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都不准。。是他牵累了她,是他欠她的。两世,都是他把她伤了。
魔界,本来就一直被黑暗所掩埋,又怎会和她有关呢。
“笑话,呵呵~~”莫逆自嘲了笑了笑,身上发出的苍凉和孤独让吹起的秋风都萧瑟不少。
《《《《两余年后,一代女帝失踪的消息终于满不下去,张蒙蒙的贴身太监,杰子吊死在寝宫之中。一直被软禁的端亦端王爷坐上王位,封号为忝,而被张蒙蒙流放在外的紫叶也被端亦接回,让他助自己拉拢朝中权利。
《《《《端亦即位三年后,国情严峻,与领国和睦的条约宣布取消,全国都被包裹在战争的恐怖气氛中。
《《《《端亦在位十七年,和领国关系僵到无法收拾的地步,隐藏了十几年的火药也一点即发,战争爆发了。
给读者的话:蓝蓝,你工作的地方和你家离很远吗?咋去那么远的地方了。雨是眼泪,我是觉得不错的哦,你可以去看看。小夜你裸奔得了。
寻找
四处飞烟四起,民不聊生,比起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端亦接手后那么动荡不安。
十七年了,我离家出走,足足找了4年,我找过一条又一条的村,都是在问别人:“您可看过眉心处有一朱砂的男子?”
因为成体的婴儿已经拥有了魂,莫逆直接把我的魂魄移过去的话就违反了生死之归,所以,莫逆替我把魂魄移防在还在母体内,一具尚未成为全体的婴儿体内。
那时候,我在母亲肚子里才两个月,但已经拥有了思绪。
因为是魂魄附体,不是过奈何桥,喝孟婆汤的转世,所以,关于前世的一切我都不曾遗忘过。
我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只是家里重男轻女,我身为五小姐,却得到不到一丝的宠爱。
我的母亲,是别人的小房,因为招大房陷害,说她与下人通奸,最后在我面前生生被火烧死。
我在家里的地位更不如了。
我每天灰头灰脸地做着家务,比起任何一个下人都要拼命地去做事,那样,才不会让大房找到机会整我。
我想存钱,等我存够钱了,就去找洛,我每晚都能梦见的洛。
在梦里,洛总是对着我笑,还是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因为相貌的丑陋,大房,哦,不对,是我的大娘,她总是想把我嫁出去,但好点的男人,又不想要我。
我有时很庆幸,庆幸自己长得像父亲,那个长得丑陋至极的男人。
我和他一样,一对小到见不到眼珠的单眼皮小眼睛,一张完全谈不上美感的国字脸,连嘴唇都是紫紫的颜色。
除了我是瘦的,他是胖的之外。连塌下的鼻子都长得和他一模一样。
我的母亲,是长得多么美丽啊,芙蓉出水,说的就是她了。可是,我除了瘦小的身子长得如她之外,便没有其他相似之处。
双手因为长期劳作,皱巴巴的都不单止,手掌处的茧都是一层层的。
我每个月都有三两零花,这比府里的下人工资还要低上不少。我有四个哥哥,一个妹妹。
但都不是和我同母的。
四个哥哥都长得很像父亲,但是起码他们有遗传自己母亲的。不像我,完全是我父亲的模板。
妹妹好命。她长得像二娘,一点都不像父亲,远远地一看,都知道她是个美人胚子。所以府里上下都很宠她,当她掌上明珠那样。
我想,只要我把每个月的三两银子存下来,一定能存够100两,然后去找洛的。
可是,家里没有一个人看得起我,不管我多么地努力做事,他们还是想要把我驱赶走。
大娘替我找了另一头家。她说:“他家境不错,你嫁过去了,也饿不死你。”
给读者的话:本书还没有结局。到结局那天烟花给读者的话里会说的呀。而且章节名字会是“大结局”三个字的。蓝蓝,我以前也和我爸爸关系不好,他现在老了,虽然脾气还是不好,但看起来让人心疼,我也大多数忍耐着。
寻找2
那个男人我见过,他是阴阳脸。四十多岁了都没有娶妻,走起路来一拐一拐地。听说是小时候摔断了一条腿的原因。
他开了家小店,是做布匹生意的,因为相貌也很丑陋的原因,至今都未成娶亲。
我不能嫁,我要去寻找洛。
我在大家都不相信我会有逆的情况下,把我存起来的70两银子带在身上,然后拾起几件衣服,就这样简洁地离家出走。
莫逆,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十七年来,他只看过我两次,一次是我出生的时候,一次是去年,我被几个哥哥欺负,他们想要扒光我的衣服,把我扔进井里。
他说:“就算如此,你都要熬下去吗?”
我看了看身边几个已经昏迷过去的哥哥,笑着反问道:“为什么不能熬?”
莫逆看着我,眼底是说不出的悲凉:“萌萌,你要我拿你怎么办。”
“我叫司琪徒易,不叫萌萌。”我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司琪徒易,是我现在的名字,是我那个丑陋的父亲在我出生时就取好的名字。
莫逆,我该谢谢你,但是我说不出这三个字,因为你没有资格。
我的魂魄是阴寒的,为了寻找到同样是阴寒体质的母体和婴儿更是难上加难,他每天都去人间处徘徊,我足足等了一年,才等到了可以重生的一天。
所以洛会比我大一岁。
莫逆从来没有和我说过关于洛的事情,我知道,他是想让我后悔,让我回心转意。
我也不想要他帮助我什么,我可以自己去寻找,把我的洛找回来。
街上有很多士兵们在集对,但我一点看热闹的心情都没有。
一路上,这样的情形实在太多了,现在兵荒马乱,烽火连年的时期,国家的士兵已经不够战场上使用了。如今的帝皇,也就是曾被我软禁的端亦,下令只要身体健康,年龄18到40的男丁都必须参军。
这让我不由得想到《木兰诗》。
我还要去寻找我的洛,我咽下一大口馒头,正要抬脚出发的时候,人群中,一个眉心间有一粒朱砂的男子让我愣住了。
那容貌绝对是洛!
“洛!!”我大声喊道。
只是拥挤的人群,和吵闹的声音盖过了我的声音,也掩住了我瘦小的身子。
不,不要走。我心里急切地喊着。
洛身穿着盔甲,正跟着部队走着。
“让一让,让一让。”我推挤着人群,想要挤过他们。
因为太过瘦小的原因,力气也总是在家务中锻炼出来,我比较顺利地挤过每一个人。
“洛!洛!!”我边跑边喊道。
不要走,不要走,我足足找了你大半年了,你听到没有,我足足找了你大半年了,你不能狠心地抛下我。
给读者的话:坏女人挚爱,我不喜欢打麻将。。赌的都不喜欢,因为要动脑子,我觉得费神,我讨厌费神的东西。蓝蓝,新书都没有发呢,预计下个月头,发新书了我会qq发消息给大家哈
相见
努力地看向部队,当兵的男子都穿着一样,无疑让矮小的我增加了难度。
“你推什么推!”就在部队要出城门的时候,一位大伯不满我的推挤,一把把我推倒在地。
我的下巴狠狠地砸在了地面上,一颗牙齿伴着鲜血从我嘴里出来。
“洛!洛!洛!!”我在地上大声地喊着,什么都顾不了了。
我想要爬起身子,追上部队,但是已经累得发酸的腿怎么都动不了。
“洛。。。”我直接趴着地上,痛哭起来。
行人纷纷不忍起来,把我推倒在地的大伯也心虚地往人群后面转去。
“不要走,不要走。。洛。。”我每天只闭目养神地休息一下,然后继续赶路去找你,鞋底已经走到快要磨破的地步了,都舍不得花钱买过,我想,就算要我赤着脚去找你,我都会愿意的。
“起来吧。”一句温柔地声音传来,一个大手同时伸到了我的面前:“现在战乱,不要乱跑,在家里等着,等我们打胜仗回来。”
我抬起头,是身穿盔甲的洛。。。
“洛。。”看到来人,我的眼睛再次湿润了,是激动,是不安。。多种心情复杂地交集在一起。
“洛?”洛扭了扭头:“我不叫洛,我叫张凡。平凡的凡。”
“不,你是洛!你就是洛!”我把自己的手放在他对我伸过来的手,倔强地叫嚣着。
洛把我扶起,没好气地笑了笑:“好,你说我叫什么就叫什么,快点回去吧,别让家人担心了。”
“洛,我。。”我想说很多,想说我很想他,想说我一直在找他,但是,当我看到一个身影的时候,所有话都被搁在喉咙处,什么都说不出了。
那是一位娇媚的女子,她担忧地来到洛身边,深情地问他道:“发生什么事了?”
因为他的到来,洛的眼神也全部放在她的身上:“齐儿,都说不要出来送我了,怎么真的出来了,现在兵荒马乱的,盗贼和强盗都多得很,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情。。。”
叫齐儿的女子突然捂住洛的嘴,眼神像是撒娇,语气确是责怪地说道:“就你的臭嘴会乱说。”
“呵呵~~”我凄凉地笑了起来。
齐儿也才注意到我,她看向洛,疑惑地问:“她是??”
“不认识。”洛无所谓地耸耸肩。
不认识。。。不认识。。。听到这三个字,我的心像被人划开了一道口子。
“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我看着洛,提起我的嘴唇笑了起来,轻声道:“洛。。你要快乐地。。快乐地飞翔。”
洛愣了愣。他恍然间,感觉到了那个微笑是多么的熟悉。
给读者的话:小美,男人这事急不来该来的时候你躲也躲不了。赔钱冰,你去死。洁宝贝,俺要是,每天早上7点多起床做家务,然后每天码字一万多,我都要疯了。木紫允,还有其他读者,其实烟花知道自己的文不好,但是你们一直都很给面子的鼓励我,俺真的很谢谢你们!
相见2
“我们是不是哪里见过?”洛看着蒙蒙,心底那一丝疼痛隐隐约约地被牵扯出来。
我扭了扭头:“看见你快乐就好。”说着,我转身往人群里走去。
洛和齐儿相互对看一眼,都是疑惑不已的表情。只是在洛的眼神底下,多了一份不明所以的沉思。
那感觉很熟悉,像是已经认识了很久的人那样。洛再次看蒙蒙走去的方向,人群已经把她的身子掩盖住了。
“凡,怎么了?”齐儿奇怪地看向洛:“军队全都出城了,你还不快点追上去?”
齐儿的话提醒了洛,他急忙看向已经要全部走出城门的队伍,边跑边背对齐儿喊道:“齐儿,等我回来!!”
齐儿慧心一笑,把两手放在嘴边,呈喇叭状回喊着:“我等你!!”
看着部队全部走出了城门,齐儿才依依不舍地转身离去,一点都没有察到不妥。
一个瘦小的身子在街边使劲地走着,步伐快速到像是慢跑一样。有的人不知道,还以为她是在追念去参军的亲人。
蒙蒙看着大队后尾处的洛,不禁松了口气。
算是找到人了。
洛,我会保护你,尽我的能力保护你,齐儿,那个是你的未婚妻吧,我会让她看着你回来。。。就算要我付出多少,我只要你开心的。
我一边跑着,一边大口地喘着粗气。一米五五的身高,走的两步是军队走的一小步,而且为了防着自己不被发现,我总是要走在旁边的小路上。有时小路被石头或者树木挡住了,我就要费力地攀爬过去。
“嘶~~”汗水沾到了手掌心上的伤口,我忍不住倒吸口气。
因为需要攀爬的原因,手被割伤已经是常事了。
我绝对不能给洛造成负担,看着手掌上模糊一片的血肉,我咬着牙齿想。
不眠不休地走了三天三夜,军队终于在一条小溪上停了下来歇息,我也算是松了口气。
要是在下去,我一定会死的。。
我依靠着木棍,有点费力地一步一步往小溪的下流走去。
他们在上流,我去下流会安全点。
鞋底已经剩下薄薄的一小层,手掌上的伤也让我用衣服撕下来的布条给随意地缠绕住。
到底还要走下去多久,蒙蒙已经不知道了,她一路上又渴又饿,脸色已经是蜡黄蜡黄的,唯一支撑她走下去的,全是凭靠着意志。
脱下鞋子,把衣袖挽起,手上缠绕的布条也让她解了下来,把脚和手都浸泡进小溪里,溪水传来的凉意让蒙蒙舒服不少。
用手捧起一口溪水,她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然后才开始洗脸。舒适的感觉没有让她有起动力,反而更觉疲累。
给读者的话:明天大结局,所以大家别总是误会已经结局了呀,我都郁闷死了。小夜,嗯哪,到时你飞信找我就好。蓝蓝,好厉害。。水煮鱼吃了三个多钟。。坏女人挚爱,角色性情随机选择哦,因为角色想要当坏人的实在太多了。。
保护
不行!蒙蒙甩了甩头,往她自己的大腿上狠狠一掐,猛地站起来,对着照映在溪水面上,长得丑丑的自己说道:“走吧,不要落上大队了。”
说着,穿回草鞋,蒙蒙把染血的布条重新缠绕回手掌上,柱起拐杖,一步一步往原来的小路走去。
他们是直上战场的,在上战场的一路上要在经过的乡村小县里跟那些新兵会和,然后在总队的去沙场,所以时间绝对不能耽误。
想到这里,蒙蒙艰难地加速起来。可是脚上已经如千斤石那般沉重,那点加速相当于没有,反而让蒙蒙走起路来更加辛苦。
“奸贼突击!!大家给我杀!!!”一声洪亮有势的声音把两边小路密林的小鸟都惊飞了。
接着,是一阵厮杀声和兵器碰撞的声音响起。
我想过敌人会突击,但是没想过会那么快!新兵是战场的新源能,以为敌军会等到新兵集合得差不多的时候才突击的,看来有人心急了。
我扔下拐杖,靠着身边的每一棵树努力走向“战场”。
拐杖是用来支撑虚弱的身子,但是也让自己的行动慢上不少。扔了拐杖后,借着大树,整个人的速度的确快上了一点。
我站在小路边,身体靠着一颗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急速看向底下的混战,我努力压制住头晕脑胀的痛楚,寻找着洛的身影。
其他人的生死与我无关,我只要洛好好的。
就在我眼睛干涉得要命的时候,我看到了。
二话不说,我脚下顺着黄泥滑墙,走向战役中。
“那个人是谁!”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管他是谁!区区丑女有何作为!”
大家继续努力地战斗,没有人把蒙蒙放在了眼里。
而看到蒙蒙的洛,整个人都愣住了。
一不注意,一刀滑下!直接砍在他的手上,鲜血顿时直流。
我想我是疯了,在看到那刀落在洛的身上时,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我随意地在地上拾起一把刀,眼睛充血地往那个伤洛的小兵头上狠狠一刀下去!
我把洛护在身后,对着他身边的敌人叫嚣道:“谁敢伤他一根头发,我就要你们不得好死!!”
一位看不起蒙蒙的敌兵反唇讥笑,在洛的右手边就像往洛砍去。
“撕拉!”地一声,蒙蒙一刀下去,把敌兵身上的软甲一同砍开。
不够!蒙蒙杀红眼的继续往那位可怜的敌兵疯狂地刺去:“我让你伤害张嬷嬷,我让你伤害张嬷嬷!!”一刀有一刀,尸体身上千穿万空的,蒙蒙才停住了手上的动作。
周围一大片看到这一幕的士兵都傻眼了,他们纷纷停下喊杀,一脸地愕然。
洛看着蒙蒙的瘦小背影,也是一脸的不敢相信。
给读者的话:巫女,你前面没有好好看吧,那当然看不懂拉。水巫的另一个号居然叫杀生丸。。不过我也很喜欢杀生丸!他是犬夜叉里面我最喜欢的角色!微笑,你咋这么不小心呢,你最近怎么了?总觉得你很忙,又心不在焉的。
保护2
“你怎么在这里的。”洛不自主地问道。
蒙蒙防范地看着周围的士兵,瘦小的身子拿着一把比她腰身还粗的的刀:“洛,不怕,我会保护你的。”语气坚定不移,一点都不像是瘦小的她能说出的。
洛一时闪神