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宁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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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宁蒙)-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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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经济损失在江哲麟看来小之又小,但坐镇江家的那位显然不那么想,来了几次,两父子都在那儿上演斗鸡真人版,不言不语的比眼睛大小就能比一个下午。
  钟意当然更没什么好果子吃,战战兢兢的把太上皇迎来,又战战兢兢的把太上皇送走,只换来老爷子一声哼:“跟你妈一样,都是妖媚胚子!”
  钟意恋母情节异常深重,说她可以,连坐到她老妈是万万不能的。再说,江启之老先生的指控非常的没有道理,女人在商场上打拼,要么够man,要么够骚,钟母从来不是长袖善舞的类型,说话做事都往彪悍上靠,雄性荷尔蒙的分泌量颇有赶超钟父的势头。
  钟意端出小媳妇的可怜面孔,不阴不阳的回了江启之先生一句:“我看江哲麟和您倒不是十分像。”
  
  盛夏的天气,医院前绿草如茵,自动喷灌器正吐出薄薄的水雾,被炽烈的阳光一照,在阴影处投射出五彩斑斓的颜色。
  钟意穿着浅色的连衣裙,露出修长笔直的小腿,一句话说完,正勾着嘴角不卑不亢直视着自家公公。
  老人扶着房车,被钟意气得恨不得一拐杖丢在她脸上。
  极少顶撞老人的钟意心虚的打量着老人纠结在一起的抬头纹,眼一闭心一横,要是真吃上老人一棍子,她认了还不行么?
  
  江老先生的龙头拐最终没落到钟意身上,老人灰色的眼珠如同忽然汹涌的潮汐般,剧烈的震动数次,眼睫一眨,落在钟意身后的一个点上,江老先生却忽然没了教训她的兴致,眼角眉梢都显出了些微的老态,闪身进了宽敞的车子,江老先生坐得笔直笔直:“老王,开车。”说完,江老先生才施舍给钟意一个白眼:“你最好也给我好自为之。”
  一句话压得钟意的后背比拱桥还弯,直到黑色的车子摇头曳尾的退出了钟意的视线,钟意才敢欠身起来。
  
  她刚转身,又见到了那位美得非常浓丽的艺术品小姐,一袭红裙罩身,更显得她雪肤玉肌,纤腰一握。这样的美人,在美人堆里都算拔尖的,自然有令人过目不忘的本事。
  钟意一眼就认出了李千娜,正纠结着对方是否会认识她,李千娜已经笑盈盈的和她打招呼:“钟小姐,不,是钟老师,您好。”
  钟老师?
  钟意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视线四处飘了一会儿,才看见有个黑黢黢的小脑袋正埋在李千娜雪白的小腿之间,小身板带着脑袋后面一缕辫子一起一晃一晃的,显得十分调皮。
  
  自从怀孕以后,钟意身上乱七八糟的激素分泌量剧增,看着这么个矮墩墩的小孩子,心里瞬间柔情万种:“好可爱的孩子!”
  李千娜小姐伸出纤纤玉指拎起小家伙的衣领,把某人的包子脸一扳,语气不轻不重的威胁道:“念江,快叫老师。”
  李念江冲钟意噗噗的吐着口水,拖长声调叫唤着:“钟~~~老~~~死~~”
  李千娜被气得够呛:“李念江你找抽是吧?”
  粉嫩的包子脸立刻垮下来,李念江吸溜着两条长长的鼻涕,一眨眼的功夫,汪汪的眼睛里已经蓄满了眼泪。
  
  钟意被李念江小朋友看得真叫一个于心不忍:“唉,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心里祈祷自己以后可千万别生出这么个讨债货来,转念一想,又觉得李念江这样挺可爱的,脑子里飞过无数念头,钟意扶着自己的腰,倒是先傻乐起来。
  
  李千娜眼尖:“钟老师有好消息?”
  钟意愣了一下,接着大大方方的点点头:“我家那位不肯让我昭告天下,生怕什么‘宝宝小气’——那么大个男人,居然还这么迷信,你说好笑不好笑?”钟意说完,才发现自己失言了。从前她面对点头之交话并没有这么多,大概是太高兴了吧,别说是全世界的人,她恨不得把ET抓过来祝福他们的孩子。
  “‘宝宝小气’?我怀孕的时候也听说过这个避讳。”李千娜抿了抿唇角,“钟老师真是让人羡慕,怀头胎老公就懂那么多。”
  钟意眨巴下眼睛,确实是这么回事儿。她内裤上第一次出现褐色血迹的时候,钟意差点没被吓得魂飞魄散,经江哲麟讲解后,她才知道,怀孕初期出现这样的症状,尚属正常。
  他上哪儿知道那么多去的?
  钟意狐疑。
  
  钟意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下去,反而饶有兴趣的研究起眼前的一大一小来:“宝宝姓‘李’,李小姐的老公跟你同姓?”
  李千娜嘴角动了动,伸手拂了拂碎发:“哈,我当初赶时髦,未婚生子。”
  钟意尴尬,发现自己说多错多,不想继续在艺术品小姐面前丢份,正琢磨着怎么找个正当的理由开溜,李千娜已经一脸感慨的说了下去:“还记得我那个初恋么?分手后我们久别重逢,我小小的算计了他一把。”
   


29

29、第 29 章 。。。 
 
 
  江哲麟平时积累的好人缘,在他生病的当儿,爆发出极为恐怖的威力来。
  偏偏钟意被江哲麟忽悠得晕头转向,还没咂摸过味儿来,便傻乎乎的答应为某人陪床。这样一来,作为罪魁祸首的钟意,自然就成了众矢之的。尤其是江哲麟那群红颜知己们,顶个烟熏妆个个跟催命小鬼似的,恨不得一锁链就把钟意的魂勾进十八层地狱,煎、炒、烹、炸!
  江哲麟乐见其成,嘴角始终挂着懒洋洋的笑容,眼皮微微撩着,笑眯眯的看着钟意上蹿下跳,漆黑如墨的眼睛里光华灼灼,让人不能逼视。
  
  对于江哲麟的见死不救,钟意感到非常愤慨,连带着眼前那张含羞带怯的锥子脸,也觉得十分可恶。
  “这是我专门给你熬得,花了我整整一天的时间,你可一定要喝啊。”来人把钟意忽略的十分彻底,雾蒙蒙黑黢黢的大眼睛始终盯着江哲麟漫不经心的脸。
  钟意伸手接过保温杯,笑得很虚伪:“这位小姐,真对不住。医生特地嘱咐,江哲麟生病期间,要吃得清淡点儿。”
  钟意对着只飘着几根骨头的虎骨粥脸不红气不喘,瞎掰起来比谁都顺溜。
  果然对方俊俏的小脸拉长了不止半寸:“这明明很清淡啊……”
  钟意只琢磨着速战速决,见对方有心恋战,语气瞬间变得不耐烦:“我家老公家教好,从不打乱七八糟的野食儿吃,这位小姐您请回吧!”
  江哲麟嘴角出现一丝笑纹,酒窝浅浅的凹陷下去:“你的心意我领了,这桶粥你还是拿回去吧。勉强留下,恐怕要被她拿来浇花。”江哲麟下巴一点,果然,几盆前几天还开的如火如荼的兰花现在都是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花盆里还残留着点点药渍。
  用钟意的话来说,这就是以毒攻毒,用潜在小三送的药浇预备二奶送的花,看丫还怎么蹦跶!
  江哲麟闻言,只是轻笑着掏掏耳朵。
  
  钟意回想起来还是忿忿不平。正巧赶上齐喧齐二爷来探望江哲麟,她下班回来的时候齐喧已经准备走了。再怎么也是她老板,钟意顺便送齐喧下楼。
  齐喧穿着花衬衫白裤子,头发抹了发胶,向着各个方向自由生长,活像倒扣了只河豚在脑袋上。只是齐喧的模样有些憔悴,眼底下藏着隐隐的青紫色,嘴唇皲裂,嘴角上甚至生了小小的口疮。
  齐喧反常的沉默让钟意颇不习惯。
  钟意半开玩笑的打趣齐喧:“不会吧,我们齐二流子也失恋了?”
  齐喧插在裤兜里的手一僵,他抬眼望着医院里人来人往,良久才问:“思妍怎么样?”
  钟意愣了愣,才道:“挺好的。”
  齐喧淡淡的嗯了一声:“那就好。”
  
  钟意不明白了,听江哲麟的意思,秦蕊不是齐喧的老相好么?难道他又想自摸了?
  之前是假装不在意,和江哲麟这样生死离别之后,钟意发现自己本质上居然是一枚妒妇。
  钟意状似无意,实则酸溜溜的问道:“江哲麟和秦蕊没什么吧?”
  齐喧置若罔闻的走完长长的台阶,后知后觉的抬起头:“他们俩?”
  齐喧被钟意晶亮乌黑的眼睛瞪得一乐:“秦蕊是江哲麟的远房表妹,只是这几年一直呆在国外而已——钟意你也太重口味了点儿吧!”
  钟意咬牙。
  齐喧哥们似的拍了拍钟意的肩膀:“小钟啊,老板我其实挺羡慕你的——你家祖坟喷火了吧,居然让你找了这么宽容大度的老公?”
  钟意切齿!
  
  齐喧看着钟意隐忍不发的模样再次笑了笑:“钟意,两年多了,你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你老公吧,确实挺狂的,活了这么多年,除了他老爹和你,恐怕他都没正正经经的对人动过怒。当然,这不是因为他随你,天天活得跟雷锋转世似地。我觉着吧,他压根是觉得没人值得他大动肝火。这小子又特别的有女人缘,他在商场上的手腕确实比我厉害,只是在对付女人方面,我自信甩出他太多。他那智商,学什么不会,只是他对那些莺莺燕燕,说好听点儿是绅士,说难听点儿根本就是不伤心,连态度都是无可无不可的,你指望他琢磨那些女人背后的阴谋算计?你自己是做新闻的,恐怕也知道,现在记者的职业操守大不如前,更何况是那些无孔不入的狗仔队,稍微把措辞润色得暧昧点儿,照片借位的角度巧妙点儿,就跟真的似的。也就是和你结婚之后,他才开始注意这些下三滥的招数,只是伯母死得早,没人教他怎么吃准女人的心态。他已经尽量把你可能受到的伤害降得最小,但凡事没有百分之一百。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儿,只有江哲麟单方面付出,你就心安理得的受着,也挺没意思的不是?”
  
  齐喧眨眨眼,五颜六色的衬衣下巴风骚的鼓动着:“钟大记者,不是我教育你,婚姻嘛,最重要的就是信任。你每天疑神疑鬼的不累么?”
  钟意若有所动的点点头,只是嘴上还强硬着:“切,你这么懂,怎么还没‘脱光’?”
  “我这是吸取江哲麟的前车之鉴,免得又挑了一个智商和你不相上下的女人。”齐喧的小白脸立刻垮了下来,“天哪,这还让不让人活?!”
  钟意气不过,一脚踹过去偏偏还扑了个空。
  
  自家老爸教育自己:“女儿,你就是胆子太小。”
  自家老妈教育自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钟琴对她的评价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因噎废食。”
  钟意承认,齐喧说的真是没错,这桩婚姻里,自己确实心安理得的做着一本万利的买卖。
  她下意识里觉得,与其当个先陷进去的傻瓜,还不如在能够选择的时候拔腿就跑。或许过去的自己还不至于这么现实和精明,但和谢天这么一段过去,确实把钟意所有的勇气都消耗殆尽。钟意不能也不该很潇洒的说,这段过去对自己毫无影响。她就像块木头,长长的钉子扎进去之后,即使拔出来,上面还是会留下无法愈合的伤痕。
  而江哲麟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一招,像把锃亮的手术刀般,把钟意心里那点儿自私解剖了个干净透彻。
  
  钟意无法形容,自己见到江哲麟出现时的那种心情。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而江哲麟只为了一个荒谬的梦境,千里迢迢的赶来,在最危急的时刻,坚定的撑起她头顶的一方天地,他温暖的血液缓缓注入钟意眼里的那刻,她注定难逃被蛊惑的命运——并不是每一个男人都有这样的勇气,恐怕连谢天都不会有。
  如果他有这样的勇气,在两年前就该坦承他所谓的“苦衷”。说到底,谢天爱他的自尊比爱她,多太多。有时候,错过便是过错。如果再纠缠下去,她真的就是彻头彻尾的傻瓜。
  
  钟意拾阶而上,一转身就步入明亮通彻的走廊。午后的阳光翩翩如蝶,透过纱帐在整个房间里盈盈飞舞;温暖的情绪一点儿一点儿的堆叠在钟意心里。万丈雄心骤然腾起,钟意透过窄窄的门缝端详着江哲麟,浅色的病号服衬得他有些孩子气,他略蹙着眉宇,正支着手看文件,阳光把他的身影剪裁得浓淡适宜,英俊如同天神,这样一个人,她的老公。
  钟意热烈的看着江哲麟,她想,经此一役之后,她愿意为自己,为宝宝,也为江哲麟迈出小小的第一步。
  因为她知道,接下来的九十九步,江哲麟都会替她完成。
  
  江哲麟听到脚步声,依旧笔走游龙,只是问了钟意一句:“怎么这么久,跟你齐喧哥哥告状去了?”
  钟意掀开被子,笑嘻嘻的滑坐进去,被窝里暖烘烘的,她靠着的那副胸膛里心脏跳动沉稳而有力:“谁说的,我在夸你好吧?我现在啊,巴不得遍邀亲朋,昭告天下,江公子为我舍身忘死,胸口碎大石!”
  江哲麟揪揪钟意的耳朵:“得瑟。”
  
  钟意嘻嘻嘻笑着环住江哲麟的腰:“江哲麟,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我小时候?”
  江哲麟十分不捧场:“敬谢不敏。我没兴趣听你怎么从一个小白痴长成一个大白痴。”
  钟意狠狠的掐了掐江哲麟的腰,自顾自的说下去:“我跟你说过么,我小学的时候和……厄,谢天,一起捡到一只小土狗回去养。那条狗其实特别娇气,只要有一天不带它去散步它就随地大小便,瘸着条腿还老招惹别家的小母狗,最可恶的是它还老当自己是我爸妈亲生的,没事儿就爱挤兑我。可不知为什么,我很喜欢那条狗,喜欢得不得了,它被人下药毒死的那天,我连哭都不知道怎么哭,只觉得眼前全是雪花点,什么都看不清楚。自从那之后,我就再也不养狗了。”
  “还有,我以前很喜欢吃鸡腿肉,还非得是恒丰记家的鸡腿肉。我老家只开了一间恒丰记,还离我们那儿特远。每天放学,谢天都呼哧呼哧的踩着自行车栽我去。我当时觉得,人生最美好的事情,就是能和他一起吃一小碟子鸡腿肉了。直到有一次,我被鸡骨头卡住,怎么也呛不出来,最后还是被送到医院里急救,才捡回一条命。从那以后,我闻到那股子味儿就会吐……”
  
  江哲麟皱了下眉头,伸手去点钟意的脑袋,江哲麟手上带着淡淡的薄荷味儿,随着他的动作扑在钟意的脸上,让人觉得受用又舒爽,只是吐不出象牙的不单是狗嘴,江哲麟睨了钟意一眼:“钟意,你能有点逻辑么?”
  钟意邪笑着在江哲麟耳垂后面按了一下,接着吹气:“该不是我老提谢天,害您老人家吃醋了吧?”
  江哲麟终于忍无可忍的把眉毛抬高了一寸,把着钟意腰部的手力气逐渐加重,害得钟意刚刚嚣张起来的气焰一下子沉了个底。究其本质,钟意就是个狐假虎威的主,现在老虎发威了,她当然只有做病猫的份儿:“好吧好吧,其实吧,我的观点归纳归纳,主要为以下两条:第一,别老拿你的过去臭显摆,我也是有过去的好不?不管是你的过去还是我的过去,从现在开始搁浅了,到此为止了,行不?第二,我这人吧,没别的显著优点,就是记仇,格外记仇,必须记仇,你要是以后还敢给我出什么幺蛾子,我就真跑了再也不回来。”
  江哲麟打了个哈欠:“得了吧你,就这么点儿心思还敢在我面前卖。你不就是摘清自己的同时对我漫天要价么,钟女士?”
  虽然知道会被江哲麟揭穿,但钟意万万没有料到会被他这么三言两语就给揭穿了,钟意恼火的推了江哲麟一把:“你到底是什么态度啊?”
  “唔,不准虐待病人。”江哲麟乐呵呵的把绷带抬高,那副没正形的模样真想让人抽他,“什么你的过去,我的过去。你要红杏出墙,墙那边也得有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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