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是我的现在是谁?我的将来是谁?”
“你知道了吗?”
“是,至少我知道了一半。我知道将要为自己做什么?将要负担怎样的使命?将要创造怎样的历史?”我抓着她的胳膊剧烈摇晃,“莫妮卡,你相信我能做到吗?”
她怔怔盯着我的眼睛,沉默半晌才点头:“我相信。”
“好,你愿意听我的话吗?”
“我愿意。”
今夜,掌握天空集团亿万财富的大小姐,变成乖乖听话的小绵羊,再无过去那颐指气使的气势了。
我点头轻吻她一下,直勾勾地对着这双混血的漂亮眼睛——
“请你离开我吧。”
“什么?”莫妮卡的脸色一变,“你对我说什么?”
“请你离开我吧!”
“ Why?”
她总算说了一句英文。
“因为我爱你。”
我平静地说出这句话,莫妮卡却像被魔法定格,雕塑似的一动不动。
轻轻地,慢慢地,女人的眼泪,冲刷脸上的灰尘,坠落床单化成一轮圆晕。
这幕景象也令我心碎,忍不住帮她试去泪痕。
他哽咽着说:“古英雄,这是我认识你那么久起来,你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三个字。”
“是,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是第一次相遇,也许是一分钟以前。”
“你确定吗?”这回轮到她抚摸我的脸颊了,“这三个字?”
“以前不确定,但现在确定无疑。”
“那你为什么还要我离开你?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刻。”
我难受地转过头去,不敢再看她的眼睛:“莫妮卡,你还不明白啊?现在我是个逃犯,整个美国都在悬赏通缉我!而你明知我要越狱,却还帮我隐藏起来,彻夜和我在一起,那你等于也触犯了法律。”
“包庇罪。”她轻描淡写地回答,“我学过法律。”
“不,我不该连累你!你是高思国的女儿,天空集团的继承人,而我只是个假冒的高能!你要对整个集团负责,对世界各地的数十万员工,以及每一个员工的家庭负责!我不希望你因我而被起诉,更不愿意你因我而关进监狱!你明白吗?亲爱的!”
“这就是你对我的爱?”
“我希望你幸福快乐,不要再惹上新的麻烦,你的父亲和天空集团都需要你。”我抓着她的手往卧室外走,“快点离开这栋房子!飞回纽约开你的董事会,就当从没有遇到过我,这个世界从没有过高能,也从没有古英雄,彻底忘记我说过的三个字,快点——”
最后几个字还没说完,她重重的扇了我一个耳光。
“啪!”
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乱叫,刹那间半边声音都听不到了, 脸颊火辣辣地疼痛,捂着毛细血管直跳,肯定已染上无根红红的印子!
这女人下手忒狠!
“对不起!疼吗?”
废话!
僵持了半分钟,莫妮卡才心疼地抱住我,使劲地用她的脸颊,贴着我被打肿的半边脸,泪水涟涟地亲着我,接连说了几十个“对不起”。而我完全被打蒙了,定定地站住不动。
她在我耳边哭着说:“古英雄,干吗要这么对我?干吗要我离开你?”
哎,怎么说得好像是我打了她一记耳光似的!她变成了十六岁的小姑娘,情窦初开地抱着男孩掉眼泪。
闻着她身上的香味,脸上火辣辣的伤痛,已比不上心底酸楚,只能一语双关:“好疼!”
“你终于说话了!”她抱着我的脸又一通狂亲,“我首先是个女人,然后才是我父亲的女儿——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心底深爱着的男子,要比古老家族的使命,要比几万亿美元的集团,都重要得多得多!”
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石头般的心,牙齿不由自主地颤抖:“你真把我当做——心底深爱的男子?”
“恩,当年一 竟然真的逃出监狱,给我打电话的一刹那,我想起了一部电影的台词——‘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回踩着七色的云彩来迎娶我’。”
当她念出这段台词,眼神不再是混血的现代,而是一千年前的古典,神往而忧伤。
但是,我违心地挣脱了她:“对不起,我不是什么盖世英雄,也没有脚踩七色云彩,我是是个越狱讨饭,叫踩一地黄沙!”
“不管你是什么!”她再度一把将我揪住,“我说我爱你,你也说你爱我,这就足够了!”
真的找不出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这回轮到我推在墙上:“古英雄,我希望我爱的男人,不是一个胆小鬼!”
“我不是!”
监狱里一年锻炼出来的臂力,轻而易举地将她反压在墙上,彼此交换剧烈的呼吸。
直直地看着她的双眼,读出一句无所畏惧的话:“告诉我你是一个男人!”
“我是!”
像在荒野上流浪了夜的公狼,我放肆的狂吼,震得她路出恐惧表情。
凌晨,两点。
我的贡献已张如满月。
一个是全美通缉的越狱逃犯,一个是世界五十强财团的千金小姐,在这个高原小城的秋夜,两个人都只剩下绝望,如两只走投无路的野兽,一边是万丈的悬崖,一边是猎人的陷阱,中间是熊熊燃烧的火焰。
拼尽生命最终的力量,猛烈地对撞在一起,血肉横飞,火星四溅。
窗外,北风呼啸,黄叶飘零。
整个世界都被我们烧着了……
微亮的晨曦窗破窗户,刺入我和莫妮卡的身体。
她像一只被打开的蚌,洁白无暇,柔软多汁,也许还藏着几颗珍珠,渐渐从冬眠中苏醒。
睁开神秘混血的双眼,天生翘长的睫毛尖上,沾着几许疼痛的泪水。琨玉般晶莹剔透的眸间,镶嵌一对乌黑瞳仁,玻璃体内倒映着一张脸——高能的脸。
难以置信,这张脸居然变了,不再如往昔那样平凡,眉宇间透着浓浓的男人味,下巴和鼻子具有不可征服的气质——更善于征服他人的气质,或者她人。
莫妮卡定定地看着我半晌,刚从短暂美梦中醒来,颤抖着眨眨眼,却带出更多泪滴。
“这不是做梦吗?”轻柔地试去她的泪水,仰头眷恋地叹息,“真愿留此长醉不醒!”
“我也是。”
她温顺地钻进我的怀中,像被猎人射中的小动物,轻轻抽泣传递体温。
“为什么还难过?”
“我害怕——”眼圈瞬间哭红,泪水打湿我的胸膛,“我真的非常害怕!害怕我们的时光太短暂,害怕我们无法长相厮守,害怕随时可能分离甚至永别,害怕以后只能在梦中回忆,我们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这番话说得我的心粉碎成了几瓣!
不知该怎么安慰她,也不知该怎么安慰自己,因为我比她更害怕——害怕转眼失去这美好时刻,害怕不能再拥抱她的身体,害怕接下来一辈子孤独。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机的耳朵,不敢相信自己的手指,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真的拥抱着她吗?真的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夜晚?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山盟海誓?这个曾在我眼前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高贵女子;这个身后是古老的兰陵王家族,不为人知的全球首富的千金小姐;这双凡间难觅的混血眼睛,来自两千年前丝绸之路的双唇——真属我所有了吗?
为什么不是一个梦?为什么不是一次幻想?为什么要成为真实的记忆?
因为一旦真实就无法抹去,会在多年以后浮上眼前,会在生命终点缠绵心底,无比遗憾无比怅然地死去。
我恨自己让这一切成为现实,恨自己把她拖入我的旋涡,恨自己从今往后的生命里,就再也少不了一个名字。
“莫妮卡,我恨自己!”
“别这么说。”她封住我的嘴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感谢你实现了我的选择。”
“要说感谢的是我。”我苦笑一声,看着窗玻璃上映出自己的脸,“一年多以前,当我还是天空集团的小职员,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象,能这样和你在一起。”
“永远不要低估自己。”
“亲爱的,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说完这句话我又沉默了,回头看着这间小小的卧室,是最后的伊甸园吗?
“快点起床!我给你做早餐!”
莫妮卡把我拖出房间,简单洗漱整理一番,便去附近超市买些吃的。
我独自留在房里,面对卫生间的镜子,下巴已爬满胡渣,牛仔似的粗犷风格,就像三十岁成熟男人。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刮净胡子的,我想索性把胡子留得更长,掩饰原来的相貌。
匆匆洗了个热水澡,从嫉妒疲倦中恢复,用电吹风弄了个豪放发型。
楼下响起一阵脚步声,我紧张地躲藏在门后,却听到莫妮卡的声音:“亲爱的!”这已是莫妮卡做饭的最高水平,却是我这一年来最丰盛的早餐。
吃完,饱饱地躺在佳人怀中,她的脸颊摩擦我的胡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她打开随身小包,掏出一把黝黑的家伙。
“手枪!”
看着这把黑色的金属,就想起漆黑的地道,散发尸臭的阿帕奇,射死童建国的手枪,冰冷地顶住我的额头。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真的假的?”
莫妮卡的神情很是冷静:“当然是真家伙!保镖给我的,我想如果你逃出来的话,这东西或许有用。”
“枪可不是女孩的玩具。”
“开玩笑!小男孩。”她摸了摸我的下巴,“我二十岁就拿到了持枪证。”
“我从摸过枪。”
想起阿帕奇顶住我脑门的家伙,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惧。
“我教你!”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将沉甸甸的枪塞进我的手心。
手把手教我退出弹匣,卸下子弹再装回去,将弹匣送入弹匣仓,拉套筒将子弹上膛。
机械地完成这些动作,最后被她抱住双手,抬起来对准厨房墙壁,挂着一面飞镖靶心。
“当心!”我的冷汗出来了,“你不会真的开枪吧?邻居听到会报警的!”
莫妮卡并不理会我的警告,迅速帮我校好准星,三点一线直指靶心十环。
“砰!”
不是枪声,而是她嘴里发出的声音,随后是轻轻的笑声。
我这才喘出一口粗气,赶快把手枪放下来:“大小姐,你真是本性难该。”
“别生气嘛!我天生胆子就大,老爸说我前生是个男孩。”
“那我们现在搞断背吗?”
“切!”她对我做个个鬼脸,“你会用枪了吗?最后只要抠下扳机,子弹就会旋转着飞出枪口,打穿对方的脑袋。”
“我会了,但不到最危险的关头,绝不会随便拿出来的。”
“没让你端着枪满大街乱跑。”她给枪上了保险,小心放在枪套内,别在我贴身口袋里,“试着走一走,会把腰磕疼吗?”
“没有,只是冷冷硬硬的,像身体里长了个东西。”
“什么叫枪?本老不就是这样吗?”
她说得我有些脸红,无奈地退到客厅,隔着窗帘看着外面,安静的街道空无一人,我们还未被发现。
莫妮卡追到我身后,双手绕过我的胸口抱住,柔声问道:“你有没有计划?”
“有。”
“快点告诉我啊!”
“摆脱通缉的唯一可能,就是找出真正的杀人凶手,为自己洗刷清白。”
“怎么才能做到?”
我看着窗帘缝隙间的天空,喃喃地说——
“重返杀人现场。”
下午。
天色难得阴沉,秋风卷起落叶,街头更见萧瑟。
莫妮卡开着一辆租来的福特车,坐在她身边的人则已完全换了模样。
副驾驶侧的反光镜,可以照出我的半边脸,几乎全被金色络腮胡覆盖,只剩下一双中国人的眼睛。
一路有不少警车巡逻,搜索范围已扩大到城市,差不多每个便利店门口,都张贴着我和童建国的照片。有个警察特意朝我们多看几眼,但谁都没把我们拦下来,全拜我的这身装扮所赐。
车子在城市边缘停下,依然是荒芜人烟的道路。大风吹来漫天黄沙,整个事业雾蒙蒙的,笼罩着两栋孤独的公寓楼。
杀人现场。
一年前的黑夜,我被人欺骗来到这里,踏上这栋灰暗的楼房,坠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一年后的下午,我和莫妮卡悄然来到,遥望风沙中的承包,但愿有通往自由的钥匙。
虽然,白天和晚上相差很大,但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却始终未曾改变。也许有某些被忽略的痕迹,也一直没有消失过,这也是我现在唯一的希望。
莫妮卡照旧是风衣装扮,而我则是西部片行头——牛仔帽、牛仔衣、牛仔裤、牛仔靴,更想马丁。路德市郊区的农民。
戴着浓密的金色大胡子,再配上一副大墨镜,原本的脸完全看不出了,一点都不像中国人,就算走到通缉令的照片前,人家也未必能认出我。
走进寂静的五层公寓楼,到处是灰尘与废气的旧家具,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会不会当年凶案发生后,所有住家都吓得搬走了?我和莫妮卡坐上电梯,一年前夜晚的景象,如同胶片画面不断闪回,就连电梯灯也不停闪烁。总算活着到达五楼,又是那条昏暗走廊,飘散着陈腐的气味。
走廊尽头是致命的513房间,整栋楼都是常青买下的,不知她死后房子又属于谁。
“513。”
我用气声念出房间的门牌,太阳穴剧烈疼痛起来,仿佛回到一年前的失控,血腥气透过门缝扑面而来。
莫妮卡率先敲响房门。
等待了一分钟都没动静,我紧张地站在她旁边,按照我们的佳话——如果房间没人回应,99%的可能性是没人,谁敢住在这种荒凉地方外加凶宅呢?呢么我们就强行破门而入,反正周围也没人会听到。
正当我要提脚踹门之时,513的房门却自动打开了。
一个中年白人男子开门,狐疑地看着我们说:“你们是来买房子的吗?”
“哦——”莫妮卡的反应非常快,赶紧摘下墨镜点头道,“对,这里可真难找啊。”
男人色迷迷地看着她,立刻微笑道:“快请进!我叫Tom,这房子我在网上挂了半年,终于等到买家了。”
他把我们请到餐厅坐下,冲了两杯咖啡过来——还是这张餐桌!永远不会忘记,这间屋里的每一样摆设,窗帘、电器、家具、装饰品……就像移动硬盘装在大脑深处。
虽然铺着干净的桌布,眼前的桌面却不停闪烁,如投影般射出一把带血的尖刀,还有那张充满嘲讽的——DAY DREAM。
白日梦。
梦还没有破。
Tom不断跟美女套近乎,莫妮卡也顺着他的心意,显得自来熟的样子。原来这家伙在网上卖房,饶是经济不景气,全美房价低迷,谁好会买这种破屋子?怪不得要热烈欢迎了。
莫妮卡没忘记问重点:“Tom,你什么时候买进这房子的?”
“去年圣诞节过后,我到马丁。路德市来打工,原本想租这套房子,但房东说如果我愿意一次性出五千美元,这房子就卖给我了。”
“五千美元?”
我瞪大了眼睛,这价格在上海只够买个马桶大小的空间。
“是,便宜得不可思议,房东没说什么特别原因。我凑齐身上所有的钱,还问得州的亲戚借了两千美元,就把它买下来了。”
“房东长什么样?”莫妮卡意识到自己不该这么问,“我只是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人,会把这房子半卖半送给你?”
“是个黑人老头,他说在去年十月,从一个华人手里买下了整栋楼的产权。”
“你还有他的电话吗?”
我着急地问了一句,却惹得Tom有些疑惑:“你们不是来买房子的吗?干吗问这个?”
还是莫妮卡温柔地笑道:“哎呀,我的表哥就是好奇心重,想知道这房子那么便宜嘛。”
Tom显然是个色鬼,看到美女笑脸就忘了所有怀疑:“哎,这个房东算倒霉,在把房子卖给我一个星期后,就在马丁。路德市的机场开枪自杀了。”
“什么?”
“是啊,当心新闻里都有报道的,说他用退休金买下了一栋楼,结果不到两个月又以超低价变卖,一辈子积蓄所剩无几,走投无路留下遗书自杀。”
“奇怪——为什么要以超低价变卖呢?”
如果每套房都以五千美元卖出,这栋楼的总值也不过十几万美元,还不够在上海买套普通公寓房。
“不知道!”
Tom狡猾地耸了耸肩膀。
然而,我盯着他的眼睛,已读出他心里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