了。
“对了,那些药水还好用吗?”
一说起这个,明德也顾不得忧愁,脸一下子亮了,喜滋滋地道:“实在好用,以前背书百遍,也不如现在读一遍来得有效果,虽然不能说过目不忘,但也差不太多……”
一开始妹妹拿着拇指大小的琉璃瓶子找到自己,说这是可以提升记忆力的药物,当时明德还当小丫头开玩笑呢,毕竟,天底下哪有如此神奇的药。只是团团一直坚持,非逼着他服用,明德相信自己的妹子总不会害了自己,再加上那药物味道挺好闻,还有一股子水果味,像是水果调制的,为了哄她开心,也就没多想,乖乖喝了。
喝的时候明德不在意,可喝过之后,效果显现出来,却把明德惊得不轻,整整两个时辰,先生教的东西一听便能记住,书本过目即能背诵,那几天,还是明德第一次在学堂上出尽风头,众多学子们惊讶得眼珠子差点儿掉出来,连刘先生都意外不已,抚着一把胡须,连连夸赞明德终于开了窍儿,科举有望。
“那也不能多用,一日最多用一瓶,保证两个时辰的效用就够了,多用了于身体无益。”芷云想到自己一开始得了这药水,也是兴奋得不得了,简直是被那种畅快感迷惑住,把药水当水喝,一天一大瓶,夜以继日地阅读资料,天天不间断,结果半年后后遗症出来了,头痛欲裂,精神力涣散,只好放弃研究,足足修养了一年多,才算恢复正常。
“两个时辰尽够了。”明德却不贪心,相反,他很知足,有如此奇遇,已经是烧了八辈子高香的好事儿,哪还能求太多,只是——“团团,你那个师傅教给你的东西,对身体无害吧?”
当时知道了药水的效果,明德开心之余,却是不明白自家妹子一个六岁稚女,怎么会有这种奇妙之物,当日回家,急忙抓着团团追问,芷云却只告诉他,在钮钴禄府的时候,有一个神仙入了她的梦,把她收为弟子,其它的却不多说,只推说以后等求得师傅允许了,再告诉哥哥。
要换了别人说这话,明德对这么奇怪的事儿肯定不会相信,可是团团一个小孩子,又是自己嫡亲的妹子,怎么可能编出这么离谱儿的谎话来糊弄自己,而且,如今是清朝,人们对怪力乱神的事儿还是相信的,又不像在现代,YY小说一大堆,这种话连小孩子听了也只会一笑了之,何况,记忆药水这么神奇的东西,明德用了,见识到效果了,他就是想不相信也不行。
芷云却没想到,明德相信了她的胡编乱造,却又患得患失起来,既觉得妹妹果然很有福气,居然有如此奇遇,可又担心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对妹妹有什么害处,让芷云不得不挖空心思安慰他许久。
陪着明德看了会儿书,芷云便回到自己的卧房里,她的卧房还来不及布置,显得很空旷,除了一张罗汉床,一个黄杨木的妆台,一套酸梨枝的桌案座椅之外,别无它物,根本不像是满洲贵女的闺房,到是墙边靠窗户的地板上设置了几组精细的符文,里面摆放里两盆儿粉红的植株,只有巴掌大小,枝叶繁盛,叶片宽大带刺儿,还隐约透着一股子药香,闻起来极为舒爽。
这种魔法植物是记忆药水的主要材料儿,芷云央了明德,买回来一些植物和药材种子,自己设置符文阵法合成培植出来的,因为条件简陋,没有专门的炼金实验室,统共只存活了这两株。
这还是记忆药水是神秘药剂的基础,这类魔法植物种植简单,其它的想要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种植成功,恐怕很困难,可是,想要配制神秘药剂也好,治疗药剂也罢,魔法植物总不可或缺,没有材料,芷云的本事纵然通天,也配不出东西来。
进了屋,芷云戴上一双透明的手套,从腰上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墨色的绘了符文的椭圆形器皿,以指做剪,切下两个叶片,然后从桌案上拽过一个石头盒子,激活了上面的符文法阵,那石盒子便延伸扩展,变成了个简单的操作台。
花了一个时辰,先调配了两瓶记忆药水,说起来明德这人挺有福气的,神秘药剂大多味道很古怪,芷云从前配药,一向只求效果,从来没有关注过口味,可是在这个地方,担心明德接受不能,对味道很是上心,虽然本来随手可配的药水,现在耗时增加两倍,但闻着蓝色的药液里散发出来的,若有若无的水果香味儿,还真比那些恶心的药液赏心悦目得多。
自从给透露出些信息之后,芷云就明着要求哥哥给自己收集材料,从各种金属到各种宝石,从普通植物种子,到名贵的药材种子,明德都收集了不少,但是相对的,钱也花出去了大把,芷云虽然从来没兴趣管理俗物,但也知道家里不宽裕,明德一个月有三两银子的月钱,不算少了,加上父母留下的家当,外祖母和舅舅逢年过节给的赏钱,现在积攒下来,算算也有百十两,他们兄妹两个过活,怎么也尽够了,可要满足芷云炼金的需要,还差得很远。
芷云就琢磨着,是不是弄出个不大惊世骇俗的成品,卖出去赚一笔,研究嘛,不能只出不进,可是,以前为了生存,她制作的东西大多都是武器,如今研究方向必须得改变了,以生活为主才是,研究生活类的炼金品,当然比研究武器需要的材料也好,能量也罢,都少得多,质量上也可以通融,但是需要费的心力,可一点儿不少。
一时半会儿,芷云也不知道拿出个什么样儿的成品去,既能赚钱,又不会引人注目,要知道,这里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在自己羽翼未丰之前,万一因为太高调,不小心让权贵盯上了,自己纵然能逃开,可想要的安逸舒适的生活,怕是就此没指望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五章 书社
一年的时间,悠悠过去,说长不算长,说短,却也不短,已然足够芷云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眼见春日将近,寒潮却侵袭了京城,天上落了鹅毛大雪。
傍晚,晚霞给洁白的大地镀了一抹亮色。
一辆马车缓缓驰来。
“老爷,到了。”
赶车的车夫撩起帘子,先下来的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后面紧接着便有一保养得当,看起来到似三十多岁,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步下车,两个人全裹着皮袍,打扮得简简单单,但通身书香气,气度不凡,显然是书香门第出身。
这地方虽然离朝阳门不太远,但并不是什么繁华的地段,远远看去,也不过是一处普通的农家庄园,只是园子被一圈花草树木包围着,尤其是那一圈的红梅,此时开得正盛,远远便闻幽香扑鼻,各种树木枝桠相连,十分奇特雅致。
青年一抬头,就见朱红的门上挂着个木制招牌,上书‘文苑书社’四个大字,招牌只是普通的材质,这四个字却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尽得书圣的真髓。
青年眼睛一亮,又见两边墙壁上贴着副对联——‘喜有两眼明,多交益友。恨无十年暇,尽读其书。’也是行楷,与招牌相得益彰。
“爹,这地方不错啊,有意思!”
那中年人却不理会他,搓了搓手,径自推门而入,进了门,便是一条石子儿漫的羊肠小路,小路一边是个极大的水塘,约有三四亩大小,里头水色碧青,水面上几道竹桥纵横交错,长廊蜿蜒,几个竹制水亭错落点缀在湖面上,说来也奇怪,今年北京冬日寒冷,池水大多结冰,可这水塘却是碧波荡漾,不但没有寒气,仿佛还带着一股子暖意。
在水上的竹亭里,已经有几个书生装扮的年轻人捧卷读书,偶尔有朗朗读书声隐约入耳,但园子里还是极安静的。
那青年看得发呆,被他爹扯着才向前迈步,一边儿走一边儿嘀咕:“京城什么时候冒出这么个地方,我怎么不知道?”
“敦复?”
“文泉兄?您怎么也来了。”中年男子被突如其来的呼唤声惊得一转头,就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翁正急匆匆往前奔,他的脸色通红,额头上汗水淋漓,显然是赶得很急,一到跟前,便一把拽住中年男子的袖子,脚下不停,“快跟我去,听说前日有五十八枚《六韬》的竹简出现,老黄他们看过,很可能是真的……衡臣,我和你爹有事,你小子先到大堂看看……”
“爹?您这是去哪儿?”那被唤作衡臣的青年,还来不及说什么,自家父亲便一阵风般从眼前晃了过去。他挑了挑眉,有些哭笑不得,自个儿这是被扔下了,只是,这位是长辈,他也不能说什么,只好乖乖自己往前走。
穿过廊道,正北方一共是五间房子,只有中间的大门是敞开的,衡臣推门走入,一下子便愣住,这屋子里面可比外面人多得多,一排排方桌儿错落有致地摆放在屋内,许多学子三两成群地聚在一起,椅子差不多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干脆席地而坐,甚至有人站着。
不过也是,天这么冷,确实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在园子里挨冻。
这是一所方方正正的大屋子,墙上有一些画作诗文,地上窗边摆放着花木盆栽,中央矗立着直达屋顶的书架,乍一看去,足足有几十排,上面的书籍密密麻麻,看得人眼花缭乱,就连衡臣也忍不住被惊得呆住,要知道,他们家的书房藏书也不少,但这么多的书,还是第一次见到,恐怕就是皇宫大内的书库,也不过如此,而且,他只聊聊几眼,就能看得出来,书架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